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为这样,温如与欧阳的婚事一拖再拖,随后事发突然,不了了之。
再然后,又听说了温如与阿南之间的传言,却一直没得到印证。
只是后来温家出事后,温如离开S市,阿南也从S市销声匿迹。
温家的事情其实也很简单,莲最终还是将温赤榕卖了。
韩玄飞退出后,组织的事情全部交给了伊森负责,我不知道伊森与莲是怎么说的,也不知道莲是怎么想的,但是莲确实这么做了,冒着生命危险,偷出了温家的犯罪证据,然后将温赤榕引出了欧家。
也许,韩玄飞的‘死’,让她决定将他未尽的事情做完。
至于,她到底知不知道韩玄飞假死的真相,无人能知。
温赤榕死后,温如顺理当了温家的当家,重新回到金新月,继续与国际刑警们分庭抗礼。
几天后,温家对莲下了绝杀令,只是那时候,莲已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不可寻。
相比外面的腥风血雨,我和韩玄飞的生活就简单了许多。
那次惊心动魄的葬礼结束后,韩玄飞正式退出了间谍组织,一来,是因为心倦,二来,他的身体也因为天使尘,而多多少少受了损伤。
我们开始真正的隐居生活,在郊区买了一间小小的寓所,他开始学习绘画,每天坐在庭院里。望着黄叶纷飞,然后幻化成他笔下的一场落英。
当繁叶摇尽,生命的经脉才清晰可见。
和玄飞的交往,从一开始就有种细水流长的意味,很多时候,我捧着热腾腾的茶站在他伸手,望着他白皙的手指轻抹慢动,就觉得有种满满的东西泛滥。
有一次,我去他的房间送咖啡,他转过身,突然在柔和的阳光里抱住我。
然后接吻,水到渠成。
只是,即使情动深处,他始终不肯走到最后一步,只是搂着,安静地靠着我的背,婴孩一般安静。
很多时候,我用手指勾着他身上罂粟的花纹,好笑地,观摩着他极力压抑的欲望。
他在害怕什么。
即使这样朝夕相处,即使这样触手可及,他仍然克制如一个圣人。
玄飞玄飞,怎样才能告诉你,不要再这般为难自己。
我不是一触即碎。
对一样东西渴念了太久。以至于,当你真的要得到的时候,反而有种怯意。
他是,我也未尝不是。
就这样数着流年,等着昙花盛开的那一天。
一枚花瓣展开要一百年,悄然盛开,也许便是千年的等候。
我们都有耐心。
他的画技越来越好,肖子杰说,玄飞是他见过的最优秀的人。
才华横溢。
我们决定结束游手好闲的生活,韩玄飞开始正儿八经地求职生涯,隐瞒了身份,隐瞒了学历,隐瞒了来处,脱掉了曾经绚烂的光环,堂堂韩氏最年轻最能干的总裁,就这样成为了小学的一个美术教员。
上学的第一天,就收到许多还未换牙的小女生,用稚嫩的笔记写的情书,我们翻阅着,哈哈大笑。
韩玄飞摇头道:“现在的孩子啊……”
是啊,现在的孩子,直接而早熟。
那么,曾经的孩子呢?
楼上楼下,不经意的一瞥。
然后,便是长达十几年的守护与爱恋。
十几年的沉默。
我从后面搂着他,微微一笑。
给玄飞买画纸,在城市的繁华处兴致勃勃地往返着。
终于买定,刚准备回去,迎面却走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男子,挺拔修长的身形,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鹤立鸡群。
我呆在原地,等他走近,终于意识到躲避,脚步一闪,我退了旁边的文具店里,低下头,装作选CD。
“小姐。”醇厚、略带磁性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长长地叹息一声,认命地转过身。
欧阳望着我,眼波微微动了动,却并没有其它过分的反应。
他不认识我了。
他竟然不认识我了!
我顿时心思芜杂,说不上悲喜,只是愕然,亦,释然。
“你发卡掉了。”见我局促,他微微一笑。
我怔了怔,然后慌忙弯下腰,捡起方才一直握在手中的蝴蝶发卡。
“你也喜欢听他们的歌?”
他的手里拿着一张‘CD’,披头士的‘yesterday’。
和我随手拿的竟然一模一样。
“还行吧。”我敷衍道,急着离开。
他再次叫住我,眼角微微上翘,迷人地微笑,“小姐,可以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吗?”
我转过身,望着他牲畜无害的脸,恶狠狠地说:“不可以!”
