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临走前,替我拉拉衣服:“天凉了,多加些衣服,现在也是个姑娘了,可别让人笑话,明儿个我差人送些好东西给你。”
“放心吧,三娘都给我预备着了,我这儿什么都有哪,自个儿留着用吧,锦姑娘您就别操心啦!”谢三娘硬让她给在紫园中赏月的众位贵宾带了些鸡心饼,说是家常做的,刚出炉的好吃,我便偷偷给锦绣也包了一些,笑着送她到门口中。
她向我无奈地撇撇嘴,忽地凑近我的身边,用只有我才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看样子三爷的功夫是不错,不过你们也得节制些。”
我一开始没明白,还傻呵呵地看着她捉狭的笑脸,回首猛得醒悟过来,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抖着手,指着她明艳动人却可恶无比的笑颜:“你个小屁孩,不正劲的坏蹄子,你又,又要胡说些什么。”
她在那厢里状似无辜地大声说道:“谁是小屁孩了,你们都做了,还怕我说,看看你那樱桃小嘴儿,我倒奇怪,是哪只猫儿偷了腥啦。”
所有的侍卫都齐刷刷地看向我,眼中尽是暖昧,好,这回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气恼地跺脚转身就走,锦锈在背后肆无忌掸地娇笑着。
我转身进了自己屋里,脸上还烧得慌,看着铜镜里因红肿而分外艳丽的嘴唇,自己也有些怔忡,锦绣今天为什么故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调笑我,以前她不是这样的。
得,锦绣这一闹,紫园更会传遍了我和原非白亲亲我我,如何如何,如果传到非珏耳中,非珏会怎么想呢?
正烦恼间,一个黑影窜过,我的鸡皮疙瘩竖了起来,所谓“艺高人胆大”,我摸到了酬情,就出壳刺去,事实证明,我太高估了我的三脚猫武功,而且绝对属于“盲目大胆”,几招以后,我张口结舌地发现,我的酬情已成功地帮对方斩断了铁链,然后顺利地落到了对方的手上,直指我的咽喉:“你若出声,俺便杀了你。”
一灯如豆,错暗的灯光下,只见一人乌黑的头发披散,和污泥一起纠结,胡子拉渣,衣衫破烂,四肢带着沉沉的手拷脚镣,唯有双目精光毕显,嘴边闪着一丝嘲笑,我想起了锦绣刚刚说要搜捕的囚犯,那此人便是齐伯天喽!?
我看着这位日后将在农民起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物,飞快地转动着脑筋,慢慢地对他点着头,他绕到我的身后:“你带我出去,俺便放了你,不然,俺便让你一生一世也见不到你的情郎。”
我的手指触碰到右手腕上的珠弩,可巧是张德茂帮我找人打制的珠弩,前天才刚刚送来,比原非白的那长相守看上去更精巧,而且里面的精刚小箭弩都染了巨毒,我将它取名“护锦”。
昨天我则将宋明磊送我的右耳坠内的雪灵珠取出,放入了我珠弩的独门解药。
我正打算悄悄转动珠弩,对准他的大腿,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看样子他听了我和锦绣的所有对话,我心中灵光一闪,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出去见非珏啊!恋爱中的女人果然胆大包天,盲目无比!
我浮出一丝不可见的笑意,对他说道:“好说,齐壮士,我一定带你出去,请你莫杀我。”
他阴狠地看着我:“你莫要耍花样,不然让你立刻人头落地,荣华富贵烟消云散。”
这小子说话还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出去,那两护卫肯定会怀疑,而且他们也不会放我出去啊?
我侧脸看着他说:“齐壮士,你这副尊容,一出去就被人认出来了,我建议你稍微修整一下,换件衣服再走吧!你带我翻出苑子,我带你出西角门,逃进山里躲一宿,明天披金带银地出来,必定无人认得出你来。”
我说得唾沫横飞,他呆呆地看了我一阵,然后开始认真得想了想,点头道:“此计甚好,你为何要帮俺?莫非是耍诈?”
