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对你说吧,我早知道你的大名,只是无缘认识你,没想到今天缘份来了……”
“可我一点都不了解你呀……”我犹犹豫豫的说。
“一见面不就认识了吗?对你实话实说吧,我挺漂亮的,一点都不会委屈你的……”
“你也许真的漂亮,可……”
“可什么可,你不喜欢漂亮的女孩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我当然喜欢漂亮的……”
“那不就的了,明天在‘龙盛酒吧’见。”
“算了吧,为什么要见面呢?想念不是挺好的嘛!”
“可……可我想见你!你……你来吗?”
其实,我也想见这个网名叫安妮儿的刘薇,网上有趣,若在现实中也来往,不是更有趣嘛?何况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漂亮……嘿嘿……漂亮的女孩谁不喜欢?见吧。这个决定一下,我就给安妮儿敲了一行字:“好吧,‘龙盛酒吧’见,我一定去。”安妮儿没说话,但我知道她一定在得意着。能不得意吗?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以能牵着男孩子的鼻子走为得意事,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争着当皇帝?当皇帝可已统治男人呀!安妮儿想来也会是一样的吧。见安妮儿还没说话,我就说:“得意了吧?”
“得意什么?你是说……”
“没什么。明天见,怎么见?”
“最漂亮的女孩就是我呀。”她自信的说。
?我给了她一个问号。
“你不用怀疑的。明天见。我下了。886。”
我还想在说话,但见她要走,也只好给了她一个“886”。
第二天晚上8点,我准时来到了“龙盛酒吧”。这之前我想了好半天,去还是不去呢?最终还是去的欲望战胜了不去的想法。为什么不去呢?大不了她丑,大不了她不是我想象中人,大不了她……但至少她还是女人呀,但至少她还是有一点崇拜我呀……况且,况且说不定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说不定还有一些故事发生……触网这么久,我还什么都没发生过呢!你说我可怜不?这么一想,我就毫不犹豫得去了“龙盛就吧”。我还把自己打扮了一下,看起来还真像又那么回事儿。
我是第一次来“龙盛酒吧”,但我没有一点陌生感,我毕竟是作家嘛。一进门,我的眼睛就在找最漂亮的女孩,第一眼扫过去,我就发现了她。但她是不是安妮儿呢?也许是吧,因为她也在四处瞅人。我叫了一声“刘薇。”她听见了我的叫声走了过来,说“是过客?”
我点了点头,问:“你就是安 妮儿?”
“如假包换。我们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好吗?”说着她就把我领到了一个座位前坐下了,又打了一个响指叫来了侍者,对侍者说“来一杯‘兰带’”。
啤酒还没来,她说:“怎么样?我是不是最漂亮的?”
“是呀,我没想到。”我诺诺的说。
“现在有什么感觉?不后悔来见我了吧?”
我笑了。她也笑了。正说着,啤酒来了。我正要喝,那边有一个声音说:“哟,大作家来了?”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这个城市文学界的一些小混混来了。他们呀,在文学界工作着,东西是没写出多少,却会做人,各种协会倒有他们,为啥?会做人呀!有的甚至还是这教授那教授的,总之,这些人的脸儿混得倍熟。这种人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会钻营,爱搅混水。我讨厌这些人,万不得已,决不与这些人来往。但有一次我却把他们得罪了。那是我在一篇文章里把这类人说了几句,他们就对号入座了,然后就四处造谣了搬弄是非了。今天一听到这些人的声音,我的心里想:明天全城的文人都知道过客搞婚外恋了。
见我没说话,刘薇问我:“怎么了?”
“没…没什么…”也的却没什么,我才不怕呢,我又没搞婚外恋!即使搞了,又怎么样?这么一想,我就坦然了,对刘薇说:“等会儿,我们一起去吃饭怎么样?”我想她一定会说好的。但刘薇说:“我不能去呀,与我一起来的还有几个人呢。”
“还有几个人?”见我一脸的疑问,刘薇用手一指说:“喏,他们在那儿。”
我顺着她的手一看,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刘薇的几个朋友就是刚才与我打招呼的人。
我又回到了网上,我有认识了几个网友,可我从没于他们见过面,即使近在咫尺,我也不见。即使对方说的天花乱坠,我也不见。他们问为什么。为什么?相见不如怀念呗,我说。是吗?他们不相信,以为我在网上受到了失恋的伤害,而且一传十,十传百……我不得不说:你们还是读读我的这篇《相见不如怀念》吧。
布鞋
富贵晚上睡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床上多了一双布鞋。这是一双多么漂亮的布鞋呀,简直就是一双艺术品。是谁给我的呢?谁会给我鞋?富贵思忖着。是呀,哪个女孩会给一个家庭成份不好的男孩抛眉眼?找不自在呀!一想到这,他就忍不住 大声喊:喂,谁的鞋放错了地方?没人理他。他又喊了一句:喂,谁的布鞋?不要了,我就穿了啊!
