“梦,你们之间有什么进展吗?”南宫灵沛也从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变成了喜欢八卦喜欢绯闻的小男人:“他……没有留你?”
南宫啊,你这是跟谁学的?小小年纪,怎么一点都不……诶?不对,南宫都三十好几了,自己怎么一看到他那张十几岁的娃娃脸,就老是误认为他还未成年!坑爹啊!
回他一个温和的笑:“不管什么事,都要循序渐进,一点点来,急不得的,他记不起我没关系,只要感觉还在,一切就ok。”
哦凯?没等南宫灵沛不耻下问,血瞳就凑上前,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他是不是还那么傲慢,目中无人?哼,你要是看不惯他,我就狠狠揍他一顿,替你出气。”
揍萧倚楼?她现在最想做的,是狠狠揍血瞳一顿!
“我现在很生气,我数三声,你最好立刻远离我,否则……”不用她数,血瞳立马跑得没影了。
戚如花才不管她是不是生气,神秘兮兮走过来,揽住她一只肩膀:“其实吧,对付男人,什么风花雪月,你侬我侬,全都没用,身体力行最重要,你今晚……”说着,用手肘捣了捣她。
没好气白她一眼,这是什么馊主意,她的小楼又不是小麻子,她敢打包票,自己若是不经萧倚楼同意就对他动手动脚,她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他了,那可是倔脾气的主,人虽失忆了,脾气还在,他可不像小麻子只会装模作样,他一向说一不二,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其他男子的口是心非,她当初就是爱极了他这种性子,现在却为他的倔强而感到头疼。
“不同的男人要不同对待,他不吃这套。”要说这世上最了解萧倚楼的人,刨去他的父母,也就是只有她了。
小麻子不知怎么听到了戚如花对轩辕梦说的悄悄话,气哼哼地插到两人中间,义愤填膺地对着戚如花道:“你就是个精虫上脑的淫棍!男人需要的是女人的真心,而不是没完没了的床事!”
经典!精辟!精彩!
小麻子有时候虽然呆呆的,看似糊涂,但却是个门清儿,刚才那句话说的真是太对了,要想获得一个人真心,就必须付出自己的真心,以真心换真心,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懒得去看戚如花是什么表情,她总说自己看不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其实她自己才是被蒙在鼓里,不懂得如何去爱的瞎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萧倚楼的失忆,说好也好,说坏也坏。
坏处是他忘了她,两人只能从头开始,从前的恩爱全部归零。
好处是她对感情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懂得怎样去爱人,什么才是真正的爱。
没忘记临离开怡春院时,萧倚楼说明日想去集市吃早点,于是轩辕梦天不亮就起床,装扮一新,赶去山下。
原以为又要在门外等上大半日,不料萧倚楼起得比她还早,还是昨天的装束,没有任何改变,除了将头上的两根孔雀翎换成三根。
“不是让你早点来吗?”萧大公子很生气,对她的迟到表示愤怒。
不是吧,这还不够早?不禁怀疑,萧公子是故意整她的吧?昨天他睡到日上三竿,今日天不亮就起床,谁说他不是故意的她跟谁急。
怎么失忆后的萧公子这么难对付啊,难道他以前就这德行?
“走不走了?不愿意的话,我就回房了。”见她发呆,萧倚楼更是不悦,转身推开房门,便要迈进去。
轩辕梦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他面前发呆,“不,不是的,我刚才是在想哪里的早点味道好,真不是故意怠慢你。”这么大的脾气,哪里是青楼小倌,是祖宗吧!
或许是她认错态度好,认错时间及时,萧公子立刻转怒为笑,“那你想好了吗?”
轩辕梦只觉得刚才那一幕太过于惊心动魄,顺了口气,温声道:“想好了,早上不宜吃太油腻的东西,我知道有一家蔬菜鱼肉粥味道特别好,我带你去尝尝。”
他似乎很有兴趣:“你介绍的地方应该不会差。”
原本想调侃他两句,生怕他又生气,到嘴边的话滚了一圈,又被她咽下。
这个时辰,青楼通常没什么人,除了一些留宿的客人和洒扫的龟奴,褪去风尘气息的怡春院,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忍受。
这次没有再从后门越墙,而是从前门离开,但怡春院早上虽不做生意,但常常会有一些熟客上门,老鸨也不阻拦,只要给足银子,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轩辕梦虽不算熟客,但给的银两够重,老鸨只认银子不认人,有钱就是爷。
只是轩辕梦忘了一点,不论什么地方,都会有那么几个自以为是不知好歹的地主恶霸,横行乡里,猖狂至极。
两个刚下楼,就被一群人拦了下来。
为首之人,穿得倒还算雅致,只是那副嘴脸,实在不怎么好看。
女人摸着圆鼓鼓的肚子,两只眼睛瞪得跟青蛙眼似的,死死盯着轩辕梦身边的萧倚楼看。
她玩过无数小倌,家里也娶了好几房夫侍,更收了不少男宠,可没有哪一个能比得上眼前这位,如此绝代佳人,若能娶回家中,哪怕只风流一夜,她死都无憾了。
轩辕梦讨厌她那淫邪的目光,不用去猜就知道这肥女此刻正在想什么,敢觊觎她轩辕梦的男人,简直就是找死!
