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他根据邹衍学说,确认秦朝为“水德”之始。水德之前的情况是这样的,黄帝得土德,颜色尚黄。夏朝得了木德,颜色尚青,木克土,取代了黄帝。商汤得了金德,颜色尚白,金克木,取代了夏朝。周文王得了火德,颜色尚赤,火克金,周朝取代了商朝。如今,秦始皇得了水德,颜色尚黑,水克火,所以秦朝取代周朝是符合阴阳政治历史学的理论的。
让我们用邹衍这个理论来解释刘邦斩蛇之谜:刘邦,赤帝之子。尚赤者,火德也。火生土,刘邦得土德。秦始皇,白帝之子。尚白者,金德者。金生水,秦始皇得水德。土克水,汉取代秦,也是符合五行周而复始的运行理论的。
于是传说便可以迎刃而且是解了。但刘邦得土德,土德尚黄,但他并没有选黄色为旗色而选了赤色,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他造反时还不是皇帝,所以只能舍黄旗举红旗,红旗比黄旗更具有号召力。
公元前208年,冬,十月。
顺便解释一下,按秦汉日历,十月是一年之首。十月也就是冬天了,他们是以冬天为年首,秋天为年尾。跟我们现在的春天为新年,冬天为年末全是两码事。
当时,刘邦的新年屁股还没坐热,秦朝泗川郡监派军压境攻打丰邑。我们只知道这个带兵攻打丰邑的将领名字叫阿平哥,他可能是没钱没粮顺路过来抢劫,顺便向畜生胡亥邀功要红包回家好过年。
如果阿平哥有这样打算的话,那他就错了。因为丰邑可是刘邦的老窠,如果失掉他,那刘邦就能好再回到山里当猴王了,所以刘邦无论如何,他是坚决不能输掉这场战争的。
果然,刘邦不负众望。当阿平哥率兵到达丰邑的第二天,刘邦就率兵出城迎战,毫不费力地把阿平哥踢回老家过新年了。魔剑一旦拔出,不沾满鲜血绝不回鞘。十一月,刘邦派雍齿守丰邑,乘胜进攻薛(今山东滕县东南)地。此时薛地的守将是泗川郡守。哪知这位郡守也是不经打的,刘邦没怎么样就弃城逃跑。很不幸的是,他在路上像只兔子很不幸地碰上了掌管军法的军官(左司马)曹无伤的刀口上,死了。
新年伊始刘邦就打了两次胜战,开门大红,可喜可贺。此时,老家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把刘邦打得措手不及:驻守在丰邑的部下雍齿带头反了。
雍齿叛变主要是来自周福(市)的压力。周福原为陈胜属下的将领,魏国人。陈胜派他去攻打齐国,但是齐国的田儋用实战给他上了一堂军事课后,他灰溜溜撤军回到了魏地。此魏地的大多数城市都被他收回来了,周福不知哪根筋出了问题,他告诉诸侯们,他很想立魏王后代宁陵君魏咎为王。
正值乱世,诸侯反秦无非是争取王权的分配权。周福好不容易抢到了魏国的一块土地,却想当活雷锋把它还回原主,这算是哪门子主义呀。诸侯们想来想去就是想不通,于是他们还是执意要立周福为魏王。
周福摇头,对那些见利忘君的诸侯们说道:天下昏乱的时候,正是忠臣显现的时候。现在天下共同反秦,理应把魏国主权物归原主。
只要是在这个领导圈子里混的人都认为,周福这是作戏。既然过场戏是要演的,那我们就陪着演一段吧,于是,他们只好再三请求他当王。
可是,三次四次都请求过了,周福仍然不肯就这个王。这时,诸侯们恍然大悟,看来周福不是在做秀表演,而是铁下心要立魏咎为王了。
此时,魏咎正在陈县陈胜那里躲身,周福向陈胜要人。土地是陈胜王派人拿命抢回来的,如今却把它送还给一个亡命之徒,陈胜心情当然是不爽。每当周福来要人,陈胜王总是哼哼哈哈地应付,迟迟不肯把魏咎送回老家。
想当忠臣的周福跟上司陈胜王做起了抢人游戏。好,你不给人是吧,那你就休想我替你干活,天下这幅烂摊子就留着给自己慢慢收拾去吧。
陈胜真无奈啊,他偏偏碰上这个既不开窍又耍无赖的主。随他去吧,天下大得很呢,难道还给不起一个王吗?