一屋子的人这才抬起头来看他,毛狗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没人要,没人要就给我,我正愁没鞋穿呢!
富贵一下子把拿鞋的手缩回来了,说:去,去,你的脸也太厚了吧?毛狗子是富贵的初中同学,两个人的关系挺好的。不同的是两个人的家庭成份不一样。富贵是地主狗崽子,毛狗子却根正苗红。但地主狗崽子的富贵学习成绩好,也喜欢学习,毛狗子却讨厌学习,从小学到初中,没有哪一次考试不是福贵帮他过关的。可是1974年,两个人初中一上完,命运就差不多了。富贵是家里的顶梁柱,成份又不好,学习虽然好的不得了,但将来是一定不让考学的,所以干脆不上学了回家挣工分,就这样在家呆了三年多,后来这个林场要人,就让毛狗子给他的爹说了一句话,成了。毛狗子的爹是村支书,说话算数的。毛狗子一见有这样一个好机会,自然也不上学了。他爹也见他学不进,叹了一口气,也就送他来林场了。
这个林场在秦岭南麓的深山中,主要是伐木,挺大的,但人并不多,就百十人吧。场长也不叫场长,叫营长。营长之下有连排班长,还真像模像样的。这下子你明白了吧,这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富贵在一连二排三班,三班就三人,那两人出身比富贵好不到哪儿去。三人干的是伐木的活,是全营最苦最累的活,干一天,把人累得贼死。富贵进林场的时候,18岁不到,人倒长的人高马大的,但拎了一天大斧头,第二天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一双手肿的像发面馍。就这,富贵还要上工。他舍不得十分工呀。十分工值一毛五分钱,那可是十五个鸡蛋呀。在老家,富贵娘上一天地也就七分工,富贵呢?队长只给他五分,虽然他干活同大人一样,但队长就是欺负他,说:给你五分,都看得起你了,黑五类子女,还想咋的?是呀,黑五类,还想咋的?又能咋的?一气之下,富贵就走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个林场就把富贵留住了。
毛狗子在炊事班。吹事班是营里最好的班,一般人进不去。毛狗子他爹,也就是毛支书为这事给营长送了两瓶酒两条烟,毛狗子这才进吹事班的。吹事班的活轻,还可以偷嘴,饿不着。更重要的是,吹事班的人可以为人。你想想看,全营百十号人,吃饭时,谁的碗不从吹事班的人手里过?所以,看的顺眼的了,手一重,打到碗里的就是锅底里的干的。不顺眼的?对不起,就是一碗清汤。你还怎么着?啥话也说不出来。
富贵就沾了毛狗子的好多光。吃面吃洋芋糊汤,毛狗子就搂锅底给富贵来一碗。有时候毛狗子还偷偷的留一些锅巴带回宿舍,到晚上了塞给富贵。毛狗子对富贵这样好,两人是同学当然算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富贵的保护。毛狗子痩瘦弱弱的,在老家有当支书的爹,自然天不怕地不怕,可在这儿,同学校一样,力气是本钱,谁力气大谁就是爷,他痩的跟猴似的,能比过谁?所以他只好靠富贵了。睡要睡在一起,玩要玩在一起,跟屁虫似的。再一个,他从小就服富贵。比学习,他比不过富贵;比力气,他比不过富贵;比头脑,他比不过富贵。唯一比得过富贵的就是他有一个好老子,可毛狗子是个念过几天书,知道老子不是永恒的,一切还得靠自己,靠自己的头脑。毛狗子觉得自己还是有头脑的,譬如说和富贵交上朋友,就是他的一个杰作,他才不会象别的那些没有头脑的富家子弟(所谓根正苗红的)那些,对这些成份不好的孩子作富作威,谁知道将来会怎样?谁晓得天会不会翻过个?
所以,富贵叫他出去,他并不生气,他知道富贵把他当自己人才这么说,要不,富贵理都不理他。他笑嘻嘻 的说:富贵哥,我看一下还不行?
富贵看了他一眼,把布鞋递给他了。
噫,我知道这是谁给你的鞋了,毛狗子把鞋反复的看了以后,大声说。
富贵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呜…呜…你干啥?你…”毛狗子不满的说。
富贵把脸一黑说:“走,出去,我有话对你说。”
“啥话?这样神神密密的?”
“我问你,你嚷嚷啥?你知道是谁做的鞋?我都不知道呢,你还知道?”
“我就是知道嘛!不就是那个李红梅做的嘛。”
“你别胡嚼,李红梅会给我做鞋?”富贵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是一动:也许真的是李红梅做的?