垂在身侧的拳头不自觉捏紧,如果可以,她真想把萧倚楼藏起来,让他的美,只属于自己。
“你就是花魁孔雀?”肥女人上前一步,朝着萧倚楼伸出一只猪手。
萧大公子轻蔑地瞥了眼那只猪手,两手拢在袖中,那样子与一只骄傲的孔雀别无二致:“男人都喜欢坏坏的女人,并不喜欢长坏了的女人。”
轩辕梦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她这一笑,女人才注意到了她的存在,虽然不甘心,但她不得不承认,对方论长相,确实是数一数二的,与那孔雀公子十分相配,俨然一对金童玉女。可她却不甘心就这样放走自己看上的猎物,仗着自己人多,她打算来硬的:“老子看上花魁孔雀了,你这娘娘腔识相的话,就赶紧给老子滚,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
“哎呦,这口气大的,你看上他了,他可没看上你啊。”轩辕梦不动声色将萧倚楼推到自己身后,丑女自己长得丑也就算了,还特么的自以为是,要不是怕脏了自己的手,她真想一巴掌扇烂她那张猪嘴。
女人的脸色很不好,不是因为轩辕梦比她还嚣张的态度,而是花魁嘴角那讥讽的笑意:“妈的,在老子的地盘上,你也敢撒野,老子告诉你,不管你出了多少钱,这花魁,老子是要定了!”她转身,冲自己那一帮狐朋狗友道:“抄家伙,上!”
没有因这突来的变故而有所紧张,轩辕梦只轻轻在萧倚楼腰上拖了一把,紫影就稳稳落在了楼上,而她守在楼阶口,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几人见她露了这么一手,都有些惊讶,她们虽然横行霸道,却都是些欺软怕硬的混蛋,她们知道轩辕梦会武,拔出的刀,举起的匕首,拎起的椅子,全都顿在半空,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肥女人朝某人屁股上踹了一脚:“她就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你们怕个屁!”
众人转念一想,对啊,她只有一个人。一个人能有什么作为,她们这么多人,还怕她这个弱不禁风的娘娘腔不成!
稳稳落在二楼的萧倚楼,看到楼下的阵势,心莫名地一紧,尤其是看到一人抄着大刀,往轩辕梦面门上砍去时,他不由得脱口一声大喊:“小心!”
闻声,轩辕梦抬头朝他望去,这一眼,却让那双紫眸,瞬间凝固,仿佛有什么东西正从其中涌出。
刀,已临轩辕梦的脸颊不到半寸距离,眼看锋利的刀刃即将划破她玉脂般的肌肤,可就在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刻,他却呆住了,一动不动,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就那么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轩辕梦也维持着凝视他的姿势,压根不去管那把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大刀。
刀刃,在离她的脸颊仅剩薄薄一张纸的距离时,突然顿住,也像被试了定身术一般,任凭握刀之人如何使力,就是砍不下去。
时间,仿佛不再流逝,恍惚中,她不禁回忆了两年前,在昊天遭遇刺客袭击的一幕。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熟悉,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一次,不再是见死不救,而自己,也不是命悬一线。
微一侧身,大刀重重落下,握刀的人,被那股大力连带着飞跃而出,狠狠砸落在楼脚下。
她几乎连身子都没怎么动,眨眼时间内,地上就多出了十几个不停哀嚎的人,像蚯蚓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
她仰头,冲那道紫影伸出手:“我们走吧。”从那些人来闹事,到解决她们,快得连喝完一杯水的时间都不到,萧倚楼的表情很怪异,不知是惊讶还是崇拜,如果她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里,多出了一些之前所有没有的东西。
走到她身边,他不再排斥她,伸出手,与她的手交握,轩辕梦缓缓收拢五指,与他十指相扣。
两人从离开怡春院,直至来到粥铺,期间一直没有松开手。
她喜欢这种感觉,平淡的,温馨的,虽不轰轰烈烈,却悠远绵长。
喝完了粥,萧大公子提出要去看戏。
对于他的要求,她自然是言听计从。戏园里的人不多,演的是一出家喻户晓的神话爱情故事。
