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没有傻到问对方是如何获知这个“秘密”的,身为三分堂的总堂主,他有太多渠道了。
“三分堂的沈总堂主,风头正建,一时无二,大家都说……”何必顿了顿,看了沈青愁,道:
“你不是个东西。”
沈青愁闻言,倒没生气,只是不由眉眼轻挑,重新打量眼前的人。
“江湖上从来不缺人才,而他们大多籍籍无名,不是因为武功不够高,而是因为际遇不够好。”
酒意上来,何必面色又开始红润起来,他面露微笑,笑得很是讽刺。
“这个世道就是如此,有名望的人随便一句话都能传世,一文不名的人,做得再好,也无人记载,更那堪还有嫉妒、陷害、落井下石之辈,便如我这里许多杀手一样,不是无可奈何,谁不会沦落到为钱卖命的地步……所以你知道,你能有今天,多么走运吗?”
以沈青愁这时的年纪,不过普通少侠的出道之年,那些人要经历许多许多磨难和打拼,都不一定能声名鹊起,而沈青愁却已经是一方之主。
这里头,武功天资是其一,有强助力是其二,可最重要的是,他赖以得名,源自于最初三分堂老总堂主穆仁川的青睐。
可他不仅不感恩戴德,还杀而代之,这样的人就算能成名江湖,又岂能得人敬重?
“你错了。”沈青愁淡淡一笑。
他一向认为,越是出众的人便越容易受人话柄,背后人家怎么骂他,他都知道,只是还没人敢当面说过,当面说,他反而并不生气,还有些欣赏。
“你以为我只是靠运气?。”他走到桌边坐了下来,取了一个干净的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就像在自己家里那么随便。
酒,是何必才喝的酥柳,既然何必自己都喝,定然是没毒的。
而且他来是临时起意,何必也不可能未卜先知,给他下毒。
沈青愁是一个极小心的人,就像之前吃花鸢吃剩下的半块肉脯一样,用意未必是调情,也不是信不过花鸢,他是信不过何必。
“你会这样想,是因为你不知道,但凡我运气好一点,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他说话间,有股怅然的味道。
“那么,如果你运气好一点呢?”何必冷冷盯着自斟自饮的沈青愁,问道。
运气好一点会怎么样?沈青愁没想过,也不愿意想,所以他没回答。
他没有回答,何必就想当然觉得他一番话,只是出自于他的矫情,却不会知道,有些人,虽然看上去很年轻,但经历多了,也一样什么都不想说。
“这酒不错。”沈青愁换了话题,咂咂了嘴,放下杯子,盯着何必道:“我知道,你做这一行口碑不错,很有信誉,那么就算我真‘不是个东西’,我的生意,你接……还是不接?”
接,还是不接?
何必有许多朋友,萧林凌是其中之一,但生意归生意,要是顾忌每个朋友的江湖关系,那他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他可是金牌中间人,人情和生意一向是区分对待的。
“接,为什么不接,我可是生意人,只不过……”
沈青愁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若生意谈成,我要价之一,就是你腰上那把宝剑。”
沈青愁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剑,有些奇怪的道:“你要它?为什么?
“鄙人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便是喜欢收集名剑,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身上这把剑是当年‘紫檀堡’单家的传世名剑,是三百年前的名匠所造,价值非凡,若非你找我做‘生意’,我想要还不知如何开口呢?”
原来,他早就看中这把剑了。
沈青愁有些犹豫,何必的确好眼光,这剑便是当年他和花鸢身陷紫檀堡的时候,单老堡主交给花鸢的,还嘱咐花鸢若他日见到其二子单志英,就交给他,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单志英,所以他才用着在。
“换别的呢?”
“不行,如果沈总堂主肯割爱,我的要价还可以商量,甚至只要剑不要钱也行……哎,谁让我喜欢呢。”何必的表情,就像是吃了多大的亏一样。
其实,光一把剑,已经价值不凡了。
“好,成交。”沈青愁答应下来,那单志英还不知道活着没有,也许已经被明月楼杀了,就算他日真遇到这个人,就让他自己来找何必讨是了。
“那么,我们便谈谈生意的细节吧,杀人灭口,绑票勒索,你想做什么,怎么做,有没有特别的要求?”何必道,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也无非就是这些。
沈青愁举着白瓷杯,一边拨弄,一边道:“我要你,或者你们帮我找到一个人,用尽一切手段,能生擒就生擒,不能生擒弄死了也无妨,只是要尽快,那人今天晚上出现在附近,你们动作够快的话,可能能在附近找到她。”
“是什么人?”
