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失去你,让我清醒的彻底,我喜欢你,怎么会在乎你是否在我身边,而我能明白你的心意,已经是这世上最大的富足。是我太胆小,是我们还太弱小,承受不起岁月堆积的砖墙。这些,在我转身之后,在你倒下之后,都崩溃于无形。而此刻,你若独留我在这尘世,是否太残忍。
适才战战兢兢好不容易来到安歌病房门口,医生才从里面视察出来,竹九嘴快,忍不住问了,医生答得简洁,我听得真切。只是,忽然间要接受总是困难。病房里有安禾,就只允了我一人先进来。我知道言嫃她们也着急,可我真的有好多话想对他说,从前没能说的,我怕来不及。
光线打在镯子上,很亮。接过安禾摊在手掌里的它,铃铛发出单调的声响,我有些出神。耳边安禾轻声解释:
“他一直握着,从出事到手术。刚才你进门,我听到声响。我想,你大概就是主人。”
“对不起。”
这三个字,熬了许久,无论旁人听起来看起来如何,无论自己怎样的悲痛,之于安歌的家人,我只怕说再多遍也不为过。接过这只分离好些日头的镯子,转身觉得好似大梦一场,离开了病房。
我静默地走出,言嫃立时站了起来,握上我的手,蹙着眉头朝我点了点头,就走了进去,小心地掩上了门扉。落座母亲身旁,将脑袋垂落在她的肩膀上,闭上沉沉的眼帘,没有只言片语。
这里是加护病房区域,总是很安静,任谁的一句话都能在这白花花的墙壁间来回折射好几回,收都收不住。静默的世界里传来走廊那头的皮鞋敲打瓷砖面的声响,踢踢踏踏,叠在一起,有些慌乱,直到我跟前,却停了下来。
“你就是南央?”
这声音,柔柔的却带点刺骨的冷意。我费力地睁开眼。
比之从前,安母显得疲惫,眼角细纹明显。身旁有一位年龄相仿的中年男子,笔挺的鼻梁上架着眼镜,看这容貌,多半是这病房里两兄弟的父亲了,就是安歌一提到总是会有暖心的笑的那个人了。
从前匆匆见过安母两回,谁曾想她能这样轻松地就认出了我。我愣愣地站起身来,母亲跟着也站了起来,还握着我的手。安母的眼光却从我的眉梢移到了母亲身上,手掌却直直的落在了我的脸上。
从前,为了小希,母亲打过我一回,也是这样清亮的一声响,也是这样疼的慌。母亲,竹九,甚至是安伯父都被她这堂而皇之的一巴掌吓到了。母亲捧起我的脸很是焦急,直问疼不疼,朝我的脸颊呼着气。安母被安伯父拽着往后退了一步。我听到他说:
“安心,你怎么能这样。他们还只是孩子,这不是她的错。”
“怎么就不是她的错了呢?难道是我的错吗?啊?陆向之,安歌他难道就不是你儿子吗,你怎么能这么冷静?我们安家就该欠他们姓郁的,是不是?是不是?”
她抚着自己的胸口就快要站不稳。母亲想为我说话,我拉住了她,求她,求她别。她蹙着眉忍下这口气,一声叹息后,只是心疼地抱住了我。这么多年,她只是酒醉时为父亲流过泪,如今,瞧到她为我流的这些眼泪,觉得自己真是不孝。
安心好似厌极了我,被安伯父扶着往回走。这个样子的他们只怕不敢进去瞧安歌。我抹了眼泪,手擦过脸颊的时候,疼的人抽气。我安慰了母亲,让她在这里等我,而后便急急地追了上去。如今安歌听不到了,我有必要告诉安母。让她,让安歌承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很是抱歉,如果父亲能坦诚一点,直白于当年的安心,或许就不会遗祸安歌一家。而今谁对谁错,我并不关心,只是想了却安歌的愿望,即使他无法知道。
未拐角,便听到安母难以自已的哭声,嘴里一声一声唤着“安歌,我的儿子”。安伯父被她这样弄得也急了心情,无奈道:
“安心,这么多年了,我总以为你已经想明白了。你明明知道,明知道当年泄露资料的不是郁江,可你不对安歌说,他那么小自是别人怎么说他就信了,你从不解释一句,害他误以为你对郁家的恨是因为这个。可我知道,我知道你其实只是恨郁江离开了你,没有选择你。你只是不甘心你被放弃。是我不该,不该把安歌留给你,当年他还那么小,我没有办法。我承认,我也不好,我也有错,我的自尊心让我承受不起你并不爱我,只是自暴自弃才和我在一起的事实。我不该留下你,放任你。是,我们都有错。安歌如今躺在那里,不是因为郁江的女儿,是因为我,因为你。他的心里一直苦,可你看不到,听不到。事到如今,你还不肯承认吗,从前那些事伤到的只是些虚无的自尊。你是母亲,我也是他亲爸爸,我的心疼不亚于你。但我知道,安歌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位姑娘。不要再让咱们的儿子难过了,好吗安心?”
