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妖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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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妖邂逅-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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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o型血。这类型的血,据说口味本就好得很,固而平日里就特招蚊子,再加上我素来嗜甜如命,想必我的血甜腥味一定足够。

    我无声的奸笑:妖怪,既然你是为着年轻女子的鲜血而来,那我这样的诱饵,应当够分量了吧?

    我再度揉揉面颊,对着镜子嫣然一笑,调整表情的时候到了。记住,我对自己说,不能有丝毫的愤恨不能有丝毫的迁怒不能有丝毫的不满凶恶,只能是妩媚妖娆、眼波盈盈,就算做不到回眸一笑百媚生,也定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退后两步继续照,脚下不禁有些摇晃,站了好久有点脚麻了。

    十公分的高跟鞋,果然能让一个平时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的女子,亦变得如柳扶风、摇曳生姿,委实是鞋跟太高太细走不太稳的缘故。

    莫怪古代要求女子三寸金莲,那时候没有高跟鞋,只能让脚一小再小,方能踏不稳地,一颠一颠的露出袅袅娜娜的风情。

    做完这一套流程,我捋一捋鬓间的细发,顶着一张笑吟吟的面具,矫揉造作的摇晃着扭了出去。

    *****************************************************

    在娱乐场所,越是冷淡的,骨子里越是疯狂;越是矜持沉默的,内心潜台词越是巨多;越是言行有度的,越是容易走极端;越是深沉内敛的,实际上越是喜好表现自己……

    以上,就是我总结出来的所谓的闷骚定律。人类,普遍适用;妖怪之流,估摸着也差不离。

    别不相信,撇嘴不屑。我告诉你,这绝对是有事实依据和道理的。想想看,你见过哪个杀人狂咋咋呼呼的什么都放在嘴边唱吗?你见过哪个变态在固定的变态行为之余也豪迈奔放的?

    只怕越是沉稳正常的,一旦放肆起来才会毫不顾忌的过度,全因平日里太过压抑、无处发泄的缘故。正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说起这闷骚定律,却是因着一位客人。

    长长的吧台在我的左手边优雅的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而这位客人就坐在这弧度处。

    他刚来不久,话未多说,一坐下就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我借着递酒偷窥他,只见他年纪不大,顶多也就三十左右,脸面瘦削,下巴尖尖,五官一般,唯有一双绿豆眼贼亮贼亮。他应当酒量不错,即便是如此灌酒,也不见眼里糊涂,反而越来越精亮,宛若两粒流光的乌珠,衬得一张苍白的脸终于有了些生气。

    不知为什么,乍一见面,我就觉得这位客人有点不寻常,倒也不全是因着我那个“闷骚定律”,或许是直觉使然,或许是他那双小眼睛,乌溜溜的,像两盏迷你探照灯,又像x光扫描仪,毫不礼貌的悄悄透视着这里的每一个人,不,是每一个女人。

    他擎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透过酒杯的玻璃,我瞥见他抽了抽鼻子,似乎是在嗅什么味道。我的心里登时没来由的一紧,不自觉地就缩了缩受伤的手指,连忙转身面对酒架装作找酒,心中着实有些慌乱,会是他吗?

    背后响起桌面轻叩的声音,我琢磨着他该是又一杯酒喝完了,于是顺手从酒架上取了一瓶酒下来。

    果然,他递过空酒杯,移过身子,用双肘弯曲支着吧台,朝我闪闪黑豆眼:“美丽的小姐,请再来一杯。”

    我晃了晃酒瓶给他倒酒,一面尽力保持着脸上的微笑。不料,他趁着接酒杯之际,手掌就看似不经意的滑过我的手指,正是受伤的那只左手。我的心又突突的猛跳了两下,心里又是惊喜又是紧张;喜的是拙计成功,嫌疑犯总算浮出水面;慌的是这种闷骚男不知要如何应付。好在,他先开口了,嗓音无限娇柔。

    “哎哟,这么漂亮的手怎么受伤了?我看着都心疼呀!”

    一句话听得我鸡皮疙瘩簌簌的掉,可怜我还得上演感激涕零的戏目。缓缓的将睫毛下垂45度,一边盖住眼中的狠戾之意,一边故意微颤着假装激动。实是心里早已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口里的肉麻话却说的自己一阵阵发冷发抖,该死的,真不是好活计!我坚韧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摧残,还是自我蹂躏,我容易吗我!

