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摇摆大红
【,】
☆、漫漫征途
作者有话要说:
穿越有很多种方式。
有的遭雷劈,有的被车撞,有的让水淹。
所幸再次睁开眼都会绫罗绸缎,满室旖旎,丫鬟奴仆,端水喂饭。何奇快哉!
我不是。
我摸摸身下的木板床,扯扯身上的粗布衣裳,看看前面低矮的灶台和被油烟熏黑了的墙面。
我想,我这次穿越,选得是hard模式。
灶台边的老太太正在熟练的打火,烧柴,煽烟,做饭。劈柴的叭叭声混杂着她那混杂不清的话语,我也只听了个大概,什么上山砍柴,昏迷不醒,一睡两天。
感情是她把我捡来的。
农家乐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于是,我让老太把我卖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秋日下午,我和老太跟着村头上城的牛车来到了城里。城墙很高,墙头上插着小旗,忽而能见几个兵哥哥排列整齐,执兵器走来走去。
及近,向城门里望去,人声鼎沸,车马不停。吆喝声,马蹄声,熙熙攘攘声,声声不绝,我听得兴奋起来。窝在牛车一角,内心狂热不已:古代,我来了!
这门上的字我认得:倾城。看看,啧啧,多气派,多有范儿!想起前人无数穿越者回到古代引领风骚,或嫁得一代帝皇,专宠在身,恩爱无边。或带兵叱诧沙场,女中豪杰,数男倒贴。或知晓前事后事,呼风唤雨,游刃有余……
嘿嘿嘿,我要怎么规划我的人生呢?
身边一同窝着的王家小虎奇怪的看我一眼,转而又望向窗外,自言自语道:“傻。”我满面春风喜滋滋的对王小虎说:“小弟弟,你为什么说我傻呢?”王小虎看我竟然还挺高兴,更加鄙视的对我说:“我看得出来,你没怎么进过城。我是一个月能随我爹的车进一回城的。”
哟呵,一个月进一回城啊,你可真了不起!姐姐我是要在这城里打拼出一翻天地,找小帅哥搞爱情的,你懂个屁。我不理他,仍然笑呵呵的望向前方。
王小虎看我没理他,有点吃惊,接着解释说:“这是皇城,咱们绍国地方大,隔得远,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来过皇城!”
我撇他一眼,不接茬。
我的不崇拜大大刺激了村里的明星少年王小虎,他亮出了必杀器:“倾城大官苏老爷家里就曾吃过我爹送去的牛肉!我帮着搬进去的!”
倾城,就在我抑制不住的笑声中到了。
隔着牛车后的栅栏看去,倾城很繁华。这条商业街由东至西,路边满是摆摊吆喝的。街道两边的大小店铺鳞次栉比,人们往来穿梭,无比热闹。
车将我与老太放在街头,便拐弯往南走了。我搀扶着老太边走边看,身边过路的女孩儿们无不长裙锦衣,飘飘欲仙,相比之下,我的这身粗布……让我有些愤愤然。
不会医术,没当过特工,没练过功夫,没穿到富豪家。难道我要从基层干起?青春苦短,时不我待。怎么才能走入上层社会,搞个公子王爷爱一场呢?
我在一家胭脂铺前停了脚。
抬眼望去,店面很大,门前停着两辆马车,车外有篷,分别写着大大的“苏”字和“李”字。店门前香风阵阵,里面放着绫罗布匹,胭脂水粉。里面身影婷婷的几个小美女正在挑选比对,轻言细语。个个衣裳华丽,比之刚才街上见的人,举手投足间又有些不同。
我放慢脚步走了进去。
走了几步,小美女之一抬手指着我,笑道:“婉妹妹,我说你家哥哥不放心吧,瞧瞧,又使这小丫头片子来寻你!定是走得急,来不及去屋里要人,随便支了个管家闺女就来了。就这么不放心!”
被称做婉妹妹的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睛在我身上轱辘一圈,又转向那位:“李姐姐,你净胡说。这哪里是我家女孩儿。”说完,挥挥鹅黄色衣衫长袖,带着一众人朝外走去。香风阵阵,我眼前掠过一群大小美女们。带头的那个婉妹妹由众人扶着,婷婷袅袅上了苏家马车。马车走后,那李家小姐才上车离去。
我看得起正劲儿,不防身后有人咳了几声。
“干嘛的?”
“大姐。”我笑着走到那贵妇人面前。看她又白又胖又富态,应是老板了吧。
大姐很不满的瞪着我:“你这小丫头是谁家的,看你才十五六,怎可叫我大姐?”
“呵呵,大姐您一身富贵,肤白貌美,看着就如同二十出头,我这一闪眼,就冲撞了您。也不知您如何称呼?”我为自己的谄媚自责。
大姐身边的小哥看大姐挺高兴,赶着热闹上来:“这是我们香秀阁的老板娘,兰夫人。夫人平时不在店,今儿是苏府千斤来,才特意下来招呼的。你是哪家的丫头?”
“我……”开口求人不易啊。“夫人,我想给您当丫头。”
兰夫人挑挑眉:“又是附近村里来的吧?”