我顺着墙壁跌落,努力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抬头望到这走廊上方的圆白灯,也不扎眼,我就这么盯着,不想再让眼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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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一束百合
在这个燥热的季节,单调重复的每一天却变得异常珍贵,一分一秒都想让它再慢一点慢一点,又想他快快醒来,想他睁开双眼,再让我看看那双玻璃珠一样的瞳仁,而今变换成了什么色彩。
我顺利接到景城大学的录取通知。当初言嫃与我一起选择的景城,而竹九去了平湘,虽然不远,但毕竟不在一处了。
而我的安歌,也一直未醒。
宋珺来过,父亲来过,梁成来过,佟菀来过。佟菀,那个被安歌掐掉电话的名字,那个坐在安歌家里眉眼温柔的姑娘。
我固执地要守着安歌,就在安伯父家中住下了,和安母一起照顾安歌。安伯父和安禾毕竟还有工作,且他们都不在一处,安母一人太劳累。父亲起初不同意,母亲却不说话,但我以为,我这么做同父亲,同安家,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守着他。
安伯父家本只有两个睡房。现在忽又多了一个我,似乎有些拥挤。虽然很不好意思,但在开学能住进学校宿舍前,我没有办法。待住进去才发现安禾在书房里加了张床,说是把他的房间让给我。还来不及拒绝,他却说:
“你该知道,我们做医生的书房很重要。若你睡在这里,我进进出出反而不方便。这样正好,这个书房本来平时是我在用,我爸他的房间大,里面就有书桌。况且,他在这一行久了,不像我,还总要看书才行。就这么定了,南央,你睡我房间,我妈她和我爸住着,这样刚好。”
想他说的确在理,只要是能尽量减少麻烦,我对他们的安排总无异议。第一天起来,安禾已经走了,安伯父招呼我吃早饭,安母从厨房端粥出来。我望着她,终是笑了一笑:
“安伯父早,安妈妈早。”
那日,我咬着牙回到母亲身边。言嫃才从里面出来,眼角湿湿的。我朝着竹九走进去的方向,对她喃喃道:
“你知道吗?这么久了,我现在才感觉到,我是和安歌在一起了。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言嫃抬眼看我,她眼角的泪骤然膨胀起来,圆润的一颗一颗泪珠,就这样静默地划过她的脸颊,脖颈,没入衣间。忽又低下头,微微鼻音:
“嗯,我懂。”
求母亲让我留在景城,她低头不说话。安母被安伯父搀着从身后走来,却是先听到她的声音:
“让她留下吧,就住向之家好了。”
安伯父接口道:
“加张床而已,没什么要紧。孩子们,也不容易。咱们就成全成全他们吧。”
第一个找来的自然是父亲。那日安母也在,母亲却没有来。
正和安母忙着给安歌擦拭。稳着安歌让他保持侧躺的姿势,好让安母能顺利擦拭他的后背。听到门开的声音,迎头却看到自己的父亲。他着深蓝色条纹短袖衬衫,褐色长裤,软皮鞋,身量并不很高。这些年他比从前胖了,血糖血脂一直高。从前他是把我圈起来的篱笆,给我一片天地。是永远也不会倒的树,要抬头才能瞧见他的表情,偶尔他会把我抱起来,能抓到他的头发,但也是很久以前了。或许说,是我长大了,而他也要老了。
唤了声爸,却吓坏了安母。
其实我知道,岁月沉淀了的过往,谁都不能再信誓旦旦地三言两语就可以理论清楚。放下也是一个正经的选择,而非别无选择。或许在劝我之前,父亲得先和安妈妈谈一场。我端着水盆走到父亲跟前,告诉他:
“爸,你不是一直想当面对她说声对不起的吗?你们先说说话吧。不急,安歌在这里,我哪儿也不会去的。”
掩门之际,安母还没有转身。
依旧是这样的长廊,有时候寂静的让人发慌。那头安禾走来,趁着午休来瞧一瞧自己的弟弟。手里捧着一束花,没怎么包装,是用来插在安歌床头那个玻璃花瓶里的。
一束百合。
不是安禾就是安伯父带来。我挺喜欢这束百合,不,是挺喜欢百合。从前自己逛街,一个女孩子的店里,斜躺着这样一束白百合,用豆绿色的双层纸包着,里面还托着一层细网状泛金的纸,洋洋洒洒透出许多晶亮来,看起来清雅又高贵,整个店里也飘洒着一种宁静的幸福。