    “啧啧,给我瞧瞧来。”他借着酒劲,边说边托起我的手,抚上我的食指,在裹着创口贴的地方来回摩挲,如同一只饿狼深情的注视着一碗美味的红烧肉,细细的眼眸里止不住的溢出贪婪之意。

    尽管我早有准备,但依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我定怏怏的注视着吧台上的一条木纹,心里暗想:等下一定要洗手!用肥皂洗手!然后深层清洁、去角质去死皮、做手膜……面上仍旧言笑晏晏、笑颜不减。谢天谢地,酒吧里灯光昏暗,我的脸又隐藏在厚厚的粉底之下,眼睫一垂,就再看不清神色,否则要让他知道我已经在心里将他千刀万剐,他不知会如何发作。

    既然是酒吧,夜深人静时分,自然不乏单人进双人出的典范,就我前两天的观察来看,情投意合的、利益所趋的、一拍即合的,挤挤眼便一前一后的出去了,甚是随意,也难怪那几位受害女子糊里糊涂的就被坑出去凭白丢了管血。

    于是,我充分回忆了一通所长亲自讲授的“欲擒故纵”之计,然后嘴上说着推诿婉约的客套话,眼风却是向着“黑豆眼”那么盈盈一撇,顺利的丢过去一个波光粼粼的媚眼——真的是波光粼粼,因为我刚滴了两滴眼药水,趁着眼里的水分子还没有全部跑路,用名副其实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吧台的顶灯下朝目标使劲的明送秋波。

    呐,天上写命格的大神,看到没有?牺牲啊,这是多么宏伟壮丽的牺牲!我长这么大,何尝对别人抛过媚眼?还是对这么恶心这么猥琐的死妖怪,抛这么一个放浪到极致的媚眼!老天,你可曾看到我的心在滴血?你说,你该不该把我往后的命格改的好一点以示补偿?

    下一刻,我勾着猩红的嘴角,绕出吧台,脚下步子不缓,故意和他一个擦身,摇摇摆摆的扭了出去。
第十章 捕鼠
    外的风呼呼的吹着,十月的午夜还是颇有些冷的。我一面暗自庆幸浑身上下贴满了暖宝宝,一面又后悔没有向所长勒索一袭裘皮的披肩来,保准又暖和又拉风。

    我抱着双臂头也不回的往约好的巷子里走,一双耳朵全神贯注的聆听着身后传来的任何一丝声响。

    “嗒、嗒、嗒”有压低了的脚步声跟上来。

    我知道,猎物终于上钩了。哼哼,我在心中冷笑,老怪物,偷窃我凡间泱泱女子的鲜血不说,居然还把无辜的小男孩灭口,且胆敢在天祥大楼伏击我!等逮住你,看怎么好好收拾你!费了老娘如此多心血,抽筋扒皮都算是便宜你了!我悄悄的掰着指头乐颠颠的盘算满清十大酷刑,扒皮抽筋啦、烹煮啦、车裂啦、插针啦……虽然心里清楚的明白自己不可能真的这么做,别说观刑,就是看到受刑后的一堆模糊血肉肯定都会恶心,况且咱也不是那残暴血腥酷吏的角色,但意淫一番还是很泄愤的。

    慢慢走到巷深处,我停下脚步转身朝他不怀好意的奸笑。许是妖怪本能敏锐,他望向我的目光很快就从贪婪化成狐疑,进而警觉,就像是即将到口的一碗红烧肉却有被加入了鹤顶红的嫌疑,看得,吃不得,还要时刻防着另有人抢肉。

    我气定神闲的从屁股口袋里摸出圆镜,远远的向他展示了一下。

    他的脸瞬间青白,神色惶恐,一言不发的调转方向就逃。

    眼看他一头撞上百解拉起的结界,我的心悠悠的愉快起来。自他前脚踏进这条巷子,百解就启动了阵法,然后一点一点缩紧,直到此刻,正是收网时分。

    只见他被结界激得后跌,身形却仍是灵活,后退中一屈腿险险避过了百解射出的黄符。

    百解,就站在巷子口,一身磊落的青布长衫,仍是闭着眼,束着发,左手缩在宽大的袖笼里,约莫是在捏诀,右手修长的食指点出,有条不紊的勾、划、撇、捺、圈,发丝一般的金线随着他指尖的跳跃轻轻的延展,描画出一个个符文,飘飘然的荡漾在空气中,不断的加固着结界。

    显而易见,来时的原路定然是闯不得的了,“黑豆眼”陡然大喝,身形顿时暴涨,衣衫炸裂,化出原型,双眼赤红,前吻突出,毛发丛生,四肢着地,伸出锋利的尖爪,却是一只巨大的灰色硕鼠。

    他忽然一个后翻向我扑来,我浑身一凛。必定是上次在楼顶上的交锋泄露了我的三脚猫技术,即便我手里尚有伤过他的圆镜,他亦宁愿孤注一掷,毕竟堵在巷口的那是专职大师,何况此扑目的不在于杀仅在于逃。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样选择。

    然而,所长岂是好相与的?既然布下局来逮你,自然疏而不漏,绝不会在任何地方留有余地。

    我也就是充当个被攻击但绝对不会被打中的靶子而已。

    果然,他尚未扑至,所长已从墙头的阴影里掠出,白衣白裤,飞速直下,犹如黑夜中绽放的一道闪电,直劈硕鼠。夜色中,只听硕鼠一声痛嚎,随即软倒在地,貌似是被所长的手刀给打晕的。只可惜我没有夜视眼,四周黑漆漆的无法看清它是如何挨揍,实在有点遗憾。

