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古董字画市场的繁荣,跟“官员礼品”也多少有点关系,据说,某些有相当层级而且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官员,送钱送物甚至送女人已经不行了,得送古董送字画。一来二去,这个市场就被炒起来了。
专门的官员礼品市场,跟其他市场一样,也有大量的假货,*烟酒掺假自不消说,一不留神,送礼人或者被送的,就被人蒙了。好在眼下送烟送酒,多半醉翁之意不在烟酒,在乎的是里面的现金或者银行卡,只有这些假烟假酒送到专门收购这些玩意的杂货店,才能露馅。所谓的金书,有的其实也是假货,仅仅一层金箔而已,但一本书却卖上万元。某些特别有办法的人,制作的古典经典类大书,甚至被高级官员当作送给外国人的礼物,其实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别的不说,错别字就一堆。至于古董和字画,即便成了官员礼品,假的也特别多,反正送礼的和收礼的都一窍不通,正好便宜了骗子,众多贪官财产被没收的时候,稍微明白一点的人,发现他们收藏的字画和古董,都是明晃晃的西贝货。
官礼、官礼市场乃至官礼的假货市场,其存在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巨大的公关送礼需要。中国是礼仪之邦,请客送礼,人情往来,在所难免,但给官员送礼,多半具有特殊意义。
从古至今,涉及官员的送礼收礼,往往是行贿受贿的代名词,所有人都明白。但是,当官的不打送礼的,也是古来的格言。极少数清官的洁身自好,挡不住滚滚而来的贪官以及不清的官发自内心地喜欢礼物。恰好,官员手里偏就有让人不得不送礼的由头——权力。都说权钱交易,其实不对,实际上是权力效用的出卖。卖效用,不等于卖印把子一次性消费,卖了一次还能卖,只要大权在握,不愁没有“官员礼品”滚滚而来,自然,官员礼品市场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商家从来都是绝顶聪明的,只要有商机,他们就会制造市场。
据报道,南京的有关部门,已经去查这家商行了,但查了商行,管不住官员爱礼送礼,还是关不了官员礼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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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伦理的禁忌
北京首位因维权被炒的工会主席唐晓东,终审败诉。(据《新京报》2008年12月22日)
眼见得这位工会主席的一系列遭遇,根子就在于替工人出头维权,各方博弈的结果,“出头的椽子先烂”,让惩罚落到了这位打了几年官司的人身上。
终审法院的判决,按道理也没有错,因为唐晓东的被开除,直接原因不是此前的维权,而是维权后复职的“严重失职”,但是为什么偏偏唐晓东在复职后不久就“严重失职”,企业有无涉嫌报复,说不清道不白。
对唐晓东来说,更加严重的问题是,鉴于先前维权的经历,很可能不会有公司接纳他,收拾行李准备找工作的他,前程大为不妙。
公民维权之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单位层面上存在一种不成文的禁忌,那就是但凡“内部人”出头,照例会遭遇严酷的对待。假如有人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自己为自己维权,哪怕一哭二闹三上吊,单位的领导都可以理解,虽然多数情况也无法解决,但只要不闹得太大,多半不会遭到严重的打击报复,有时候,如果恰好成本不高,时机适当,加上领导心情不错,还可能真的给你解决了。
如果有外面的人插手维权,记者、律师、NGO组织什么的,领导也很头痛,但外面的人遏制起来难度比较大,所以尽管头痛,也往往无可奈何。
一般来讲,单位领导最讨厌也最痛恨的是内部不相干的人出头说话,就像唐晓东这样,当年有些工人未签劳动合同,没给加班费,在企业领导看来,干卿底事,要你这个工会主席出头?而且还把事情闹到外面都知道,不仅让企业损失了钱,而且损失了面子。这种事,无论哪个单位、企业事业,领导都烦,烦透了。
单位有单位的伦理,这是一个研究企业文化的人都知道但却不能点破的事实。在所谓单位伦理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不能容忍害群之马。
所谓害群之马,不是指那些在业务上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害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贪污受贿、损公肥私之辈,一般专指那种替人出头、跟领导为难的人。在古代,作为亲民之官的县令,最痛恨的人就是替人打官司的“讼棍”,还有那些替民众说话的民间精英,或早或晚,都要找茬给收拾了,收拾不了,在他们看来,就是隐患。
一个工会主席,为自己的会员维权,看起来理所应当。但是,这种事情,在中国一向都行不大通,替工人维权,就等于站在了企业的对立面,企业自然不能容忍。这种事,如果私下里暗中交涉,也许企业还可以容许,但是像唐晓东这样公开发文,在企业看来,等于内部人反叛,因为尽管唐是工会主席,在企业看来,也是自己的员工。
虽然说,在理论上工会是为工人说话的组织,但落实在具体的单位里,每个工会都是单位领导的一个辅助组织,做点福利和娱乐活动还可以,帮助领导解决困难更好,但如果替内部员工维权,就大逆不道了。