“不是李红梅是谁?我见过她拉鞋底,你看看,那鞋底上来的是梅花。”
富贵把鞋反过来一看,一双鞋底上果然有两朵梅花,一边一支,逼真极了。
毛狗子得意的说:“怎么样?没错吧,嘻嘻,李红梅喜欢你呢。”
“别胡说,李红梅会喜欢我?一定是谁开玩笑的。”富贵的脸一黑,毛狗子就不说话了。“走,睡觉去。”富贵不由分说的拉着毛狗子进屋了。
屋里的 人已都睡了,累了一天,身子一挨床,人就进入了梦乡,鼾声此起彼伏。两个人摸黑钻进了被窝,富贵也累的不行,眼睛皮直打架,可大脑里就是静不下来,一脑子的浆糊。
“嘿,毛狗子,你说说,李红梅做的鞋为啥跑到我的床上来了?”富贵终于忍不住的问。半天没见人答腔,扭过头一听,毛狗子的鼾声早就和所有的鼾声打成一片了。“唉……”富贵长叹了一声,也钻进了被窝,闭上了眼睛。可是过了好半天,富贵反倒没有瞌睡了。20来岁的毛头小伙子,正是把瞌睡当饭吃的年龄,往日里,天大的事,觉是要睡的,可今天是怎么了?
富贵想不明白。他只是满脑子的鞋,满脑子的李红梅。
李红梅是营长的妹妹,也在炊事班做饭。李红梅也是个初中生,原先家境挺好的,但她上初中时,父亲死了。初中毕业时,母亲又死了。学便上不成了。在家待了两年,老受嫂子的气,哥哥便把她带到林场来了。
富贵到林场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李红梅做的。那天,吃饭的时候,别的人都抢着盛饭,只有他富贵一个人躲在后面,不是他不想抢,而是还不习惯。学生出身,文明惯了。再加上家庭成份不好,有什么好事一直是落在人后面的。可是等他去盛饭时,锅里什么都没有了。那一晚吃的是洋芋糊汤。锅里连锅巴都干干静静的。只好饿肚子了。富贵拿着空碗想。没想到,有人一把夺过他的空碗,递给他满满一碗饭,饭上堆满了洋芋丝,小山尖似的。他不敢接,那人硬赛给他了。富贵抬头一看,见是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女孩,脸一下子就红了,好在灯暗,没人注意他的脸。他匆匆接过饭,逃也似的走到屋拐角,埋头吃开了。他实在太饿了。
林场地处深山,晚上没有什么娱乐,老职工便簇在一起打牌,聊一些想象中的事。新来的簇不上伙,饭后便上床蒙头大睡了。睡的是大通铺。所谓大通铺,就是在一间大屋子里,沿墙角支一个长铺,然后一个挨一个的铺床。富贵他们来的迟,便住在门口了。门口就门口吧,富贵累极了,铺了被子,纳头便睡,一下子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饭过后,营长给新来的人分派工种,让各班长来领人。毛狗子的爹提前做了工作,所以毛狗子分到了吹事班。李红梅来领毛狗子时,富贵才知道她叫李红梅。是吹事班的班长。也就在这个时候,他才看清了秀秀气气的李红梅,高挑的个儿,长辫子从头搭到后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圆脸蛋上有一抹红,象一个熟透的苹果似的……富贵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样的女孩过去没见过呀。李红梅也在看富贵。在李红梅的心里也一定在想:这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怎么看也不象是个伐木工。两个人的目光交织了在一起,有好奇,有羡慕,有新奇,也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伐木班的中午吃饭是在山上吃的,自己带的干粮。硬硬的凉凉的浆粑馍就着山泉,就是一顿午饭。一直到晚上,他们才能回到营地。吃晚饭的时候,富贵与李红梅的目光又相撞了一次。这次,李红梅很快的转过了头,眼睛空空的看着远方。
晚上睡觉的时候,毛狗子对富贵说:班长问你的情况呢。
问我?问我啥?富贵反问。
啥?家里情况,你个人的情况呗。唉,我说富贵哥,我们的班长是不是喜欢你呀。
你别胡说,我才来一天,她会喜欢上我?她可是营长的妹子呀。
营长妹子咋了?营长的妹子不找男人了?
找男人也不能找我这样的呀,找你才有可能,你家成份好,你爹又是支书,好多人都瞅着呢。
算了,我说不过你,反正她问你了,毛狗子边说边钻进了被窝。
怪了,她问我干什么?富贵嘟嘟囔囔的,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在问毛狗子,可此时毛狗子早就鼾声四起了。富贵摇摇头也睡去了。
第二天,富贵起的早,洗过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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