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见过花蜜之后,我感悟到,对于真爱你的男子,不能多疑,要好好爱他。
爱就是爱,喜欢就是喜欢。不要怕别人议论。
我与明凡当着许多人的面喝起交杯酒,在他(她)们的火辣辣的眼神中,我坦然自若的畅饮,有些醉了,便开怀大笑。
太子离杉带着一个抱着婴孩的年轻美丽女子,向我和离风敬酒,那个婴孩应该是离风的孙子,我喝了酒,赠与小孙子一串金色的紫桑葚。
在众人惊呼声和羡慕的眼神中,有一位穿红衣盛装宫服,头上戴着金钗和宝石的艳丽中年女子高声请周明凡弹奏古筝,我来跳舞。
顿时,万籁无声,群臣仰着脖子看那个说话的女子,群妃探着脑袋盯着我的面部表情。
离风两句话回绝了那名女子,并说出那女子的身份。
她竟然是突奔国的皇太妃林芳!她要让我当众跳舞取悦这么多男人。
林芳不折不挠,坚持要我和周明凡表演节目,由于她身份显赫,她的家族在离国又很有势力,我不方便回绝。
周明凡加入与林芳的争执中,于是,场中就变成她与离风和周明凡的口舌之争。
来回说了十几句话,妃嫔中有一个白衣妃子站起身来,要代替我表演。
我一看,居然是宇贵妃!
这是她最后一次参加离宫的宴会,也是她在离宫的最后一个夜晚,她为人低调,贵为吴国的公主,今日竟然为了我,愿意在这么多人的面前献舞。
她在离宫吃了太多的苦,我岂能让她临走之前,再受屈辱?
我望着林芳,大笑道:“皇太妃,要是论舞技,本王和宇贵妃都不如您的女儿东方玲。只可惜,她未来得及参加天下第一会的舞比,便被乔林施了迷香和春药,深夜从花海带走。”
“你什么意思?”林芳怒视我。
宇贵妃高声岔道,“臣妾感谢陛下今日黄昏颁旨允许臣妾和盈儿返回吴国定居,献舞一曲。请宫廷乐师奏离殇和吴情。”
林芳不再说话,我银紫色的双眸向她射出刺人心魄的光芒,用心语对她说:“你女儿已被乔林迷奸。你这个当母亲的,就不管不问吗?”
林芳目光闪烁,面色微变,但迫于我的威严,低下头去,回复我,“要管也轮不到你说!”
我懒的理她,她为了报复离风一直不肯召见她,拿我出气。
今夜,她不知是怎么混进来的。我问离风,离风比我还气愤,说宴会后,定要查出是何人放她入宫参加宴会。
悲怆、凄婉的音乐响起时,一身白衣的宇贵妃于场中化为一只白燕,用无声的舞蹈,诉说她这十年在离宫所经历的心灵的苦难和折磨,诉说她在这里的每个不眠的夜晚,每一次被离风的侮辱,每一次的想要放弃生命,却为了女儿不得不坚韧的活下去。
她的脸上,眉毛紧蹙,她的表情是痛苦和悲怨,她的目光没有看任何人,她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和舞蹈当中。
倏地,乐曲停止,一声清脆的笛鸣起来,随后是欢快喜庆的乐曲,筝,琴、鼓、琵琶齐响。
宇贵妃脸上洋溢着笑容,脚步变得轻快,舞蹈也换了一种风格,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
那时,有一黄衫女子边出列,边笑道:“陛下,臣妾借这乐曲,与宇贵妃同舞,祝您与摄政王万岁万万岁。”
离风开心的道,“准!”
黄衫女子入场后,另有几位妃子也请愿为我们献舞。离风全部准了。
那黄衫女子舞到离风面前,俏脸含春,犹如三月桃花,她边扭动腰肢,边为离风递上黄金制成的酒杯,声音娇媚,细语道,“祝陛下能常伴摄政王左右。”
我与离风所用的餐具,全都用黄金打制而成。其他人的餐具是用白银所制成。离宫奢华,犹胜花宫。
闻言,离风兴奋的一饮而尽,高声道,“赏汝黄金千两,玉如意两对!”
黄衫女子飞转到我眼前时,面上虽然带笑,但她目光倏地变得狠厉,她张开红艳的嘴唇,对着我无声的说着,“得罪。”
她的衣袖之中飞出十几条吐着红色信子的青色的小蛇,全部射向我。
周明凡还未来得及扑上前,离风已在第一时间内,风驰电掣般挡在我面前。
小蛇被我的花瓣撕成小段。
离风一脚踢在黄衫女子的肚子上,同时,那女子袖中飞出五把金色的小刀,直刺离风的心脏!
听得“啊!”的一声惨叫,女子跃飞几丈外,重重跌下。
离风狮子般魁梧的身体也应声倒下,那四把金刀,他躲掉一刀,最后一把扎入他的心脏!
我用花瓣托住离风,周明凡立刻上前抱住离风。
全场大乱,音乐停了,众人狂呼,“陛下!”,疾涌上前。
我用法术将那名黄衫女子移到至身前一丈处,她“哈!哈!”大笑,双手捂住肚子,脸上没有一丝怯意,目光嘲笑的望着离风,一字一句的道,“爹爹,知道吗,您刚才一脚杀死了您的孙儿!”
