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陌生的阳光照着她最熟悉的一张面孔,从小到大在一起的玩伴,一举手一投足她都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今天,他们隔着一条街,中间是河一样的车,连绵、不断的车流,呼啸着,按着喇叭,嘈杂热闹的东京商业街,就像中间隔着整个世界。
信号灯又换了,车子停下来,河水静止了,被拦在了规则的坝外。世界静止了,斑马线上,黑黑的人头涌上来,向着她的方向涌上来,可是他并没有动,她也没有动,她站在建筑物的阴影里,太阳并不能直射到身上,可是仍是热,热烘烘的蒸气裹着她,夹着汽车尾气那种焦焦的味道,逼得她透不过气来。她正在迟疑,他已经改变了主意,极快的向这边走过来,信号灯又在闪烁了,她的心也闪烁着,明的,暗的,不肯明确的定下来。她迟疑着,也许造物主安排她来东京,就是为了和他见这一面,那只翻云覆雨手,有时候就喜欢恶作剧,故意安排一些巧合,好在一旁看人怎么在中间痛苦地挣扎。
他过了街了,径直向她走来,走到她面前,就低声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好吗?”
她没有说话,他就接过她手中那些东西,转身顺着街走去。他从来就是这个样子,不会征询她的意见,就会替她做了主张,因为从小就是这样,他比她大,又是男孩子,当然他说了算。
她跟着他往前走,落后三四步,两个人一前一后默默地走着。身边有许多的行人,可是都是陌生人,他们在国外,这里是东京,没有人认识他们,但圣歆脱不开那种心慌气短的感觉,总像是怕人看见。
好在前面就有一间饮品店,他的目的地显然就是这里。他走了进去,她迟疑了一下,也走了进去。
这是东京常见的小酒铺,也卖冷饮和寿司,黄昏时分这种地方是很热闹的,那些日本男人下班后爱来这里喝几杯啤酒,消磨时光。现在正是盛夏的下午,生意清淡,老板打着瞌睡,门上风铃一响才惊醒了,笑咪咪地站起来,一双眼睛还是红红的,带着睡意。他要了一杯啤酒,替她要了份香草圣代,老板很快地送上来,以为他是本地人,和他搭讪说着话——他的日语相当的纯正,他在东京留学多年。
那份香草圣代在雪柜里放得太久了,面上一层冰渣子,她用那朱红色塑料小勺刮着那冰渣,耳里听着他和老板叽里咕噜说着日语,日语本来听起来就罗嗦,在这热得要命的下午,小小的饮品店里,听着格外觉得长。他们说着笑起来,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她耐心地等着,反正她只有这一个下午是属于他的了——也许还没有一个下午那么久,过一会说不定话不投机,她会站起来就走,就像电影里常见的镜头那样,用三十六格拍出来,却用二十四格来放,就是慢镜头了,女主角慢慢的转身,斜阳照在她的肩上,光是金色的,也许还有一个特写,拍她美丽的眼和尖尖的下颔。
老板终于回到他的柜台后去了,她尝了一口香草圣代,味道还是很正的,软软的香草味从舌尖化开来,她想起来,原来他们在念中学时,他老是在午饭后请她吃香草圣代,就在学校的便利店里,有时候还会要一杯可乐,她永远只喝得下一半。他总是说:“这样浪费,下次不买给你了。”然而下次她还是要,他也还是买。
他们是公认的一对,不管家里人还是同学,人人都晓得。十四五岁的小情人,爱情单纯得只是去便利店喝汽水。现在想想,她也有点疑惑起来,她到底是真的爱他,还是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人们以为他们是一对,她也就天经地义地认为自己是爱他的?
天气太热,冰激淋的盒子上已经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了,勺子也发起粘来,搅在里头有些吃力。
他终于说话了:“我也住在那家酒店。”
哦,那么说他也许前几天就见到过她,今天看她一个人出来,才跟随她,不料把她吓了个半死。果然,他说:“刚刚是不是吓着你了?我看你一个人,想和你谈一谈。”
她说:“还有什么好谈的。”多少有些幽怨的口气在里头,她故意的,易志维教会她的,男人就吃这一套。今天他不能把她怎么样了,她与他在人间又是再平等不过,不管他想怎么样,她得下个饵,上不上钩由他。
果然,他怅怅地说:“是啊,还有什么好谈的。”
台词说到这里也尽够了,再说什么都是画蛇添足,反而破坏了这种幽幽的美,在异国他乡,两个曾经的情人见了一面,小店里暗暗的,一排一排桌椅镀了一层铁金色,只有靠近店门的那一片光,白得像是另一个世界,光和影交叠着,有一种油画一样森森的唯美,像是电影里的镜头,摄影师精心用灯光、道具拍下来的,精心构图的画面。
她摹然的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去,外头还是烈日当空,热闹极了的街,里头的这一幕电影却拍完了,她该下场了。
她回到酒店里,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东西全忘在了那家店里,不能回去找,只得对易志维说没买到什么。
“那吃了晚饭我陪你上街看看吧。”他下午躲在冷气充足的房间里好好睡了个午觉,现在看起来神清气爽的,抱着她,“心不在焉,想什么呢?”
