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大喊:“如玉小姐不如就献上一曲吧。”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附和,然后大伙儿齐齐起哄。
飞飞和宋世杰对望了一眼,然后对着众宾客说:“既然大家都这样说,那我盛情难却,唱就唱吧。”
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早已预备好的乐声响起,飞飞走上台,面带微笑,认真地说:“首先,在这里,我要祝宋先生生辰快乐,下面有一首新歌,送给宋先生《万紫千红》,在此祝他生意兴隆,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喜庆的锣鼓敲起来,飞飞的舞姿随着乐声跳起来,快乐的音符自她口中流出,让会场的气氛沸腾起来。
一曲毕,又是掌声一片。
有人喊道:“听得不过瘾,再唱一首吧。”
飞飞望向宋世杰,宋世杰只是微笑看着她,似乎要将这个选择权交给她。
她对着话筒说:“今天真是一个开心的日子,我想……如果我不多唱一首,大家是不会让我下台的,既然那么开心,就再来一首《小情歌》,送给宋先生,也送给在座的每位。”
熟悉的旋律响起,飞飞唱得如行云流水,到了半段时,飞飞说:“我想这首歌大家都很熟悉的啦,不介意的话,会唱的跟我一起唱,跟我一起跳,好不好?”
以前,御谦不了解流行歌曲与歌剧的区别,现在他终于看到了,流行曲是与众同乐,大家都会哼都会唱,可以一起唱,非常大众化,而歌剧,虽然好听,但不是那么朗朗上口,传唱度没那么高。
看到台上台下,一起共舞,他觉得像发梦一样。
唱完一曲后,有人又起哄了,如玉的歌,总让人听不够,听不腻。宋世杰跑了上台,站在飞飞身边说:“大家稍安勿躁,如玉小姐今天一连唱了两首歌,大家让她歇歇好不好?接下来呢,请大家按顺序入席,准备开席了。”
飞飞见大家对自己宠爱有加,也十分高兴,对着话筒说:“一直以来,大荣华,还有我如玉,谢谢各位的支持,我以后一定会唱好歌,多出一些新歌,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好了,大家开始入席吧。”
飞飞被宋世杰拉到首席上,就坐在他旁边,她有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中,她浑浑噩噩的,一切都像在作梦一般。
“如玉小姐送的生日礼物,我十分喜欢,所以,我也准备了一份薄礼,就当是回礼。”宋世杰亲手递给飞飞一个锦盒。
这……还有回礼?飞飞惊呆了。
看这盒精致,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想看看那份“薄礼”是什么?客人中有人喊:“快打开来看看吧。”
飞飞犹豫着,最终还是缓缓打开了盒子,一股闪亮的光芒让大家为之目眩,原来那是一套钻石首饰,有戒指、项链、耳环、胸针和手链,晶亮夺目的钻石显然价值不菲。
她咬了咬下唇,只觉得为难,但在别人看来,以为她是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宋先生,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此话一出,引起了一阵骚动,有哪个女人能抵得住这种华丽丽的诱惑?
“如玉小姐,你这是看不起我宋世杰吗?”宋世杰不悦地沉下脸。
“我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她舌头都打结了。
宋世杰唇边带著浅浅的笑意,拿起了钻石项链,亲手替飞飞戴上,这举动让大家都睁大眼睛,不敢相信他居然当众这么做!
飞飞呆了一下,眼里更是写满为难,因为这么一来,她就更加不能推辞了。
宋世杰当然也明白这点,一边温柔地替她戴上两边的耳环,一边在她耳畔轻声说道:“笑一笑,很多人都在看着我们。”
飞飞哪里还笑得出来,哭还差不多。
他又一一替她戴上胸针和手链,最后他竟然半跪下来,执起她的手为她戴上戒指,这种引人联想的动作他也做得出来,飞飞实在不知道他演的是哪一出戏。
啊,她要死掉了,这回她跳进黄浦江都洗不清了!
果然,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大到不能再大,嘴里也忍不住发出讶异连连的声音,照相机更是毫不放松,拼命拍照捕捉住每一个细微的画面,看来这件事铁定是要上头版新闻了。
戴完戒指,宋世杰还不忘在她手上印下一吻!让她羞得脸都红了,众人之中还有人开始吹起口哨叫好来!
“宋先生,如玉小姐,摆个姿势让我们拍照吧!”
