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如何呢?我刚刚说的。”
大胖、二宝双双抬起头,对视一眼,吞了吞口水,而后大胖一脸殷勤,二宝狂有诚意的狠狠点头道:
“小姑奶奶,我们全听您的。”
花鸢不是不想走,而是不知道往哪里走。
如果连她都没死,沈青愁定然也没事,也肯定会找她,她怕冒然的去寻他,反与他错过了。
说起来,她一直不肯给修罗经下半部的心法给他,这一回这事,只怕他急坏了,吓坏了,怕她死了吧。
月光透过窗户撒进来,她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便披着衣裳起来,搬了个墩儿过去靠着窗户坐着。
那二人给她腾出的房间窗户,正对着楼下的街道,晚上的街道冷冷清清,只把晚风扫落叶,再无半点日间浮华。
夜色清冷,所以她也的心也清清冷冷了起来。
这样的夜,没来由的让人一阵伤感,一阵孤独。
是因为那人不在身边么?
一直在一起,两人伴着也不觉得孤单,因而不知不觉就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同伴。
不过离了修罗经,又算是什么呢?
想起当时在水里昏迷,她除了害怕,还有些懊恼自己,死吧死吧,还拖累了他。
于是就想,若是能活着,便把心法的下半部给他。
可是此刻想起,突然心里没了底。
她相信他,便是因为知道自己掌握着他的命根,若是没了这点由头,她凭什么跟他在一起,又凭什么还能信他?
他也凭什么保护自己?
虽然明明知道,他一贯为她做的,不过是迫不得已,可她依然会觉得有一点点的温暖,日积月累,渐渐已经习惯。
她抬头迷眼看去,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天际。
寒凉的光晕,有浅浅的迷蒙。
有点不太喜欢了,这样的夜晚,只让人觉得孤单,不设心防。
次日,奉安府得味酒楼,门口贴了一张大帖,上面写了七个大字——糖醋莲藕、桂花酒。
逢人问起,老板只说,那是特价菜。
这事儿,自然是花小姑奶奶吩咐的,她一早用了饭,便出门去了,临走之前说吧这几个字挂门口,越大越好。
旁人自然不解,可她想,他若看到,一定会进来,便是没有看到,听说了,也一定会找来。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他引来,至少引进这奉安府。
她一路走,一路想,在城中闲晃了一天,晚上才回。
回来之后,便问了大胖二宝一句话。
“听说奉安府尹的公子,后日迎亲,你们可知道这事儿?”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奉安府府尹的公子,姓程,名少安,这位程公子年不过二十有一,生的那叫一个面如冠玉,英俊风流,一表人才,他自幼拜名士为师,琴棋书画亦有所长,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更写得一手好字,奉安府的才子就属他最为拔尖,凡结诗社、踏青出游、集会等重要社交活动,尽出风头。
其实,程公子有才有貌不假,但风头得未免过了些,无非是这等出身,不是一般人敢挑衅的,因而众人奉承来,奉承去,倒真的名声大噪,炙手可热了起来。
不过总的来说,此人也没啥大毛病,唯有一点点的小瑕疵而已。
但凡是男子有他这样的,也难逃些许自命不凡,多情风流的毛病。
这一日,程公子在出发去迎亲的路上,头戴冠帽身挂红绸,器宇轩昂的骑着高头大马,一路而过,不知有多少秘密来往的红粉知己跺脚含怨,暗暗揉碎了一颗芳心,更有那烟视媚行的青楼女子,在迎亲队伍而过时,倚在楼上正好飘下一方香如桂蜜的丝帕。
程公子乃是风度翩翩的男子,虽然对方为青楼女子,也不舍得让其难堪,便伸手接了,却故意不看那女子,只交给随行的送过去。
一来嘛,他如此顾了那女子的颜面,可显得他温文尔雅的风度,二来,管好自己的眼睛,不与她四目交接,以免勾出天雷地火,也是顾着今日乃是他大喜的日子,不好举止逾越,让未过门的妻子面上无光。
程公子神情自若,心中到底还是对自己的魅力颇为得意的,只见他目光“淡淡的”扫过街道两旁看热闹的人,其间“不经意”的扬眉一笑或“不经意”的蹙眉微叹,正待扬起下颚,摆出一个美好侧面之际,天上飘下无数香帕,原来有方才女子的效法者,令香帕跟雪片儿似地飘下来。
程公子又是讶异又是得意,突然——
“哎哟”程公子捂住后脑勺,往地上一看,刚刚砸过来的哪是香帕,分明是一颗石子儿。
……
说来秦楼楚馆里,除了莺莺燕燕,还有不少恩客,指不定哪个胆大妄为的恩客正躲在角落里暗忿,你丫的,叫你得瑟!
