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和淑萍的身体挨得就很近了,她身上的气息直扑到他的脸上。这气息,让大帅想起从前,在小学里上学,作为邻桌,耳鬓斯摩,就是这样的感觉。有点陶醉。
两人一起放草腰子,速度可是快多了。
放草腰子时,时时惊起麦地里的蚂蚱,那种绿色长形身体头部尖尖的,叫“蚂蚱占占”,那种灰色的个头又肥又大的,叫“蚂蚱肥肥”,那种小不点一飞老远的,叫“蚂蚱灵灵”。
童年和少年时代,大帅没少和淑萍一起抓蚂蚱,抓到蚂蚱后,用麦葶串成一串,然后,找来干枯了的庄稼叶子和干草,用从家里带来的火柴把叶子干草点燃,等火烧得差不多时,再把蚂蚱串放到暗火里埋好,大约十几分钟后,将灰扒开,蚂蚱已经被暗火烤熟了,这种草火烧蚂蚱,简直香得无法形容。
在大城市的饭桌上,也偶尔吃上蚂蚱,可是,那种成色,简直没法比。
淑萍见大帅一边放草腰子一边眼睛盯着蚂蚱,小嘴一开,道:“等会儿草腰子放完了,咱们就抓蚂蚱吧。”
“好啊。”大帅嘴里这样答应,可是心里,还是把淑萍什么时候进京去放在心中的头等位置。
太阳掉到西边运河岸以下的时候,两人把草腰子放完了,割麦子的人们也收工了。
大伙都往自己的家里走了,淑萍说话算话,和大帅一起抓蚂蚱。
大帅的三姐,远远看见大帅和淑萍一起抓蚂蚱,想喊大帅回家的嘴又闭上了。转身先回去了。
割过麦子的田地里,只剩下大帅和淑萍一起抓蚂蚱。
黄昏时的蚂蚱最好抓,它不像正午时蚂蚱那样欢势,大概它也有困倦的时候,太阳一落山,它就趴在草丛里不爱动弹,拿小棍轻轻把草丛一拨拉,藏在里面的蚂蚱就动了,只是蹦出去一点点距离。伸手一抓就抓到了。
两人不一会就抓到了两大串,每串都有半斤多,淑萍那一串上,“蚂蚱占占”要多些,也不知她是怎么抓到这么多的“蚂蚱占占”,因为这种蚂蚱相对来说是最少的。当然也是最好吃的。
割过麦子的地里,有一些倒伏的干麦杆,两人很快拣了一堆,可是,到点火时却脸对脸地愣住了,哪里有火种啊。
章节 第518章 暮色中,田野干草烧的鲜活蚂蚱
当然,大帅有着威力强大的火龙掌,然而此刻却不能使用,张手一道火焰打出,不把淑萍吓傻才怪。
也真是巧了,两人正发愣,那边有一个人过来了,嘴里叼着自己用报纸卷的纸烟,大帅面熟,却一下叫不出他的名字,淑萍先开口了:“郭大哥,有洋火不?”
洋火,即火柴,农村人的土叫法,大概是这火柴来自外面的世界吧。
大帅想起来了,面前这个粗壮的大约20来岁的人,名叫郭铁。小名“锅贴”。村子里传说,他父亲结婚10年无子,有一天,两口子在家里贴饼子,男的烧火,女的巴唧巴唧往锅壁上贴饼子,贴了一圈,为了省火,又在锅里放个箅子,铺上粘布,往上面蒸窝头,左手握住一团和好的棒子面,右手食指和中指插到面团里,两手一掂一掂,很快一个上尖下圆中间有圆孔的大窝头就成了,看上去很美观,谁知男的看着看着就来了火,也不管老婆正在忙活了,上去一把就把老婆抱住,一掀门帘就到了里屋的炕上。你说巧不巧,本来已经灰心丧气的夫妻俩,这次偏偏就有了,而且生了个大胖小子,两口子为了感恩灶神赐子,给儿子取名叫“锅贴”。后来年龄大了,增加了个大号,叫郭铁。
“洋火?你俩胡闹什么?不怕麦地着火?”
