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我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身子就抖了三抖。
不经吓的孩子。
我用苛刻的眼光,四下打量着,时不时伸手,摸了摸椅子,确实是一点灰尘也没有。
于是,我满意了,掏出皮包,咬咬牙,拿出一张人民币,递给小乞丐,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拿去买点东西吃吃。”
小乞丐没有接过,只是盯着我手上的钱,眉毛扬了扬。
看来是嫌少,我的心开始淌血,但还是继续咬咬牙,再掏出一张,递给他。
可小乞丐还是没有接。
我蹙眉,开始教训他:“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足?你以为大人一天上班挣些钱很容易吗?”
小乞丐下颚紧了紧,他深深吸口气,那双眼睛,冒着璀璨的隐隐的怒火:“两张一块的能买什么?”
“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掀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漏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哽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你柜子后一定很脏,就推开,想打扫一下,结果就发现这个指环,我想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在后面的,就收了起来。”小乞丐道。
他说得没错。
在搬到这间屋子后,有一次喝醉了,我将它翻了出来,向着天花板上一扔。
一道充满力量的碰撞后,它就这么消失了。
那次酒醒之后,我没有再去寻找它。
可我知道,它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
“我去超市买东西了。”小乞丐似乎这么说道。
但是我没怎么在意了。
我将指环拿到窗前,对着阳光,看着。
指环内侧,刻着三个字。
寞爱色。
温抚寞爱寒食色。
寒食色爱温抚寞。
课桌上,指环上,脑海中,我和温抚寞都牢牢地将这些话刻着。
但是无论是笔,还是刀,都敌不过时间,都敌不过错过。
我们还是放弃了这些誓言。
消失了这么久的东西,忽然之间,又出现了。
是在预示着什么吗?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谜底就揭晓了——一阵轻微的呼吸,传递到了我的身体上。
那呼吸,可以说是悄无声息,但是我的背脊,还是感觉到了它涌动的频率。
我浑身的血液,顿时凝滞了。
猛地回头,我看见了盛悠杰。
而且,在那瞬间,我就知道,他看见了我手上的指环。
还有……指环上刻的字。
是的,我有种感觉,他看见了。
可是盛悠杰没有表现出来,他的表情,很平静,若无其事,像是镜湖的水。
但是,那水,却看不见底。
让人内心窒闷。
我下意识要将指环藏住,但是这个隐藏的动作才做到一般,理智便声声地制止了它。
我不能再让盛悠杰猜忌。
既然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躲藏的。
隐瞒,只能制造更多的误会。
于是,我在脑海中斟酌了下语言,接着,将指环轻轻举起,道:“这是刚才小乞丐……”
但是我的解释没能继续。
盛悠杰漫不经心地打断了我的话:“我看你这么久都没回来,就来看看你,对了,前面那条街开了一家香辣蟹,你昨天不是说想吃海鲜吗?走吧,一起去。”
我的手,我那握住指环的手,僵在半空中,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盛悠杰的面上,依旧是看不出什么,他微微一笑,道:“还傻站着干嘛?”
然后,他拉着我的手,一起离开。
但是,他拉的,是另一只手。
另一只没有拿过指环的手。
那天吃饭时,我好几次,鼓起勇气,想要将这件事情向他说明。
可是盛悠杰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他次次都不动声色地打断了我的话。
我想,他是在逃避。
晚上熄灯后,莹莹的月光潜入屋中,像纱一般铺在房间里。
我一直睡不着,我还在想着下午的事情。
我不想让我们好不容易修不起来的感情再次出现裂缝,所以,我鼓足勇气,唤了他的名字。
可是盛悠杰没有应我。
“盛悠杰,我知道你没有睡,你不用说话,只听我说就好。”这次,我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说着:“盛悠杰,那枚指环,确实就像是你看见的那样,是当初温抚寞送给我的,两年前,它被我扔在了柜子后面,我便没有再管它。但是小乞丐无意中把它给我找了出来,我就拿着看了一下,接着你就上来了……盛悠杰,你信我吗?”
