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妻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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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妻要翻身-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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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是百年难遇的雄才君主,无论是处理国事政务,还是行军打仗,都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可偏偏被誉为天神之子的他生来便对女人不感兴趣,於情爱之道更是一窍不通,宛如白雪般纯净无垢。眼下虽知晓了自己喜欢小猪猡,却还没有把她当做一个喜欢的女人来看待,只认为她是颇得自己喜欢的奴隶。

在《古格法典》中,奴隶的价值与一根牛皮绳相等,除了奴役干活外,也是一件供所有权贵任意宰杀,奸淫取乐的低贱东西。而身为古老象雄国的王室後裔,世袭权贵的他玩弄占有一个卑贱宫奴,是再正常再微小不过的事。就算那奴隶受到了王的喜欢,也改变不了卑贱的身份和低下的地位。

当然,整整二十年的守护绝不是虚假的,他对王的忠诚永远不会更改。不过面对喜欢的女人麽,但凡是个顶天立地的博巴男人,怎麽著也要排除万难努力争取一个位置才行。

暗色长眸涌动著明澈温柔的暖光,柔柔地倾洒在清秀可爱的五官上。粗砺黝黑的手指爱怜地抚摸著粉嫩嫩,滑腻腻的脸蛋。真想什麽也不顾什麽也不管地将她裹进袍子里,不给任何人看。更想将她一口吞进肚子里,让她永远和他融在一起。为什麽,对她的喜欢会越来越浓烈?作为一个女人,这头小猪猡不够美丽,不够柔媚,没有热情,连笑也吝啬给予,可他就是对她著了迷。不管先前是否喜欢,从纳木阿村一脚踏上她背脊的那一刻,他的目光就落在了她身上。

看著她声嘶力竭地号哭著熬过烙刑,看著她在小河边咬嚼野草,看著她卑躬屈膝地在光秃秃的牛羊剩骨中寻找活下去的残渣,看著她从暗道口中孱弱不堪地掉下来,一双手臂鲜血淋漓,满是与獒犬殊死搏斗的伤痕。看著她在银猊的爪牙下惊惧抖颤,看著她被王不断地折磨恐吓。那双黑曜石的大眼睛沈寂黯淡,骇恐瑟缩,却总流露出对生的坚定渴望,闪烁著明亮清澈的生动光芒。

慢慢的,他想靠近她保护她,想把她抱在怀里揉弄捏玩,想把她压在身下狠狠蹂躏,想看她在他怀中欢笑撒娇,婉转娇泣,这是二十六年来从来没有过的欲望。而这欲望,正是喜欢呵。他的喜欢表露得那般明显,让法王一眼看穿。王,多半也看出来了。此刻,他能亲近小猪猡,不就是王对他的笼络和赏赐?

呵呵,王眼下把小猪猡视为一件喜欢却能割舍出去笼络人心的贵重物品,对她不够霸道,也不够珍惜。这样很好,让他能有机可趁。他好不容易才碰上一个喜欢的女人,已经因为当初的无知而错失了,又怎会再白白浪费掉转瞬即逝的大好机会?

小猪猡的花瓣圆唇红肿上翘,涂上一层药膏後,更显得莹润诱人。他低头正想赶在王回来之前亲一亲,却冷不丁对上了一双睁开的黑曜石眸子。原来在他思绪恍惚中,小猪猡已经从晕厥中醒过来了。

“小猪猡,你醒了?”他柔声轻问,嘴角笑意涟涟。

废话!她要没醒,难道是睁著眼睛梦游?罗朱戒备地盯著他,嘴巴抿得紧紧的,却在心里狠狠吐槽。才一睁眼,就看见这头凶兽一张残佞英武的粗犷面庞带著温柔清贵的笑意,凝视她的暗色长眸氤氲淡淡的朦胧,似在专注地看她,又似透过她在回忆什麽美好的东西。