程公子回头看不出是谁砸自己,心中有气,面上却还保持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夹紧马腹,抽了一鞭子,让马快点走过这一段。
却不知在另一边,有人正磨着牙,等着他呢。
花鸢骑马藏于路边,通身黑衣男装打扮。
她如今不过十三岁上,十四岁下,但身子骨底气足,发育得甚好,个子在女娃当中算高的,扮成男子,总还是有些瘦瘦小小,一张面皮已经被她自己涂得黑黄黑黄的,另外加粗了两条蜈蚣一般的眉毛,左脸上一块青色胎记,右脸上一颗带毛黑痣。
老实说,这模样难看是难看了点,但让人瞧不出年纪到底如何,看得人只想快点找处水源,洗洗眼睛。
不过她要的便是这效果,横竖不是拿自己的名号出来丢人。
到底这小妮子打的是什么主意?
她所为的,不过是引沈青愁前来罢了,与其她人海茫茫去寻他,不如让他自个儿找来。
既然要引他注意,就非得做出点引起轰动,引人流传的大事不可。
花丫头那日在街上晃荡,就为这事琢磨了一天,而这一天,她听人谈论最多的便是奉安府尹家公子的婚事。
也无非说些府尹家如何大操大办,新妇家置了如何如何多的嫁妆,另还有程家公子的传闻韵事,包括引的多少多少女子芳心大动,这回成了亲,只怕城里要泪流成河了云云。
起先花鸢没注意,后来灵光一现,望着围在井边洗衣服拉家常的三姑六婆阴阴一笑。
果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问世间什么最快?
是沾花飞雪的刀?还是气贯如虹的剑?又或者是银光一闪的枪?
错了,那不过是寻常杀人的利器,而真正杀人于无形,又够快的,其实是市井之间,三姑六婆上下两瓣儿的嘴皮子。
花鸢知道,她若是站在奉安府至高处,使出浑身解数耍出上乘剑法,哪怕是以一战百,都绝不会有以下她做的事情,更轰动,流传性更广。
她要劫亲。
程公子不是人气高吗?就是他了。
这程公子要娶的是同城柳家的小姐,柳家有人在京中做官,也是高门大户,程柳两家都是当地望族,可谓门当户对。
程公子进了岳家,在奏乐炮鸣声中,叩拜岳父岳母,及向祖宗牌位和其他亲友行礼后,已经被琐碎的习俗,和絮絮叨叨的婚后叮嘱,闹得是头昏脑胀了,好容易接了柳小姐出来,才呼出口气。
因娶亲不走回头路,又择其他路绕了城半圈,经过明珠湖畔竹林旁时,正遇上了等得不耐烦的花鸢。
花鸢一人一马,背后负着一根烧火棍,正正挡在路中央。
为何要背着烧火棍?这不是她怕弄出人命么,不敢动真家伙,而得味楼里,就这东西勉强能上手。
另一头来迎亲队伍见路给挡住了,便停止了锣鼓,纷纷探头看,排头的程公子见了花鸢这架势,皱了皱眉,侧过头去也不看她,朝着身边一随人使了眼色。
原来这程公子根本就没把挡在路上的花鸢当回事,只觉得此人相貌太丑,有些不堪入目,才皱眉不去看她,只等随人将其喝走。
可是花鸢却说:“啥?叫小爷让开?小爷不让,实话告诉你们吧,小爷今天是来劫亲的!”
话音一落,迎亲队伍里的人先是一怔,环顾四周,见林中竹影稀松,不似有人埋伏其中,当场只有这瘦瘦小小的黑小子一人立着,都哈哈笑了起来,心里琢磨着,这人傻了吧,府尹家的儿媳妇也敢劫?还单枪匹马的来,也不怕我们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
虽然如此作想,但许多人还是谨慎的把新娘子的花轿围了起来。
不过程公子闻言却来了兴致。
人家来劫亲,还是劫的他媳妇,他理应生气才对,可是对方与他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他生的高大俊朗,英姿勃发,对方却瘦小猥琐,不堪入目,这人的存在,简直是为了衬得他更加器宇不凡而生,他突然觉得这事儿或可扭转成为一段佳话,比如俊郎君擒拿宵小,护娇妻安然返家等等。
他倒不担心打不过人家,大户人家的公子,骑马射箭尚算基本礼仪,而他还随个武师傅学过几年拳脚,再不济身后这么多人,其中自然有侍卫好手,总不至于拿不下这个又黑又丑的小子吧。
于是他策马上前两步,勃然大怒道:“阁下的玩笑未免开得太过,若是下马请罪,我便饶你,如若不然……”
话没说完,那人就打断他,色迷迷嚷嚷道:“果然是美人,连生气的样子也别有一番韵味,看得小爷好生心痒难耐,嘿嘿。”
程公子愣了,这个……对方是在调戏他?
