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赤着脚走出房门。走廊两侧都是一间接一间的房间。从房门那里看不出任何区别。我不知道一个别墅需要这么多房间干嘛?又不是开宾馆,宾馆好歹也有个门牌号,可这里连门牌号都没有。也许这些房子里也藏着一个个像我这样的情妇。跟恐怖电影里演的一样,每个卧室里都藏着个尸体标本,我想到这里汗毛倒立冷汗涔涔。我想我很有可能睡了24小时,不然我哪里有心思和体力,自己吓自己。
其中有两个房门之间的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我借着玻璃反光看见了我脑门上贴着个纱布,头发一根根竖立着,跟街上打完架的流氓混混一样。这是我一直憧憬着的角色,没想到在外观上竟然就这么达成了,我对着镜子傻乐了一秒。
我不知道那时候秦绍已经站在我附近。可能我太忘乎所以了,都没感受到他的气息。
他说:“精神了?下楼吃饭。”
我只好跟着他下去。饭桌上都是些非常简易的菜,主食是一碗白粥。以前,我暴发户老爹跟慈禧太后似的摆满一桌山珍海味,我还经常告诉他真正的有钱人重质不重量。现在看来真的有钱人,质啊量啊都不重视。
我也没什么好嫌弃的,有吃的就行。饭桌上我和秦绍都没说话。有钱人嘛,都比较有教养,食不言寝不语。饭堂里只剩下调羹触碰到骨瓷碗的清脆叮咚声。
我想吃完这顿饭,我俩就该这么散了。反正办法已经想不出来了,先吃顿饱饭总归没错的。
秦绍看我把碗里的粥都喝干净了,从兜里拿出一张卡,放在我面前。
“里面有十万块钱,密码也是十万。”
我惊诧地看着他,不知道秦绍打的是什么主意。我以为我在关键时刻吐了他一身,他应该恨我恨得牙痒痒的。可他还如此执着地给我钱,让我有些喜出望外,就像本该被开除的员工还领到了工资一样。
“把头发留长了。”
秦绍的粥还没喝完,所以他又低头继续喝粥。
我理解不能,不知道这种仪容仪表的要求是不是含在情妇必须履行的义务里面。
“你把头发留长了。卡里的十万是头发护理费。”
我心领神会,他的意思是这卡里的十万块钱不算预支,是另外的项目款项。
我开心得有些得意忘形,问道:“你以前女朋友是不是跟我挺像?还留着长头发?”
我觉得这样的故事我是可以理解的。他有一个深爱的女朋友但是甩了他(为什么甩了他?因为他是个禽兽呗),然后他疯狂地寻找和他女朋友长得像的女人,把她们打扮成女朋友的模样。《情深深雨朦朦》里依萍她爸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这么说来就符合逻辑了。我这样的姿色,我这样的年龄,来当他的情妇,还无缘无故被他用憎恨的眼神瞪着。一切顺理成章。
秦绍轻轻扫了我一眼,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闭上了嘴。
吃完晚饭,秦绍让司机送我回学校。他说会再联系我,让我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我立刻说好。
第10章 第四章 暗涌;惊(1)
共他分手后三五七载能让我在原地等到得到过的爱期待再难奈还是不忍不期待 ——杨千嬅《我等我在》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银行把10万块钱汇了过去。我妈没有问我钱的来源。她一直以为做博士跟做教授是一个意思,她又认为教授会赚很多钱,所以她以前老在电话里跟我念叨棺材本都快要用光了,总是暗示我汇点钱回家。现在我爸生病,她觉得我汇十万是个理所应当的事情。她还在电话里让我过去看看我爸。我担心秦绍万一打电话要临幸我,而我又不在A市,我接下去又得掘地筹钱去了。我只好借口说我学校工作忙,一时走不开,让我妈多照看着我爸。
接下去的一月,我忐忑地捏着手机,怕它出现一个让我触目惊心的号码。可是自从那次我从他家喝完粥出来,秦绍再也没联系我。我又跟得了斯德哥尔摩症一样,担心他是不是忘记有我这么个人存在了。到月底的时候,我去查了查秦绍给我的那张卡。卡上如约多了3万块钱。我缓了一口气,把钱汇到我妈的卡上,顺便在心里双手合十地求着老天爷将这样的状态持续个半年以上。