她在想简子俊为什么也来东京,难道只是里却笑说:“我真不想回去。”
他吻着她:“可是公司不能丢下吧,还有你自己的公司——我跷班这么多天了,再不回去,他们真的又要吵嚷了。”
她有一种平凡的快乐
他们终于搭了飞机回台北。一上机又看见了简子俊,他和他们同一班飞机回去,她有点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很容易在酒店总台查到他们预订的航班。可是是故意的又怎么样,虽然在一班飞机上,他也不可能和她说话。易志维也看见简子俊了,他们照例亲热地打招呼,寒喧了几句,也就分开了。她随手拿了一份报纸在看,报纸是《台北新闻》,离开那个城市太久,看着熟悉的行文总有些吃力。她不在那个城市十来天,可是台北照样还是台北,本埠新闻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海塑还在高院打官司,电视台仍然在放悲情肥皂剧,中山路交通意外,双溪外一座住宅楼倒塌……
日本的假期就像是神仙洞府,她不问红尘事地过着逍遥的日子。可是现在一上飞机,零零碎碎的这个城市的鳞爪,扑面而来,人间的烟火扑面而来。她又回来了。
台北的阳光和东京的其实也没有太大不同,她走出机场时心里这样想着。司机提着行李跟在后头,她和易志维都还穿着度假时的衣服,两个人都戴着墨镜挡着脸,看起来有些好笑,一回了台北,他们又成了公众人物,机场里成天埋伏着有记者,他说:“头条上一次就够了。”
他们尽快地通过安检溜了出来,感觉有点像做了什么坏事的孩子,所以她高兴,虽然黄敏杰还是那样冷淡淡的,一上车就和易志维说公事,把她撇在一边。
她伏在车窗上望着外头,省得黄敏杰疑心她有意听他们的谈话内容。外头是再熟悉不过的街,川流不息的车呼啸而过,再熟悉不过的城市,她是回来了。
他直接回公司去了,车子送她回去,行李都交给她收拾。跟他久了,虽然平常也请钟点佣人做家务,可是他喜欢她亲手做一些事情。有时候也问她:“我那条深蓝色的领带呢?”或是:“洗发水没有了,你下班记得带一瓶回来。”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夫妻一样。她也想不出他们现在的关系好不好,她知道他还有别的女朋友,不止一个。她也不止一回在他身上发现不同的香水气味,他偶尔也不回家。不过他这点还好,他起码在她的圈子里尊重她,不会让她的朋友家人撞见他和别人在一起,也许也撞见过,只是没人告诉她。
这回从日本回来,他们两个都带回了不少的行李。他是个喜欢购物的人,常常笑自己花钱像流水一样,和他平常在商界中那种吝啬的性格截然相反了。他身上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慢慢地收拾,他的屋子永远整齐干净——钟点佣人每天都来做清洁,他也有很好的习惯,一弄乱了就立刻收拾出来,这也是留学生们的长处,他在国外读了很多年的书。一个人在国外,自然什么都得自己料理,所以有了随手收拾的习惯。
她在日本替他买了些衣服,打开衣橱一件件的挂进去,他自己也买了两件高尔夫球衣,他的球衣不会比西服少,满满的一柜,她把衣服挤了挤才能挂得下。做这样细碎而家常的动作,她有一种平凡的快乐,她不能否认自己是越来越贪恋这种家常而亲昵的气氛了,她一边迟疑的想着,一边把他买的钓杆放到储藏室去、把自己买的整套资生堂化妆品放进梳妆台下的柜子里……
他还买了一件小玩意是送给她的,一个水晶的八音盒,玲珑剔透的小小的透明盒子,上头一对游泳的天鹅,一打开盒盖,叮叮咚咚的柴柯夫斯基就会响起来,天鹅也就在小小的水晶池塘里打起圈儿来游泳。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可是因为那水晶的晶莹剔透她一眼就看上了,他于是买下来送给她。这是他亲手买给她的第一样东西,为着这特别的意义,这件东西放在哪里就叫她犯了难。她原本觉得应该带回家去,可是她又十天半月的不回一趟家,还不如留在身边。然而这里到底是他的公寓,她轻易不把自己的东西乱摆,除了衣物之类,她没有什么私人物品放在这里。何况放在外头,这个东西又怕灰怕摔。
她将八音盒放入原来的锦盒,随手拉开了小抽屉,那些抽屉里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不成对的袖扣,慈善基金会寄来的感谢信,还有些旧的圣诞节卡片,停止使用了的支票簿……她像个掘到宝藏的孩子一样翻看着,这些都是他日常用过了的,旧的空气在里面氲氤着,她遥想着当年她不认识他时他的生活。