身体从脚尖到发丝仍旧沈浸在高潮的绵长余韵中,酥软软的、暖洋洋的,让人舒适慵懒得不想动弹。鼻端嗅到淡淡的熟悉的莲香药膏味儿,被禽兽王折磨出的疼痛已经奇迹般地消失。但她不会忘记,他是怎麽羞辱玩弄她的。他……他的手指竟……竟插进了她的後庭!当时她虽沈迷在情欲的快慰中,对那野蛮的撕裂痛感依然感受得一清二楚。後庭现在是不痛了,里面却有一种异物入侵过後,道不明的酸软怪异感。口胡,她的菊花没毁在禽兽王手里,却失守在了凶兽手指下!愤恨之余还有丝劫後余生的庆幸,侮辱避无可避,但至少红红白白的嫩肠子没被拉出来。

面对她的戒备和沈默,释迦闼修毫不在意地笑了笑,继续柔声问道:“小猪猡,後面还痛吗?”

即使罗朱早就下定决心把女性的羞耻自尊什麽的抛到九霄云外,但未正式经历男女人事的她被个男人猛然直白问起这种私密感受,菊花反射性地一个紧缩,那脸还是“轰”地绽开了漫天霞晕。她突地回忆起男人火辣的放肆亵玩,自己淫荡的呻吟扭动,脸上灼烫得几乎能煮熟鸡蛋。尼玛的太可耻!太淫乱了!老天怎麽不劈死凶兽,震醒她!

关……关你毛事!她羞恼难堪至极,抖颤著浓密的眼睫躲避凶兽的视线,唇角抿得更紧。里面的牙梆隐隐发痒发酸,恨不得立马变身成银猊,扑过去在男人脸上使劲咬两口。

“小猪猡,这次是我粗暴了,下次会记著温柔些的。”手指轻点她紧抿的嘴角,欣喜地看到她益加躲闪羞恼的目光,软声宽慰,“你放心,只要你以後像今天这样乖乖听话,我绝不会再弄疼你。”

尼玛的还想著下次!真当她是个任人亵弄,没有尊严的玩物!士可忍孰不可忍,憋了老久的怨怒羞愤没法子再忍了。罗朱鼓足勇气,色厉内茬地瞪视过去,

凶兽暗沈的眸光很软很柔,看著她就像在看一件极为珍爱的东西。往日的狰狞血腥,残厉凶煞居然寻不到一丝踪影。

心脏砰地狂跳一下,怨怒羞愤霎时散成烟云,不知所措的恐慌突然漫卷而来,她竟失去了与他对视的勇气。脑袋极度没用地迅速缩进被褥,惹不起就躲,她不要看到诡异的凶兽!

被褥外传来低低沈沈的轻笑,她感到有一双坚实强壮的铁臂隔著被褥圈住了自己。接著……接著就这样一直圈搂著她,也不怕闷死她。

她乖顺地躲在黑暗的被褥中,任由强而有力的手臂包围。凶兽绵长有力的呼吸和滚热的雄性体温似乎透过了厚软的被褥,轻轻萦绕在她的耳边,熨烫著她的肌肤。心跳渐渐平缓下来,她恍惚生出了被珍爱被怜惜的温馨奇诡错觉。

“烈……烈队正大人。”静默了一会儿,她突兀地低声唤道。

“嗯。”如果罗朱掀开被子,就会看见释迦闼修咧著一口闪亮的白牙,眉眼间残佞尽消,涂染著浓得化不开的欣悦笑意。啧啧,好现象,小猪猡沈寂凉薄的心变得有些乱了。

“和我一个地牢的囚犯……”从被褥中透出的低闷声顿了顿,才接著小心翼翼地问道,“全被处死了吗?”

释迦闼修的嘴角斜著朝右上方扯了扯,笑容顿时变得狰狞邪妄,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二十六个囚犯,除一个在宰杀前逃走,一个诈死负伤跌下悬崖外,其余二十四个全部剁碎了喂进獒犬的肚子。”

果然是她祸害了人!罗朱在被褥中捏紧拳头,咬咬牙,声音出现了微微的颤抖:“那……那个逃走的囚犯多……多大?”心绷得紧紧的,提到了嗓子眼,她几乎是屏息著等待被褥外的回答。

狭长的暗色眸子里玩味十足,释迦闼修脸上的笑越发邪狞,口吻轻柔得好似春水潺潺:“逃走的是个男孩。”

“真的?!”被褥猛地扯下,露出一张惊喜中带著忐忑的清秀小脸,两只肉乎乎白嫩嫩的秀美爪子甚至激动地抓住了他垂落的鬓发,急切地追问,“那个男孩穿什麽?长什麽样?”