从银行里出来,我摸着卡上凸出来的一串金属卡号,觉得自己应该像是在一个名叫秦绍监狱里服刑的罪犯。在他眼里,我没有名字,我的名字是这一串卡号。他作为监狱长,让财务人员在月底统一给我们这种罪犯发服刑补助。
想着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如此简单,我稍稍从往日阴郁的心情中走了出来。
这些天,新学期又开始了。学校一下子恢复了往日的光景。虽然没有锣鼓喧天,但一条条迎新的横幅挂在学校的纵贯线主干道时,跟过年贴春联一样,喜庆热闹得非同寻常。
艾静本来一直在学校团支部那边打着工,每年都会做班主任带大一新生。今年她和那刘志谈恋爱谈得忘乎所以,一天忽然说跟学校申请看看,能不能把这工作转给我半年。我从研究生开始就眼馋这工作了,大学的班主任形同虚设,工作轻松又有钱赚,当然乐不可支地想要接受下来了。
我都不知道我大学时的班主任是谁。我那时忙着和温啸天谈恋爱。连自己的同班同学都没记住几个名字,倒是把温啸天的朋友圈子混得很熟。当时艾静就跟我说,我这是牢牢掌握温啸天的命脉,这小子想有机会出轨都没地方使坏去。
那时我多自信满满,我觉得我把温啸天妥善地放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到哪里我都一清二楚。可是我把他安放得再好,他也就这么消失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切断了,按着学校上留的家庭地址找去,人去楼空,连抹痕迹都没留下。这个人像是我做的一场游园惊梦,梦醒了他也就消失了。
最后学校还真答应把艾静的工作移交给我。我加入这个班级时,班级的同学们都已经相互认识了,而且正积极地准备着迎新晚会。
我一直觉得迎新晚会这种事情就是把舞台上牛掰的同学介绍给舞台下不牛掰的同学认识,让站着的人自豪让坐着的人自卑。所以我对这种晚会的事情一直抱着反感的态度,除了我刚入大学的那一年。
我十年前坐在学校的大礼堂下,看温啸天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坐在一架钢琴前弹着耳熟能详的一个曲子。那时舞台是黑暗的,唯一的聚光灯打在他一个人身上。华美的音符在他指尖流出,如轻曼银光,如轻柔丝绸,他就像是刚从某本小言小说里走出来一样。我的心被一击而中,当下就决心一定要追到他。后来我知道这个曲子叫《爱的纪念》,纪念纪念,逝去了才需要纪念。原来,在最初时,就已经注定,我们的爱不会长久,只能悼念。
同学们准备的是个音乐剧,听说已经通过了学校的初选,全班同学25人全体参加,讲述的是高中各种无疾而终的初恋故事。孩子们在高中时大概偷偷摸摸谈恋爱谈得太憋屈了,一到大学就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的悲凉故事搬上舞台。
我看着剧本里一句句肉麻的台词,觉得年轻真好。忽然余光里闪过一线人影,我心一惊,抬头一看,却又不是他。但眉眼身形都很像,温啸天比他更加俊朗一点。
那个人看见我,热情地走过来跟我说:“你是卢欣然?”
亦如当初我热情地走过去:“你是温啸天吧?”
我有一丝时空错落的感觉。我看着他出神。那个人在我眼前晃了晃手,说道:“你是我们的班主任吧?我是班长,我叫曲世成。”
我醒过来,连忙说:“原来大家把班长都选好了。那基本上都没我什么事情了啊。”
曲世成狡黠地笑笑。我又被这笑容搞得恍惚了一下,可我很快让自己保持理智。最近我老沉浸在发黄的记忆里作茧自缚,我不想这样。
我说:“你应该叫我卢老师。”
他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才大我几岁啊?”
我说:“十岁。孩子。”
他嘟嘟嘴,似是被唤作“孩子”有点不乐意,不过很快又笑着跟我说:“卢老师,这次迎新会上,你过来做我们的临演吧。”
“你们25个人还不够?”
他浓浓的睫毛在阳光下颤动,说道:“音乐剧里有个场景是《私奔到月球》,里面会有情侣接吻的片段。你也知道在学校那些古板老师面前,怎么可以堂而皇之地接吻呢?”
虽然他入学没多久,就当着我这个老师的面说我们古板,有点不把我这村长当干部的意思,可他说的也是句句属实,我没得可争辩,只好问:“你们还真亲啊?借位不就成了?”
