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这一番“良言”惊得目瞪口呆。这个人竟然是我相识多年的好朋友?我在他眼里竟然是这样一个可怜虫?我突然感到了愤怒,感到这谈话里渗入了不洁的成分——有如清水里面突然滴进了谁的鼻血,那不是一种浑杂,而是渗入,明明已经污损了,却无法分拣,无法澄清。
还有什么好吵的呢?我的语调一下子冷下来:
“谢阁下教诲,鄙人不胜荣幸。”
他似乎并不在意我的讥讽,或者他已经习惯了我的刻薄,他的夸夸其谈并没有因此停下来。我第一次警觉到他的言谈里的世故和卖弄;而我对于世事的谈论,则每每使他大惊小怪。
友谊的维持也如爱情,它是需要彼此能够对视的。不是我们其中的一个已经离原地太远,就是我们各自行进的方向已经大角度地相错,总之,我们似乎丧失了彼此理解的能力,我们之间的沟通有了难以打通的梗阻。
我于是说要接孩子,把他一个人撂在那个小酒馆。
那以后,他又几次电话邀聚,我都找借口避开了。我们的关系似乎变质,已经从朋友退化到熟人;而熟人之间,敷衍到不失礼节也就足够,倘若深聊,彼此都会尴尬的。
更令我始料不及的是,独身生活这种形式由于被过度地注意,竟会在不知不觉中对我的交际形成限制,使我在许多场合不得不谨小慎微地把握分寸。这与我的个性太不吻合,因而简直是一种压力。
在我的朋友圈里男人居多,一直都是如此。因为我缺乏耐心,也不大拘泥细节,更容易和简明扼要的人相处,女人的细腻曲折我有点应付不来。原来,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和某个脾气投合的男性朋友一块喝酒聊天,散散步,看场电影,可是现在不得不谨慎了。
我的手机,在睡觉之前一般会关掉,但也有忘了关机的时候。一天夜里,我正睡得香甜,突然被一阵执著的电话铃声吵醒。我喂了一声,对方就开始说话。我完全听不出这是谁的声音。
“哪位?”
“怎么,听不出来我是谁?”
“别废话,报名。”
“姐姐,还有谁会在这时候想起你?我就是挨你骂的那个硕鼠啊。”
我一下子被雷到醒透,想起这人来了。前几天外地来人,和一帮朋友聚会喝酒,这个人在场,并且在酒散后很周到地把我送到住宅区门口。他似乎在城管系统供职,算是有职有权的官员,我当时并不知道,当然更不明白这样的人混到文字圈里来玩个什么劲儿。
大家提起彼城新近出台的执法人员人身伤害保护办法,我忍不住大加讽刺:“很好很好,我十分仰慕贵市的立法者。我建议这些高人抓紧研究出台《拦路抢劫人员人身伤害保护办法》,强盗也是人嘛,不能因为人家抢点东西就伤害人家嘛。”
你想再婚吗(3)
大家哄笑。此人一脸尴尬,很认真地解释:“你不知道,做城管也不容易,冲突起来,没个办法真是不行。”
我说:“对啊对啊,我建议再出台一个《硕鼠人身伤害保护办法》,硕鼠也是人嘛,也不容易嘛。”
有人起哄:“左手你不对啊,硕鼠是人吗?你得这么说,硕鼠虽然不是人,但是人家也是东西嘛,不能因为人家偷吃几缸大米就伤害人家嘛。”
那天酒散以后,“硕鼠” 送我,一路上似乎在解释,还说了许多佩服我说话直率之类的话。
我觉得这人还算诚恳,有点惭愧自己的刻薄,于是对他说:“你若要摆弄文字,前提是不要被洗脑。”
他说:“我哪有你那么好的抵抗力,不行啊。”
我愣神儿的时候硕鼠在说话,大意是他经常看我的文章,他原来不知道我竟然独身,晚上喝酒刚刚听朋友说起,我这样的人独身,太委屈了。
这什么人啊。我独身不独身关你屁事啊。我独身不独身也不急着半夜讨论吧。
我嗯哈几句,转身告辞。
可是从那以后,我就常常收到硕鼠发来的短信。也许是觉得我了解在机关做事的尴尬吧,硕鼠的短信写得很倾诉,先是对许多事情感慨不已,很快就涉及私人话题。看他的口气,似乎我不理他是因为我端着;似乎只要他坚持下去,我“这块石头”就会被“暖热”。
一个成年人不懂得给自己留台阶,这是天真呢还是成心装糊涂?我只好很直白地告诉他:
“我有个男人,我们很相爱。”
硕鼠问:“准备再婚吗?”
