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假情真:乱世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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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假情真:乱世不了情-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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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漂泊的生活过惯了,他已经忘了要对自己负责,更忘了还有他的亲人和朋友,对身边人来说,他现在只是个负累,如果他还有一点骄傲,他也不愿意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沈斌又说:“我问问华伦,无论花多大的代价,我都要你恢复原样。”


    “谢谢你,沈斌。”御谦捉着沈斌的手,哽咽了。


    “你若真想感谢我,就快点变回原来那个活泼开朗、骄傲自信的御谦。”


    御谦点点头,他知道,虽然有很多东西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但沈斌对他的这份友情,是永远都不会变的。有这样的朋友,是何其庆幸?




什么才是最好的结局

一天后,当沈斌告诉御谦他额的上的疤可以去掉这个消息后,御谦高兴得抱着沈斌又笑又叫,沈斌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两人在路旁大笑大叫,惹来旁人异样的眼光,大抵上在说,这两个男人疯了。


    沈斌约了华伦在水东楼见面,华伦在听到御谦没有死的消息时,一直不敢相信,以为沈斌染上了飞飞幻想的毛病,但当他亲眼看到时,不得不相信。


    御谦的模样改变了许多,没有往日的英俊逼人,一脸沧桑,即使是情敌,也忍不住去怜惜人的遭遇。


    御谦看到华伦时,心里百味交杂,华伦的模样没变,仍是那么清俊而洒脱,想起当年若不是他求情,自己早就死在沈震东的手上了,不觉对他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也只有像华伦那样的男人,才配得上飞飞,他才是真正的翩翩贵公子,真正的白马王子。


    华伦微笑着伸出手,御谦也伸出手,两人握了握手,华伦说:“御谦,好久不见。”


    “一直没有机会跟你说声谢谢,谢谢你,华伦。”御谦真诚地说。


    沈斌首先大大咧咧地坐下,说道:“华伦,我已经跟御谦说了,但详细的,你跟他说一下。”


    “我可以看看你的疤吗?”华伦问道。


    御谦沉吟了一下,但面对着华伦友善的目光,还拨起头发,露出丑陋的疤来。


    华伦的脸凑过去细看,又用手摸了摸,才说:“没有问题的,只需要一个手术,就能恢复原来的光滑细腻。”


    “真的?我要怎么感谢你?”御谦兴奋得捉住他的手叫起来。


    “要感谢我也要等手术成功后。”


    “那咱们就先预祝手术成功,你们俩别光顾着说话,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沈斌拍拍胸口大声说。


    “应该是我请客。”御谦抢着说。


    “你就别争了,我今天高兴。等你手术成功后,当然要你请客,我们是一定不会放过你的。”沈斌大笑起来。


    御谦懂的,只是没说出来罢了,以他现在的工资,要做好几天才可以上来这里吃一顿,沈斌既在为他省钱,又给足他面子。


    三个多年的好友,一边吃一边聊,完全心无介蒂,也很有默契地不提关于女人的事。


    吃到一半的时候,沈斌却突然想起约了人,便先离开了。


    当房里只剩下两个人时,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闷下来,华伦本来就是个话不多的人,只是端着碗扒饭。


    御谦一杯一杯地喝着酒,停不下来,一停下来,他就觉得心里难受。


    “别喝太多,不好。做手术以后,就要戒酒。”华伦淡淡地说。


    “谢谢。”御谦望望手里的半杯酒,放了下来。


    “我一直以为飞飞是跟我开玩笑的,原来她的直觉才是最准的,御谦,你大难不死,一定会有后福的。”


    御谦羞怯地笑笑,说:“有什么福气我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只希望能再站在台上,舞台一直是我最大的梦想,失去了舞台,我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


    “那飞飞呢?”华伦此话一出,御谦惊住了,就连他自己也怔住了。


    久久,御谦才说:“谁都看得出你跟飞飞才是天生一对。”


    华伦直视着他说:“可她的心里只有你。”


    御谦幽幽说:“我跟她已经不可能了。”


    “为什么?”


