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又非常老实的摇头。
包厢里的人都吃吃的低笑起来。
庾隐无奈的摸摸齐又头上垂下来的两个发环,“来了就坐下吧,我去招呼小二给又子送点糕点过来,好不好?”
齐又乖乖的点头,软软应道:“好!”
张华在身边给齐达加了张椅子,“我还以为你也不会来了,怎么把小家伙也带来了?”
齐达放下因为张华的话而一脸不乐意的齐又,让他自己去吃东西,“我以为你们会在小院庆祝,所以想一起过去高兴高兴,没想到你们来了这里。”
一身男装坐在临窗位置的毛颖闻言撇嘴道:“别提了,有人不高兴,所以我们只好躲出来清静清静!”
包间内其他几人都沉默下来。
齐达见状,好脾气的笑笑,“别这样,他又落榜,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大家体谅着一点。我们都是一起出来的,要相互扶持才是,以后别这样说话了。”
毛颖鼻子里哼了一声,下巴指了指一边喝酒的田雨,“他也落榜,怎么不见他说什么!
“得了,阿颖,别再说了!”张华语气有些严厉的喝止毛颖,然后看向齐达,“对了,我们三个在城西平康坊另租了个院子住下,以后有什么事就到那边去找我们吧。”
“是啊,说起来如果不是这次租房子,我们还不知道京城的房子这样贵!”田雨也打开了话匣子,“那么破的一个院子,居然是五十金!简直是强盗!”
“谁是强盗?”庾隐带着两个提了点心盒子的小二走进来,听到田雨后半句话,好奇的问。
“还能是谁?京城里的生意人,所有的!”看来今天租房子的怨气不是一点半点,毛颖连别的生意人都迁怒上了。
“天子脚下,可不就是这样。”庾隐呵呵笑着拉过椅子坐下,指了指小二摆上桌子的一盘油炸鹌鹑,“看到这个鹌鹑了不?就这么用油炸了一下,放了两片花瓣,就是两枚银钱。”
齐达现在对这里的货币购买力已经很了解了,两枚银钱,就是二百文铜钱,可以买两石米了!两石米,就换来了这么一小盘油炸鹌鹑,齐达实在是觉得有些心惊肉跳。
接下去的聚会,大家都有志一同的没再提俊俊,只是议论着十天后的殿试,庾隐以过来人的身份提点,田雨说着自己来年再考的计划……直到天色将晚,才不得不离开。
*************************
聚会之后不久,就是殿试。
在李度的提点下,齐达半夜时分就起来在侍女的帮助下收拾齐整了黎明时分就到了宫殿前等候,一直站到双脚发麻才得进入殿内。
殿试并没有落第一说,所以与其说是考试,不如说是皇帝见面会。这样的安排主要是为了拉近皇帝与这些新科进士的距离,以防那些心怀不轨的大臣借着主持考试的名义拉拢人心。
因此,在这场形式远大于内容的考试中,皇帝真正会认真考量的一般只有前面十名。至于后面的,多半是问一些籍贯之类的问题就算了,毕竟每年都来这么一场,皇帝的精力也有限不是。
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把好不容易活络起来的双脚再次站到发麻后,终于等到不知是老是少的皇帝陛下问了一个籍贯何处的问题,齐达战战兢兢的回答了,才算是结束了这场不知所谓的殿试,成为了所谓的“天子门生”。
殿试过后,放榜之前,可以暂时松快两天。因为没有落第危机,同榜的士子们都显得很是轻松,不管认识不认识,都“年兄”“年弟”的乱招呼着上花楼听曲子玩乐。
虽然对花楼那种地方没有好感——主要是烧钱太厉害了,但是张华庾隐甚至李度都说了要与同榜搞好关系,而且,齐达对那个偎红的印象也还不错,于是也半推半就的就被几个据说是同乡的拉到了群芳院——没办法,谁叫偎红姑娘太出名了呢!
平心而论,群芳院并不是太康坊最好的花楼,地方太窄,院子太小,包间太少,不过,所有的这一切看在偎红姑娘的份上都可以原谅,只要偎红姑娘别再那么难请!
偎红作为整个太康坊最红的花娘,只有有些身架。早在出道之初,她就曾明言,只在每月十五登台献艺,寻常日子概不见客。今天既不是月中,偎红自然没有出来的道理。可是这些书生本就是冲着偎红来的,怎可不见,于是不依不饶起来。
要知道这些可不是寻常书生,他们可都是铁板钉钉的新科进士,过不了多久就会使大魏的官员们——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鸨儿自然也不肯得罪这样一群人,请偎红的人是派进去一拨又一拨,口里只是安抚着快了快了。
书生们在鸨儿的安慰声里是喝了一壶又一壶,听了一曲又一曲,可是望穿了台子后面的屏风,就是不见偎红出来。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忆起月前齐达在这里的“艳福”,开始给齐达敲边鼓。
“对了,衡文(齐达终是接受了这个李希强行栽到在他头上的字),偎红不是你的知交吗?进去催催,别让我们兄弟久等啊!”