释迦闼修垂眸看了紧抓鬓发的肉爪子两眼,又看看那双惊喜忐忑的黑曜石眼眸,意味不明地冲她深深一笑。抓起她的两只肉爪子塞进被褥里,将背角掖好。也不吊她胃口,淡淡道,“逃走的男孩穿了件破旧的的光板皮袍,长相嘛……没注意看。”看到明亮的黑曜石眼眸黯淡了几分,他才似恍然想起般,又补充道,“对了,那男孩就关押在小猪猡旁边,说不定你看过他的模样。”

是多吉!只有多吉的牢房才和她相邻!她如蒙大赦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提起的心终於落回原位。多吉逃走了就好,其他的陌生人……她管不了那麽多,也生不出什麽负罪感。被关进禽兽王地牢的囚犯迟早都要死的,只不过因为她的连累将死亡提前了而已。最多以後有机会给他们烧些纸钱,请几个僧人来超度。

“看小猪猡的神情,逃走的男孩好像和你关系匪浅。”释迦闼修挑眉好整以暇地说道,“小猪猡,你说我要不要送个人情给你,撤下追剿逃犯的命令?”

罗朱不语,当做什麽也没听见似的打了个秀气的呵欠,头往被褥里缩了缩。多吉逃出地牢後,一定会被他家阿兄藏得好好的,她并不担心他会被捉到砍头,也不需要一头凶兽送她人情。咦,奇怪,她好像不怎麽怕这头凶兽了?心底还生出无论她做了什麽,都不会被凶兽一刀宰掉的诡异笃定。这……不容她再深想,浓浓的倦意涌上来,忍不住又当著凶兽的面嚣张地打了个呵欠,眼帘变得沈重,慢慢地往下垂落。

“小猪猡,不许睡,你还没用食。”

释迦闼修拍拍她的脸蛋,回应他的是均匀轻微的呼吸声。

他哑然,继而沈沈一笑。这真是受神佛庇护的一天,心里所想的竟然奇迹般地实现了。小猪猡虽然没有对他欢笑,对他撒娇,却开始不怕他了。不过……看著几乎瞬间进入梦乡的女人,暗色眸子里的玩味更浓。

据狱长回禀,兵士入地牢屠杀囚犯之前,那个极不省心的家夥已经逃出牢房,目前下落不明,谁也不知道他潜藏在哪个地方。

王,你要小心,对小猪猡感兴趣的可不仅仅是我一个人。

☆、(14鲜币)第一百二六章 骚动?心动(七)

刚想到这,寝宫外就传来轻微而沈稳的脚步,接著传来守在宫门外的侍卫向王行礼的声音。

他立刻从床榻上起身,额头轻触地毯,双掌平放头侧,行下标准的伏跪大礼。

赞布卓顿进入内室,看到的就是对自己行著大礼的释迦闼修。虽是虔诚恭敬的低伏之态,那颀长矫健的身形却像是狂野桀骜的猛兽,透出狰狞的血腥残佞和一触即发的凶悍力量。

这个男人是白玛丹增派来的,是古老象雄国的王族後裔。数百年前,在松赞干布还未开创吐蕃盛世时,称霸阿里的就是象雄。要不是出嫁到象雄的松赞干布之妹怨恨象雄王对她寡爱,与兄长里应外合,联手攻破象雄,象雄也不会成为吐蕃盛世的一块垫脚石。