咦!?这人真得是那位农民起义军的首领,很单纯嘛,你这么问,我肯定会说没有的,于是我竭力诚恳道:“不满你说,齐壮士,我和我妹子也是穷苦人家出身的,为了给爹爹治病,才买给原家的,你为咱们穷人出头,所以一直在心中很是仰慕,苍天在上,我断不敢欺瞒齐壮士。”我在那里发誓赌咒,手在背后打着叉叉,心说,老天爷,这个不算,这个不算。
他在那里,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慢慢放下了酬情,我对他说:“你赶紧用我的匕首剃了须发,我的柜子里有一件三爷的替换衣服,你快快换上,然后在三爷没回来以前,我送你出紫栖山庄吧。”
我指着柜子,他让我去拿,我尽可能地慢慢地移动双脚,拿出那套衣服,这齐伯天的运气还真不错,正好原非白有件团福字白缎褂子破了一道口子,谢三娘一定要我亲自为他缝,我不得不拿回来,前几天才让碧莹偷偷帮我缝好的,还没来得及拿回给原非白呢,要不然,凭我的手艺,原非白是绝对不会穿着一件前襟上爬着一条蜈蚣的衣服,今天就送给这位农民起义领袖吧。
他见我还算顺从老实,眼中放下些戒心,慢慢对着铜镜地刮着胡须,一边从镜中谨慎地看着我,一会儿,一个棱角分明,长相不俗,颇有男子汉味道的青年出现在面前,还真看不出来,刚刚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子似的,这会儿也就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小青年罢了。
他穿上原非白衣服,我实在忍俊不禁,轻笑了出来,人果然还是气质更重要些,原非白穿这件衣服明明一身贵气,飘然若仙,这位同志穿上却恁得像……像个附庸风雅的暴发户。
他在那里看了我一眼,脸上红了一红,出现了庄稼人特有的老实八交的局促不安:“你莫笑,俺还从来没穿过这样好的衣服呢。”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过份,当下给他躬了躬身,歉然道:“对不起啊,齐壮士,我不该笑你,这厢给你赔不是了。”
他举着酬情就要来扶我,我吓得赶紧躲开了,他在那里扭捏地脸红了,我则更怀疑这位仁兄是不是赏银一千两纹银张榜捉拿,俱说是阴狠狡诈的朝廷钦犯了。
他的轻功很不错,带着我轻轻巧巧地翻过了西枫苑的高墙,我们穿过恐怖的西林,一时片刻,便出了紫栖山庄的大院,我看着天上光彩四射的玉盘,吁了一口气,拱拱手:“好了齐壮士,我已送你出得山庄,你但在这山里躲一宿明日便可出去了。”
我从头上拔下了二根银簪子,脱下两只玉镯,塞在他的手里:“咱们出来得急,身上没带银票,这些首饰,你拿去当了,买几件新衣逃出生天,好好过日子吧。”
那齐伯天虎目含泪,扑通一声双膝跪倒:“这,这,俺强迫姑娘送俺出来,已是过分,若被人撞见,亦是连累姑娘,怎好再受姑娘的东西?”
我赶紧扶他起来,笑着摇摇头:“我平生最敬壮士,实在令人敬偑,而且我看齐壮士也不像是那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齐壮士为何要反朝廷呢?”
齐伯天咬牙切齿道:“不瞒姑娘,俺们家乡虫子闹得太厉害了,而县太爷那里又不准灭蝗,俺们这些庄稼人,收成就是命啊,眼看没有收成了,俺的爹娘,三个妹妹都饿死了,俺那幺妹的尸体还未下葬,就被那些蝗虫给啃干净了,那地主儿子齐子雄称火打劫,把俺的媳妇强抢去抵债,俺跑到地主家中去要人,他们便硬说俺要反朝廷。”说着说着,血泪相和着流了出来。
我在心中暗叹一声,自古以来,农民果然是处在生活的最低层,难怪古代帝王总是重农抑商,而那些鱼肉乡里的狗官靠着吸食这些贫苦百姓的血肉,还要光天化日之下无情压榨,欺压善良。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很多恶霸地主狗官,就跟土皇帝无二,真真是恶贯满盈,天诛地灭。
我暗中记下了那个地主的名字齐子雄,又问那齐伯天,他可知他的媳妇现在如何了,他的泪流得更凶了:“秀兰被抢进去齐府后,受不了折磨,悬梁自尽了,听说那齐子雄一怒之下将秀兰的尸身给喂狗了,俺便一气之下真格反了。”
我沉重地点了一点头:“齐壮士,莫急,不出一年,定会有人为你报得大仇,让你回归故里的,现在天色不早了,您赶路要紧,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他向我感动地拱拱手道别,正要转身,我这才想起酬情在他的手上,而我实在喜欢于飞燕的礼物,便唤住他:“齐壮士,此匕首乃是家兄所赠,可否还给我?”