“就是就是!衡文啊,放心,我们不会和你争的,就是看两眼,不要这么小气!”
“衡文啊……”
齐达无语的看着眼前这帮开始发疯的所谓读书人,不就是个花娘么,只要她还想做生意,必然是要出来的,至于这么猴急?
齐达忍耐着耳边的呱噪声,大有任他口水三千,我自岿然不动的意味。不过,当张华也带着暧昧的笑请他进去请迟迟不来的偎红姑娘的时候,齐达终于忍无可忍,站起来自己动手把张华推了进去。
本想着看笑话,没想到张华那厮也有两下子,进去没多久偎红就出来了——要知道除了每月十五,偎红姑娘轻易不登台见客的。刚才那么久的等待就是明证。
“今日是各位登科的好日子,奴家实不愿出来扫了各位雅兴。”偎红淡扫蛾眉,高绾云鬓,抱着一把琵琶玉面半遮,作了个万福,“也罢,且由奴献上一曲《百鸟朝凤》,略表心意罢。”
说罢,也不管殷勤围上来说着要献诗献画或者其他什么家传宝物的要求,并指在弦上重重一扫,大堂立时安静下来。
虽然偎红明显的警告了他们不要围上去,但是一众书生明显是打了鸡血,一个个伸着脖子围在偎红周围,而且在蜂拥争先之时还很有默契的把迎接偎红出来的张华与据说曾为偎红入幕之宾的齐达排挤在外。
34
“达子,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偎红很眼熟?”张华戳了戳齐达。
“我都在她房里睡过一夜了,你说眼不眼熟?”齐达没好气的睁开眼睛,那叮叮咚咚的琵琶声吵得他头痛。
“也是,”张华嗤嗤笑开了,立时把刚刚见到偎红时那一点疑惑抛到了脑后,“说起来,”挤眉弄眼的碰了下齐达,“是什么感觉?嗯?”
齐达有些好笑的看着一贯稳重的张华也有这样的表现,虽然今生还没开荤,他到底不是真正不解人事的少年郎,当下故意含糊其辞的道:“腰酸背疼腿抽筋的,有什么好说的?”
他说的可是大实话,那晚他在椅子上睡了一夜,可不是“腰酸背疼腿抽筋”!
张华吃惊的睁大眼睛,有些担忧的上下打量了齐达一遍,吃吃的叹道:“不会吧,你身子竟这样不经事?”
齐达怒了,虽然他是有意误导张华,可是只要是男人,断没有喜欢别人怀疑自己那方面能力的,“胡说些什么,你今晚在这椅子上歪一宿,看你腰酸腿疼不?”
张华闷声笑起来,“这么说,你竟是白进去一回了?大好春光,都在椅子上消磨了!”
齐达脸上顿时热起来,其实那夜的事情他自己后来回想起来也不是不扼腕的,毕竟是花魁娘子啊!不过,不管心头怎么叹息遗憾,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口头上让一个毛头小子比了下去,于是在心头好生组织了一下语言,正容道:“你晓得什么,偎红姑娘可不是普通的青楼女子,我对她自然是要放尊重一点。再说了,偎红姑娘见多识广,和她谈天,何尝不是一番难得的际遇!”
“这位年兄所言是极,男女相交重在心灵契合!尤其是偎红姑娘那样的人物,我辈更是应当尊之重之,万万不可以俗物玷污了姑娘!”齐达话音刚落,一个一起来的看样子也是被排挤在外的四十来岁的男子便凑了过来大发知己感言,一身晃悠悠的儒衫显示这位也是他们这次聚会的人员之一。
“受教!”张华眉毛抽动几下,“在下楚州张华,自字重光;这位是在下好友齐达,表字衡文,还未请教年兄高姓大名?”来的路上大家伙倒是相互通报过名字,可是这位,貌似没有见过的。
中年书生的脸上一阵难堪,“在下益州人氏,姓朱名越,表字伯宇。适才听闻两位小兄台议论,受益颇多,在此谢过!”
张华恍然大悟,难怪自己不记得他。本朝南北之争甚是严重,朝廷上差不多所有的官员都分成南人北人两派,彼此之间争斗不已。每有新进官员,不问学识能力,首先问的是你是南人还是北人。在这样的背景下,益州地属南方,益州士人中的泰斗汉中侯却是北人中的马首是瞻者——第一代汉中侯是北人,所以益州士人自然被归到北人一边去了。可是如今侯府式微,益州士人群龙无首,一片混乱,造成的结果就是南北双方都不承认他们是自己人。于是,益州士人成了朝廷党争的弃儿。
难怪!
