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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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番外-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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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去动脸,也够闲的。
  我对他笑笑,说道:“不用了。爱疯就这点好,自拍还能当镜子使,我可不能把我额头上那颗痘痘拍进去。”
  有钱人心眼都多,绝对不能把手机落到他们手里。不然穿帮是迟早的事情。

  我和郑言琦就对着爱疯,乐呵呵地说了声“一二三”拍了个合照。现在仔细回忆回忆,除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在各自学校的门匾下合过影之后,这还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合照。真是时光飞逝、往事如烟。
  我摸了摸爱疯的屏幕,对她说道:“谢谢啊。以后一定要呈现出更好的作品哦。加油~”
  我违心说这些话的时候,觉得其实我也有机会和郑言琦逐鹿奥斯卡最佳女演员这项大奖的。
  不料那个张东健哥哥却抱着手说道:“既然郑言琦和阿昌认识,就一块儿坐这儿吧。这位粉丝也一起吧。反正大家也无聊。”
  我记得有钱人无聊了都会干点专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出来,比如像现在这样的好管闲事。
  我心里把张东健哥哥的脸狠K了好几次,可面子上,我还是诚惶诚恐地说道:“那多不好意思啊。明星的生活,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好意思参与呢。”
  因为这句话,我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也有可能我恢复穷孩子的身份时间有些长了,把“普通老百姓”这个词挂在嘴边太久了,才导致我犯了这么大个错误。进得了这里的人谁把明星当回事啊,真要喜欢个明星,也不会自降身份说出这样的话。可惜我当时说错话了,我还不自知,一个劲地表示我是个有理智有自制力的粉丝,没有一点私心要打扰郑言琦的生活。
  粉红小弟大概是听得不耐烦了,说道:“秦哥既然说让你坐下你就坐下吧。也不看看是谁说的话。”
  我猜这个张东健哥哥实力应该是这些人里最强的,他一说话大家都表示了默默支持,连开个玩笑把我支走的人都没有。
  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坐了下来。

  第4章 第一章 初见;缘(3)
  要说郑言琦有些时候挺机灵,有些时候又犯傻得没谱。估计是担心局面难以控制,她做出一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情,来力证我和她是萍水相逢而已:
  她端着个酒杯问我:“既然你这么喜欢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心里问候了一声你大爷,当然我也真认识她大爷,跟我家一个院落的,我打小就爱去跟她大爷一块儿下象棋。那时候她大爷抿着口小酒,摇着把破扇子,坐在院子里那棵大枣树下,给我一边扇蚊子一边让我一次次地悔棋。
  我装作欣喜状回答道:“我叫卢欣然。”
  我只能实话实说。已经一个谎言了,再编个谎言,会把事情搞得复杂,露出的马脚会越来越多。何况我也担心郑言琦的脑子记不记得住一个假名字。
  郑言琦要将二进行到底,又兴致勃勃地问我:“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了呀?看你年纪也不小了,结婚了没?”
  我真想把爱疯砸她脑门上。你说演戏还演得这么全套,是不是有戏瘾啊?再说,你不也跟我一样,三十高龄的人了,有什么好挖苦别人的?
  我还得面带微笑地说道:“我现在还读博士呢。现在忙着学业,还没考虑过人生大事。呵呵,呵呵。”
  后面的几个呵呵,其实我是想换成妈了个逼的。

  郑言琦把手一挥,血红的指甲在眼前一晃,说道:“呀,原来是个高材生呢。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高文凭的人。真的是第一次见。”
  要不是看在她大爷的份上,我真想一走了之,看她怎么收拾这残局。
  旁边的秃头大哥跟旁边两狐狸精说道:“你看看人家姐姐都已经是博士生了。你们大学还没毕业呢吧,以后要跟人家姐姐一样,多读点书啊。”
  两只狐狸看我就跟看外星人似的。我心想有什么好看的,年纪轻轻就出来卖肉,还玩双飞,父母要知道你们在这里是这德行,还不得自挂东南枝去。

  可能那个秃头背景也很厉害,又或者这里每个人的背景都是郑言琦没法惹的,连狐狸精都惹不起的,因为郑言琦立刻说道:“哪里啊,都说现在这人分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女人嘛,无才便是德。像妹妹们这样挺好的,就该趁年轻的时候和王总多学学本事,也能帮上王总的忙。”
  对啊,床上的本事可得多学着点,看他那秃头样,千万别让他精尽人亡,这就算帮上大忙了。
  我白了她一眼,打算不再跟这白眼狼一唱一和地说下去了。她骂我,我还得配合着让她骂,我又没欠她,没必要贱到这程度。
  张东健哥哥突然说:“郑小姐,说自己的粉丝说得狠了点吧。爱学习总比不学习要好。”
  我听着这话在理,便向他投去感谢的眼神。
  我这眼神还没送到他那里呢,他就说:“不过,书读多了,也容易读傻了。我们公司的几个博士生文凭中看不中用,看着就闹心,都让我开了。”