他说:“借不借位是我们演员自己的事情。可要那帮老师相信我们是假亲,让其它观众认为我们真亲才够热烈啊。”
我瞬间觉得跟孩子们对话挺费劲的,涌起了无力的苍老感。我说:“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他眼睛一弯说道:“老师,你做一棵树就行了。”
因为他眼睛一弯,跟记忆里温啸天那双眼睛完全重叠在了一起,我竟然也就这么答应了。当我站在台上的时候,我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记得我二十岁时,看过一部路人皆知的韩剧,里面的台词是“哥哥,下辈子我要做一个棵树。”我想,只要她见过我这辈子做树的样子,绝对不会再说这样的傻话。
我活到这年纪,二十多年都在学校里学习,从来没有在舞台上待过。我仰望那些在舞台上或精彩绝伦或枯燥沉闷的演出就够了,却不料晚节不保,这个岁数还要去舞台做个临演。
我望着台下乌泱泱的观众,正对音乐剧报以热烈的掌声。其实这音乐剧就是把所有的流行歌曲串烧在一起,然后穿插着高中的一些情事,我本以为没有几个人会有兴趣,可没想到90后们用掌声表示了这是对他们来说喜闻乐见的表演方式。
其实我什么都不用做。我只要抱着一个绿纸板挡着我的脸就行。可我还是有些紧张,我才知道舞台上牛掰的人不是寻常的牛掰,不仅要有技艺还要不怯场,这么想着温啸天真是个天才,那时候手指头飞舞得跟蝴蝶似的,搁我十个手指头都分不开了。
《私奔到月球》的音乐声响起,按照台本,后面曲世成和另外一个叫叶琴琴的女孩子会在我身后接吻。我呢要举起绿纸板做左右晃动状,晃动频率就跟合唱团唱红歌时左右摆动的频率差不多。可人家摆动时是一群人摆动,现在倒好,全场舞台就我一个人倍儿神经地踮着脚尖晃着,还得保证绿纸板的树枝高度能挡住近处主席台的视线,又得保证远处吹着口哨的疯孩子们能看见身后的亲吻。
我觉得我真是傻冒无比。快三十岁的人了,跟90后在这舞台上瞎闹就算了,还穿着树干色的连体塑胶打渔裤,做着这么丢人现眼的事情,想着要是平地里能出来道闪电,就把我劈了吧。
最后真有一道闪电劈了过来。在帷幕拉起,快要并拢时,我看见主席台上有个熟悉的人影。秦绍在主席台的中央,跟看一怪物一样盯着我。
我浑身颤抖,我不知道秦绍跟我们学校还有关联。他要是跟坐在他两侧的任何一个人透露我的情况,我都会死得很难看。
我以为我没得可失去,可我忘了,我还有我待了十年的校园。
秦绍为什么会在这里?还能坐在主席台上?我蠢得一无所知。
第11章 第四章 暗涌;惊(2)
下了台,我和孩子们招呼都没打,就跑回了宿舍。他一个月没出现,我以为他离我远去,没想到回来时,他以他的王者风范又吓到了我。
我满头大汗,脸色苍白,身上还留着打渔裤留下的塑胶味。我被塑胶味熏得大脑突突地疼。我想闯入我人生这场大戏的卡司都太强大了。他们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我驾驭不了我这样的角色,一不小心就砸了戏还把自己砸成了馅儿饼。
我哆嗦出了一声冷汗,惶惶间还是打算去浴室里冲个澡清醒一下,好理清思路。
浴室在同一层宿舍楼里,我抱着浴巾和换洗衣服走过去。心里又像是有什么预感,把手机也随身带上了。
莲蓬的水有些凉,哗啦啦的水流让我全身一激灵,也让我冷静下来。我猜秦绍不会把我和他的关系说给别人听。秦绍的情妇应该很多,他还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秦绍出现在学校,有可能是因为他给我们学校捐过钱,是我们学校的金主。其实很多国家机构都跟情妇一样,花钱时都问大款要,学校呢就刻个名誉博士的金杯送给大款作为回报,让大款有高级知识分子的精神满足感。可能秦绍很早之前就和我们学校有联系,只不过我以前一直不认识他,所以没注意到。他到学校里来,就跟拜访另一个情妇一样,所以跟我没关系,即便见到我了,也就是见到了而已。
我做好这些心理建设时,感到身体又有了力量,倒了沐浴露,开始慢慢地洗了起来。
可是我心理建设做得再好,也不敌秦绍的一个电话。
我看见屏幕亮起时,我所有的心理城墙都被推翻了。我连忙接起电话。水流砸在地面上,发出一阵喧嚣。
我还没说话,秦绍的声音就传来。他说:“你到东门来。我在车里等你。”
我连冲洗沐浴露的心情都没有了,拿了浴巾毛毛躁地擦干了身体,换上衬衫牛仔裤往学校东门走。
上次他就是派人从东门接我走的。这次他本人亲自过来,我预感事情不妙。
我的预感成真。秦绍变成了一个神经质的疯子,他不顾我的苦苦恳求,在学校大门口的车里,仔细地研究着我精心捆绑的皮带。曲世成就在车外盯着我,而我只能惊恐地看着秦绍疯狂的眼神,似是要把我吞噬。
听到他说“事不过三”时,我心里最后一条底线被挑破,翻滚的胃液快要夺口而出。我撕心裂肺地喊了声:“啸天救我!”
然后那些胃液终于听从了我的话,它们顷刻间终于开始往回退。可是我的嘴巴却停不下来了。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啸天救我,啸天救我,啸天救我……”
我不知道秦绍又是怎么把我带回他家的。
我一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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