张华素来觉得这种党争很无聊,因此倒是不拒绝朱越的示好,“幸会!”至于齐达,根本就没有党争这种概念而且深信多个朋友多条路的他自然更不会拒绝。
台上的表演已近尾声,偎红已经站起来准备入内了,往下也没什么好看的,而刚刚成功结识了两个南人士子的朱越不想这么快放下好不容易搭上的线,于是坚持要请两个朋友客,硬是将两人扯到二楼开了个包间,还叫了三个当红的姑娘。
齐达或许不是很清楚,张华却深知对方这般殷勤所求为何,只是以个人身份接受一个人的示好是一回事,要是把他引荐到自己的小团体——即使自己不喜欢这个小团体,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正在思量用什么方法脱身的时候,救星来了。
偎红的贴身侍儿红芹送来偎红的帖子,请两人进去喝茶。
张华非常“遗憾”的跟朱越道别,脸上大大的笑容遮都不遮一下——事实上也不需要遮,与齐达一道跟在红芹身后脚步轻快的向后面走去。
偎红居住的地方是一个独立的小院,说是院子,其实也就是一明两暗的三间房。
群芳院占地面积并不大,就连这个小院子,也是偎红红了以后才特意为她辟开来的。小院距离前面的主楼并不远,错落种植着的几株玉兰花树稍稍的隔绝了外面的窥视,一条小小的□隐于其间:如果不是坐落于此,任谁也无法把这样一个清雅出尘的地方和一个风尘女子联系在一起。
小院阶前,已经换成了一身鹅黄而显得格外温柔的偎红手提绣篮,一双妙目含情带笑的望着两人盈盈拜倒:“两位公子,偎红这厢有礼了!冒昧相邀,若有得罪之处,还望两位谅解。”
“哪里哪里!有幸得见姑娘真颜,便是刀山火海,张某也是一定要来的。”张华笑嘻嘻的扶起偎红,眼珠一错,看到偎红脚边放着的一把花锄,扬眉戏谑的问道,“不过,看眼下情状,姑娘莫不是唤我等来帮姑娘锄草种菜的吧?”旁边的齐达也是一脸诧异,她不会就是想要他们帮她种田吧?
偎红眼底闪过狡黠的光芒,笑盈盈道,“偎红早就听闻公子聪颖,今日方知公子还料事如神。”素手从绣篮中拈出小小的一个纸包,“前日偎红偶然得到一包花籽,据传来自极西之国,所以想试种一下。不知两位公子可愿帮小女子这个小忙?”
话虽是问的张华,偎红的眼睛却从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齐达。
张华自然是注意到了,虽然心头腹诽齐达这呆子有什么好值得着花魁在意的,面上对美人的要求自然是无所不依,于是狗腿的扛起花锄拉上齐达给花魁娘子干活去。
原本以为不过是陪着美人儿玩耍的美差,没成想花魁娘子真的把他们当花匠使了。
“这里这里,劳烦张公子打个棚架!”
“齐公子累了吧,喝口水,上品的柳茶,据说是上用的,千金难求一两。”
“张公子,有劳了,再去提点水过来,可否?”
“齐公子……”
这么几次三番下来,张华再色迷心窍也看出偎红的差别对待了!
这个女人,不会是真的看上齐达了吧?
这个念头一生,张华顿时警醒起来。
喜欢青楼女子是一回事,可是迎娶青楼女子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当今大魏,较之前朝民风算是比较开放的,迎娶青楼女子的逸事不能说没有,可是这样做的要么是功成名就的一方名宿,要么就是仕途无望的落魄风流才子,像他们这样刚刚通过进士科、身后又没有任何势力背景的,迎娶青楼女子无疑就等于自绝生路。
尤其是,这个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莫名其妙的在一堆王孙公子里选择了齐达,现在不过第二次却表现得这么亲热,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谁知道这个女人怀的什么心思!
趁着偎红回房的功夫,张华拉着齐达猫到小院花廊一侧的假山下,一脸慎重的告诫道:“齐达,我可告诉你,无论偎红对你怎么好,你都绝对不能答应娶她,晓得不?”
“怎么了?”齐达莫名其妙的看着张华一脸紧张的样子,有些不解怎么突然提到娶偎红的事情了。偎红一代名姬,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穷书生——对自己身上能安上书生这两个字齐达很得意,“我怎么可能娶偎红姑娘,她可是这里的花魁娘子啊!”言下之意是自己绝对娶不起花魁娘子,而且就算她愿意倒贴,自己也养不起。
张华却是听错齐达的意思了,“说得没错!我们读圣贤书,自然要做有德之人。这等风尘女子,可不能使之污我书香门第!”
齐达很想说句其实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门第给人家玷污,不过还是算了,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想娶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