于是,陈胜只好故做潇洒地让周福把魏咎接回了魏地,魏咎成功地被拥立为魏王,定都临济(今河南省封丘县东)。周福立王拥护有功,被提为魏相,辅佐魏咎。
周福决定把忠臣贤相的好名声进行到底,帮助魏咎把原先失去的土地通通抢回来,于是,他派人告诉雍齿:丰邑过去是魏国国都迁来的地方,魏地平定的城市已有几十座了,如果你投降魏国,就封你为侯守丰邑。如果你不投降,就等着替全丰邑的百姓收尸吧。
雍齿可不是吓大的。大家出来混,我雍齿冲的是什么?一是利益,二是义气,三是勇气,四是痞气。如果后三者跟前一者冲突,请参照第一条。
按照第一条原则,雍齿必须抛弃刘邦。
天下不只是刘邦想当老大,我雍齿也真的很想尝尝当头的滋味。刘邦,你就尽管哭吧,别怪我太狠。平时我看你早就不顺眼了,只是迫于形势才一直让着你,现在我不想再看着你对我指手划脚!
雍齿和刘邦是同乡关系,还听说是邻里关系,他如此舍得背后点火,下手也着实够狠。当刘邦听到雍齿背叛,真想立即杀回丰邑扒雍齿的皮。沛县也就鸟大一块地方,兄弟低头不见抬头见,你雍齿怎么连这等事也能做得出来呢?
太阴险了,实在太阴险了。雍齿,你要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负责。
于是,刘邦立即拔兵回丰邑攻城。但是刘邦以前老本也就二三千人,现在至少有一半人守在城里跟他过不去,所以刘邦左打右打,攻了很久就是拿不下丰邑。
屋漏偏遭连夜雨,这时刘邦生病了。没办法了,留得长命在,不怕没仇报,刘邦只好咬牙切齿地撤兵回沛县养病去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四、遇张良
但是攻城失败后,丰邑成了刘邦心头上永远的痛。对刘邦来说,他根本就不把丰邑放在眼里。因为丰邑太小了,小得他闭上眼都可以从脚步声听得出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可问题是,丢城事小,耻辱事大。就算丰邑让秦军夺去了他倒觉得无所谓,可为什么偏偏是被雍齿这个乡党夺了去,这口气教人如何吞得下?
是的,雍齿像一颗毒牙,一天不把刘邦拔掉心里就不痛快。可恨啊可恨,可恨的只是手中无兵,如果再有几千兵,我不进城踩死那个姓雍的下辈子决不做人。
兵兵兵,去哪里找兵呢?突然,刘三脑袋闪过一道灵光,兵少就借兵呀。钱都可以借,为什么兵不可以借呢?
对,我就跟人借兵去。
秦末乱世,各路造反派除了打击共同的敌人秦兵外,都是今天你抢我地盘,明天我抄你老家。在这种情势下,找人借兵,无疑是要人家老命。大家手里都不富裕,临时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有那么点家当,借给你了明天谁来抢我地盘,我向谁要去呀。
不过,还是有人愿意借的。这个人就是代理楚王景驹。陈胜王被车夫庄贾杀死后,没人敢立楚王,偏偏景驹挺不谦虚,他在秦嘉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拥立下当上了楚王。管他真楚王假楚王,有兵就是娘。于是刘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投奔景驹来了。
没想到,刘邦在投奔路上竟然捡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你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贵吗?人才。在那个烽火连天的乱世,决胜千里的,不是天时地利兵多粮丰,恰恰是人才。刘邦捡到的这个宝贝就是个人才,他就是为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帝王之师张良。
张良,出生年月不详,字子房,韩国贵族后裔。祖父两代当过韩国五个皇帝的国相,可谓家世显赫,门庭光耀。可惜这一切马上就过去了。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出兵灭韩。在六国中,韩是第一个被秦吃掉的国家。
秦灭韩是张良父亲死后的事,当时张良因为年纪小还没有当上韩国的公务员。按理说,秦始皇灭韩是顺应历史趋势,而且又没有杀父之罪,该留给你的还是留给你,彼此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只要你张良不干涉国家统一,还可以高枕无忧地酒照喝,舞照跳,贵族地主,照当不误。
然而,年纪轻轻的张良却发出这样一声震*吼:不,我绝不做无耻的亡国奴。我宁愿站着死,也不耻辱地跪着生。
张良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又怎么啦?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仇之前,张公子家里还有三百多个家仆,凑合起来至少有一个营的兵力。如果仅把这三百多人拉成军队冲出去,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于是张良想到了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办法:花钱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敌我双方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要想报仇,这不是办法的办法。
于是,张良从此踏上了一头寻找刺客的不归之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远,我一定要找到你。张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刺客,弟弟死后也顾不上埋葬,倾家荡产浪荡天涯。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刺客依然没有着落。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张良才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大力士。
