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相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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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相识的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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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发现乐乐的生日恰好是在星期六, 我表里不一一脸严肃的对乐乐说:“你看真不巧,那天是星期六,我们都回家了!”

  原来乐乐早已计划好,说:“那天你不许回家,朱云也不行,我也请了一个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出去玩,在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园,挺好玩的。谁都不能缺。”

  乐乐的霸道让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可一转念,我想到了陆标,并说:“陆标可以去吗?他是我好朋友!”

  乐乐点点头。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陆标的时候,陆标像吃了兴奋剂一般。开心了一会儿,突然又像吃了“定心丸”一般,坐在那里思考着什么。他说:“阿泰,朱云,你说送女生礼物,什么东西最好?”

  这可难倒我了,从我出生到高中,我从来没有收到女生的礼物也没有送给女生什么礼物过。生日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顶多只代表我又长大了一年。可是去年和今年的差别就像昨天和今天的区别一样微乎其微。没有什么值得我去纪念的。我一直不能理解,有些人每年还要过两个生日:阴历和阳历。可能还有更多的,就是加了学校里的和家里的。我对此不置可否。

  当然,这是我此时的想法。那个时候我并不偏激,就算有意见也只憋在肚里发霉。其实,那天我也挺烦恼的,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女生尤其是像乐乐这样性格的人的爱好。朱云的死脑子里只有书,所以他说他想送一本书给乐乐。我说:“你也是个文学爱好者?书的同音字是‘输’,你怎么可以送“输”呢?“

  朱云想了一下,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什么事也没做,就在那里想该送什么礼物?第二天的时候,我们又在一起讨论,朱云舍己为人的先为陆标着想,说:“陆标,要不你就送双‘手套’,意思就是把她手给套住。或者送她‘围巾’,意思把她围住,也可以买个银打的戒指,把她‘圈住’。”

  陆标不以为然,说:“朱云,你俗不俗啊?你怎么就没想过买个胸罩把她给罩住?”

  朱云说:“哥们,我也是在帮你,建议不好你不要接受就可以。何必挖苦呢?”

  陆标一看就苦闷着,说:“好了,好了,在替我想想办法吧!”

  朱云在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我也没有。其实,那个时候也只有陆标还没有想好送什么礼物了。我准备送的是一盘阿杜的精品磁带,因为那个时候阿杜那嘶哑的声音响遍了大街小巷,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的几首精品歌曲《天天看到你》《他一定很爱你》,乐乐说她挺喜欢阿杜的歌声的。而朱云,我想当时他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了,否则他也应该有点着急慌乱的样子。

  第二个星期星期六的时候,我们都向家里以“学业紧张,功课很多”为由,说要留在学校里。这样的理由我相信基本上的家长还是会引以为豪的。

  等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去以后,乐乐约我们明天下午的一点钟在学校门口见,然后就回到了寝室里。因为每个星期到了星期五晚上,留校的学生就所剩无几了。食堂不愿为我们少数人服务,因此都关了门。考虑到晚餐事宜,虽然还有几个小时,陆标提议我们到学校附近的街边走走。朱云在最后一堂课的时候刚好把一本书的最后一页看完,长时间僵硬的姿势让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要固化,所以也想出去活动一下筋骨,活络一下血脉。

  我们三个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行走,影子从长到短,路上的行人从多到少。抬头看一下西边,连太阳也“下班”休息去了。朱云撩起衣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大概五六点钟了。我奇怪的问他怎么看了手表之后还说大概。朱云尴尬的对我一笑,说:“我手表早停了,但这是自己的第一个手表,跟了自己也有几年了,不戴它有点不习惯。我猜五六点,是因为我平时都是这个时候开始感到肚子饿的。”

  我和陆标面面相觑了一会,对此都表示无语。陆标说,文人最重感情,可以理解。我点点头说:“我也能理解,但不能理解的是文人的感情只对物不对人。”

  朱云当然不服,用严肃的表情增加他说话语气的分量,说:“首先我不是什么文人,第二,我对朋友的感情也是很深的。”

  我立刻接着说:“那你用什么来证明给我们看呢?”说完,挑了一下眉毛,希望陆标能够会意。

  陆标用眼神表示他很明白,配合着说:“我们都没感觉到,要不今天晚上你证明一下。”

  朱云是个聪明人,知道我们的企图。说:“阿泰、陆标,其实你们可以直接点,不就是一顿饭的事情吗?这顿饭我可以请,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感情这东西不是吃出来的,以后我不希望留给你们的记忆,只知道这顿饭,而不知道是谁请的。明白?哦也,走!”

