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并不值得我骄傲,但我目睹了很多青春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绽放着、枯萎着。这一切都很自然。
第二个学期开学时,大家似乎都变了个形象,穿着过年时节的新衣服,脸上也仍保留着过年时的喜庆样。乐乐剪了个发,理发师的专业术语是“碎发”。我不懂,但看上去,乐乐显的更阳光灿烂。
朱云倒是先前一个样。虽然买了新衣服,但他在这方面永远落伍,衣服的款式应该是去年流行的,在衣服的后背打了个勾,本来可以增加这件衣服的含金量。但这勾打的破绽百出,像是镰刀的形状。不过历来文学青年不注重物质,只注重精神方面。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陆标。开学第一天见到陆标的感觉就是他越来越像流氓。那个时候流氓大多也有统一的穿着,可以说是他们的“制服”。上身穿着当年当季最流行、最拉风的衣服,下身穿一条牛仔裤,并一律在大腿前或屁股后剪几个洞,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许很多流行的东西只为了流行,本身不需要什么意义。
陆标的穿着就是如此。他见到我,很平常的问候了一声,我点点头,表示我接纳了。过不多久,金斌过来找陆标,说是有点事。陆标整理好自己的床铺之后就跟着走了。
几天以来,陆标只和我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想也许他真的变了,用不客气的话说,他堕落了。陆标现在的表现让我看不顺眼,也让很多人看不顺眼。有很多次,我想和陆标谈谈,企图用过去的一些事让他重新审视自己。可每次到了要行动的时候,我才觉的已经不大现实了。最后我只好求助于乐乐。
乐乐假装为难了一番,然后说:“那你觉的应该怎么写?“
我摇摇头,我相信乐乐只是碍于情面不好爽快的答应我,于是我说:“你看着写吧!对于陆标的情况你也很了解。“
乐乐扭捏了一番之后就答应了。她写的很认真,撕了揉了好几张纸,晚自习结束后,她把纸张折成长方形给我,让我交给陆标。
这张纸条里面的内容我没看,陆标也没看。当我把他交给陆标时,陆标嗤笑了一声没接,我说这是乐乐给你的,他“呵呵“笑了两声,不是不相信而是觉的太晚了,没这个必要。那一刻,我对他失望至极,我把信塞到他的手里,他没摊开就把它撕了,说:“阿泰,我现在真的感到为一个女孩伤心太不值得了,我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我不想在被别人看不起(可以在想想是否换个表达方式)。”
我恼怒的回应着,说:“那你堕落去吧。”
说完后,我带着一腔的愤怒躺到了被窝里。
第二天我把原委告诉了乐乐,本以为她会很伤心。没想到她倒轻松了很多似的。也许这是因为证明了我的一个说法,陆标的改变是迟早的事,乐乐的出现只是让这事提前了一点,这不是她的责任,没有责任也就无所谓义务。乐乐想明白了这一点。
天气渐行转暖,外面的阳光有了光度也有了热度。照在身上会有暖融融的感觉。风也温柔了许多,吹拂在脸上会觉的酥酥的,仿佛在瘙痒。已经到了“猫*”的季节了。
我们的日子也渐渐的平淡下来,心情像流水一样平缓。每个人都做在和上学期一样的事,混日子的混日子,认真学习的认真学习。朱云认识吴婷婷之后,常常向吴婷婷借书,写些评语然后还回去。有几度我猜测朱云是不是喜欢上了吴婷婷,因为钱钟书曾经说过借书是恋爱的开始。但朱云说我思想不单纯,脑子里净是些男女关系。我说我到现在都没有谈过恋爱,质问他怎么细想不单纯。朱云“呸”了一声,说细想纯洁和身体纯洁没有一点关系。说我找不到女朋友是因为长相的原因,在加上思想龌龊,就变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这是对我的人生攻击,我当然不服,回说道:“如果上帝在造我时是偷工减料,那造你时就是在恶作剧。”
朱云一听,愤然说:“如果上帝在造我时是恶作剧,在造你时是不小心把猪身捏成了人形,要修改,工程量太大,只好把你草草了事了。”
乐乐正在做作业,听到我们互相的人身攻击,随意的丢出一句话,说:“你们两个别争了,反正上帝在造你们时都没有好好工作。”
这让我和朱云站在了同一立场,他唱我和的说上帝在造乐乐时肯定在打瞌睡,忘记乐乐是男儿身了,结果把她造的男不男、女不女的。
乐乐用行为语言证明她是女孩子,学了一个电视剧里优美的动作,用手轻撩一下后面的头发,然后略微的翘一下下巴,送出一个飞吻,说:“这还不够美吗?”