这郭铁是个愣头青,打起仗来不要命,所以村里便让他负责“看青”,就是看护成熟未割的麦子,防止“坏分子”来偷。即使从燕京回来的大帅,他也并不放在眼里。
大帅见他凶凶的样子,也就不理他。
淑萍伸手在衣袋里一掏,掏出个下午没舍得吃的小甜瓜,小嘴甜甜地道:“郭大哥,你吃瓜。”
淑萍这小模样,本来就人见人爱,又递上个小甜瓜,铁虎的脸松驰下来,道:“你俩小心点啊,别惹事。”说着,把一盒火柴递给淑萍,然后边咬着甜瓜边走远了。
还是小女孩的威力大。
大帅还在不满地向郭铁走远的方向望,淑萍已经将火点着了。
这时候,日落西河岸,一轮月亮从东边村子的树稍上升起,初夏平原的晚风吹着,一堆火焰映衬着两个青年,又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
不大一会儿,蚂蚱的清香味就从草灰堆里飘了出来。大帅等不及,伸手就要去拨拉发黑的草灰,淑萍小手一伸挡住了:“当心烫着你啊!”
说着,淑萍用一根小棍,把草灰拨开,里面果然还有火星子。
两串蚂蚱,此时都被草火烤熟了,串蚂蚱用的麦葶早已不在,蚂蚱散在了热热的火堆里。它们的翅膀也都烤没了,只剩下焦黄焦黄的小身子。
大帅还是按耐不住,伸手就抓起一只,用嘴吹吹上面的灰,一下扔嘴里,虽然烫得龇牙咧嘴,但那满嘴在都市里绝对找不到的小野味的感觉,真是十分受用。
淑萍歪着个小脑袋看着大帅的吃相,禁不住吃吃地笑了。
“给,这个好吃。”淑萍拣了一个肥肥的“蚂蚱占占”,递给大帅,此时大帅沉醉在乡野美味的感觉了,也不客气,接过,又一下扔嘴里,这个“蚂蚱占占”果然口感比刚才那个看上去很肥的大脑袋蚂蚱还要好得多。
嚼了几下,那蚂蚱就到了肚子里。
“哪有你这个吃法的,蚂蚱味全让你吃没了。”淑萍说着,小巧的手把一个“蚂蚱占占”分解开,头是头,腿是腿,身子是身子,“你分开来吃呀,蚂蚱的各部分味儿不一样呀。”
大帅以为淑萍把蚂蚱分开后要给他做示范,哪知淑萍先把蚂蚱的小脑袋递过来:“你先尝尝蚂蚱的脑袋味儿是什么样的。”
大帅依她,把这个被火烤得有点焦了的蚂蚱脑袋扔嘴里,见淑萍一对眼睛看着他吃,就细心地嚼,细心地品,果然,单吃这个蚂蚱头,味道确实不一样。
接着,淑萍让大帅依次品蚂蚱的腿、蚂蚱的胸,最后,才让大帅吃蚂蚱的肚子,而且,先把蚂蚱的肚皮剥开来让大帅吃了,最后才品那个花生米大小的蚂蚱籽,这是蚂蚱的精华,当然口感最好了,香香的,面面的,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感,总之妙极了。
原来吃蚂蚱也有“蚂蚱文化”。真不知道,淑萍是怎么懂得这样吃蚂蚱的。
“哎,淑萍,你怎么不吃啊?”