她找到一个比较空的抽屉,正要把盒子放进去,却有一半卡在了外头,她抽出来,将手伸进去一摸,原来里头靠着抽屉的边缘放着一只盒子,怪不得放不进去。她把盒子拿了出来,里头有什么呢?或许又是些零碎,她揭开了盒子。
全都是些照片,最上头一张是合影。她的左手渐渐的松开,装着八音盒的纸盒“咚”的掉在了地上,她茫然的蹲下去捡,右手里的盒子也掉在了地上,照片散了一地,她把八音盒捡起来打开,已经摔碎了,叮叮当当的水晶碎片落在地上,落在那些照片上,照片中的女人有着一对妩媚的眼睛,她再熟悉不过的眼睛,天天镜子里准看得到的,自己的眼睛。她放下八音盒,拾起那张合影,背后有镌字:“携繁素于纽约。”
她头晕目眩地看着那照片里熟悉的人与背景。她认出来了,背景是在纽约那间酒店的露台上,是晚上拍的。“夜景更好呢,我邀请你来看。”她的耳畔又响起他说过的话来。他和这个繁素住过那里,事实一点一点的清晰起来,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困难。她跪在地上,胡乱地张接一张的翻看那些照片,国内拍的,国外拍的,两人的合影,一个人的独照……照片上那熟悉的眼睛像是活的一样,冷冷地盯着她。
她让那照片逼得透不过气来,她痴了一样跪在那里,对着一地的狼籍,她想起祝佳佳的话来“他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确实爱你。”
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他确实爱她,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所以他爱她。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爱过她,连一丁点的喜欢也没有过,他所有的感情都是冲着繁素,冲着她与繁素的相似,他把她当成另外一个人来爱,他把她当成繁素来爱。而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她的双膝微微发麻。她并没有资格要求,没有资格要求他爱她,可是胸腔里像是憋着一口气,叫人透不过来,几近窒息。他对她这样好,好到令她生了奢望,她不该,可是寒意从心里涌上来,他不能这样待她,若从开始他就不给她这奢望,他要怎么样都行,现在他已经给了,却断然将真相翻出来,她情何以堪。她知道自己太贪婪,可是直如飞蛾扑火,那火就是他,她已经不能停,如同失去制动的车,飞驰直往,她怎么能停下来?
她突然悟过来,自己不能呆在这里不动。易志维随时会回来,她心急如焚,伸手去收拾那铺了一地的照片,手忙脚乱放回盒子里去。正在捡着,指尖上突然一痛,原来是让那水晶碎渣儿给扎着了,一颗浑圆的血珠立刻冒了出来,“嗒”一声落在了一张照片上,溅成一朵大大的血花。她把手指头放到口里吮着,想着要找纸来擦掉这血,口里的腥气越来越重,直逼得人心里翻江倒海,眼里火辣辣的,她进去洗手间打开水喉冲着受伤的指头。
冰冷的水冲散了指上的痛楚,哗哗的水声里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来不及了!她只好呆在那里不动,水从手上流过去,她听着他进了卧室,在那里静下来,然后脚步声就直冲着这边过来了。她的脸正对着大大的玻璃镜子,镜子里眼睛,熟悉的眼。她从镜子里看见了他,他手里还拿着那张被血弄脏的照片。
她的眼花起来,她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可是她的声音是僵硬的,像是被自己逼着一个字一个字从唇中吐出来的:“对不起,弄脏了你的东西。”
他动了一下,像是想上来抱住她,她极快地回过头来,直直地面对着他。她听到自己问:“她还在台北吗?”
他的声音也是生硬地,木然的:“不在了……那年空难……”
死了?当然是死了,不然他怎么会找她做替代品?她早该起疑心的,不是吗?当初他轻易答应了帮她,他是最精明的商人,他对她这样的好,好到她也疑惑过,可是还是自己骗着自己,所以她活该有今天,他早有教过她的,天上绝不会掉馅饼,所以一旦有莫明其妙的好处,一定是有问题。她是个笨学生,学了这么久眨眼就忘得精光。
她的眼泪哗哗地流着,她也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好哭,一边流眼泪,一边就收拾东西。她不能走,公司在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