再打量一番,这‘黑小子’分明是个男子,虽然他隐约知道,城里有些不入流的公子哥儿拿些男伶戏子取乐,然而毕竟是违人伦的下作事,他并不好此道,再者纵使他相貌俊美,可以他的身份,又有何人敢染指作贱他?一时间,对黑小子的行径惊讶无比。
黑小子继续道:“其实小爷我仰慕公子已久,真真是日思夜念,忽闻公子婚期已至,我是又伤心又难过,才行此下策,美人公子,你跟我走吧,男欢女爱有什么趣味,不如日后我们鸳鸳相抱,我必然只疼你一个。”原来他要劫的,并非是新娘子,而是新郎官。
“你……你……”程公子气得嘴皮子直哆嗦,他也是风流人物,来往的却都是名媛佳人,或者青楼美姬,你情我愿,彼此也顾着体面,而此人不仅相貌丑陋,言语更是龌龊下作,肮脏之极,他堂堂府尹之子竟被这样的人当做女子一般轻薄侮辱,叫他如何不恼怒异常,视作奇耻大辱。
“你家官人我姓沈,名大,绰号‘鬼见愁’。”黑小子这句话说得吐字清楚,声音嘹亮,末了眯着眼荡漾过来一个媚眼:“你可以叫我‘阿大’”
程公子是气坏了,一旁的人却是看呆了。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奉安府尹管理地方,说是本地的‘土皇帝’也不为过,他家公子的婚事都有人敢劫,劫的还不是新娘子,而是新郎官!好个胆大妄为不知死活的‘断袖’子!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呆着不动,还是有几个率先反应过来的府尹家的侍卫家奴冲了过来,护着程公子,要拿下黑小子。
侍卫家奴中也不乏有几分真本事的,可那是对一般人而言,却根本不够黑小子塞牙缝,但见‘他’一招燕子三纵水,从马鞍上跃起,躲开围攻,足下在劈过来的侍卫兵器上一点,凌空再一跃,翻身以手控住马鞍,劈腿横扫,踢中数人。
此后第三次跃起,再落马鞍时,已抄起了烧火棍,不知使得什么棍法,一下子将余下人等打散,然后抽出马鞍上挂着的绳索,一抛一卷,竟然将见势头不对,转身欲走的程公子套住。
接着又是一抽,程公子只觉得有股巨大的力拉扯着他,而后他被绳子拽着从马背上飞起,朝黑小子而去。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不过弹指之间罢了,要比他刚刚一番言语调戏撩拨,要迅猛得多。
黑小子不怀好意的笑着,接过他点了穴,扛在肩膀上,众目睽睽之下,手还在他屁股上拍了拍,邪笑着扬长而去,竟没人拦得住。
到底是女子心疼女子,这件事上,花鸢她怕伤了无辜的柳小姐的名誉,所以才对程公子本人下手。
不过承她厚道的柳小姐不知情,此后还一心埋怨这个毁了他丈夫清白的“断袖”歹人,当然,花鸢是不会真的去毁程公子清白的,只是谁信呢?
所谓众口铄金,程公子至此名声一落千丈,受他人耻笑,此乃后事,也就不表了。
果不其然,奉安府的美男才子在成亲当日,被断袖色魔劫走,音讯全无,遍寻不得,这个既让人同情,又使人亢奋的消息,充分撩拨人们的八卦心里,更有平日里暗暗妒忌其名声才学的,争女人争输了的,乘机大肆将此事流传,使其近乎是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发散了出去,其中捕风捉影,平地声波,又添了许多或者香艳绝伦或者凄迷痴情的不同传奇版本,于是这事的娱乐性越来越大,但大体上是无错的。
人们最后都不会忘了问一句,这色胆包天/艳福不浅/忠肝义胆(?)/痴心情长(?)的人是谁?
自然是,姓沈,名大,号“鬼见愁”的家伙。
从来,引人遐想又富有争议的话柄,才是符合大众津津乐道的趣味,恒古未变,便是府尹大人气急败坏的屡下禁令,也百禁不止,花鸢这个主题是抓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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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奉安府一间小酒楼门口,站了一名少年。
少年约摸十七八岁,一袭黑衣,面色苍白,但相貌俊美,尤胜过那位惨遭不幸的某才子公子,一路上,人们纷纷投注莫名的眼神望着他。
自打府尹的公子被劫之后,相貌稍好的年轻男子都不敢轻易上街了,纵使上街也是结伴而行。
说实话,为男子者,并不像女子那般胆小又受名节所累,只是若像程公子那般传扬出去,也未免太丢人了些。
一个俊美男子,被断袖的色魔劫走之后,会发生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番描画,也就不说了。
有个慈祥的阿婆,提着大竹篮打沈青愁身边走,看了他一眼,复而又看了他一眼,最后好心道:“这位公子,要纱围帽么?”
原来是卖帽子的阿婆。
沈青愁道:“不用了。”
老阿婆望了望他的脸,摇头叹了叹气,自言自语道:“阿弥陀佛,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