说白了,单位是不大能够允许自己内部出现员工自己的组织的,那岂不等于出现了另一个权力中心?只要有人犯了此禁忌,那就等于是所有单位的领导的公敌,走遍天下,也别想有人会接纳他。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单位的“安定团结”,将任何来自下面的挑战,都消灭在萌芽里。单位里的个人维权,成不了气候,而别人帮忙又被严惩,因此,天下太平。
有人示威请愿,社会才正常
北京市指定奥运期间的*示威区域,规定想要*示威表达意见的人,可以申请在几个特定地点*示威。这些区域中,像日坛公园和紫竹院公园,都处于市区中心地带,有关部门表示,只要通过合法手续批准的**示威活动,都可以在这些地点进行。不像**示威法刚通过那阵,偶然有个*,还被安排到大老远的郊区去。
在任何社会,政府做得再好,公众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怨气,必须有个合法的发泄渠道,否则就会在地下聚集,聚集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出来,所造成的破坏,是所有人都不乐意见到的。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几乎每个事件,都照例有防堵压服的过程。更何况,现在已经是21世纪,*已经是世界的潮流,一味地防堵,不仅无效,而且后果严重。
事实上,即使在古代,那种完全协调一致的秩序,也只能出现在一定的时间段或者小范围内,而且往往是靠高压强力维持的。人有嘴,除了吃饭,就是要说话的,众口难调不只是讲烹调,而且也是说治国,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国者即使做得再好,也一样有人说不好,因为不合他的口味。
人有话要讲,就得让他讲出来,靠高压,靠防堵,可以得逞于一时,时间一长,就有大麻烦。人是有理性的,只要允许人们自由讨论,那些不合情理的意见,不会有很多人去迎合。换言之,一个正常的社会,必然要有杂音,没有任何杂音的地方,只有坟场。
但愿,北京这样的安排,在奥运开完之后,还能继续下去,成为一种常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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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生病小鬼吃药
“两高”出台司法意见,说是对医生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者,以商业贿赂罪论处。的确,是有不少的医生和教师,借职务之便,比如开特别药方,或者购买特别的教学用品,比如影响学生定购教辅材料,吃回扣,影响很坏,该整。
不过,在我的印象里,这两个行业吃回扣的人,大头绝非一般的教师和医生,而是若辈中有权有势者。医生至少是科主任,教师至少得是教研室主任或者年级组长,大学里至少得是院长、副院长,直接负责单位采购的单位首长才是某些商家主攻的对象。
说到底,无论拿大头的医官学官,吃小头揩油的医生和教师,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吃贿赂,占学生和患者的便宜,最大的根源是结构性的。无庸讳言,我们现在的医院和学校,还是垄断性的,公立医院和学校占据了最大的医疗和教学资源,少量开放的民营成分,还仅仅限于拾遗补阙的位置,只能靠低端的特殊病治疗(很多都是蒙人的)和职业教育来维持。老百姓生了病,别无选择,只能去公立医院,由于医患之间信息的完全不对称,也只能听任医院摆布。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痼疾,固然有政府投入不够的原因,但是在目前情况下,即使政府加大了投入,医院也未必就会停止“以药养医”行为,因为毕竟这里面的利益足够大,而医院的垄断地位,就是可以方便地让药厂通过勾结院方乃至医生,结成联盟欺诈患者。同理,学生和家长,在学校里也处于不得不接受侵害的弱势地位,无论教师和学官怎么做,他们多数人的理性选择,都会让他们选择接受而非反抗,因为别无选择。尤其那些重点中学以及有点名气的公立大学,店大欺客,你不来有人来,你不来,只好选择出国,但出国受教育,绝非一般老百姓所能承担得了的。
中国教育和医疗界的问题,很多人都认为事情出在产业化和市场化上,其实未必。现在这两个行业所谓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仅仅体现在收费上,关键的部分,根本没有放开,如果这也算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话,仅仅是一种官家垄断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谁都知道,这是一种最糟糕的状态,兼有市场和计划经济之恶,却没有两者的好处。
这样两个公益性很强的行业,我也不主张全行业市场化。在开放行业的同时,国家或者特定的慈善机构,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非营利性的医院和学校,维持一个平衡。就像民国时期的大学一样,国立、私立和教会大学并立,这样才能办好。
像这种揩油性的普遍犯罪,要想监管起来,难度很大,俗话说“法不责众”,因为责众则司法成本太高。作为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结构性问题,而非显露出来的表皮病状;作为司法机关,最应该着意治理的是这些行业违法犯罪的大头,这样才能杀一儆百。阎王生病,小鬼也病,但仅仅给小鬼吃药,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