    它晕阙以后,百解慢条斯理的走了过来,“啪”的补上一张黄符,登时它巨大的肉身迅速缩小,短短几秒钟就缩成了巴掌大小,被所长拎住尾巴倒提在手里。

    整个捕鼠过程,可谓行云流水、畅通无阻、迅捷无比,前后不会超过十分钟,我看着拿鼠怪当橡胶球一样打圈晃悠的所长,由衷的觉得让他和百解双双出马来逮一个道行不深的鼠怪,根本就是资源浪费。
第十一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次日一早,我就打着哈欠推开了楚河汉界事务所的大门。虽然所长宽言我连日熬夜今日可以睡到中午再来,但我对那只大老鼠念念不忘,好奇心盛重,以至于清晨醒来后,竟翻来覆去再难入眠。

    小男孩真是被那鼠怪所害吗?鼠怪为何要杀死弱小的他呢?为什么偏偏小男孩丧了命,其他几位受害人却并无伤亡?而且若是无伤亡她们又是被害的什么呢?几个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又频频冒出,绕的我头大:怎样才能让小男孩魂归故里?小男孩真的是因为冤死才滞留的吗?他已经失忆了,如果要洗刷他的冤死,是不是还得让他恢复记忆?那样惨痛的经历,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脑子瞬间清醒了。

    睁着双眼直愣愣的对着天花板出神,一个个问题在我脑中仿佛化成了条条小蛇,吐着红红的信子彼此龇牙咧嘴,就是没有回答。我叹了口气,瞧瞧窗外泻进来的淡淡天光,心知,这觉,是没法再睡下去了。

    探手到枕下,摸到了那面小小凉凉的圆镜。

    自从当初在天祥大厦顶上它救了我一命之后,我就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一来方便随时与所里取得联系,二来我也可以安心些,毕竟犯人已经见过我,难保它不趁我独处时再对我动手,我肯定打不过它的,胆子再大也没法当武器使啊。至于后来被派到酒吧潜伏,那就更得带着它了,万一有啥不妙,立刻就可以呼救,相比于警察而言,面对这种灵异事件,还是事务所比较可靠。

    圆圆的镜子静静的躺在我的手心里,我瞟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五点五十五,三个五,诡异的时间,我把手缩回被子里,踟蹰着是否要开镜,所长这会儿多半是在呼呼大睡,开了镜也是白搭。

    然而,一个个问题不依不饶的在我的脑子里翻滚叫嚣,纠缠的我烦躁不安,我终究还是翻了个身,举镜在前,抱着0。01%的希望念了一句“天地之鉴”。

    “哟!”所长愉悦的声音传来,吓得我犹如惊弓之鸟,立时挺身坐起。

    “你——你——”我盯着镜子结结巴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六点不到,他居然已经醒了?不对,难不成是还没睡?反正这两种可能无论那一种都很神奇!至少看他那神清气爽、笑容满面的样子,就不像是睡着了被我吵醒的,没撞上他的起床气就好,我在心里松了口气。

    “哈,稀奇稀奇,你居然会主动用圆镜联系我,”他低头似是看了看表,“而且这么早,怎么?晨练缺人吗?想都别想,本少爷身强体健、不需出操,当个吹哨子的监督长还可以勉强考虑一下……”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犯贱,太阳还没当空就自讨苦吃的来听他鬼扯,耳闻他已经由晨练扯淡到健美进而直奔综合素质转而拐向天赋异禀,最后终于兜回我想要听的主题。

    “……嗯,我晓得了!一定是在好奇本少爷如何英明神武、未卜先知能知道犯人会出现在那间破酒吧,以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话说了一篓子又一篓子,却偏偏只是在主题外围打转,我仿佛看到了几千年前治水的大禹,三过家门三不入,等得屋内的家眷心烦意乱、耐心耗尽。

    我闭了闭眼,满脑袋黑线,心中不迭的后悔,所长的脾气咱又不是不晓得,怎么就忍不住去主动勾搭呢?真是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

    镜子里絮絮叨叨的声音猛的停住,我睁眼,乍见所长的眼睛倏然一亮,晶莹剔透,“哈,你床头那幅画是你自己画的?

    我不由自主的回头去看我的画。

    那是一幅水彩画。

    浓郁的海水由下自上一路从靛青、深蓝、湖蓝、天蓝渐变成淡蓝,然后在画顶与金色的阳光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

    金发的人鱼倒坠入海,四散的长发与海底的水草纠缠在一起。

    她闭着眼,曼妙的身躯在阳光的照射下,从鱼尾开始慢慢的溶为彩色的气泡,升腾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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