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理解我的好意,反而气急败坏地挣脱了我的手,腾的一下站起来,怫然瞪着我。
我只静静注视着他。
他的脸色先愤怒,随后阴晴不定,定定的盯着我,一秒,两秒,久到空气都快凝结,才慢慢平和,终于又微笑坐下,道:“我听姐姐的,姐姐要我回去,我便回去。”
我见他想通了,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不知为何有一点小小失落。
“不过,”他转即又问:“此去朔方还有七八百里路,就算快马加鞭,至少也还要十天半个月的,姐姐,你打算怎么去呢?你知道去的路吗?”
我早就想好了,乐观的答道:“没事的,我明天买匹马,沿途慢慢问过去呗。”
“哦,”他并不反驳,继续笑道:“但从洛阳去长安最快只需两天半左右,也就是说,最迟明天我大舅舅便会收到卫府消息,他定会猜到你去往朔方,路上派人拦载或干脆说你是要犯,发通文给各府寻找你,你打算怎么办呢?”
这是有点棘手的!不过我也考虑过,“或许我可以乔装打扮一番,要么干脆扮成男的。”
霍去病显然觉得我异想天开,不赞同的摇头:“你以为人家是白痴?连男女都分不出?你又长得这么……女里女气。”
长啥样有什么关系?所有的言情小说里都说过,古人脑子是很简单的,只要我换上男装,他们便会认为我是男的。我心虚的想。
“对了,你有带银两吗?你打算一路乞讨过去?”他慢悠悠的又问。
这个倒是我有准备的,我连忙从袖中暗袋掏出几件用工精巧用料名贵的耳环、金簪出来献宝。卫长君没有给过我钱,但送了不少名贵首饰,所以我略挑了几件小巧方便的带在身边。
他不以为然的扫了一眼,并不说话,只是望着我。
我不服气道:“我可以拿去当了,不就变成钱了。”
他淡淡笑了起来:“姐姐,这些精美珠宝上面都有卫府记号,你想一路通知他们自己的去向吗?”
“啊?不会吧!”我不由轻声怪叫,“哪里?哪里?”
他接过耳环找了找,往镶金细微边角处一指,我接过来细细一看,果然上面有个很小很小的繁体“卫”字。
我被严重打击了,跨下脸,将珠宝收好,郁闷的趴在桌上。这卫长君也太抠了吧!马身上要刻烙印,连送人的珠宝上也要刻印!不知他会不会给自己大小老婆身上烙印!
“再说,你一单身女子,身上带着名贵首饰,你去当铺的时候万一被坏人跟踪……”他似笑非笑,没有再说下去。
但他的目的已经完全达到了,我顺着他的话,联想到那个意味深长的后果——一般情节发展到这步,80%女主会被卖到青楼,成为一代名妓,10%女主会被强盗抢去当压寨夫人,变成梁山好汉,还有10%前途莫测,一切待定……如果是H书,搞不好就会出现SM情节……我哆嗦了一下,不寒而栗。
突然想起,“诶!去病你身上不是带着钱吗?!”
霍去病魅惑的扬起一条左眉,用“那又如何?”的表情望着我。说真的,他做这个表情,还不是一般的有气势哦。
我低眉敛眼,嗫嚅道:“那……那可不可以先借点给我?我以后加利息还你。”
霍去病“嗤”的一声轻笑,笑容很甜,牙齿很白,但眼神里却如冰针闪烁,“你要我的钱,却不要我的人?”
他这句话讲得实在太暖味了(也许是我太不纯洁,我立刻就想歪了),虽是小孩,我也有点不好意思,呆了半响,我还是鼓足勇气讲了一句很俗气但很真心的话:“去病,我是为了你好……”
“你过河拆桥,还说为我好?!”他终于忍不住发脾气了,秀丽无双的俊脸不怒而威。
一听这话,我才搞明白他为什么生气!莫非他是认为我小瞧了他?或是利用完就将他甩掉?
可怜天地良心,我是真的在为他打算,珍珠都没有我这么真啊。
“小去病……”
“姐姐,你带我一起走吧!我保证不给你惹麻烦!好不好?好不好?”他忽然又改态度,发动哀兵策略,表情楚楚动人,神情忧伤恳切,长睫毛如蝶翅般轻颤,晶莹长目里似乎含着些可疑水份。
我暗叫吃不消!最怕就是来“我见尤怜”这一招。这个小男孩忽而天真可爱,忽而机敏多谋,忽而又强悍刁钻,软硬兼施,现在居然还会装可怜!