沈青愁继续拨弄白瓷杯,默了一会,才吸了口气,道:“赤炼仙子,柳飞红。”
何必没有问原因,做生意不需要问原因,他只是不由自主的抚额,惨然道:“这笔生意,亏大了。”
……
当沈青愁离开“春意来”的时候,夜已深沉。
他负着手,脚踏月色,孤独走在已经空寂无人的街道上,一身黑衣,就如幽灵。
柳飞红,默念这个名字,他从不怀疑这个女人是恨自己的,就像他偶然在人群中看到她的身影,就确定她会给自己带来灾难一样。
这绝不会是偶然。
自她杀了花洗心,这几年都没她的消息,他还以为她开心的死掉了或者彻底的疯了,这会儿居然又出现,是余恨未了,继续寻他的麻烦?或者是……花鸢?
他脚步一顿,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想起那个人就感到胸口很热,就像有什么要冲出来一样,于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再细细回忆一下始末——
他去追柳飞红,故意让她发现他在追踪,然后在她忙着甩开他的时候,花鸢就从“春意来”离开了。
花鸢离开是他授意的,时机也是安排好的,叫她去对付一个孩子,不过是个借口,为得就是让她与柳飞红错过去,然后走得远远的,在他处理好这边的事情之前,不要回来。
花鸢不比他,他们两个现在这样……他是自愿陷进去的,甚至说花鸢也是他拉进来的,而如果她知道,他一开始就欺骗了她,他们实际上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她受得了么?
会恨他么?
不行!
不能让她知道!
这个秘密不能被揭穿,就不能让她有一切可以见到柳飞红的机会!
他知道柳飞红一定还会出现在自己周围,便以自己为诱饵,再买通“金腰带”,让他们出手,用尽一切手段,擒拿或者……杀了她。
想到此,沈青愁一震,莫名的兴奋。
兴奋,就好像内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一般——
风,冷风。
一阵冷冷的风吹过,吹得他衣袖翩飞,袍摆卷起,如在云中叠荡,可他一丝冷的感觉都没有,只觉得有点热,有点干渴。
突然发现,自方才喝过一杯酒,初时不觉,再回味的时候,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从喉咙蔓延到胃部……到现在,热意仍旧没散去,反而越演越烈,就像点燃引子的烟花,引子烧到了头,烟花就爆了,在他全身都炸开了。
这种感觉让人亢奋,激动,莫名的就好像觉得拥有了一切想要得到的东西……
……
任务布置下去之后,何必眼神迷离,面红耳赤的靠在了宽大的描金丝拔步床上,手持那壶未尽的‘酥柳’佳酿,一股脑儿全倒进自己的嘴里。
可忽然想起什么,又笑了起来,这一笑就呛到了,呛得鼻涕眼泪横流,随手抓起一件布料满脸擦,最后一看,拿得居然是女人肚兜,难怪这么香呢。
仍旧是小莲和鱼儿两位美姬,赤身偎在他身边,原来他的兴致,并不因为沈青愁的出现而被搅没了。
小莲姑娘一边用手在他赤…裸的胸膛勾勒,一边用娇软的声音说:“有什么好笑的,笑成这样?”
“呵,我笑常年走夜路的人,难免也遇上鬼呢,那姓沈的居然自个儿喝了我的酒……他原见我喝没事,就以为他喝也没事,可我能喝的酒,他也能喝么?”
何必的酒里面都被下了迷幻和催情的药物,而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何必自己。
他夜夜喝着这样的酒,时间一长,效用对他也就慢慢淡了,因此沈青愁潜进来的时候,他还能保持清明。
后来,他眼看沈青愁自斟自饮了一杯,却没有出声提醒,因为沈青愁到底还是太嚣张了,便算是给他的一点小教训。
也幸而他只喝了一杯,没有当场发作,但只怕在路上,就撑不住了。
何必又乐,真不知道那个自负自傲的人,当街上发生这样的事,该如何解决,哈哈哈哈。
“可是……”那玉儿一双玉臂缠了上来,凑在何必耳边气吐幽兰的问:“玉儿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在自己喝的酒里面下药呢?”