他的家族当初在穆赤家族争夺古格王权时立下汗马功劳,被恩赐“烈”姓。他甫一出生就该坐享家族的倾城权贵,却以一个侍卫的身份在自己身边足足守护了二十年。他看似粗犷野蛮、凶残嗜杀,实则心细如发,性坚隐忍。作为王家亲卫队黑旗队的队正,其忠诚毋庸置疑。对他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自己也并不仅仅将他当做一个臣下,很多时候,还视他为友,甚至……为兄。只是最後一点,自己从不泄露半分,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伏跪在地的男人。

他既然喜欢那个女奴,自己也不是吝啬的君王。虽不能把女奴赏赐给他,却可以让他亲近把玩几次。唇角勾起看不出情绪的笑意,锐利阴鸷的目光淡淡落在释迦闼修的後脑上。烈,你已权势滔天,贵不可言。今後,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施舍继续守护,还是贪心不足地背弃忠诚谋夺王权?床榻上躺著的女奴,是我对你的一次小小试探。如果不幸让我失望了,就别怪我将整个“烈”姓家族连根铲除,彻底毁灭象雄王族的後裔。

“烈,我说过,除非必要,你无需向我行大礼。”他温言笑道。

“王对臣下荣宠至极,臣下该行大礼。”释迦闼修肃声道,恭恭敬敬地连磕三下,“多谢王的赏赐。”

“烈,再大再多的赏赐也比不过你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赞布卓顿弯腰伸手去扶,“你若真喜欢这个低贱女奴,可以在王宫里玩弄,只是不能奸淫,也不能带回家去。”

王,你不觉得你现在说的话很虚伪,很幼稚,也很没身为王者的气概吗?如果我说把这个女奴赏赐给我完全比得过二十年的忠诚守护,你是顺著我的话赏赐下来,还是立马和我翻脸?不能带回家,只能在王宫里玩弄,还不能奸淫。那岂不是隔靴搔痒,怎麽玩都玩不尽兴?

一瞬间,释迦闼修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在一次狩猎中,他捉到了一匹野生宝马,很是喜欢。可作为侍卫,所有虏获的东西都是属於主子的,只好忍痛将宝马献给了王。那时的王仔细看了他两眼後,笑著道:“烈,我知道你也喜欢这匹马,你可以骑著它在王城中转转,但不可以骑出王城外,也不能带回家。”

彼时他也不过只有九岁,瞅著空闲时,还真骑著马在王城中转了一次又一次。王每得知他骑马转悠时,孩童的小脸上总是露出微微的暖暖的笑,时不时提醒他一句,“记住别骑著我的马出城,也别把我的马带回家喔。”他听後总是爽快地应下,心底却有些不以为然。

但慢吞吞的转悠怎麽抵得过风驰电掣的畅快淋漓?有一次他受不了诱惑地悄悄骑马奔出王城,在城外肆意奔驰了一回。第二天一大早,王带著宫侍给他送来了马的半身。从头到尾,均匀剖开,没有一丁点多余。

王拉著他的手,冷硬平漠的童音充满了认真:“烈,你守护了我三年,我很想赐给你什麽东西。想到你也喜欢我的那匹马,就叫侍卫把马分宰了,我们一人一半。”

看著满脸认真的王和鲜血淋漓的半边马尸,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守护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王族孩子,而是一个天生的王者。也正是从那一刻起,他才真正将忠诚献给了王,做下了守护王一辈子的决定。

过了这麽多年,没想到今天又一次从王口中听到类似的话语。只是现在的他知道了,王的话既是赏赐,也是警告,或者还可以说是试探。假如他违背了王的话,不知道小猪猡会不会像那匹马一样被均匀地分成两半。他与王,一人一半。

“臣下谨记王言。”他就著王的搀扶顺势起身。

赞布卓顿笑著拍拍他的肩膀,却在看到矮桌上丝毫未动的吃食时,迅速敛了笑容,冷声问道:“烈,为什麽没喂食猪猡?”

释迦闼修嘴角一抽。他没听错吧?王的叱责中用了 一个“喂”字。难道昨天王喂食过小猪猡?历来尊傲冷酷的王怎麽会继亲手喂药後又亲自喂食?!不露痕迹地迅速瞥了眼脸罩寒霜,目露不满的王,他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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