在记者的要求之下,宋世杰握住飞飞的肩膀,两人一起迎向镜头,他还故意在她耳边人轻说:“笑一笑,漂亮。”
飞飞快气晕了,却还得硬挤出笑容。
席间,一个个向飞飞敬酒,都恨不得改口叫她宋太太了,飞飞强忍着脾气不发作,宋世杰一一为她挡开那些敬酒。
喝了几杯,飞飞只觉得头晕晕的,饶她自恃镇定,她禁不住说:“我去去洗手间。”
宋世杰笑得极温柔,说:“快去快回。”
要忘掉,却要花一辈子
飞飞往后门走了去,躲进了化妆间里,里面的人都已走光了,乌灯瞎火的,但她只觉得舒心。
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松一口气。
“恭喜你!”一个冷冷的声音突然从后面飘来。
飞飞蓦然回首,可是晦暗的光线里,一人的身形再熟悉不过。
她的脑袋嗡地一响,呆呆地看着他,他也在看着她,又说:“恭喜你,你现在是上海滩的大红人了。”
“你什么意思?”她不悦地问。
“我能有什么意思?”
“咱们好歹也是朋友一场,说话不需要这样带刺?”
御谦沉默了一下,扬声说:“你不是跟华伦好的嘛,好了就好了嘛,怎么又和宋世杰搞在一起?”
飞飞冷冷地说:“请你注意一下你的用词。”
御谦大笑起来,笑声中带着一丝悲伤,他说:“是啊,这个世界在变,不变的人,已经站不住脚了。你没错,错的人是我!”
“你以为我想这样吗?谁愿意这样?我知道你是一个很伟大的艺术家,你不愿意唱堂会,可我是迫不得已的,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愿意只给自己爱的人,只在他耳边为他唱?”
飞飞难过,她为自己感到悲哀,为御谦的不理解而痛心,若是为了她自己,她才不会这样在人前委曲求全。
“有人拿枪指着你的头让你这样做了吗?你今天的这种行为,怎么跟华伦交代?”御谦冷笑,心中为华伦不值,他们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了呢?
“我不需要对任何人交待什么?”飞飞冲他大吼一声,眼泪都要涌出来了。
“我看错你了。”他提高了冰冷的声音说。
“我也看错你了,华伦绝不会像你这样。”
“我知道,他对你死心塌地嘛,他善良,无论你做了什么,他仍是会站在你这一边。”
她挑眉说:“对,所以,华伦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他也是我最爱的人,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理解我,支持我。他才是最值得我去爱的人。”
说完,她侧身闪过他,走了出去,在那条短短的走廊上慢慢地走着。
如果爱可以用尺子去衡量,那她和华伦在一起,一定会幸福,可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或者只是一个电光火石间的事,用一秒去爱上一个人,要忘掉,却要花一辈子。
……
翌日,各大报纸的头条,全是飞飞和宋世杰的合照,照片只是各度不同,但各个红色大标题就大有文章了,有的写“宋世杰生日晚宴,如玉献唱获赠珠宝”;“宋世杰看是沈震东之女,钻石定情”;“揭秘宋世杰一直不结婚的原因”“如玉风采照人,宋世杰撑腰”;“美莱不争自败,沈家女儿投靠宋世杰做情妇……”
当飞飞看到报纸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撕了又撕,撕了再撕,但那报纸堆成小山搬从她家铁门投进来。
是宋世杰,他是故意的,故意要陷她于不仁不义,是他将她推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撕不完,还费力气,就算她把这些全撕掉,她能把全上海的报纸都撕掉吗?
她冲回屋里去,匆匆打电话给宋世杰,接电话的宋世杰悠然地“喂”了一声,飞飞火冒三丈,问:“你看了今天的报纸了没?”