齐伯天刚想把匕首递给我,一个声音冷冷传来:“大哥,住手,莫要上当了。”一把冰冷的利刃搁在我的脖子上,我的汗水慢慢流了下来,不过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啊。
齐伯天赶紧说道:“小弟快放下剑,这位花姑娘乃是俺的救命恩人,快来替大哥谢过她才是。”
那声音又传来:“大哥真是胡涂,无论如何,她看了你的真面目,放了她,后患无穷,而且你确才以武力相协,她必记恨在心,带你出来只不过是为了脱身不得就范罢了,你还了这把绝世兵刃,她必找机会杀你,不如让我斩草除根,一了百了。”
第一卷西枫夜酿玉桂酒第二十五章明月几时有(三)
身后那人慢慢转了过来,月光下,一个身着夜行衣的少年出现在我眼前,风流俊秀,却是满脸杀气,竟然是夜市上那个买诗文的少年齐仲书,难怪那么眼熟,我的脑海中忽然跳出一个哭泣的小孩形象,脱口而出:“你,你是齐放吧,我是花木槿啊,一起被买给大痦子陈大娘的那个花木槿啊,你还记得吗,我们那时候一起坐牛车的……”
齐放的手微抖,剑抖出一个完美的剑花,成功地堵住了我激动热情的认亲演说,他慵懒地说道:“那又怎样,你的妹妹是原青江的相好花锦绣,姚碧莹现在是玉北斋的丫环,还有那死小子宋明磊和于飞燕都升了四品官了,上次在夜市里都见过了。”
我的心一冷,六年不见,原来老爱黏着我和锦绣的小爱哭鬼竟然变成这样冷淡了,他接着冷冷地看着我说道:“现在你们五个在原氏混得风声水起,而我和我哥凄惨落魄,沦落江湖,官府追杀,自然是不配与花大小姐相认了。”
他略侧头对他那不知所措的哥哥说道:“大哥,你可知道,这位小姐是何许人也?她便是同我一起被牙婆子买掉的花木槿,如今却已是踏雪公子的宠妾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淡淡一笑:“宠妾不敢当,但我们小五义的确是在原家三少爷旗下效力,而原青江候爷乃是当世英雄,独具慧眼,以小放和齐大哥的才能,若能在原氏帐下,以原家的势力,不但能为齐大哥沉冤昭雪,得报大仇,必能富贵显赫,胜过一生逃亡,流落江湖。小放,跟我回去吧,”说到后来,我忍不住想拉他的手,他剑一晃,我的手便已拉了一道口子,伤口并不深,却足以令我立时闭了嘴。
“真是巧言令色啊,我原以为你这等姿色,不过是靠着花锦绣,才混在原非白身边,原来还真有几分口才?”他冷哼一声,不屑地看着我,我在那里有些气结。
“你以为我同我大哥一般老实易哄吗?你们这些贵族有哪个心肝是白的,满口的仁义礼智信,却光天化日里鱼肉百姓,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到死又怕自已平时坏事做多了,怕打入十八层地狱,便又叫僧道急急地颂经超渡,真真可笑之极,你以为我和我哥反东庭皇朝只是为了荣华富贵?哼哼……”他冷冷一笑,“你现说得天花乱坠,可说来说去无非想骗我和我哥堆上一冢枯骨,帮原家打下江山,哼!宁可断头死,安能屈膝降,我们要杀光所有的贵族,来偿还我们穷人所受的苦,今天就从你开始。”他有些咬牙切齿地说着,俊秀的小脸在月光下扭曲着。
没有被荣华富贵所迷惑,我不得不承认,齐放同学的境界是很高的,可惜靠以暴制暴,岂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还要杀光所有的贵族,完全是孩子似得激愤想法,难怪原非白和宋明磊嘲笑他们是一群无知流寇,不足为惧,他们虽然自称是替天行道,却只在汴州地区纠集些流民占山为王,杀些贵族,济贫劫富,却并没有很明确的纲领条规,以及清晰有步骤的进军路线和军事计划,而且聚集在一起的大多是地痞流氓,乘火打劫之辈,他们杀人劫财,却又不满齐伯天和齐放将太多的钱物分给穷人,想取而待之,故引起内乱,不到一月便被官府缴灭了。
我在心中暗叹一声,向他不慌不忙道:“小放,我打心眼里敬佩你和你大哥一身傲骨,不畏权贵,可是有一点你弄错了,我虽然在原三爷门下,却不是个贵族,我和你,小五义本身,还有你大哥,以及千千万万个穷苦百姓一样,是因为天灾人祸,腐败的朝庭而家破人亡,无法安身立命,小时候在陈大娘的牛车里,你总说你想你的爹娘,你想你的大哥,你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卖了你……”
“闭嘴,死到临头,你莫非还想调拔吗?”他厉声喝道,他的尖剑已磨破我的劲项的肌肤,冰冰凉凉的液体顺着我的脖劲往下流,我轻轻一笑,直视着他的愤怒的眼睛:“小放,我很高兴我们又再见面了,可惜,你的本性已变,心里亦开始住了一个魔鬼,所谓替天行道,杀尽天下贵族,你其实已对杀人习以为常了吧,你明明知道无辜如我,却也因为杀太多人,不再有真正的怜悯之心,你既然狠得下心杀我,你的良心必是已被杀戮蒙蔽,你以为杀了全天下的贵族真得有用吗?今天你杀了一个贵族,明天便会有千万个贵族靠吸食无辜百姓而生出来,这如何杀得尽?便是真杀尽了天下贵族,上梁不正,下梁必歪,轩辕无道,窦氏跋扈,天下百姓仍是在水活之中,既然大乱早成定局,真正能改变这乱世的,唯一可行之计便是早日推翻这腐朽的辕轩氏,重建一个新兴清明的政府,早日清洗社会风气,还百姓一个平安度日,和谐生活的乐园,不再有受苦的齐仲书,齐伯天。”我在心中默念着,还有最重要的不要再看到锦绣绝望的泪容。
他在那里,眼神渐渐变得专注起来,而齐伯天的眼中放出希望的光芒来。
我继续柔声道:“小放,我不想否认,我帮助原三爷亦是为了我们小五义能安身立命,有些私心,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认为原青江和原非白便是能推翻浊世,救民于水活之中的当世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