    “这三年来,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也变了,我现在有一个女朋友,我跟她才是门当户对,没有人会反对,我跟她在一起很开心。也许你会觉得我很自私。”


    华伦怔了怔,终于说:“这又怎么能怪你。”


    “飞飞是个好女孩,我知道你一定会好好待她的。”


    华伦本来以为御谦这次回来,一定会从他身边抢走飞飞的,没想到会是这样,悲喜交加的心,竟然觉得有些沧凉,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结局了。


    ……


    虽然在心里把御谦骂了千百遍,思索了好几天,飞飞对他的思念和渴望越来越强烈,于是,几经考虑,几度犹豫,她还是去了电影厂。


    在一个角落处,她看见了御谦挺拔的背影,正兴奋地冲过去时,她发现御谦的身旁站着一个美艳的女人——莫离。


    她站在御谦身旁,两人不知在说些什么,然后都笑了。


    飞飞呆在原地,也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该离开。若是在往日,她一定会飞奔上前去,狠狠地甩御谦两巴掌,可现在,她已经失去了那个冲动,只得呆呆地站在那里。


    御谦嘴角的笑突然僵住了,莫离正要问他,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嘴角弯了下去。


    飞飞遥遥地看着他们,直想逃,但双脚就像有钉子钉住了动不得。


    莫离挽住御谦的胳膊,轻轻地说:“御谦,我送你回家吧。”


    御谦将目光收回,“嗯”了一声,两人挽着手与飞飞背道而驰。


    “站住!”飞飞大喊一声,奔了上去。


    这么一句话,竟然有一种震慑人的魔力,令御谦和莫离都硬生生地站住了。


    飞飞不顾一切地冲到两人面前,直勾勾地注视着御谦的眼睛,沉声问道:“你拒绝我,就是因为她吗?”


    这个问题,让御谦觉得难受,他颤了一下,抿着唇不说话,莫离仰着脸眸光媚光四溢,朱唇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了笑说:“有些事情说明白就没意思了,你又何必自讨没趣。”


    “我跟他说话,什么时候论到你插嘴了?”飞飞怒瞪她一眼。


    “你……”莫离被气死了,但毕竟是风月场上的人,她隐藏自己心中的不快,勾起一个甜笑说:“我男朋友的事也就是我的事,你跟他说跟我说也是一样嘛。”


    飞飞死死地瞪着御谦,抿着下唇,强忍着泪水,沙哑着声音问:“她说的是真的?”


    御谦始终回避着她的目光,淡淡地说:“这已经不重要了,我说过了,我们不合适。”


    “我现在问你,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已经跟她在一起了?”飞飞紧崩着脸,使得原本俏丽的面孔全划成严厉的线条。


    “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很烦,人家都表明了不想理你,你说你一个大家小姐,没脸没皮地缠着人家,你不觉得羞耻吗?”莫离没好气地瞪着飞飞直翻白眼。


    飞飞仍瞪着御谦,冷冷地说:“我只要你亲口对我说,无论是什么结果,我都认了。”


    御谦别过脸去,冷然道:“莫离说的是真的,我跟她在一起很快乐。”


    “好……好,好,你终于说出了你的心底话,我懂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缠着你……再见!还是不要再见了……我恨你,我恨你!”




沈家的人,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

飞飞的眼泪不争气地往下掉,她一步步地往后退,歇斯底里地喊出那一番话,然后转身大步跑出去,穿过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一直跑远。


    御谦的脑里,一直回响着飞飞临走时所喊的话:“我恨你,我恨你,恨你,恨,恨……”


    是恨!谁说不做情人可以做朋友的?那都是美丽的谎言罢了,爱与恨之间,所隔的距离竟如此之短!只要跨一步,就可以从“爱”的领域里,跨到“恨”里去。


    他倦缩着身体蹲在地上,曲着膝盖,把头埋进膝盖里,静静地蹲着,不能思想,不能分析,脑子里是一片空白麻木。


    莫离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胜利的喜悦,其实她才是最大的输家,她知道御谦心里最爱的人依然是飞飞,她改变不了。如果御谦能像爱飞飞那样爱着她,那她就算死也值得了。


    就算她倾尽一生,也要令御谦爱上她。


    ……


    “……生命太长,害怕失去,所以要抱紧你,红颜迟暮,你是否愿意,与我白头,永不分离……啊,一夜白头,不畏惧,只要生命有你,就是奇迹……”


    台上的如玉,穿着一身绣着红玫瑰的贴身旗袍,扭动着妙曼的身躯,沉醉地唱着情歌,歌声悲恸,令听者无不动容。


    罗姐从未见过如玉这种状况,两腮酡红,很明显是喝过酒来,更是将歌词唱错,不过台下的听众也照样收货,连连听好,有的听了还感动得快要哭了。


    宋世杰一只手在桌上轻弹指,垂睫说:“她在这里唱了多久?”


    罗姐想了想说:“有三年多了,最开始是伴舞陪舞,我发现她的歌喉不错,就让她唱第一场。”


    宋世杰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的盯着如玉看,露出赞赏的目光:“不错,如果包装一下,说不定能做风影的接班人。”


    罗姐叹息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那个丫头自己不会想……”


    唱完一场,如下有人大喊:“如玉姑娘,唱得真是好。”


    如玉只是微微颔首,鞠躬对大家道谢后,正要退回后台,一个男子走到台前笑着说:“如玉小姐,我们家孟公子想请你跳一支舞,不知道小姐是否肯赏脸?”