  我觉得我就是贱,没话说的贱。特意走到这里来,让别人来羞辱我。
  我呕着气往沙发外一瞄,突然看见门口有个熟悉的背影,像极了七年前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我怀疑是不是眼睛骗了我。我狠狠地闭了闭眼睛,屏住呼吸再张开时,门口除了一株绿植,什么也没有,跟我刚才看见的是个幻影似的。
  我不甘心地揉了揉眼睛。我今天戴的隐形眼镜有些干,肯定是眼镜的问题。我揉了好一会儿,又向门口望去,那边还是一株孤零零的绿植,隔着空空的过道,和薄薄的空气,跟这么多年来孤零零的我一样。
  我的眼角就这么湿润起来。这几年来,我都怀疑我不爱他了。因为我想起他的时候,一点哭的欲望都没有,就跟沙漠里内陆湖一样,哪怕有再多的水,也会有被蒸发干净的一天。我只是觉得我在怀念他,比如听见电视里演的武侠片闪过的镜头里喊着“啸天”,我也就是心脏那么突然一停一抽,其余的也没什么了。不会再跟刚开始似的打破个碗啊,撒点泪水啊。那时候其实哪有这么多时间为他哭啊。我家里那趟子事也乱得一塌糊涂,我妈都吞安眠药了,顶多在他们都睡着的时候彻头彻尾地哭一回。哭了几年,最后也就没什么了。

  可是今天,看见个似真似假的影子,我竟然有些想哭的冲动。也不知道是被郑言琦和张东健逼得委屈了,还是又回到多年前自怜自艾的生活里去了。
  我觉得我身体里筑了个大坝,把这几年的泪水都储蓄在里面了。本来觉得大坝厚而结实,可温啸天引发了地震和海啸,把我的大坝震得危在旦夕,稍不注意就会洪灾泛滥。所以,我要加固我的大坝。
  我看了眼郑言琦,对她晃了晃手机,提醒她的东西还在我手里,然后我叫了服务员,点了这里的黑标。其实我不爱喝酒,有钱的时候我也不爱泡酒吧。但是我还记得有一种烈酒叫黑标,那时我买过一瓶,本来打算故意喝醉了,就地把他给办了的。可他很快就识破了我的诡计,说我还小,再等个几年。明明就是一样的年纪,生日就大我一天,说得好像他比我大了多少似的。可最后不是自己没坚持住,被我给诱拐了?
  现在想想,也不知道是谁把谁给诱拐了。反正从结局看,应该是我被他诱拐了才对。毕竟悄无声息地消失,连分手都懒得说的人,是他不是我。

  郑言琦看着我,终于有点良心地说道:“你怎么忽然喝起酒来了?”
  我端着酒杯说道:“今天我看见偶像开心,想让偶像请我喝杯酒,没问题吧?”
  猛地抬头一喝,辣辣的酒味就淌过了我的喉咙,跟冒火似的。
  冒火总比冒苦水好,我又倒了一杯。粉红小弟开始起哄,说道:“看不出来,你这粉丝真是好酒量。”
  我心想,我就喝了两杯,你就敢说我好酒量。我喝了一瓶,你得怎么夸我啊?
  想到这里,我索性就对着瓶嘴喝起来。
  粉红小弟拍着手说道:“哇,好!”
  我边喝边想,读书还是个有用的。你看这小不点,夸人只会这么夸,不应该来一句“女中豪杰花木兰,日月双刀扈三娘啊!这位姑娘好本事,小生佩服得紧”才衬得起我现在这场面吗?
  说完,我就趴那里不动了。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分明感到了我心里的大坝轰然坍塌,水库里所有的湖水万马奔腾地往外跑,跟拍灾难片似的,把我整个人卷了进去。我就在水浪里沉沉浮浮,身体轻得跟没重量一样,我想原来大坝塌了有这么舒服,早知道早点让它塌了得了。我就继续这么闭着眼睛在水里漂着,好似到了天堂一样。

  第5章 第二章 意外;恶(1)

  夜晚会面白天道别,才没有弱点。
  ——张国荣《侧面》

  我醒过来的时候,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浅黄色的墙面,艳丽的抽象画,摇晃的竹藤椅,我猜得出来这是A市酒店。过了这么多年,它家的装修风格还是没有变。当初我陪着我妈来捉奸时,也是这样的风格。我那时冷眼看着床上抱着真丝被惊慌失措的女孩,披散着头发,装出懵懂未知的模样。我妈歇斯底里地去扒她身上的被子,一口一“婊子”,急了还打了那女的好几巴掌。我爸吓得躲进洗手间里,听着这一声声的巴掌,也没敢出来。那时候好像是2004年初秋的事情了吧,我们一家为了上学的我,搬到A市已有两年多,一晃这么多年,没想到现在躺床上那个人是我。
  我动了动身子,觉得动弹不得,勉强坐起来,看见地上躺着几个用过的避孕套,像是在看我的笑话。我回想了半天,想不起昨天晚上是一个男人强jian了我好几次还是几个男人轮jian了我。地上的避孕套也没法证明是不是出自同一个人,莫非还要我拿回去找临床医学的同学做精液的DNA测试不成?