一位公主爱上一名普通的书生,可那书生却不爱这位公主,甚至于憎恨。公主为其付出了一切,书生却感觉不到,他爱的是他的表妹,公主一次次被他所伤,却痴心不悔。后来书生患了一种怪病,命不久矣,他心爱的表妹得知他患病后,立刻离开了他,嫁给了一个富有的商户,只有公主任劳任怨地照料他,从没有一句怨言。当得知自己的心可以救书生时,公主毫不犹豫地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当公主死在书生怀里的那一刻,书生才知道,其实自己一直爱的都是公主。书生悲痛欲绝,抱着死去的公主,从高高的城墙上跃下,他对公主说,从前他不知道何为真爱,可现在他才知道,真正的爱是只求对方幸福,只要对方过得好,自己就会开心。他吻着公主,发誓永生永世,都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爱护她。这就在他跳下城墙的那一刹那,奇迹出现了。天空出现仙女,并复活了公主。仙女说,本来他们都该死,但两人的爱感动了上苍,所以才会再一次赋予他们生命。
这个神话所传递的含义,只有一句话:真爱超越一切,包括生和死。
轩辕梦不知萧倚楼在想什么,总之他今天怪怪的,好像藏了无限心事。
“倚楼……”戏已经散场,他却依旧呆坐不动,轩辕梦见戏园老板似乎要亲自来赶人,这才不得不出声,打断萧倚楼的沉思。
他有些茫然,看着她半晌,才缓缓起身,低低道:“走吧。”
望着神思恍惚的萧倚楼,轩辕梦想问又不敢问,萧大公子现在的脾气,那叫个反复无常,阴晴不定,万一又把他惹恼,之前所做的一切岂不是要前功尽弃了?
心里就像扭麻花一样,脑中反反复复响着一首歌。
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
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不知道她为什么掉眼泪,
也不知她为什么笑开怀。
虽然现在是男的在闹别扭,女的在愁肠百结,但意境是相同的。
回到怡春院,轩辕梦像昨天一样,揽着他从后门进屋。屋内光线很暗,但她还是一眼就看到了被他置放在床头的琴。
有些话,她想说,却总是说不出口,就像那个神话所揭示的一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陪在自己身边时,从不知道,原来,她爱他,竟已深入灵魂。
☆、第120章 也要个孩子
追男人她不在行,但追求自己深爱的人,却是人之本能。
从那天陪他看戏归来后,她每天都会为他精心包一束火红色的蔷薇花。
她爱他,不论他怎么耍性子,发脾气,如何傲慢如何不近人情,她统统不在乎。她不想去探究这两年来他是怎么过的,日子有多辛苦多艰难,她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从现在开始,好好爱他。
她会换着花样讨他欢心,为他走遍整个小镇,尝遍每一家的小吃,蔷薇花也从最初的九朵,慢慢增加到九十九朵。她喜欢看他笑,看他开心,看他露出满足的神情。这一切,都正好应了那句话,只要对方幸福,自己就会幸福。
这就是爱的真谛吧。
不深奥,但很少有人能明白。
两人的相处越来越融洽,她和他会一起品茗,一起看戏,一起逛街,一起到郊外放风筝。
初见萧公子,那一抹靓丽的紫色,如天边飞霞,琼壶歌月,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飞扬,亦是谁家玉笛暗飞声的镌狂。
其实这样也好,他就是他,那个不受约束,不受桎梏的鸿雁,骄傲着翱翔蓝天,永远高高昂着头颅,不会因为感情而低贱了自己,卑微了性格。
对于她一掷千金包下花魁,却从来不留宿的举动,老鸨都替她可惜,潜意识中,他认为轩辕梦和萧倚楼,那就是天生一对,绝世风华的花魁孔雀,只有气度盖世的孟姑娘才配得起,搁其他任何人那里都是暴殄天物。
轩辕梦银子照给,对老鸨生米煮成熟饭的提议也不甚在意。熟饭?饭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熟了。
她现在考虑的,已经不是该如何唤醒他的记忆,而是如何做才能让他高兴,让他快乐。
九十九朵蔷薇花,不多不少,每朵都是半开半合,水灵灵如同含羞待放的少女。眼看整座山的蔷薇都被她摘光,她这才开始烦恼,今天的花送完后,明天送什么?总不能送漫山遍野到处都是的小野菊吧。
送菊花给他,是何居心!
算了,明日事明日愁,先把今天的送给他。
清晨的小镇,弥漫着浓密的一层雾气,青石板的路面也被雾气沾湿。她虽能夜间视物,却没有透视眼可以穿过浓雾,幸好经过两年的锻炼,方向感还不错。
朝着怡春院的方向走,结果走着走着,看到前方似乎有一片蓝白相间的衣摆在飘。
定睛一看,果真是月影山庄的制服。
“邵公子真的在这个小镇吗?庄主会不会弄错了?”
邵公子?邵煜霆?她希望是自己的听错了。
“庄主怎么会弄错,以庄主对公子的在乎程度,绝不会犯这种错误。”
“既然庄主对邵公子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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