我被他魇住,说不出话,败下阵来,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他顿时喜逐颜开,拉住我的手摇了摇,笑吟吟道:“姐姐,你真好!”然后自顾自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翻出条被子利索往地上一铺,了无心事的睡了。
我愣愣看着桌上那盏孤零零的油灯,渺小微弱的桔色灯火,散发出淡淡的光晕,心底骤然涌出久违温馨。
与小去病在一起,好像又变回了以前的自己,轻松自如,没有束缚,不必伪装,虽然是在跑路,却也不是特别害怕,吵吵闹闹中居然忘记了那份长期一直萦缠我的孤独感。
忍不住扬着嘴角。我敢打赌,他上辈子一定是位天使。
第二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第四十一章:惊闻(上)
带上霍去病一起走,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英明的决定之一!
我半咪着眼,咬着草根,悠闲的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背靠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
忘记了七天前的那个晚上其实我是想甩掉他的。
顶着完胜章子怡在《蜀山奇侠传》里的邋遢扮相,我自由的深呼吸了一口。
风和日丽,盛秋的气息浓烈,蒲吾城外的的果林里,种植着大片大片的果树,雪白的梨子、金黄的蜜桔、红彤彤的苹果,累累硕果挂满枝头,压得树梢略弯,清风微起,发出悉悉索索的摩摩之声,异香扑鼻。
真是暖风熏得游人醉。
可惜路过的行人不识货,目不斜视的匆匆赶路。
而我坐在这里等霍去病,已有一个多时辰了,稍微有些无聊。
回想起从那间小客栈出来的清晨,我颇有几分迷茫,正在踌躇之际,霍去病冷静的做出了分析,有条不絮的说道:“以大舅舅的性子来讲,他定不会明目张胆的通知各府来通缉我们,毕竟事情闹大,惊动了陛下,他没好处。”
“但估计此刻他已然收到了消息,必猜出我们将前往朔方,如今大概已派出亲信私下沿途追踪了,或直接赶到朔方守株待兔。我们虽比他们快一步,但从长安到我们现在的位置,日夜兼程的话甚至用不了三天,以我们的脚力,无论怎么赶,也无法与他们的青聪骏马相提并论……”
“我想,我们还是从私路走,能赶多少路是多少,途中见机行事!这私路一来比官道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二来行程也可短些,只是山林崎岖,路比较难走,姐姐,你吃得消吗?”他不无担心。
“嗯嗯!”我连忙肯定的点头,全盘同意。
我对这个时代民间的了解,不会比一个真正的宫人知道的更多。对我来说,吃点苦不算什么,只要能到达目的地。
霍去病年纪虽小,但谋事之聪敏慎密,做事之老练踏实,已可从诸多小事中略见一斑,可谓智勇双全。
临出客栈前,他故伎重施,搞了点墙灰,将两人面容抹污。向老掌柜告辞后,他不急出城,找了一家旧衣店,两人换上普通旧衣,便将身上脏乱不堪的锦衣烧埋。又嘱我站在街边角落不要动,自己独自去挑了两匹马。临出城的时,他买了些水和干粮带在身上。
这七天来,每隔一日,他必想方设法换乘交通工具,或换马,或换驴,或水路。造型也一直变,越搞越落魄,最终我成了现在与乞丐差不多的模样,据说这样最不引起注目,事实也是,人们看见我,未待我靠近,赶紧避之不及,更别说多看我一眼。
而霍去病的造型相较之下稍微整洁些,因为他说他还要负责与人打交道,所以我尊敬的称他为“净衣帮弟子”。
晚上我们时而借住农舍,时而宿船,有时索性露天,也有连夜赶路的时候,好在从心理上讲,我并不是真正从小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所以对这种生活环境麻木……呃,是适应得比较快。
再说霍去病考虑周到,做事井井有条,一路上倒变成他在照顾我,我没操什么心。虽然对此我既佩服又惭愧,好在脸皮较厚,有空的时候羞愧一下也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太阳慢慢西斜,翠绿欲滴的树叶缝里隐约闪烁不再刺眼的金红余光,称得上是景致清新诱人。
我却无心细细欣赏。心头略略划过焦燥。
一般霍去病进城打探消息兼买食物,最迟不会超过一个时辰就必定回来,可是现在……我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恐怕已经过了三四个时辰了吧。
眼睁睁的看着夕阳一点一点缓缓下山,浅白月芽悄悄挂上暗蓝色半空。
我第N次朝城门那个方向望去,已经有点头晕眼花,鼻尖上泌出密密汗珠。
各种乐观的、不乐观的臆想依次开始轮流浮现……
即使我竭力想要屏蔽阻止,最糟糕的设想仍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
会不会被抓走了?
会不会出事了?