  朱云这人我没忘,但那顿饭我也记忆犹新。我们去的是一家很普通的餐馆,因为考虑到朱云经济的问题。其实最初我和陆标也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文人是不能开玩笑的。

  餐馆的名字叫做“好再来”,可是我们进去之后没看到一个人,证明这家餐馆肯定不好。不好的餐馆只能以价格取胜,我们拿了菜单之后像研究地图一样研究了半天。朱云首先大方的点了两个菜:一个是“红烧鲫鱼”,一个是“手撕鸡”。然后让我和陆标一人在点一个荤的,我们都觉的不好意思,陆标说一次能够吃两种动物已经够了,就点了个油焖茄子。我想这些带点油,吃多了也不好,于是没看菜单就点了个“紫菜汤”。

  点完后,朱云礼节性的说还不够,执意要我们在点一个。我说我实在不知道什么菜好吃,把责任推给了陆标。陆标假做略有思状,说:“阿泰,你觉的‘烤路朱云’怎么样?应该会比烤炉猪好吃!”

  朱云挥着手想打陆标,想了一下,说:“其实烧烤鹿肉也很不错。”

  我看看朱云和陆标吵闹,仲裁道:“别吵了,都来一份不就得了。”陆标和朱云同时看向我,我知道形势有变,弯着腰,抱着头,我听到陆标对朱云说:“打”

  按理说,餐馆里只有我们三个人,上菜的速度应该很快。可我们等了许久之后仍没有动静,让我怀疑是家“黑店”,要屠杀我们,想到刚才的烤炉朱云和烧烤鹿肉,顿时感到有点害怕。

  又等了一会,朱云不耐烦的说:“我用脚都可以做好了,怎么还不上菜?”我把自己刚才的想法说了一遍,陆标大骂“他敢”。随后推断说,这家餐馆可能久无客人来访,锅都生锈了。

  我觉的这种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在第一道菜“油焖茄子”上来之后,我仔细的看了一下,老板紧张的说了一句:“实在很抱歉,让你们就等了。你们放心好了,我们把这锅仔仔细细的洗了个澡,绝对干净。”

  我倒不是看它的干净与否,而是茄子的颜色和精神总觉的不大对劲,仿佛害了“黄热病”。朱云拿起筷子,气势充足的说:“想当年,中国闹三年自然灾害,咱们父辈什么东西没吃过,咱们有这吃,已经算幸福了。”于是带头吃了一口。

  我们仔细的察看着朱云的表情,没有出现像吃了黄连一样的表情,也没有出现发高烧时会出现的症状。于是也跟着放心的夹了一口,吃到嘴里之后,突然怀疑朱云是不是失去了味觉,这样也咽的下去。我看了看陆标,陆标正求助似的看着我。我知道要是吐出来是对主人的不敬,痛苦的吃下去后又鼓励陆标说:“挺好的,挺好的”

  第二道上来的是鱼。还没端到桌子上,我们就已经判断出来了。因为服务员把它从厨房端出来的时候我们就闻出了一股很浓的鱼腥味。朱云愤恨的叫来了老板,直接的问老板这鱼已经死了多久。老板说这鱼的死亡日期就在前两天,是自然死亡,没问题的。我一看那鱼,全身煞白,而且“死不瞑目”,一张嘴大开着似乎想说什么。我瞪着眼睛看老板,老板窘的立刻做出一个奉承的笑脸,说:“没什么的,还鲜着呢!快点趁热吃吧,我去给你们安排个汤。”

  我们三个谁也没动筷子,让那鱼留了个“全尸”。幸好汤上的快,这汤是那天的几个菜中唯一可以下饭的,因为它咸的像盐水。我们稍微填了一下肚子,把希望寄托在最后一个菜。

  到汤喝的差不多的时候,最后一道菜还没有上来。陆标撩起衣袖,像要打人,忿忿的说:“我临时撕鸡也应该撕好了。”等我们吃的饭都快消化完的时候朱云安慰着说在等等吧,说不定要临时买鸡。可陆标等不及了,再次叫来了老板,问其什么时候上菜。老板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说:“快了快了,服务员已经去买了。”

  结账的时候,朱云少付了一半的钱,因为最后一个菜没吃,上来的菜也没怎么吃。老板赤红着脸说怎么给这么一点,自己都要倒贴了。朱云使了个眼色给我们,于是我们一转身就融入到了外面的黑暗里。满以为老板会追出来,可后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们停下脚步,仔细一听,一个女的声音说到:“拿着吧,已经算好了。上次的几个都没有付钱。朱云在黑暗大骂了几声“shit”。