“因为啊。”喝了太多酥柳,他终于开始意识沉沦,反身按住玉儿,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因为有些伤痛,只有醉生梦死,才能短暂的忘却……”
夜半了,街道一片空寂。
只有时而的风声,还有枝叶儿抖动的声音。
沈青愁置身在一块招牌的阴影之下,仰面倚靠墙角,大刺刺坐在地上,面色赤烫,呼吸急促,神色迷茫。
但他的感觉却很好,非常好,何必的酒里面,可不止是有催情的药物,更有迷幻的药物,所以他正陷入一场幻觉当中。
也不尽然是幻觉,应该说是一场回忆,在那场刻骨铭心的回忆当中,他手持着笔,正在描绘一幅画……
似乎,他又弄错了,那不是笔……他好像看到,一抹刺眼的红艳,然后落在滚烫肌肤上的,就变成了他的嘴唇,他的舌头,还有他的牙齿——
他该停下来,他是这样觉得,可是停不下来了,一直一直,永远也停不下来。
他觉得好热,好渴,几乎难以自制,便在这时——
“你在这里做什么?”有个人拿着灯笼,站在了他面前。
沈青愁睁开眼,好半天才看清楚面前的人是谁,等看清楚,他笑了,笑得没有一丝防备,他舔舔嘴,道:“你说……巧不巧……我刚做梦梦到你……一醒来你就……丫头……我……”
第九十一章
三炷香了!
花鸢再次抬头,这次她不数蜘蛛网了,她开始分辨结网的蜘蛛是公还是母。
“……说时迟,那时快,老朽一个箭步冲上去,把这年轻人拉住,不然那脑壳就砸柱子上了,可惜,一个没留神,桌上的翠花青瓷大汤碗,还是掉地上,面条撒了一地,不想这时,年轻人大笑了三声,喊道‘落地开花,好彩头’,紧接着……”
花鸢蹲下,挠头。
“……谁知他睡着睡着,嘟囔了句梦话,老朽当时离得远,也没听得太清楚……长贵,你当时不是在擦桌子么,你听清楚没……啊,也没听见?这个……其实仔细想想,虽然听得不甚清楚,但老朽估摸,可能说的是……”
店家正绞尽脑汁回忆着,冷不防胳膊被人家抓住了,再一看,花鸢拉着他的胳膊,神色恳切真情流露的说:“大爷,别说了……我不问了……”
店家大爷带着几分意犹未尽,只好住了嘴。
花鸢此时也就只剩一个想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里,越快越好,只是……
她看了看断板木屑当中露出的两只脚,还是决定带上这人,便走过去捞出尚在酣睡的林少,提着他的衣襟,拖了出去。
不错,这人正是林少,也就是九幽堂的二少萧林凌。
可他不是据说被关了禁闭么,又怎么会在这里喝闷酒?花鸢有些纳闷,亏得她在“春意来”等了他好半天。
眼见从店家大爷嘴里也问不出个什么来,她决定把人带上等他酒醒了再问。
“店家,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花鸢临迈出门槛的时候,突然问:“可是要我赔偿损坏桌子的钱?
如果是平时,店家肯定说是了,可是今天,他改变了主意,吞了吞口水,满脸堆笑的道:“不用……这位小爷之前给的银两,倒也够了……姑娘慢走,姑娘不送……”
于是花鸢再不说什么,就走了。
店家特淡定的目送她离去,只是在那位“小爷”被拖过门槛,脑袋四肢一顺磕过一遍的时候,听着声响动静,面色不由自主的抽搐了几下。
三分堂与九幽堂是众所皆知的冤家。
花鸢与林少,却有“私交”,实在令人称奇。
其实,花鸢这个年纪,是少男少女爱交朋友爱玩耍的时候,但她身边却几乎没有可以陪她的朋友,沈青愁心思越来越重,实在是不好玩,堂子里其他的人又不敢跟她太随意,在外头,酒肉朋友也有一些,可当中就属林少乐趣最多,人缘最广,关键是他是打着不退,倒往前面凑,黏住了就死不撒手的性子,且多半都不用花鸢找他,他自个儿就送上门来找消遣。
所以花鸢给林少的定位,便也就是玩伴罢了,不上心,不费心,不谈情谊,不讲感情。
唯只有赴十里坡一战,林少勉力护送,又以坐骑相赠一事,算是她欠了他一笔,这一笔她是要还的,只有还了,才能两不相欠。
后半夜,月色惨淡,阴气逼人。
林少耷拉在颠簸的马屁股上,胃里翻江倒海,身上也冷飕飕的,迷迷糊糊中将身子一扭,从马背上滚下来,落地一声闷响,也没伤着,只是手足并用,爬了几下,趴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呕吐起来。
花鸢策马而回,发现他人并不是完全清醒,吐着吐着竟然在歪到另一边睡着了。
她摇摇头,前后一看,今夜只怕已是错过了宿头,要在野地里休息了。
………
黎明前之所以被誉为整个夜里最黑暗的时刻,是因为对日出后的光明心有所往,如果不再奢望,多么暗无天日的黑夜也与白天没有区别。
朱小指便是深谙这个道理的女人。
所以,她才能活得自得其乐。
其实与光天化日比起来,她更喜欢夜里,常常一些更重要更隐秘的事,会在这样的时候进行,比如杀人,比如交易,比如阴谋,比如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