“看了日报,照片拍得不错,他们是怕拍得不好我会去投诉他们。”宋世杰笑呵呵地说。
“你还笑得出来,你都不会生气的吗?”飞飞愤怒地说。
“你一大早的跟谁生气呢?”宋世杰凝住了笑意。
“别明知故问了,你看看那些报纸上写的乱七八糟的,什么情妇、定情……难听死了,我要投诉他们。”她大声尖叫。
“你发什么火?嘴巴长在别人嘴上,笔在别人手上,别人爱说什么爱写什么,我们是没办法控制的,不必跟他们一般见识,生气就更不值了。”他安慰说。
“你无所谓,可我做不到,这事情不关我的声誉,你得负责给我澄清,现在全上海的人都以为我是你的情妇了,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她懊恼地说。
“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下午有一个签售会,记得穿漂亮些,我二点过去接你。”
“喂喂喂……”飞飞根本来不及拒绝,那头已挂了电话,只剩下电流的嘶嘶声空洞洞地响着。
大荣华门口到处贴满了飞飞的海报,签售会还没开始,许多人在翘首期待着,有焦急的记者,有兴奋的影迷。
一辆车停在大荣华门口,在宋世杰的牵引下,一只纤纤玉脚伸了出来,飞飞穿着一袭银红洒朱砂旗袍,没有夸张的裸露,甚至相比其他小有名气的女星来说,飞飞的旗袍格外保守,只在大腿边开了个高衩,走起路来隐隐露出似雪肌肤。
但那旗袍不是寻常样子,领口挖成鸡心,露出雪白的一段粉颈,颈中系着一串闪闪发亮的钻石项链。脚上一双软缎绣花鞋,极浅的藕色夹金线,步步生莲。
她穿惯了西式的衣服,这样的旗袍穿在她身上还真不习惯,但为了迎合歌迷,她没得选择。
虚扶着她的宋世杰本来也是上海滩名流里一等一的风流公子哥,从来都是媒体的宠儿,但此时在这边绝代风华的飞飞面前,也被她的绮艳压得低到了尘土里,被众人完全忽略。
等待的人们疯狂了,全往飞飞的身边拥过去。
歌迷们尖叫着飞飞的名字,送她鲜花,拥到前面的幸运儿拿本子要她签名,后面的像青蛙般跳起无数,更有那送不到跟前的,拿起鲜花就往这旋涡中间扔来。
记者们的闪光灯齐闪,现场光线陡亮数倍,谋杀胶片无数。
连珠炮般的提问不断从四面八方响起,见飞飞并不回答,更是问个没完没了。
宋世杰此时自动沦为保镖兼代言,一边客气地谢绝记者的提问,一边护卫着飞飞不被热情的歌迷撕扯,短短几步走得无比艰难。
主持的罗姐见情景如此火爆,站到桌上去,对着歌迷大喊:“大家慢慢来,都可以买到如玉小姐的唱片和拿到签名的,请大家排到队,维持应有秩序,否则这签名会就不得不被迫取消了。”
众人一听,都乖乖地排队,所做一切,只为一睹如玉小姐芳容。
“有爱才有恨。”
飞飞一共签了五百张唱片,但后面的人龙却越排越长,她不得不临时加签五百张,签完一千张以后,筋疲力尽,宋世杰亲送她离开现场。
买到的人满心欢喜,买不到的愁云满布,一下子又再涌了过去,个别歌迷因为不堪拥挤憋过气去,引起阵阵惊呼,很快被抬到最外围,人潮还在往门口拥着。
飞飞手心全是冷汗,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倒是宋世杰非常淡定,一路紧握着她的手,令她安心不少。
这场混乱直到宋世杰护着飞飞上了车还没停止,人们依然高呼着如玉的名字,飞飞坐在车里几乎要虚脱了,如果没有宋世杰保护,她恐怕会被那些热情的歌迷撕碎了。
热情有时候,太可怕了!
宋世杰见她受了惊吓,仍然余悸在心,便放弃了一切计划,送她回家。
……
留声机的大喇叭响着靡靡之音,御谦心情无托,惟有让这颓废的乐声好好哄护他。
但放的是情歌,他越听,就越觉得心浮气躁,自从拍完那一部《最后的贵族》后,便没有了下文,他闯影坛的雄心壮志也调零了。
莫离在一旁收拾,将东西摆好,抹地,一一做得仔细。
是谁对他生死相随,一行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不来也罢。莫离才是贴身贴心的。
御谦躺在沙发着,慵懒地跟着留声机哼着:“爱情,只是一个梦,梦中苏醒后,一切是空……”
莫离闲闲地说:“你呀,还是唱歌剧好听。”
御谦突然跳起来,从留声机上取出唱片丢在地上,狠狠地踩碎,还不能消气,他又将留声机推倒,“哐当”一声,然后静了下来。
莫离吓了一跳,毛都竖起,呆跪在地上,停止了抹地板的动作。
沉默了半晌,莫离幽幽地说:“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你没错,何必认错,错的是有些人?为了名利,不择手断,不知廉耻……”御谦突然大喊起来。
莫离终于明白他为何今天特别反常,原来是因为那个女人,而她又何尝不是因为那个女人烦透了,沈飞飞现在红过炸子鸡,那身为竞争对手的莫离压力自己不轻,她也想发泄啊,但她能冲谁发?
喊过以后,御谦又静了下来,又倒在沙发上,定定地瞪着天花板,没有放射着异样光采的眼睛,只有空洞。
一会,他他阖上眼睛,失去了脸上那最后的,代表生命的两道寒光,看来就真像一具死尸!
莫离转开头,不愿再看也不忍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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