    如玉展眉看去,常常来捧她场的那个孟常春此刻正含笑望着她,朝她微微颔首,如玉犹豫了一下,竟盈盈一笑:“承蒙孟先生厚爱,如玉不胜荣幸。”


    灯光朦胧的舞池,空气中弥漫的雪茄和香水混合的迷乱味道,孟常春色眯眯地直盯着如玉看,如玉已经后悔了,自己怎么糊里糊涂就答应这个色鬼了呢。


    这个孟常春在舞厅里是有名的催花圣手,毁在他手里的女人数不胜数,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巴掌拍不响,若那些舞女们洁身自爱,就不会栽倒了。


    孟常春认为,只要他看中的女人,一定逃不过他的手掌心,只是这个如玉小姐,既不爱钱,也不爱权,他邀请了她好几次,都被拒绝了,所以今天如玉居然答应与他共舞,倒令他大感意外。


    而他,也绝不会错过这个好机会。


    女人终究是女人,无论什么女人,没有女人不爱钱财的,特别是风月场上的女人。


    如玉来上班时就喝了很多酒,因为在家里闷得慌,她的心事无处可诉,所以她选择了来上班,以灯红酒绿中放纵自己,否则她憋得难受得会疯掉的。


    欢快的舞曲,浑身香水味的男人,来来回回闪过的烈焰红唇,这些令如玉感到一阵眩晕,真不明白男人为何要洒那么浓重的香水味,像杀虫水一样,让人直觉得恶心。


    孟常春对如玉的不适,只觉得是意乱情迷,趁机收紧手臂,牢牢地把她固定在自己身上。


    乐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奏着一曲性感缠绵的探戈,男男女女摇摆身躯,如痴如醉,忘却了世间的纷繁,只愿享受着这一刻的放纵。


    孟常春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如玉小姐,你的歌唱得好,人也漂亮,皮肤更是水嫩嫩的,我真是舍不得你每天为这么多人唱。”


    如玉集中精神抵抗他按在自己腰上烫得惊人的巨掌,只听那声音充满暗示地接着飘来:“你愿不愿意每天只为我一个人唱,我会怜香惜玉的……”


    如玉腰上的热度顿时消失,来不及反应,一只禄山之爪赫然袭在她的胸上。


    “啪!”随着如玉的惊叫,一个狠狠的耳光甩在了孟常春的脸上,清脆的声音将音乐都盖了下去。


    一场绮梦被惊醒般,所有人都定在了原地,目光齐齐看向舞池中的这两人。


    如玉愣在原地,望着自己的手掌,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就出手了,她怯怯得不敢去看孟常春,更不敢去看旁人。


    孟常春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舞厅的灯光师识时务地没有打开大灯,旋转的灯光让所有人的尴尬都得以藏身黑暗。


    乐队立刻接着演奏,所有暂停的手脚都活动了起来,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孟常春抬手就扇了如玉两个耳光,那速度令如玉根本闪避不及,他怒道:“臭婊子,别给脸不要脸。”


    “我是舞女,但不是□□,你要找三陪,请到长乐坊。”


    如玉冷着脸想要还手,但一双手马上被孟常春抓住了,两人僵持在舞池中央。


    这时,罗姐走过来陪笑说:“发生了什么事?”


    孟常春沉着脸说:“罗姐,你来得正好,你一定要给我个说法,今天这事怎么处理?”


    罗姐眼神一闪,递上一根雪茄,给他点燃,说道:“孟老板息怒,这个丫头真不懂事,我一定好好教训她,我叫春红出来陪你跳舞,你说好不好?”


    孟常春狠狠地甩开如玉的手,冷声说:“罗姐若是还想做我们蓝天帮的生意,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这个女人!”


    罗姐狠瞪如玉一眼,大声说:“如玉,还不快点给孟老板陪个不是。”


    “哼,我凭什么给这个贱男陪不是?”如玉愤愤不平地说着,一只手举起,就要往孟常春脸上甩去。


    身为沈家的人,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




我不是三陪

众人都惊住了,不敢相信一个舞女竟然如此大胆,但就在这个巴掌要落在孟常春的脸上时,如玉的手突然被一股力量托住了。


    如玉回头一看,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的脸色脸沉得吓人,旁人都退开三舍,知趣地避得远远的。


    只有如玉,初生牛犊不怕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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