在张良之前,曾有过荆轲刺秦失败的故事。荆轲就是张良的偶象,但张良不是荆轲,他没有任何企图靠近秦王的机会。
机会永远是属于善于创造机会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欢东巡吗?那就在他东巡的路上袭击他。在冷兵器时代,没有炸药,不能搞人体炸弹。没有炸弹,我就搞锤弹。只要这个锤弹够猛,一样把你炸成肉饼。
经过论证,半路截击秦始皇是一种万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胜,还能保得一条长命百岁之命,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博浪沙。伟大的时刻就要来临了。这一年,张良闻听秦始皇东游要经过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东游必经的道旁。一切都准备好了。锤弹,一百二十斤。发射手,大力士。经地无数次试验,准确率是扛扛的。指挥官,张良,秦末汉初最高级别参谋长。
看来,亡秦帝者也,非张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准备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线东巡。好了,发射,给我砸死个狗日的。当秦始皇马车经过张良所埋伏地点,张良一声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锤弹甩出去,中了。
甩出锤弹后,两人没有忘记逃跑。张良身体孱弱,但跑功还是一流的。当他们惊魂未定的跑到安全之所时,前方却传来一个消息:他们击中的是皇家的副车,当时秦王正安然无恙地坐在主车内。
这是怎么回事?张良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想起了荆轲的副手,那个秦舞阳,貌似神武,临阵之时却双手颤抖。难道他倾家荡产购来的这个所谓大力士,又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蛮夫吗?要不然,难道是天助秦王邪?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大索天下。秦王这个网管*太严,张良只好改名换姓换个马甲地跑到下邳躲起来。
流亡下邳,张良遇到了两个人,两个男人。他们从此改变了张良的一生。
第一个人是一位老父。这天,张良终于躲过了秦王*的风声,难得有清闲功夫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他无所事事站在下邳桥上看风景。这时,有个衣着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脚下的鞋丢下桥下,对张良说道:小子,你下去给我把鞋捡上来。
呵,好大的口气,没事想找碴是吧。张良一时来气了,自己倾家荡产仗剑亡命天涯从来没被人这么吆喝过,你算个什么东西?
张良卷起裤腿就想揍那不识好歹的,可是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风吹即倒的老头子。这般老头,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打死你还得坏我名声呢。张良只好下桥去帮他把鞋拿上来。
这老头没道理的又说道:帮我把鞋穿上。
张良一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不容易出来放风一趟,竟然碰上一个不要命还不讲道理的。算我运气背吧,张良就跪在地上把他把鞋穿上。
老头子穿上鞋后,昂头长笑,然后像一阵清风飘去。
老人前后神情动作怪异,让张良心里暗觉奇怪,他有所失地目送老头子离开。然而,老头子没走多远突然折身回来,他走到张良面前说道:孺子可教也!五天后的早上你来这里等我,我有好事告诉你。
老头子的行为搞得张良如云里雾里,他浪迹天涯阅人无数,见过种种奇怪的人,但是没见过如此怪人。凭他的江湖经验,莫非老头子是隐居江湖高人,要把什么绝世武功传于我身?如果是这样,那刺秦的愿望不是有望了吗?
如果按金庸小说的套路,主人公想得到绝世武功,一般有以下几种奇遇:
第一种:主人公表面脑袋长得傻不拉几的,实际上是有着过目不忘的慧根。某日某夜,主公人无意遇上武林两派决斗,他无意中帮助了其中被打伤的怪人。怪人本一掌让他送命,一看这人挺厚道,就收之为徒,并且把绝世功夫传给了他。
第二种:主人公被仇家追杀将之打落挂在悬崖上,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半山崖的山洞里藏着一本武林秘诀。主人公于是苦学苦练,终于练成了独步江湖的绝世功夫。
第三种:主人公主持武林公道,在山崖上跟邪道决斗,结果力不敌众被击落到山崖底下。没想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一个武林前辈的怪老头救活了。怪老头为了报仇,强收他为徒弟学习功夫,结果阴差阳错的成为了武林高手。
张良时代可能没有什么武侠小说,但是张良闯荡江湖,多多少少听说过些许江湖奇闻。隐隐约约中,他感觉到肯定到是遇上奇人了。所以,第五天的早上,张良还是如约来到桥上。
当张良来到桥上时,发现老头子站在桥上了。老头子很生气,不过后果还不是很严重。他说:你一个年青人,让我这么一个老头子大老早的等着你,有意思吗?五天后再来。
要传授绝世功夫,没有十足的诚心是不行的。又五天后的早上,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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