“唉呀,这已经是多少个啦,我们夫人哪有功夫招待你们呀。快走吧,走吧。”小哥比我机灵多了,忙推着我向门外走。仓皇间看见又一辆马车停来,我忙转身跪下,心里想着大丈夫能屈能伸,跪又不少块肉,一边伸手拽住夫人衣裳下摆:“夫人,我有本事啊!”
兰夫人正不耐烦想伸脚踹我,忽听一阵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哟,今儿是怎么了,怎么还有个下跪的啊。难不成是哪家小姐没了胭脂,让丫头来赊账的?”
兰夫人抬头变脸笑道:“赵小姐再早来一会儿就遇着苏小姐和李小姐了。”说着不动声色扶起我,一手搀着这赵小姐,一手把我推到一边。
“夫人,今儿你在正好,我这件红衣裳,艳是艳,可总觉得不够光彩照人,你给苏明婉做那件儿水青褂子,可比这件花心思啊。”
我抬眼望去。这女孩儿穿一条绯红衣裙,料子挺括,配有暗花,再加上这女孩儿瘦,小腰那儿一收,其实是挺婀娜多姿的。不过光彩照人嘛,我看看她那小瘦屁股,从腰那儿一溜顺下去。确实有点辜负大好春光。
这姑娘比之刚才那鹅黄衣衫明眸皓齿的苏明婉,就差了那么一截儿。
我咽了口吐沫,又不要脸的贴上前去。“其实,小姐这件衣裙是极好的,如在后腰身下加些褶,既可突出小组腰身婀娜,不盈一握,又可使下身篷起,增添富贵。”
“而且,此衣裙可加上眼妆,同色配出,小姐定可艳冠群芳,绝代芳华。衣裙改动需些时辰,不如小姐等候时让我帮小姐上眼妆,看下效果?”一口气说完,便笑着等那姑娘答话。
小赵姑娘看了我一会儿,转头向兰夫人笑道:“夫人,你们店里又来个好伙计,你也太小气,怎不为她置办身得体衣裳。”
兰夫人看着我,嗔也不是,怒也不是。只得引着赵小姐先坐进里屋。
一不做,二不休,成败在此一举。我对着那小伙计叫道:“小哥,把胭脂水粉都拿进来!”
小哥呆呆的望着兰夫人,兰夫人瞄着赵小姐,赵小姐坐定了,抬眼看着我。时间静静过了那么三四秒,兰夫人从定格中醒悟过来,忙向我招呼手:“二丫,你手麻利点,别耽误赵小姐功夫啊!”
我咧个大嘴向里屋走来。
小哥快步跟上,小跑着先把物件拿到屋里去,经过我身边时,听见他小声嘀咕:“你行。”
见街上女子化妆,主要是眉,脸,唇。眼妆还未兴起,这么重要的一环没有接上,难道真是给我留的机会吗?
赵小姐稳当坐在那里等我,我把一众人全都轰了出去,并在门上拉上了帘。说是祖传秘技,不可旁人观。两个随行丫鬟十分不情愿,兰夫人十分不放心。纷纷挤在门口处。
我看了看盘子里的物件,多多少少还估摸着出来。这深的是黛,画眉用的。白的粉的是粉,擦脸用。红的胭脂,用嘴上。
有多少来多少吧。
我用画眉的给她放水化开,用最细的笔勾了眼线,眼尾稍稍上挑。然后将红胭脂用手蘸着,抹成眼影。内眼角白粉轻点,提个亮。没有睫毛夹,不怕,用指甲,中指加大拇指,捏住她睫毛指甲使劲儿一蹭,一点点来,睫毛就被夹弯了。再用最黑的黛化成水,用笔涂在睫毛上。边涂边想,如果再加点煮粥出来的米汤,是不是就能更黏了。
最后,我还给她拍了点腮红。
大功告成!