弄了半天,淑萍光伺候大帅吃了,农村小丫头,生活处处被大人熏陶,潜移默化,首先懂得照顾别人。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女人就该照顾男人的生活,尤其是那个年代的女孩子,这种传统可是没有丢的。
当然,还有一种从小在土坷垃里滚出来的感情作用在里头。
“我吃。我吃。”淑萍其实也悄悄咽了几口口水了。大帅已经吃了三个蚂蚱了,她才吃第一个,而且,拣了个最小的,细心地把蚂蚱分解开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吃。
咀嚼的时候,淑萍那嫩嫩的小嘴唇,闭合着,轻轻嚅动,优美动人。
这么一个可爱的农村小丫头,说什么也不能让她留在农村啊。大帅默默地想道。
“淑萍,我提个小要求行不。”大帅一边继续吃着蚂蚱,一边瞅着淑萍道。
“什么要求?”淑萍眼球瞪圆,一下子警惕起来。月光下,小脸上又浮起红润。
她以为,大帅又像8岁那年那样,下雨过后抠知了的猴时候,用6个知了猴换取的那个童年式的小浪漫。
尽管那个小浪漫是有分寸的,毕竟是8岁孩子,但对淑萍来说,也是想起来就脸红了。
“从现在开始,咱们天天在一起干活。”大帅脸色有些严肃,更有几分天真,这脸色,与他22岁的脸蛋不般配。
就这个要求啊,淑萍脸色一下子平静下来了。
“行啊,行啊,不过……你不怕村子里的人说闲话?”
“咱们是同学,说什么闲话?”
“同学?都过去这么年了,还是同学?我可不这么想啊。知道不,当初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瞎议论了,说咱们怎么着怎么着。”
淑萍的小圆脸上,又浮起红润,比刚才那次红得还烈火。
“说咱们怎么着了?”大帅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说……”淑萍不说下去了。
那次抠知了猴时的小浪漫,天知地知两人知,村子里不可能有人知道,当然不会有人议论这事,那么,村人们议论什么呢。大帅倒来了兴趣。
“淑萍,就咱们俩在这儿,只有天上的月亮在听着,你还有什么害臊的,告诉我吧。”大帅渐渐进入到乡村角色,入乡随俗,开始注意用语,尽量说些乡村话,所以他把平时说的“害羞”说成了“害臊”。
淑萍四处瞅瞅,这时四野一片蒙胧,真不像有人在的样子。
“他们说咱俩,将来……”淑萍又说不下去了,脸蛋红得像火炭。
“咱们将来?将来怎么着,淑萍,你怎么在我面前还扭扭捏捏地,咱俩……谁跟谁啊。”大帅更进入角色了。
“说咱们将来……作两口子。”淑萍一下将小脸蛋埋在了两膝间。
听到这句话,大帅默默地凝视着淑萍。
假如当初自己不离开农村到外面的世界,自己怕是真的已经和淑萍做“两口子”过乡村小日子了。
未来……和淑萍又会发成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人生真是充满无穷未知的变数。
“有这议论?淑萍,好事啊,咱们将来作两口子,不是好事吗?”大帅此时这话说得是无心的,也带有开玩笑意味。
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淑萍天天和自己在一起。
看住她,看好她。
淑萍可是当真了,小嘴一撇:“去!你说好事就是好事啊。”
可是,她那双俏眼里,分明溢出一个农村少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这种向往里,有着一个孩子式的幸福。
看到这种目光,大帅却是心情更加复杂了。
两人总共抓了一斤多的蚂蚱,淑萍食量小,吃了十来只就打住了,大帅吃了怕有上百只,到最后实在吃不下了,看看还有几十只,对淑萍道:“拿回家去,给你姐姐她们吃吧。”
淑萍的姐姐大大帅2岁,也是好友,经常一起到地里掘“仓倌窝”,就是田鼠窝,掏田鼠辛辛苦苦弄到它们小仓库里的绿豆玉米花生。
“嗯。”淑萍大概还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向往里,随口应了一句。
这回轮到大帅殷勤了。他从麦田埂上的蓖麻棵子上摘下一片大叶子,将几十只蚂蚱包在叶子里,递给淑萍。
“咱们回家吧,时候不早了。”大帅道。
两人顺着田埂向乡间小路上走,走不几步,“哧溜”一声,一个小动物从蓖麻丛里窜出来,从两人身边跑过。
淑萍吃一吓,一下子扑在大帅的怀里,不过,只一小会儿,危险感觉消失,又机灵一下从大帅怀里闪了。
恰在这时,马唱从村里来到田野,目的自然是找她的大帅哥,正好看到了大帅和淑萍搂在一起的一幕,马唱脸一热,赶紧停下脚步,转身就要往回走。
章节 第519章 说服父母去燕京生活还真不是容易事
而淑萍此刻正好抬头向马唱所在的地方看去,淑萍还是第一次看到马唱那个扎着马尾巴的小姑娘,马唱虽然也是农村出身,然而早已城市化了,一身洋气,于是淑萍脱口道:“那是谁啊,怎么像是电影上的人似的?”
