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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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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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我们就这么一边在人群里随着音乐慢慢晃悠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我甚至没留意到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慢慢移到我的腰间,而且,我们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就像舞池里的很多对儿一样靠得很近,近得我几乎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承认我对他有好感,那是他身上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和不动声色的幽默,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
  “夏旸,你丫干吗呢?”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大喊。
  他扭过头,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也喊了一声:“管得着吗?”然后,他冲我挤了下眼睛:“几个哥们儿!哎,对了,你那个朋友呢?”
  我们不约而同地开始在人群里搜寻徐薇,很快发现她也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跳舞。
  “就你们俩来的?”我点了点头。
  “那,去我们那边儿坐吧?”我又点了点头。
  他拉着我穿过舞池,向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儿,坐着和他一样留着长发的三个男孩儿。甚至,其中的两个也穿着和夏旸类似的风衣。后来我才知道,那种类似的风衣又被喜欢“再创造”的他们攒成更为舒适夸张的“长袍”,再搭配上蛤蟆镜的行头,可是早期圈儿里一度风行的范儿,灵感来自日本电影《追捕》里高仓健的扮相,还有一个烫着当年特别时髦的麦穗儿头的同样夯儿“火”的女孩儿……
  一切就是那么开始的。那一天,我认识了四个男孩儿,他们分别是峻峻、老胡、刘健和夏旸,分属于“T”和“H”两支乐队。那个女孩儿,是老胡当时的女朋友,也是个歌手。他们当中除了老胡和刘健年龄稍大(那时老胡26岁,刘健24岁),其余几个都没超过20岁……那天晚上他们去那家迪厅,是打算和那儿的老板商量在那儿演出和排练的事儿的。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在那儿玩到夜里两点迪厅打烊。然后,我和徐薇跟着他们去了东单的一家小饭馆儿吃消夜。夏旸一直跟在我身边,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他也把我从小饭馆儿里“骗”了出来——记得我当时傻乎乎地跟出来,问他有什么事儿。他不好意思笑了,然后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不过,我想告诉你,他们都挺‘坏’的,你最好别把你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号码告诉他们!”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3)
那个很久前的深夜里,他站在东单大街和灯市东口相接的路边儿对我说这些话时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至今无法形容,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
  吃完消夜,大家似乎都还意犹未尽,决定集体去老胡在海淀租的房子继续开Party。我和徐薇当然也只有跟着,因为学校早就回不去了。不过我也挺想去的,反正当时的我一下子就被他们吸引了,觉得他们比学校里的那些男生有意思多了!夏旸说他家里管得比较严,不能跟着去。
  想到这一段儿我笑了,我想起那天夜里夏旸推着他的自行车站在我身边陪我们一起等夜班车的情景:夜班车久久没来,大家却都不在意。那是初春,深夜的街上应该是挺冷的,可记忆里的那个夜晚好像没有任何冷的印象。我们站在白日里熙熙攘攘而那一刻分外冷清的大街上,毫无禁忌地放声说笑着、打闹着、唱着歌儿……
  记得峻峻曾问我:“跟我们在一起好玩儿吗?”
  我老老实实回答:“好玩儿!”
  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忽然从随身的鹿皮双肩包(这也是圈儿里当年几乎人手一个的装备)里掏出一副蛤蟆镜戴上,故意对着我和徐薇摆出一个很酷的造型,然后说:“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一起玩儿!”
  夏旸后来等不及先走了。没过一会儿,远远地又看见他骑着车呼啸而回。他车技娴熟,单脚点地把车停在我面前,嘴像跳舞时那样俯到我耳边说:“要不,你跟我回家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自己又自相矛盾地嘀咕了一句:“不行,我妈不让我带女孩儿回家!你还是跟他们去老胡那儿吧,不过,记住,千万什么也别告诉他们,他们真的特别‘坏’,相信我!”
  “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来听我唱歌儿好吗?”
  我也像跳舞时那样,点了点头。
  “你答应了?那你明天可一定要来啊!告诉你,不听我唱歌你会后悔的!”