  朱云本来还想请我们到其他地方补偿性的吃一顿,但我和陆标觉的不好意思,坚持着说我们本来就吃不下什么东西,就算吃的下现在也已经吃饱了老板的气,不想在吃了。可一回到寝室之后就发觉肚子开始发出不满的声音。为了节约体力,我们什么也没做就躺在了床上,谁都不说话,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心事。时间就这样在外面无声无息的演变着,夜越来越浓。不知道他们是在什么时候睡着的,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感觉眼皮越来越重,思想越来越混沌。饥饿的力量也累了似的越来越小。于是在不知不觉间迷糊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外面的阳光正当明媚,像是个出去游玩的好日子。可走出来之后才发现太阳有光度却没热度,外面的风也有点“杀伤力”。陆标和朱云都不愿意回寝室加衣服,我只好随便吃点零食之后早早的就在校门口等候。 

  男生等女生仿佛是义务,而女生让男生等似乎是她们的权利。乐乐到的时候大概超过了半个小时。她带了一个朋友过来,乐乐介绍说她是学美术的,叫吴婷婷。把我们也介绍了一番之后,对着朱云说:“朱云,她可是个才女哦。今天你们可以好好的沟通一下文学这个方面。”吴婷婷在旁边听了之后,连连摆手说乐乐是胡说的,自己最喜欢的还是美术,文学只是爱好而已。 

  其实,乐乐不知道朱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所谓的才女。在学校里,只要这个女孩喜欢看几本书,写作会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表扬几次,这女孩就会被称之为“才女”。如果略有姿色,大家兴许还会称她为“美女作家”,可这些女孩写来写去,都脱不了男才女貌、男欢女爱的故事情节。 

  吴婷婷人张的并不漂亮,但看上去和乐乐一样阳光开朗,却比乐乐更像女孩子。她的个子小小的,脸瘦瘦的,很多男生看了会有充当“护花使者”的冲动。我不知道朱云对吴婷婷的第一印象怎样,无论怎样,我敢肯定的是,在接下来的交往中,吴婷婷还是给朱云留下了好印象。 

  我们去的公园叫做“袁山公园”。公园挺大,蚂蚁要是绕其一周就好比我们绕地球一周一样。因为是休息日,公园里显的特别热闹:有不少天真的孩童在这里留下美好的童年记忆;也有不少情侣相伴着闲庭散步,增添生活的情趣;更有不少的老年人静坐在思索着人生之类的大话题,寻找生命的意义。 

  乐乐对这里明显已经轻车熟路,她告诉我们说这是她经常来玩的公园,小时是父母陪同,稍大后是朋友相伴,到这个时候经常自己一个人过来散步,吹吹风、散散心。她还说自己最喜欢观察公园里很多人的表情和动作,说她总觉的公园里的每个人都蕴藏着一些故事。 

  吴婷婷也跟着说:“我们都学过史铁生的一篇文章《我与地坛》,地坛和公园的性质应该说是相类似的。史铁生在地坛里想了很多,写了很多。想了很多自己的事,也写了很多别人的事。而且文学作品,尤其是外国作品中,也很多故事就是发生在公园里。我也很喜欢公园,可惜我家离公园太远了。” 

  我看到朱云的眼睛突然一亮,看着吴婷婷说:“你也喜欢史铁生?” 

  吴婷婷笑着说:“我不喜欢史铁生这人,只是喜欢他的作品而已“

  朱云有被捉弄的感觉,说:“他的作品写的很深刻,读去也会感觉很沉重,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家也会喜欢看他的书,怪哉!怪哉!” 

  吴婷婷为女性大众打抱不平说:“别以为女孩子都只喜欢琼瑶的作品,史铁生的书我基本上都看了,《病隙碎笔》是很不错的一本” 

  朱云呆了半响,惭愧的说:“他还写过什么《病隙碎笔》?写什么的?我怎么不知道?” 

  乐乐得到了贬低朱云的机会,不失时机的说:“朱云,你看到了吧?好好向他学习学习吧!” 

  陆标也趁机说:“朱云,这年代,巾帼不让须眉啊!在回去修炼一下吧!”说完,转向乐乐,说道:“乐乐,这公园哪些地方好玩一点,去走走吧?!” 

  接下来的时间,乐乐引领着我们到处逛了逛。但我总感觉自己是多余的一份子。陆标喜欢乐乐,乐乐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乐乐介绍了景点之后,都要拍几下马屁,夸那个风景确实美不胜收,投其乐乐所好,他们聊的特别开心。而朱云和吴婷婷,本就共有所好,聊的严丝密缝,把话掐头去尾了也插不进去。就这样,我独自一人落在后面,偶尔被喊叫一声,不想当“拖油瓶”,又赶跑两步跟上去,随便看看。遇到值得收藏的风景,也站过去,人景不相宜的拍张照片,作为“到此一游”的证据,也作为那个时候的“我”的记忆珍藏。 

  其实,在我现在的相册里,仍旧存有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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