我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于我,是中规中矩的,于她们么……
我把门帘掀了上来。
兰夫人抢先一步走了进来,和赵小姐双目对视。两个丫头飞快把铜镜举上,赵小姐半晌不说话,只是看着镜里的人。
我的心莫名的有些紧张。双手刚才上下忙活不见什么,现在却有些颤抖。
好久好久后,赵小姐的一声轻咳打破了沉默:“夫人,我的这件衣衫,也让二丫拿去改。几时可取?”最后这句,是向我问来的。
“后日吧。”我微笑。
二丫时代,来临了。
兰夫人给了我二两银子,我拿给了救命老太。
我对兰夫人说要个好听点的名字,兰夫人面无表情的说,衣裳改好了再说。
☆、公子小白
城中的年轻小姐们,是最能传播小道消息的人。
她们出身富贵,养尊处优,无所事事,热爱八卦。
自打赵家小姐在一个什么什么宴上大放异彩,独领风骚后,香秀阁的生意,就在一日千里的基础上,更加的一日千里。
我,二丫,也成了香秀阁的首席设计师加化妆师。当然,也是全倾城唯一的。
兰夫人的里屋,诚然成了我二丫的里屋。
我脱下了粗布衣裳,穿上了和兰夫人一样料子的衣裳。
兰夫人对我这棵摇钱树爱若珍宝。
我每天都和这群大小姐们打交道。她们喜欢成群结伴的来。我在里屋化妆时,仍是不让他人看。因此,在门外等候的时候,她们八卦着倾城里的每一个有头脸的人物。
而我对这个皇城的认识,也就从她们的嘴中一点点得来。
天子脚下大官多。小姐中的翘楚就是我第一个见过的苏明婉。
苏家大小姐苏明清嫁给了皇帝二儿子,成了皇子妃。苏家二公子如今在宫里当御前侍卫,皇恩隆眷。苏明婉因着大姐二哥,又是家里最小的姑娘,在外外人宠,在家家里疼。再加上她长得好看,追求她的王孙子弟络绎不绝。听说她十二岁的时候,家中就已经回绝了两家提亲的。
苏明婉每次来的时候,我都偷偷看她好一会儿,然后内心久久不平静。
苍天大地,吉祥如意,为什么我没穿成她呢。
老天是公平的。虽然他没给我大富大贵,但好歹给了我一张过得去的脸。说是小家碧玉有点委屈,说是沉鱼落雁又有点夸张。眼睛挺大嘴巴小,眉毛弯弯鼻子高,最重要的是脸,是脸,我是个瓜子脸。
这点我很是满意。
用我手头的黑黑白白描画描画,惊为天人是有些困难的,和赵家小姐比还是略有胜算的。
小赵姑娘现在是我的忠实粉丝。
后来她曾不只一次的对我说,她活了十六年了,从来没有那天那么风光过。所有夫人小姐都来看她的衣裳妆容,所有公子都在打听她的名字。她梦里的小白公子,那天也笑着对她说了认识十来年中的第一句话:“你今天很不一样。”
为了这一句话,城中名媛们孤立了她大半个月。
“肯定是苏明婉挑拨的!”每每提到这儿,小赵姑娘都要恨恨的加上一句。
十六七的年纪,正值花季雨季吧?灿若桃李,美目盼兮。这边情窦初开,那边少女情怀。找到个梦中情人,爱就要狠狠爱。有多少秘密要与好姐妹一起分享,有多少姐妹因为一个小伙就反目为敌。
说到底,就是年轻的幼稚。成长的烦恼。
想着这些的时候,我正慢慢吹干手上的蔻丹,对,就是我自己研发的指甲油。我刚刚美了个甲。
屋外挑布匹的哪家小姐又说闹了起来。“你挑这月白色,想是要与林家公子双宿双飞?”
一阵嬉笑转来,那个声音又急急解释:“人家看着干净素雅,想着既是诗会,总要文雅些妥当,又干你林家公子何事了?难不成你心里喜欢他,除了他,就不许别人也穿白了?”
“呀你这死丫头,嘴还得倒挺快。不知你诗会见了他,可还如今日这般思维敏捷。”
一阵追逐打闹后,苏明婉清冽的声音含笑传来:“这次诗会,虽姐姐不在了,可也要办得兴起来。大家好阵子没热闹热闹了,别只顾着想衣裳,想想怎么作诗,方好压了那些公子们。让他们别以为咱们总是不学无术。”
嘻笑中一个更稚嫩的声音传来:“可我见了小白公子,七魂没了三魂,剩下那几魂也就只能保住自己言行不失,哪有心思再来作什么诗呢?”
这话似是说到了每个人的心坎上,大家更加笑闹了一阵。方慢慢散去。
这就是倾城第一美男,林羽白在姑娘们心中的地位。
公子小白是林家老爷之长子,林家还有一个公子小墨。因是双胞胎,哥哥叫林羽白,弟弟叫林羽墨。哥哥文采飞扬,弟弟骁勇善战。
绍国皇帝看中林羽墨,说是武将奇才应多历练,林羽墨小小年纪就随军在外,故虽公子小墨也生得一表人材,却解不了倾城女子之远水近渴。
早些年还有白派与墨派之争,随着公子小墨多年在外不归,其它家公子资质又良莠不荠,公子小白便一人独大,将倾城花季少女的心统统揽入怀中。
我在香秀阁中,每日间只见得到女眷,然她们每一个人来的时候,都带着一个公子小白。
“公子小白喜穿月白衣衫,因为他名字里有一个白字。”
“公子小白不喜多言,却待人和善,从没见他对谁发过脾气。”
“公子小白四岁能诗,家父至今保留他所作诗篇,作为几个弟弟开蒙之榜样。”
公子小白在倾城,就是一个传奇。
虽说常穿一身白衣骑头白马会念几首酸诗在我看来着实流入俗套,但我耳濡目染,也发自内心的对公子小白充满了敬仰。
苏明婉举办的这个诗会,借着她和她爹的名头。邀请了差不多全城的贵族少男少女。作诗之余,有看对眼的谈谈情,说说爱,以诗会友,浪漫死了。
因着苏明婉,少男都爱来。为了林羽白,少女挤破门。足以想,这次诗会多盛大。
这是一个多好的认识帅哥的机会。
于是借着给苏明婉描眉画眼的功夫,我吹起了耳边风:“苏小姐,这个妆配你新做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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