拦下安禾,顺手接过花朵,低头闻了闻,闷了一句:
“我爸在里面。”
说完抬头,看安禾一脸才反应过来的神色,倒也很识趣地和我一起坐了下来。自住进安伯父家里,越发感觉身边处处都是安歌的身影,因这三个人是这世上与安歌最亲密的人。看《小团圆》,九莉说她和邵之雍之间总有着一扇窗户。而今安歌同我的这扇窗终于被苍天怜悯地打开,可我不想说太迟,那样就显得太可怜,太悲观。
我还爱他,就不会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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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而那个人 是你
安禾没能瞧见安歌便回去工作了,只因父亲还没出来。他走后又过了半小时,听到门把被转开的声响,侧头却看到安母走了出来,手里还抱着热水瓶,示意我进去。我捧起百合朝里走,快要越过她的时候她却停了下来:
“是我们这些长辈不好,害了你们,是我们不好。”
呢喃着最后几个字,她垂下了头。瞧见她的眼泪滴在塑料热水瓶身上,再砸到地上,想起临走那天傍晚,安歌出事前瞧见他哭的样子,也是这样,无限的愧疚。
我拥住她,说不出话。
还是安母先放开了,催我进去。朝她笑了笑,她也朝我笑了笑。
开门看见父亲坐在安禾常坐的靠窗的那张椅子上,凝神瞧着安歌。
其实我知道,已经不需要我再劝说什么,他总是懂的。
父亲临走给了些钱,叮嘱了些话,就打算走了。转身没走两步,我鼓起勇气朝着他的背说:
“没事,我还是你闺女,一辈子都是,怎么样都是。”
他没回头,但能看清他点了点头。从前以为有些话成不了习惯,开口比千斤还重,那就试着多说说好了,也不吃亏。
后来佟菀来过,只是没遇上,然后就是宋珺。他说宋氏在景城新做的百货,他自己申请调职,负责这条还没煮熟的鱼。谁都知道,鱼有一身的鳞,内里还有一肚子的刺。他说这很刺激,有挑战性。我也无话可说,和他在小花园闲散地走着,不想谁来都是立在病床边,一副同情安歌的模样,知道安歌也不喜欢这样。日头正盛,没走多久还是躲进大厅,靠空调降温。他说会帮忙联系看看,是否国外还有这方面的专家,能做些改变。也不敢太相信,怕失望,但也很感激他。
后来还是遇上了佟菀。关于佟菀,安妈妈讲过一些,说她跟安歌是同校,念书也好,家境也不错,人也温顺和婉。说完这么多好像不好意思当我的面夸她这么多,又补了一句:
“但是安歌他不喜欢。”
其实我没所谓,但大约也知道,佟菀对安歌是什么心思。正面瞧她,确实是一脸和顺,开口也轻声细语。发尾微卷,栗色。但我记得安歌说过,他不喜欢染了色的头发。
那时候安母还没来,往日她总要整顿好家里,再带着午饭来。我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光射进来能看清安歌脸上的绒毛,细细密密。佟菀坐在另一侧,没看多久,眼眶就湿了。这时候还真想朝病床上的安歌开一句玩笑:
“看你,红颜祸水。”
才惊觉,他只怕永远也回不了嘴,我还这样欺负他。
其实没话对佟菀说,跟她除了安歌,什么交集都没有。先前也有安歌大学校友来瞧他,也是这样没吭声地陪着,有问一句便答一句,他们大多来了一次就不来了。我也知道若按我妈的意思,也太不会招呼人。也不是刻意,但这样最终能让我安静地独守着安歌,也挺满意。只是佟菀,总想着来。
她的眼睛里,满是悲痛的神色。
我也是一惊,她竟然这样爱他。
佟菀的手在她的包里扭捏了很久,终于抽出一本本子,说是安歌的日记。我认得,这是我送他的,封面上有个双目温柔的男孩半跪着舞动手中的狗尾巴草逗着地上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白猫。他同安歌好像,我想也没想就买了,一模一样的,买了两本,一本给了安歌,一本自己留着。安妈妈那边也有好多本安歌的日记。但我一直没看,总以为他醒来会生气。
她说:
“上次安歌家里来带走安歌的东西,这本日记因为塞在床头,顺着床缝掉了下来,落在衣柜后面,也是他舍友打扫的时候发现的,就给我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