“没准备。”
硕鼠于是断定:“矜持。”
自以为是到颟顸,简直要让人晕死。
有一天硕鼠找到了我办公室。所幸,我一位男同学正在办公室,就同学聚会的事和我商量。所幸我这位男同学高大帅气温文尔雅。虽然男同学周武郑王地坐在我办公桌对面说话,硕鼠却匪夷所思地相信了我的确有个相爱的男人,于是,这段离谱的事情终于以这么一条搞笑的短信结束了:“看样子就知道他很爱你。打扰了。”
哈。看来硕鼠也懂得适可而止,并不是死皮赖脸的那种。只是,面对一个独身女人,他何以会对自己的判断这样自信,我有点想不明白。是不是独身女人的脸上刻了我很委屈我想嫁人的标语?
豹子,你看看我,我脸上有字吗?
你心里有字,你真有吗你这个坏蛋?你心里的字是献给你的“事情”而不是给我的。你把自己正在为之忙碌的那些统称为“事情”。从那些本子我能看到你和他们的雷同。嗯,你想起那篇《女而不人》了。第一次见面,你说我的“左手执刀” 专栏又妩媚又刻薄,接着你就谈起了《女而不人》。
对,它就是针对那些本子的,当然,包括你的。
我不大看国产电视剧,因为我性子急。大多数国产电视剧是用来消耗时间的。那种滴里嗒啦抬不动步子的絮叨,真是浪费我十分有限的耐心。
但那些夹带着“女人”的剧目,即使在换频道的间隙,还是像子弹一样嗖嗖地射向我的眼睛:《女人一辈子》,《女人花》,《关中女人》,《当家的女人》,《刚从监狱出来的女人》,《误入军统的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女人的战争》,《女人的村庄》,《女人在家》,《女人不哭》,《女人不悔》,《女人不坏》,《女人不再沉默》……
我晕。会不会有个编剧路过窗前,看见我窝在沙发里边看书边对付一大堆零食,于是写一部《饕餮女人》? 。 想看书来
你想再婚吗(4)
在这样的故事里女人是在被重视还是在被消费,还是在被消费的意义上被重视,实在不大好说。不过这样的众口一词,至少是一种表达的疲倦。当我们的外生活日益强悍、内生活日渐式微,公文式的类意思成了表达的万金油,表达的趣味也就丧失殆尽。
似乎女人在任何语境里,都难以有别的身份。女人的文字只要涉及性,许多人就会一口咬定她是在写自己;事业成功的女人,若是漂亮,则她的成就必定是姿色换来的;若不漂亮,则必是在以工作补偿私生活的缺陷。女人的强大,古人称为“妇人之盛”,今人称为“阴盛阳衰”。这样的言语是否含有醋意,很难断定;但这个企图把女人推到局外的言语的陷阱,至少让男人获得了狩猎般的优越感。
有个段子,说一个男人被捉奸在床,遂委屈道:“我不抽烟,不喝酒,就这么一点爱好,你们都容不下?”女人被彻底地物化,男人的胡闹就成了“馋嘴猫儿”的贪嘴,是不足挂齿的一点子小事。
我很理解。男人面对世界感到沮丧的时候,不从女人这里找点主宰感,你让他面子往哪儿搁呢。
我没有说错,你们对独身女人的私生活都有着千篇一律的想象,你们觉得女人不绑着男人过日子那生活几乎就是深井,是楚楚可怜的。其实不但男人这么想,许多女人也这么想,也许女人更甚。
一个在朋友聚会上偶然认识的女人,阿木,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我是独身,只要见面,就很执著地坐在我旁边,很执著地跟我深谈。
几乎每一个话题,阿木都会扯到女人的幸福。她会很激动地说很多话,说来说去强调的只有一点:女人的幸福只有通过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来获得,别的什么都是假的、不重要的。她喜欢提起“个别人”,我不知道她是指哪些人,也不知道“个别人”怎么得罪了她,只要提起“个别人”,她的声音就会在一种不明所以的紧张中变得激昂:
“个别人你不要看她身边围了多少男人,看一个人是不是幸福可不是看这个,而是看她有没有爱。”
那么,有没有爱的标志在哪里呢?阿木似乎对婚姻之外的爱情不屑一顾。依照她的逻辑,爱情就只能在“细水长流”的婚姻里,女人的幸福就在于抓个男人做丈夫。不过,她对女人的美貌和装扮也不屑一顾,似乎婚姻里的爱情丝毫不需要美感。她断然说:
“我就不喜欢化妆。”
“我就不会像个别人那样在婚外找男人,我觉得我老公就很好,我老公就很爱我,我就很爱我老公。”