闻言,我惊诧万分,失声道,“你说什么?”
她竟然叫离风“爹爹”,她不是离风的妃子吗?
黄衫女子坐在地上,抬头瞟了我一眼,她的身下已溢出鲜红的血,她仰天狂笑道:“母亲,今天我终于为您报了仇!而且我还杀死了他的儿子,他父子的命,抵咱们母女的命!划算!”
她的声音震住所有人的惊叫声,她接着高喊,“来啊!杀了我,我是离风的女儿!我的母亲十一年前被他施展摄魂大法奸污,生下我后,被家族用猪笼装了,丢进河里,她大难不死,被人救了,卖到青楼。我用了八年时间找到她,她临死前,告诉我,一定要杀死奸污她的人,为她报仇!我几经周折,从突奔国大内高手的秘密手册上,看到离风多年所奸淫的女子的名单,其中便有我母亲!如今,我不但为母亲报了仇,还为我自己报了仇,杀死离风的儿子!哈哈,爹爹,我的皮肤光滑吗?哈哈,乱伦的滋味是不是要比奸污处女的感觉还要好呢?哈哈!我肚子里怀的可是你的儿子呢!不过,你那么多儿子,死一个也无所谓。”她用犀利的目光环视众人,“哈哈!你们没有想到吧?你们眼前这个衣冠禽兽的狗皇帝,是个采花大盗!他是只连女儿都上的公狗!他是史上最淫荡的皇帝!他不配做皇帝!”
她望着我,粲然一笑,嘴角里流出鲜血,道:“女神,抱歉,我利用了你,我刚才要是不说那些话,他不会放松戒备,不会喝下那杯放有破除他金刚罩外功的毒酒。如果我不是装成要刺你,他不会用身体挡我,他不会方寸大乱,暴露他的要害,让我刺杀成功。我知道,您曾经也中过他的摄魂大法。当时,他去万花国向您求亲时,我担心死了,我想早日杀死他,不要让您再被他的摄魂大法迷住。还好,您神法无边……”
“贱人!我杀了你!”林芳不知何时从人群里,钻到黄衫女子的身边,她头发散乱,双手各握一支金钗,猛刺进女子的太阳穴和眼睛。
我的心跳到嗓子眼,我本想要救那女子,但是我看到她眼中绝决的目光,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我已明了她的心态,放弃了救她。
她是为复仇而活的女子,母亲悲惨的命运,让她对离风的仇恨深入骨髓,灵魂!
她明知道自己和离风是父女关系,却还要入宫做他的妃子,并故意怀上他的孩子,在皇宫的盛宴上,步步为营,故意刺杀我,让离风心慌中计……
她在死之前,揭露了离风的恶行,让他在痛苦中死去,遗臭万年!
“啊!”女子一声惨叫,她伸手指着离杉,临终之前,惨声叫道,“感谢太子哥哥为我提供的化功散。你我那一夜春风,妹妹我记忆犹新!”
她瞪着眼睛,太阳穴和脸上被林芳的金钗刺破,鲜血先是标射到林芳的下巴,然后泉涌般,不断住外流!
离杉倒退两步,面色蜡黄,跪下抱着离风的大腿,哭道,“别听她胡言乱语。杉儿岂敢害父皇。”
那时,离风面色惨白,口喷鲜血,命在旦夕,我让周明凡给他服下紫色的万花神丹。
离风要是此刻死了,那我得到离国的计划将功亏一篑!他再恶,也得利用完他之后,再让他死!
岂料,离风双唇紧闭,他左手轻摇,哑声道:“拟旨,赐太子毒酒一杯!朕传位于摄政王。”
离杉跪着,朝我猛磕头道,“姑姑,您救我。杉儿被冤枉了。姑姑,杉儿的儿子刚出生,他不能没有父亲啊!”
林芳双眼通红,下巴尖滴着黄衫女子刚才溅出来的鲜血,疯了一样,冲到离杉跟前,她跑的太快,一不小心,脚踩到裙摆,栽地摔倒,她爬起来,满脸是泪,大叫道:“你这死货,难怪今夜你主动提出要带本宫前来参加宴会,你是利用本宫打击花忆冷,分散风哥的注意力!要不是你提供化功散,那死贱人怎么可能破了风哥的金刚罩,刺进他的心脏!本宫要杀死你!”
她的四个侍女追上来,三个跪在地上,一个抱着她的腰,半跪到地上,哭着喊道:“皇太妃,请您停手。莫要伤害到自己。”
林芳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拖着那名抱着她腰的宫女,冲到离杉跟前,举钗刺去,离杉不是黄衫女子,他并无求死之心,回手用内力推倒林芳。
“大胆!你敢打本宫!本宫乃是突奔国的皇太妃!”林芳大喝道,趁着离杉精神恍惚中,奋力前冲,一只钗子刺入离杉的腰间。
离杉大叫一声,右手拔出那只钗子,紧紧攥住,鲜血已浸染腰间衣衫。
林芳另一只钗子又刺下,离杉抬手去挡,林芳坐在地上,伸脚用力去踢离杉,该是林芳命中该绝,离杉右手一挡,他手中紧攥着的那只金钗正好深刺进林芳的右眼。
林芳惨叫一声,离杉惊恐万状,右手松开,林芳倒在她侍女的怀中,右目鲜血流了半边脸,左眼似乎不敢相信狰狞的鼓出来,张着嘴巴,已然死去!