然后气势汹汹地拂袖而去。
心跳加速,有隐隐疼痛的意味。
透过街对面的橱窗,我最后瞥了他一眼。他愕然的望着我的背影,片刻,又是自嘲而不气馁地一下,手指曲起,摩梭着自己的下巴。
若有所思地意味。
我突然明白爸爸留下的雕塑,到底是什么意思。
挖掘机,是小人鱼幻化在水面上的泡沫。真正的忘记,是放下。
如果不曾放下,即使失去了记忆,又待如何?
还是会遇见你该遇见的,还是在劫难逃。
黄昏时分,我接到了一个没有来电显的电话,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一个些许熟悉的声音,她说,“可可,我是莲,能不能单独见你一面,不要告诉任何人。”
我抬头看了看坐在庭院里作画的韩玄飞,“恩”了一声。
我们约在城市中央的茶馆里。
和莲喝茶,两杯碧螺春,在淡绿色的茶水里慢慢舒展,精致可爱。
她端起来抿了一口,姿势优雅,惊人的美貌引起旁人频频侧目。
“有什么事吗?”我的声音很是冷淡。
虽然她最后戴罪立功,可是我仍然无法原谅她对玄飞做的事情。
“我今天去拜祭了丽丽。”莲对我的态度不以为意。兀自说道。
“哦。”我默然,对于丽丽的死,至今想来,都有点不可思议。
“丽丽已经查出了晚期癌症,她为乔死,只是想让乔记住她——她说,如果一个人连记忆都没留下,那便算真的死了。欧阳的那一枪,是成全她,今生今世,乔永远都不会对她释怀,而她,也会一直被乔追忆,这是她继续活下去的方式。”
我的手指握住紫砂茶杯,指尖烫得通红,却恍然不知。
“我也要走了。”莲淡淡一笑,“今天下午的飞机票——虽然我做了许多对不起组织的事情,但是功过相抵,他们放我离开。直到今日,我才知道一个道理——有些事,便如指中沙,当你一味地想握紧时,它便流失得越快。可可,帮我好好照顾玄飞。”顿了顿,她又抬起头,无比真挚地说:“请转告他,我爱过他,也曾对不起他,现在,一切都已过去,那就相忘江湖吧,祝他幸福。”
“我会转告的。”我松开手,手心骤凉。
她笑着点点头,从桌上拿起墨镜,戴上后,拎起放在椅子上的提包,款款地走了出去,风情万种。
我听到了街道拐角处的枪声,然后是路人的惨叫声。
我没有出去。只是抬头时,泪流已满面。
温家最后的绝杀令,无人能逃。
晚上回到寓所,韩玄飞正坐在庭院里作画,浓浓的油彩,勾出天际似火的夕阳。
他的神色很安详,可是过重的笔法已经出卖了他的情绪。
莲的死讯,比我更早到达。
我走过去,从后面揽住他的肩膀,下巴抵在他微长的发丝上。
阳光的味道,温暖如昨。
无论外面风雨若何,他永远是让人安心的,最后的港湾。
“玄飞……”我叹息道:“不要难过。”
他的笔顿住,红的颜料就这样流了下来,血一样。
“我们已经承担了太多人的生死,所以,一定要狠狠地幸福。”我的手抚上了他的脸,他微微侧过头,我覆住他的唇。
清凉薄荷的味道。
颜料洒了一地。
那幅如血夕阳,与莲的讣告,都被锁在阁楼。
偶尔,我会想起莲付账时刷的信用卡,她是故意透露自己的行迹的。
如丽丽一样,她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活。
用一种激烈的方式离开,然后开始。
乔回到了他自己的生活,代言,走秀,拍戏——除了以前让人惊为天人的英俊外,他的眼神里时时会出现一闪即逝的忧郁,那忧郁,让全球的乔迷为之疯狂。
乔大红大紫。
挽着玄飞的胳膊走在一个明不经转的小镇上,乔的大幅海报在高楼上迎风招展。
碧色的眼,海一般让人深陷。
前尘往事,一场繁华。
玄飞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看了半响,他侧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会嫉妒的。”
我怔了怔,浅笑,轻笑,大笑,笑得嚣张而放肆。
他于是窘了,转过身,装作查看橱窗里的商品,
白皙的脸微微泛红,像嫡落的天使。
我好不容易憋住笑,却顺着他,一本正经地望向橱窗:竟是一间珠宝店。
他在看一对戒指,白色的光晕,氤氲着他的眼睛。
我也是。
我们对同一对戒指一见钟情。
我们一起迷恋凡尘吧,我的天使。不要再那么高高在上。
婚礼简单而温馨,只是请了周围的邻居:朴素的笑容,充实的幸福。以前的朋友只来了肖子杰,伊森未亲至,却带来一份礼物,玄飞打开看了看,不知怎么脸又红了,忙忙地收了起来。
我撇撇嘴,却并未追究。
信任,是相爱的第一步,基础的基础。
我正式成为韩夫人。
一年后。
我刚要起身,还未坐起,又‘哎哟’一声跌回床去。
端着早餐走进来的韩玄飞连忙走过来,一脸焦急,扶着我的肩,连声问:“不要紧吧?有没有伤着?”