  那天晚上,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只不过两年多以后,我当初只是觉得好玩儿,只是觉得和我以前认识的男孩儿不一样的他们,居然分别成为90年代初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两支摇滚乐队的中坚力量。
  我对夏旸并没有一见钟情。
  我们初次相逢的那个夜晚的他,就像那年早春里多情而又稚嫩的风,裹挟着浓郁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的确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可是,那个夜晚的快乐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况且,那个年龄的我,对爱情还存在着一种因为读过太多琼瑶小说而形成的幼稚画面(男主角一定要够高够帅),而那时的他,在我眼里是不够格进入那个画面的。
  那是一个做梦的年龄。我的双脚还没有真真实实地接触到土地,而我也并不是,或许从来都不是一株现实世界里的迎春或者桃树——我是另外一个天地里的花朵,我的“玫瑰”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绽放……那天晚上,我还不知道他具备那样的魔力。
  因此,第二天我没有如约去听他唱歌,虽然他说过不听会后悔。可是,我没有听过,所以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又快乐起来,而这份快乐是因为我和峻峻、刘健从此成了朋友。我当然没有理睬夏旸那天晚上的“警告”,我把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都告诉了他们。峻峻和刘健两个又高又酷,再加上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长发,使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那段时间里,×院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和峻峻、刘健两个穿着在学生看来绝对是奇装异服的衣服,目不斜视(因为戴着墨镜,其实他们一直在注意迎面或擦肩而过的漂亮女生——也许这就是他们总来找我的目的)长发飞扬地穿过校园。 。 想看书来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4)
有一段时间,峻峻和家里闹翻了,住到离×院很近的一个叫阿波的朋友家,而阿波又是一个人租房子住,于是那儿成了我们的聚集地。
  很多个下午和晚上,我们弹着红棉的箱琴,开着所有人既是歌手又是听众的演唱会,饿了就集体凑钱买上十包或者更多两毛五一包的方便面,再加上几根火腿肠和几包榨菜,香喷喷地煮上一大锅,有滋有味地饱餐一顿,然后再继续……那时候,峻峻和刘健的乐队都成立不久,正处在排练和创作阶段,很少有演出,而阿波又是从浙江美院毕业后一个人来北京闯荡的,大家都很穷。我这个每月从父母那里领取一百元生活费的学生往往成了大富翁。尤其到了月底,往往搜光所有人的兜儿都凑不够一顿方便面大餐的钱,就只有想办法打电话找朋友借。可是我们的心情从来没有为此低落过,即便这种时候,大家也在热热闹闹地开着玩笑——因为年轻,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无惧和乐观。
  也有一些时候,峻峻和刘健他们会抱着琴狂练不止,一下子就是几个小时。那时候,我就会坐到一边儿去翻看他们说是朋友从国外带来的五花八门的音乐杂志。我发现原来他们的发型和穿着都是从那些杂志上学来,然后再加以发挥的,怪不得那么有创意!
  阿波家里有一台很老牌的单放机,更多的时候,我们会一大帮人一起听峻峻他们从外国朋友那儿弄来的外国磁带,于是我知道了Michael Jackson、Bob Dylan、Beatles、Pink Floyd、Police。那种时候,他们时常会在听到某个特别精彩的片段时忍不住兴奋地畅谈起来,而我就像被那些音乐“抓住了”似的,觉得那些歌儿里有股和我以前听的港台歌曲不太一样的劲儿。而那股劲儿让所有的情感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与我的年龄本身太接近的东西。他们告诉我,这股劲儿就是“摇滚”,他们说这是年轻人的音乐,他们就在做这样的音乐,中国几乎还没有的音乐……他们说:“你等着看吧,我们会很棒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睛总是很亮。
  我开始羡慕他们了,觉得他们的世界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全都是我特别喜欢的东西……我不再为我仅仅是个徒有虚名的本科生而骄傲了。他们都在做他们最热爱的事情,并且那么坚信自己的未来,可我呢?我的明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难道我就这么硬着头皮念完根本没兴趣的学业,然后找一个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的工作了此一生吗?