离风哑声道:“执行。”
侍卫和太监立刻跑上前,拖走太子离杉。
一下子,死了三人,离风生命垂危,其余人都不敢出声,全部跪在地上。
那四名侍女抱着林芳的尸体,哭着要求离宫的太医来救治,可是宫里所有的太医全部都围在离风身边,她们便来求我,我看了一眼,淡淡道:“皇太妃已然辞世。尔等还是速带她回府吧。”
其中一名侍女泣道,“女神,传闻您法力无边,一定能令太妃娘娘死起回生的。求您为太妃娘娘施法术吧。”
我摇头道:“我连陛下都救不了,更何况你家的太妃娘娘。”
那时,跪在地上的妃嫔们,听闻有一人在取笑说,“救活林芳又有何用?她的心上人,又不爱她。她心上人只有你们眼前求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心肠狠毒,恨不得一人独霸世上所有的男子。你们求她,不是求错对象吗?”
我看到说话的女子,是一个年龄在三十二、三岁左右的少妇,她皮肤白皙,长着一双勾魂的细长的单凤眼,红艳的嘴唇下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穿着粉红色绣有金色云朵的丝绸长裙,就算跪在那里,也能惊现出玲珑诱人的身材。
离风微弱的声音,再次响起,“遥贵妃多年未育子嗣,赐白绫三尺,与朕驾鹤西游,立即执行。”
原来她就是赵冰遥,飞天国的长公主,离风的遥贵妃。难怪用这样的口气对我说话!难道她也爱离风?
“离风!你敢这样对我!你不怕我父皇攻打离国吗?放手,本宫自己走!”赵冰遥叫嚣道。
离风道:“你自己是个什么货,心里不清楚吗?”接着,象目放射出狠厉的目光,道:“撤去遥贵妃的品级。将她尸首退给飞天国,告诉赵阳,十年了,朕将长公主完璧归赵。她身体与当初嫁给朕时一样纯洁。”
当时,这个世界还没有完璧归赵的成语一说。不过,自从他说过这句话后,就创造了这个世界的“完璧归赵”贬义的成语。
第七卷
第十四章 痴情帝王
相继报来太子离杉和赵冰遥的死讯后,我以为下一步应该是要为离风披麻戴孝,结果,始料不及的是,离风伤口处的鲜血流到后面,血液竟然变成银色的。
他的身体发出银色的光芒,那把插进他心脏的黄金小刀,也一点点被银光化成黄金的液体,流进伤口处,与银色的血液混在一起,慢慢被心脏吸收进去。
而他的面色也同起初的惨白色,缓缓恢复成正常的肤色,不过半个时辰,他除了有些虚弱,已然脱离危险。
周明凡和离桐将离风扶至东宫。
我安置好其他人后,和小白一起来到东宫,离桐问我,是否已见到花蜜大师,我点头,令他先回宫休息,准备好明日的擂台赛。
离风躺在床上,周明凡对我说,“你是否对陛下施了什么法术?使陛下成了不死之身?”
我心情比较压抑,懒得解释,直接问离风,“怎么回事?”
此时,寝宫里只有我们四人,而我又布了法劫,说话自是很随意。
离风忙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地上,“美丽的主人,我不该隐瞒您,自从我成为您的奴隶后,我的左足底,便有了您的万花神迹。不过,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昨天清早,我起来看到足上的万花神迹变成银色的,就知道您晋级了。而且,昨夜,画奴我身上的痒毒也没有发作。还有,刚才我喝了化功散,其实对我无效,只是我练的外功,黄金是克星,能破掉我的金刚罩,”说着,他脱去袜子,伸出左足,翘着脚丫。
天啊,他那脚板上真的有一个和我额头上一模一样银色的万花神迹!
我惊讶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狗东西,怎么配拥有我的万花神迹,而且还是踩在脚下!
像是主人买了骡子,为防止丢了,在牲口的蹄子打上一个记号!
万花女神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脑海里回放着刚才突如其来的宫变。
今夜,先是宇贵妃悲怨的舞蹈,后是那黄衫女子死前所说的话,再是林芳的死。都给我心灵太大的震撼!
而她们三人都只是离风害过的女人中的几千分之一。
这样一个恶魔,居然在拥有了万花神迹之后,变得和我们一样,成了不死之身,百毒不浸,不畏迷药和春药,与地齐寿。
我本是想利用他,收服离国,便杀了他,没想到,反而让他拥有了无限的生命!顺便还解了笙给他下的巨毒子痒。
真是天大的讽刺!
离风双手伏在地上,低声求道:“主人,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