我没有再说话。
房间里是寂静的,只听见我的心跳,演奏着不安的曲调。
是的,我是不安的。
番外:醒悟(上)
深夜的清寒一点点地渗入屋子里。
窗外,那浓紫的天,看上去,是那么沉重。
身边的盛悠杰忽然搂住了我的身子,紧紧地。
他说:“我信你,食色……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真的,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在乎……”
盛悠杰的声音中,已经没有了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自信。
那寥落的寒冷就这么渗入我的心中。
是的,盛悠杰是在逃避。
他认为,既然自己清除不了温抚寞在我心中留下的痕迹,那么,他就应该逃避。
可是,这样的他,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盛悠杰了。
不再是那个时而强横,时而温柔,时而霸道,时而体贴,时而让我恨得牙痒痒,时而让我爱的头脑发热的盛悠杰了。
他不再快乐了。
是的,他不再快乐了。
心内,忽然生出一种荒芜,一寸寸地,啃噬了全部。
是我,让他变成这样的。
我囚禁了他的固执,我折损了他的好强。
他的性情,被我砍得七零八落,再也拼不完整。
他的快乐,也不再完整。
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讽刺的,这是一个轮回。
我因为安馨的存在而选择与温抚寞分手,而盛悠杰因为温抚寞的存在而和我产生嫌隙。
不同的是,我争取了,我不愿意放手,所以我重新抓回了盛悠杰。
但是,我现在开始怀疑自己这么做是否是正确。
因为,盛悠杰的眼睛,再也不会露出那种自信。
那种属于他的独特的自信。
一路走来,他的生活都是顺产的,这种顺畅是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着迷于这种用自己的汗水染成的舒畅。
但是在我这里,他挫败了。
人心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他想要的,我做不到。
我发誓,我确实是尽力去做了,可是结果却不是他所满意的。
但是,盛悠杰还是接受了。
为了我,他还是接受了这番在他眼中是残缺的爱。
是的,在他的眼中,温抚寞一直存在于我们之间,他曾经试图逼着我忘却,彻底地忘却,可是我没能做到。
他本来是要离开的,可是因为我而迟疑了。
盛悠杰看见了我的痛苦,看见了我的泪水,所以,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自己的快乐。
他愿意接受我这个心中还留有温抚寞的寒食色。
我开始细细回想,如果当时,温抚寞也像我这样,去争取了,挽回了,事情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如果他也像我一样,喝醉了,跑到我家楼下,大喊大叫,作出一副在乎我的样子。
如果他一遍遍地来请求我的原谅,一遍遍地告诉我,说他已经忘记了安馨。
如果他做了这一切,我会原谅他吗?
是的,恐怕我会。
我想,我是会原谅他的,我们也许会重新在一起。
可是,我不会快乐。
就像盛悠杰一样,我会假装欢笑,可是我不会真正快乐。
我会整日整日地猜忌。
当温抚寞出神时,我会认为他响起了安馨,继而泫然。
当温抚寞抚摸我的头发时,我会认为他是在抚摸安馨,继而怅惘。
当温抚寞同与安馨有关的人见面时,我会害怕他们谈论她,继而凄惶。
我会痛苦,陷入无边无际,不可告人的痛苦之中。
是的,如果当初我继续和温抚寞在一起,这就是我属于我们的结果。
轮回,确确实实的轮回。
所以,温抚寞当时才会说:食色,没有我,你是不是会快了很多。
那并不是要离开我的借口。
我们,毕竟是深爱过的。
温抚寞是了解我的。
他知道如果自己努力,我一定会原谅他,我会和他重新在一起。
因为那时,我爱他那么深。
但是,他同时也知道,复合之后,陪伴我的,将是隐藏的怨怼,无休止的猜忌,永恒的悲哀。
他不想让我面对这一切,所以,他走了。
而我现在,则是在做他没做的事情。
我将这一切,赐给了盛悠杰。
我是不该的,真的,我是不该的。
窗外,一辆车驶过,白色的灯光,在天花板上游移,绵长,无声。
那一夜,我闭着眼睛,数着缓慢流过的每一秒,却没有丝毫睡意。
因为,我决定了一件事情。
我要离开盛悠杰。
就像是当初温抚寞说的那样。
离开我,他会快乐许多。
开始,是痛的,那是一定的。
但是没关系,拔出了我这根刺,他会好受许多。
总有一天,他会遇到对的那个人。
而我,则会成为过去,成为回忆。
第二天,我趁着盛悠杰去上班时,收拾了东西,以很快的速度。
然后,我走了,去了云南。
在上飞机之前,我给盛悠杰打了个电话。
我说:“盛悠杰,我们分手吧。”
电话那头,是死一般的沉默。
我说:“盛悠杰,没有我,你会快乐许多。”
突然发觉,这句话,还真他娘的好用。
“你在哪里?”那边的盛悠杰终于开口了。
我当然没有告诉他,我只是说:“盛悠杰,你没有输,我也没有输,我们输的,只是这段感情……盛悠杰,对不起,我达不到你的要求,真的,我不想看你继续不快乐下去,那样,在你身边的我,也是不快乐的……盛悠杰,一段感情中,如果两个人都不快乐,那么,就到了他们分开的时候了。”
盛悠杰的声音,是低沉的,他说:“寒食色,你回来吧,我们重新开始。”
我静默了许久。
话筒中,只听见呼吸声,不知是属于他的,还是我的。
最后,我只问了一句话:“你能够释然吗?”