  我从七年前就开始相信轮回报应之类的事情了。总以为报应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命运总是爱开玩笑,喜欢在你放松警惕的时候给你来个致命一击。可惜这世界上还能击倒我的事情已经不多了。我朝老天伸伸中指:“有本事你就玩得更狠一点啊!”

  既然在酒店我就得好好享受一下宾馆的待遇。我光着身子走到浴缸,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把所有的沐浴液沐浴盐都倒进去,我慢慢地躺进浴缸里。
  幸好,我的第一次给了温啸天。
  我想我可能不恨温啸天的。至少发生这种事情之后,我还庆幸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
  那天是因为什么事情来着?哦,对,那天我发了点低烧,温啸天的宿舍里空无一人,大概因为临近考试都出去上自习了。我躺在他的床上,不停地说好热。温啸天那时候把被子全都捂在我身上,连点空气都不让进去。我热得不行,在被子底下偷偷地脱衣服。他还在那边专心地看药盒子里的说明书,看完了之后把药一粒粒地放好,才把我扶起来,逼着我吃药。我当时特别迷他做事投入的样子,以至于看他读说明书都觉得是一种神圣的美。所以我哈着热气亲了亲他的嘴。
  他按住我额头,跟我说:“别闹,先吃药。”
  我在那边誓死抵抗,狠命地说:“先亲再吃。”我那时多任性多不要脸啊。我还偷偷想着他会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自己含着药然后用嘴喂我。我越这么想闹得越凶,一闹就把被子扯下来了。我露出了大半片胸。
  那时我还挺配合地“啊”了一声,搞得跟他要强暴我似的。要是他舍友回来,肯定也会这么认为。
  他的脸也一下子红了。多清纯的一对啊,露了这么点肉,就眼红心跳得不行。
  我看到温啸天脸红的样子,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胆子,还伸出手来环抱他,慢慢地凑过去吻了他。
  温啸天也没拒绝。他一直是理智派的人。可那天他居然不会拒绝一个病人的吻。
  他开始回应我的吻。身上的被子因为这投入的吻慢慢滑落。他冰凉的手碰到了我裸露的后背。我像触了电一样哆嗦了一下。
  他睁开眼睛看我。
  我盖上他的眼睛继续亲吻他,我内心很清楚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可我一点都不后悔,我甚至有些期待。我都等这一天等了那么久,怎么可以让这样的机会溜走。
  上了床,下一步就骗他去结婚。我的短期计划里就是这样。我跟我老爹的女人们不一样,她们看中了我老爹的钱,所以才会绞尽脑汁,耍点阴谋诡计才能爬到我老爹的床上。我爱着这个男孩,我所有的诱惑,所有的伎俩都是以爱的名义。

  其实仔细回忆起来,那次挺不顺畅的。我们俩人都是新手,对这种事情的所有认知来自于生理课。我不知道温啸天看不看爱情动作片,但是从那天他笨手笨脚的样子看来,他即便看了,也看得不是很仔细。他是个多么聪明的男人,做所有事情都是成竹在胸的模样。可那天他尴尬地尝试了好久还不得要领。当时他的脸红得像学校西门外的小龙虾。我耐心地举着三根手指说道:“round 3喽,事不过三啊”。
  果然,事不过三,他进入我身体的时候,我觉得万物静止,众生圆满。即便我痛得眼泪直流,可我内心是幸福的。他的吻轻轻落在我的眼角,我想我的眼泪尝起来应该是甜的,不然他不会把所有的眼泪都吻干净。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也是七年前吧,距我们相识1025天,距我们分开还有75多天。没想到我和温啸天之间也是一夜情。交往了1100天整,也就发生了那一晚。

  那么远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连点点的细节都没被抹去,人生真够没意思的。
  我躺在浴缸里,水漫过我的嘴巴,我的鼻子,我的额头,我慢慢地沉在水底,就跟昨晚的梦一样,飘飘沉沉在这么多年用我血肉建起来的大坝蓄养起来的湖水里。
  往事一幕幕,却独留这一幕让今天的我特别回味。

  套上衣服裤子时,才发现裤兜里有张名片,上面写着秦绍两字,除了名字之外,只有一串电话号码,其它信息一概都没有。有钱人的名片都是这样的,神秘才显得尊贵。我那暴发户的爹不懂,把所有头衔都印满了,搞得一张名片跟考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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