  那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未来的日子。我了解到他们每个人几乎都曾作过一次“勇敢”的决定——退学或辞职。然后,顶着来自父母、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压力,走一条他们热爱又有意义的路——虽然并不知道这条路到底会通向哪里,但至少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会全力以赴……我开始动摇了。
  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夏旸,只是从峻峻他们那儿偶然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知道除了H乐队外,他还隶属于某一音乐团体,经常要随团四处走穴。峻峻他们还说,他唱歌的感觉特别好。有一次峻峻还半开玩笑地说:“夏旸那天晚上不是冲你冲得挺狠的吗?怎么没联系了?”我当然没有告诉他夏旸曾约我第二天去听他唱歌的事儿,不过,不知怎么,我心里还真有点儿后悔起来——其实我当初应该去听听他唱歌的呀。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儿,虽然他的身高并不属于我理想的那种,不过,他身上的确有些说不清的什么,会让人偶然想起。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5)
大一的第二学期,我得以蒙混过关升入大二。
  新学年开始之后,专业课显著增加了,上课对我来说成了越来越头疼的事情。有时候好不容易心血来潮去上节课,任课老师会指着我问别的同学:这是你们班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而我已经不在意这些了——我不在意别人会说什么,不在意辅导员老师的单独谈话,不在意朋友的好心规劝,甚至不在意测验会不会及格……我心中生出的翅膀已经“茁壮”,校园这一方小小的天空已经不能任我翱翔,我只是需要一瞬间的勇气,然后就会张开翅膀,永远飞离这个地方……
  事隔多年后,在回忆中校园里的那些日子总是那么闪亮,那么让我久久盘桓不愿离去,那种背景的天幕总是那么清澈而且总有着隐隐的欢声笑语……可是,在多年以前最后存在于校园的那些日子里,我却对那一切充满了倦意: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实在太不方便;食堂总是乱哄哄,要排长队,卫生也不好;学校活动也太小儿科了,让人提不起兴趣……还有一点让人索然无味的是——虽然学校里一直不乏男生追我,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眼里,他们全都和那座校园在我眼里的情形一样,已经彻底丧失了吸引力。
  我整天整天地泡在阿波家,几乎每天起了床就往那儿跑,不到女生宿舍关大门的点儿决不回来。有时候,阿波出差了,他会把钥匙藏在门口的某个地方,峻峻他们也一连几天都没露面儿,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觉得在那儿更舒服些。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跟峻峻他们学琴,并且开始萌生出不如干脆也像他们那样退学去做音乐的想法。峻峻他们都说我的音乐感觉不错,干这一行绝对没问题,这给了我挺大的鼓励。当然,我的想法绝非空穴来风,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唱歌了——是的,我好像天生就是只爱唱歌的小鸟。远在学龄前,我就成天嘴里哼哼唧唧的。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住校,又还没有小walkman,可又特别爱听歌儿,所以每星期在学校我都憋得够戗!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回到家,吃完晚饭,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录音机,放上一盘刘文正或张蔷的带子,然后站在阳台上扯着脖子对着天边晚霞没完没了地抒发情怀。到了夏天,傍晚时天边的云霞就像因为那些歌儿才激动红了,而那两种我无比热爱的事物叠加,会让我恍若置身无人之地,所以即使楼下充满了吃饱了饭出来遛弯儿的人,我仍会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记得那时候,我哥总在我们家楼下和他的一帮哥们儿下围棋、象棋什么的,一开始我这样,他总是千方百计地予以阻止、干涉。他觉得我的这一“爱好”让他“挺丢面儿的”,可我就是置之不理——因为他永远无法想象那时候的我有多么“快乐”!后来每次我再这样,他都得对他那帮哥们儿解释一遍:别见怪啊!我妹神经有点儿不正常……到了大学——就不用再详细介绍情况了吧?反正,不仅我能看上眼的男生几乎清一色全都是会弹吉他会唱歌儿的,我自己也绝对是学校里著名的盥洗室歌手、走廊歌手、宿舍歌手、操场歌手……
  当然,喜欢归喜欢,那是我头一次想到把唱歌当职业——这倒不是我不敢想,而是我爸妈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想。上小学时,音乐老师想把我送到少年宫重点培养,可我爸妈坚决不同意,所以就没去成。如今这么一想,我不禁心跳加速起来。要是这辈子真能就那么一直唱着歌儿生活下去,那岂不就是我的完美人生了吗?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6)
可是,我怎么跟我爸妈交代呢?一想到这一点,我立马儿又颓了——我倒也绝不是怕我爸妈,而是,其实我心里真挺不愿意惹他们生气的。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算是个挺听话的孩子。每次我哥闯了祸,我总会在旁边儿说:“爸爸妈妈我一定听话,一定不像哥哥那样。”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当时颇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尽管我说那些话时是认真的,也真那样做了。到上大学为止,我确实在各个方面都没怎么让我爸妈操过心,虽然偶尔也会背着他们玩点儿小花样儿,不过,唯一算得上“不听话”的就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班的时候,坚持要学文科——不过,那可跟这次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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