见他紧张,初时很得意,再一看,他的眼睛却并没有看我,而是不住地往我的小腹瞟。
生气了,太生气了,还没生呢,就开始厚此薄彼!
我从被子里伸出腿,恨恨地踹了他一脚,气鼓鼓地嚷道:“还不都是你造得孽。”
他本能地躲开,手迅捷的稳住被我的动作晃下的牛奶杯。
我锤着床,“我要杀了伊森!到底给你吃什么了!”
韩玄飞在一边捂嘴笑,像一个奸计得逞的小人,长长的眼睛弯了起来,晨曦碎在他的眼眸里,让我晕眩。
一如幸福。
(全文完)
。。
此文拖了良久,终于结文了,抹汗,狂抹汗。
很短的一篇文,内容却很纠结,纠结到我自己头痛,唉唉,毕竟是对现代文的一个尝试,如果有不妥之处,大家多多谅解。
下一篇文,可能会重新回归古文路线。至于开的新文,《寂寞如烟花灿烂》,是以出版的标准写的,也就是说,《寂寞》一文,会写得很精致,但是不会太YY。
十一后要开的文,暂名《倾尽风流》。男主的原型是钟汉良,嘎嘎。至于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古装版的无间道。当然,如果有更好的书名欢迎给我留言,采纳有奖,呵呵。
废话完毕,鞠躬退走。
后记——欧阳番外
把结局传上去之后,才看到大家的留言,汗,我以为大家都盼着我结局,没想到都在劝阻——不过覆水难收,结局已经丢上去了。其实整个故事的构架,确实只有一半,下一半,本是写欧阳近乎疯狂的报复的,然后被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和温如狼狈为奸,然后,韩玄飞大展神威……不过,如果我真的这么写,估计会被很多挺欧阳的读者打得满地找牙,在这里戛然结束,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兑现了我从前的诺言——不会太悲剧,大团圆结局!
。。
从文具店里走出来的时候,那女孩还没有走远。
刚才说“不可以”时那么理直气壮,气势汹汹,可是走了几步,却透过街对面的镜子偷偷看我。
这个小动作很可爱。
可爱的女孩。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那眼睛让人心头微悸。
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电话,又是妈妈。
催着我速速回S市。
从医院醒来之后,我被告知在车祸中丧失了长达四年的记忆,无论怎么回想,总是空白。
可是丧失记忆,并不代表我年少了四岁,她这样总是紧张的样子,老实说,觉得很累。
敷衍了几句,答应她周末回S市。然后循着女孩消失的方向,快走了几步。
身影渺然,已消失在人海之中。
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落寞。
若有所失。
回到旅店,将新买的CD插入音响,一遍一遍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那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越来越浓,心几乎疼了起来。
那女孩的眼睛,挥之不去。
在床上躺了半天,终于烦躁地坐起身,打电话叫石轩,约他出去打桌球。
石轩是S市娱乐界的大头,失去记忆后,还留在印象中的朋友,他便是其中一个。
他欣然答应,我挂断电话,然后走下楼去。街上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石轩正开车赶来,我在路边等了一会,百无聊赖地望着一路街灯闪烁。
也是在这时,我再次看见她。
她开着一辆敞篷车,从右边的拐角处驶了过来。
风扬起她微卷的发,将那双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眼睛掩藏在发丝后,却更添风情。
刚才还阴郁的心情突然一闪而空,我记住了她的车牌号。
女孩还未完全驶过,她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我。
正在我失神间,左边也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回头一看,确实驾车而来的石轩。
他们擦身而过。
石轩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然后猛地踩住了刹车。
女孩还是无所察觉,她的车转到了街角处。
“朱可可!”石轩失声喊了出来。
这三个字如重锤一样打在我的心脏上,只觉得全身冰凉,莫名其妙。
石轩回过头,看见我,脸色也突然变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讪讪地说:“是从前在我的酒吧工作过的一个职员,我们去打桌球去吧。”
我很想问他,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
可有一种畏惧,让我莫名地止住了话题。
晚上的情绪又是低落到无以复加,石轩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家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