这一连串的“就”,是为了强调与“个别人”的区别。有了这么一个对比,“个别人”就显得很轻浮很不幸了,与她这种成色十足的良家妇女自然是没得比。
哈,“个别人”可能正是我这一类的女人。
真是又傻又好玩。我实在忍不住,笑了。
如果她真像自己表白的那样幸福,还用得着这样煞有介事地强调吗?其实,一个人是否幸福,有没有爱,与婚姻没有关系,与自己扎的架势更没有关系,只需要看这个人是否有趣,就足够了。一个性格枯燥言谈无当的人,纵然把幸福念叨一万遍,也还是会处身死水,这简直是毫无悬念的事。当一个人连庸常的趣味都丧失掉的时候,我相信婚姻可以给予最后的支持,只不过这支持纯属掩盖:它可以把一个人的面子锻造得光滑,让人看不出里面藏匿着多少不堪和将就。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你想再婚吗(5)
但是,这却是她的优越感资以悬挂的地方。它虽然摇摇欲坠,但毕竟还是挂着,并且在大摇大摆,试图对“个别人”大加嗤笑。天知道阿木对“个别人”有着怎样的嫉恨。都知道她丈夫在外面有女人,而且不止一个,而且毫不掩饰。她究竟是真的不知实情还是纯属掩饰,我不能断定。不过,看着她义愤填膺的样子我就渐渐起了歹心,我分外想逗她让她露馅。
我做出一脸正经,惊讶地说:“这么说,你只有你老公一个男人?”
阿木回答得理直气壮:“当然。”
“哦——那他呢,也这么贞节,只有你一个女人?”
阿木一愣,几乎是气愤地说:“那,当然!”
“假如,我是说假如,他在婚外有别的女人,你是不是会考虑在婚外找男人?”
“这……这不可能,我老公可是正派人。”
我的目的达到,于是竖起大拇指,一脸羡慕地夸她:“哦——这很好。”
你笑得太嚣张了豹子。哈,你是个坏蛋。对,我偶尔才是坏蛋。我们见不得有人惺惺作态,我们最讨厌这个。
可惜的是,我没有机会对每个人都这么使坏。
对独身生活的误解和贬低,即使在十分出色的表达者那里,也会不时遇到。我至少看到过三个类似的小说,写独身女人压抑的性欲无以排解,于是,当她遇到了陌生的勾引,尽管充满了猥琐,她也很快就苟同了;又或者,她在一次强暴里意外地获得了狂欢,于是接纳了这蹂躏,甚至对此有了期待。
读得我几乎要晕倒。
一个成年女人,难道离开了婚姻就不能有正当的男女之爱吗?即或没有,一个理智健全的女人,难道竟会对身体屈从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完全丧失了属于人类的内心感觉?即使是动物交配,也是有所选择的吧。这种被强调到极端卑下的欲望,已经低过了强奸、嫖娼和卖淫,甚至已经低过了兽性,它是完全丧失智性的、纯然降服于机体的被动性,是人性被赫然贬低之后的植物性。
也许,即使有思考习惯的人,也难以免除被洗脑的命运。他可能在许多方面是富有洞见的,但是,处身僵化的婚姻之内,他的想象力会遭到扭曲,他平时可以轻易超越的经验空缺,这时候便成为触目惊心的深谷。如果这种情形不是个例而是不断重复,那只能说明,某些人生经验由于长久被讳言而变成了一种“忌口”,一种不能消化的异物;如果被言及,那也是以非常态的方式被言及。
没有经过个人的思考力消化的知识和经验,都是雷同的、刻板的,无论它们以多么耸人听闻的面目出现,都难以带来智性意义上的惊奇,也难以带来真正深刻的感动。缺失了丰盛的储备和强大的思考力,我们的生命经验里总有一些东西难以被照亮被消化,难以被有尊严地理解。这固然是表达的遗憾,是阅读的遗憾,但更是被陈述者——女人的遗憾。
如果我们由于自己的偏好而去要一个婚姻,那么至少,别把它看成天经地义的东西。
这么说吧——假如有一天,你不再爱身边那个人,你难以接受甚至厌恶他,他却可以合法地据有你,窥探你,控制你的日日夜夜,你忍受这些,就是为了表明,当你的欲望在某一个深夜膨胀起来的时候,有个索然寡味的配偶可以随时配合你?这丧失了人道的交欢,竟是可资骄傲的吗?
得了吧。
如果我们承认自己是具有理性的生物,那就不必再装傻——我们并不是独翅的天使,要绑在一起才能飞翔。
绑在一起不可能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