大帅闻言,转头看去,看到了马唱的脸色,立刻明白是马唱多想了,便道:“呵呵,是马唱来了啊,过来,过来尝个蚂蚱,这可是我和小学时候的同学一起抓的蚂蚱呢!”
大帅一语便解了尴尬局面,再说马唱又不是小家子气的姑娘,一边向大帅和淑萍所在的地方走过来,一边笑道:“嗯嗯,我有村里就闻到了蚂蚱的香味,所以就走过来了。”
夜幕中,篝火旁,三人又说说笑笑地吃了会子蚂蚱,这才起身向村里走去。
晚上大帅对父母说了请二老到燕京生活的事,哪知大帅的母亲先一语否了大帅的主张。
大帅的母亲道:“去燕京过日子?那哪过得习惯啊,我和你爸在乡下生活了四五十年了,种地也种惯了,到那里去做什么!”
大帅把目光放在了父亲的脸上,哪知父亲也持否定意见,道:“大帅啊,你在燕京挣钱给我们花,这就够了,至于你将来娶媳妇成家,你愿在燕京安家,我们也不反对,反正家里给你盖好了娶媳妇的房子,还给你打了一整套家具,你们时不时地回来住些日子就行了。”
大帅好一阵无语,看来两代人的想法完全就不是一回事,于是大帅来到西屋,请来正和三姐说话的马唱,让马唱帮着说服父母。三姐自然也过来了,听说弟弟要把父母接到燕京去,一时没有表态。
马唱是个聪明人,她用自己父母在燕京生活的实例,来说明燕京生活“简直像天堂一样”,有一望无际的高楼,有満街的洋汽车,有五星级大饭店,有无所不有的大商店,就差没说有小姐服务的桑拿浴了,至于燕京的空气污染,马唱自然也不会说了。
马唱一阵花言巧语,再说二老认定马马唱是自己漂亮的儿媳妇(二老自然不知道大帅还有多个漂亮的姑娘,甚至还有兔仙那样的仙子姑娘,在二老眼里,有马唱这样一个漂亮的儿媳妇,就知足了),于是二老有些动心,答应琢磨琢磨这事,大帅知道,这事父母会琢磨几夜的,老人搬家,那是最难的事,再说又到几百里之外地方去生活。
大帅和马唱交换了下目光,马唱又道:“大爷,大娘,大帅哥做生意很忙的,所以不可能在家里呆太多时间的,您二老可要早点拿主意啊!”
这时候大帅有三姐说话了,道:“我刚才想了一下,两位老人在农村生活了半辈子,到新世纪的燕京去享福,也是好事啊,我赞成这事!”
其实大帅的三姐本人又何尝不想去北京生活,只是不好张这个嘴而已。
而大帅,本来也想把三姐接到燕京去生活,然而大帅的骰子里又有着中华民族的传统血脉,要是把三姐接到燕京去生活,那么大哥、弟弟,还有本族的其他人,又有哪个不想去?
而要是把本族的其他人全接到燕京去生活,那么本族从此也就断了这个村庄的香火了,刘家在这个村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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