越想越觉可能,心跳陡然加速,坐立难安,竭力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又依然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咬了咬唇,暗暗下定决心,数到一千,如果他还没有回来,我就进城内去找他。
当我数到第二个一千时,天色已近昏暗,内心担忧恐惧熬到极限,不顾一切正要跨上马,远处却出现一个淡烟色的影子。
我躲到树后,拼命极目远跳,敛息以待。
影子慢慢接近,渐渐变得清晰,一人,一马,策马奔驰,英姿飒爽……
等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情不自禁飞奔了过去。
“姐姐,我回来了!”他下了马,笑嘻嘻的牵着马,走到我面前,颊上浅浅梨窝分外亲切可爱。
我冲上去不由分说把他转了几个圈,见他周身完好无损,这才放下心中久悬的石头,不知怎地,眼泪却不听使唤的涔涔而下。
“姐姐,怎么了?”他惊慌失措,一把握住我肩,不住上下打量,焦急问道:“是不是谁欺侮你了?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头,好久才能哽咽出声:“我怕……还以为你出事了……”
这才明白这个小小少年在我心中的重要地位。此刻心情,真正尤如至亲骨肉失而复得。
去病一愣,慢慢咧开嘴笑了,伸手轻轻抱住我,拍了拍我的背,柔声哄道:“是去病不好,忘记姐姐胆小,把你一人丢着这么久!”随即看了看我,又忍不住取笑:“好了,别哭了!等会乞丐妆化了,还要麻烦我给你再画!”
我不由破涕为笑,推开他,不好意思的扭捏道:“姐姐失态了!”
他动了动唇,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只是微笑望着我,双眸却似暗夜明珠,熠彩而深幽。
待我心境平复,两人才一同上了马。
一边赶路,霍去病一边娓娓道出他在城里耽搁这么久的原因。
他进城之后,其实很快就换好了马,买好了干粮,忽又想起我说很久没有吃过烤鸭了,便就近找了家酒楼买鸭,正值响午,酒楼里人比较多,他便在楼下等待。
这时店外进来五、六名男子,年纪不等,看那衣着配饰、行为举止都不似普通老百姓,倒有几分官员派头。
其中一名衣着华丽、约三十出头的执绔男子,走在最中央,其余几人纷纷对其奉承献媚,众星拱月般的上了楼,隐约听到他们飘过的话语,闻他姓陆,似乎是长安派来蒲吾公干的,颇有些来头。
霍去病上了心,也跟着他们去了楼上雅座,叫了些菜,坐在他们临桌。
但这些人开席后就不停敬来贺去,客套话没完没了,不是互相吹捧,就是拍马溜须,很快便喝高了,竟说些乱七八糟的酒话俗事,去病听得厌恶,皱着眉头刚想离开。
忽然听到其中一名儒生打扮的中年男子醉眼朦胧的感叹:“陆大人,听说最近朝里发生一件大事?韩嫣韩大人被赐死了?唉,想不到他这么年轻,又这么得圣宠,居然也落得这么个下场!真是天威难测啊!可惜!可惜……”他装模作样的摇了摇头,颇有兔死狐悲之意。
霍去病一听此言,心中一动,重新坐了下来。
“咄!你个蠢人,知道什么!”那陆公子醉熏熏的横了那中年人一眼,用鼻子冷哼了一声,“这个韩嫣,根本是纠由自取,死有余辜!”
众人见他话中有话,纷纷望向他,希望他再透露些内幕消息。
姓陆的见众人眼巴巴神情,反笑了起来,卖起了关子,只顾慢慢自酌,并不搭理。
终于有一位年纪较轻的男子忍不住好奇,谄媚笑道:“陆兄,你久在长安,又身居要职,令尊位高权重,深受陛下太后器重,你自是见多识广,不比我们这乡下地方,消息不灵通,你若知道些什么不妨说出来给我们这帮兄弟听听,就当是……就当是给我们也提个醒啊!”
“是呀!”“是呀!”众人连忙点头附合。
姓陆的见吊够了众人胃口,带着酒气得意洋洋的笑道:“哎!此事本来陆某不应该透露……”他故意顿了顿,见众人失望神色,又笑道:“但在坐各位都是陆某兄弟,聊两句想来也是无妨!——姓韩那厮,平日里就仗着陛下宠爱,嚣张跋扈、骄奢淫逸、无恶不作……你们想必也都听说过,他外号‘金丸公子’的来历吧!”
第二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第四十二章:惊闻(下)
关于陆姓人所提“金丸公子”的这个外号,霍去病早年在长安也略有耳闻。韩嫣大概是钱太多了,花不完,便想出了一个极度奢侈的游戏,那就是打金弹子。一则他本来就喜欢打弹弓,二则也算是为穷苦百姓散点财。所以韩嫣一旦出去打弹弓,长安城里的小孩子就像过年一般,一边唱着“若饥寒,逐金丸”的童谣,一边兴高采烈地跟在韩嫣后面拾他打出的金弹子,多的时候据说每次能捡到十几个呢。
霍去病不及细想,又听那陆某人幸灾乐祸的说:“平日里,他目中无人,百官们也只能忍让,其实都是敢怒不敢言哪!没办法,谁叫咱们陛下宠他呢!没想到这厮,这次死不长眼,竟然得罪到江都王头上。江都王是什么人,那是陛下的亲哥哥啊!江都王到了太后那里大告了一状,姓韩的这不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据说太后听完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