盛悠杰默然了。
我笑了。
是的,我看着玻璃种自己的影子,他的嘴角,是扬起的。
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盛悠杰,下辈子,我想在最开始的时候,预见你。”
番外:醒悟(下)
接着,我挂上了电话。
我就这么躲去了云南。
让我失笑的是,我住的,依旧是五年前的那个房间。
我记得,当时自己曾在这个房间中流了许多泪,甚至将地板都浸湿了。
而多年之后,我又因为另外一桩感情而再次躲进了这里。
我关掉了手机,与外界彻底市区了联系。
不看不听不想,重新躲进我的乌龟壳中。
丽江确实是个好地方,有种尘埃落定的澄净。
每天清晨,我都会慢悠悠地走在青石板路上,缅怀我逝去的两段感情。
青石板路,历经了太多岁月,上面,全是斑驳的痕迹。
我的感情,对它而言,如鸿毛一般轻微。
可是,它们之于我,却和生命一样重要。
两段感情,我都是付出了全力,爱得毫无保留。
只是那结果,却不太顺利。
时间,到了丽江这个地方,就变得缓慢了。,
我不可遏止地回忆起了两段感情的藤藤蔓蔓。
我不会忘记的。
即使以后,有幸开展第三段感情,我也不会忘记它们。
虽然它们带给了我无尽的痛苦,但是在痛苦到来之前,也给予了我许多的快乐。
我会在心中,为它们保留一个位置。
原以为自己的行踪是够隐蔽的,但是这天,有人却通过旅馆的电话,找到了我。
是柴柴。
我愣了三秒钟,总算反应过来。
傻了,人乔帮主可是警察,连环杀人犯都能找到,何况是我。
而柴柴打来,则是为了通知我一个消息:盛悠杰明天下午就会离开我们这座城市。
而且,他决定再也不回来。
我拿着话筒的手,僵硬了。
但很快,我便强打起精神,道:“那,你帮我送送他吧。”
柴柴在那边叹口气:“反正该通知的,你们是散是聚,旁人确实无能为力,还有24小时,你好好想想吧,反正……别后悔就行。”
接着,他挂上了电话。
而我的全身,有了微微的凉意。
所以,我来到了旅馆的院子中。
院子里有两张藤椅,我站了其中一张,让阳光为自己解冻。
而我旁边的,则是偷懒来晒太阳的老板娘。
她长得不太漂亮,其貌不扬,但人却很和气,我对她有着莫名的好感。
老板娘就躺在我身边的那张藤椅上,腹部高高隆起,里面是六个月的身孕。
她的老公,是个大胖子,一坐下来,那肚子上的肉,就像千层饼一样,层层叠叠的,特别有意思。
虽然是个胖子,但我这双火眼金睛还是瞧出来了。
老板那发了福的脸上,长着副好五官。
特别是那双总是笑眯眯的眼睛,那可是名副其实的桃花眼啊。
我敢打包票,如果瘦下来,老板绝对是个颠倒众生的妖孽。
这胖老板整天都是眉开眼笑,而且多老婆特别好每天晚上,都亲自为她洗脚,动作特温柔,眼神特爱恋,语言特深情
那场面,差点刺激得我这个刚失恋的人想跳楼。
收回遐思,我开始向刚才听见的那件事。
是的,深有接要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其实,我应该庆幸才对。
这么做,对双方都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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