朱云立即掉转头,认真看书。我傻傻的看着乐乐,想,对待恶心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比她更恶心,好比对付一个狠角色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更狠。我耍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动作,是学演唱会时歌星出现后向众人抛飞吻一样,回了一个给乐乐,乐乐当场想自费双目。朱云回过头,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说:“难道你比她更恶心?”
我和朱云、乐乐之间总能这样寻找点乐趣来点缀生活。朱云总是丑化我的长相,我总是男化乐乐的性格,而对于朱云,我和乐乐有一个共识,他是典型的没落文学青年。
在古代或者在解放年代,“文学青年”是个褒义词,虽然他们的生活仍旧贫寒,但他的才情令人崇敬,受人爱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看文学书被认为是古董的行为,是思想封建保守的象征,也是没有钱途的表现。大家都在看成功励志、经商投资的书,这确实显的卑微。
朱云每次听到我和乐乐这样叫他,都像被玷污了人格一般感到气氛,大骂着说“你才是文学青年。”看到朱云的认真态度,我和乐乐像逗小孩玩一样感到开心。他越认真,越生气我们感到越开心、越畅快。乐乐含沙射影的说:“阿泰,你怎么可以这么称呼朱云呢?怎么还叫”文学青年?,以后要叫‘朱作家。“
朱通猪,我郑重的说:“‘猪作家,我错了,你大作家不记我无名小辈之过,原谅了我吧。”
乐乐已经笑的前仰后合。朱云摆出一副要杀猪的气势,突然又软榻下来,说:“徐大奶奶,你饶了我吧,哥我向你认错了。”
我捧着肚子手指着乐乐,在笑声里挤出几个字,叫乐乐“徐大奶奶”,乐乐气的像得了哮喘,一脚踢翻我的凳子。
我笑的愈加*。
自那过后,我开始称呼朱云“朱作家”,称乐乐为“徐大奶奶”。刚开始时每叫一次都要付出被敲打的代价,慢慢的他们也就习惯了。取笑这东西,一成了习惯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取消别人时,对方的反映愈强烈,你会愈觉的满足。好比我们下棋时,对方越痛苦,我们越开心。朱云和乐乐的无动于衷让我感到无所乐趣。听着老师单调乏味的讲课,更觉无聊。这时我就会发发呆、看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从窗外看出去,远处像铺了一层绿地毯,近处的那些树也从“秃头”变的“毛发丛生”。过去的时间过的很快,可又觉的现在的时间过的很慢。忽然想起自己进学校的初衷,想骂自己又觉的这是多余的。翻了翻书本,终究提不起兴趣。就这样想着,吃饭的铃声又响起来了。
陆标和金斌在一起后,每次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学校总共只有一个食堂,属于垄断行业。因此价格高且让我们无法选择。不过,这倒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学校的人口多,每次吃饭,只要速度慢点,就要等很久,而且吃的也是“剩饭”。朱云每天吃的就是剩饭。也因此,每次到了早上或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我的心思就集中在听这铃上,耳朵像狗一样灵敏,精神像站在起跑线上一样紧张。我的教室离食堂不远,所以庆幸的事我每次吃的倒还新鲜。
这天,和平时一样,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食堂,人不多,买到了“热乎”的。吃到一半,人渐渐多起来,于是难免有点拥挤,发生碰撞。我坐的桌子旁边刚好路过一个端着盘子的男生,看上去像非洲的,皮肤很黑,但身材还是挺强壮。快走到我旁边时,恰好被一个文质彬彬的人碰撞。“非洲”人气的大跳,厉声喝道:“你是不是瞎了眼了?文质彬彬的那个连连道歉,吓的腿脚直打哆嗦。非洲的踢了他一脚,骂说让他下次注意点。
这种人相信大家都很痛恨。我瞪着眼看他,不料一转声就被他看到了,于是矛头指向了我,说:“看什么看,有什么不服吗?“
我想我倒没什么不服,我想看的只是他吃饭的时候是怎么噎死的。可我胆子很小,也很懦弱。他一骂我就立刻低下头,兢兢业业的吃饭。
刚吃一口,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哥们,有种你再说一遍。”
果然是陆标,身边站着金斌和顾浩,挑衅的笑着。那人比我还孙子。我惊讶于一个人的脸型在短时间内可以如此变化,他像极了战争年代日本手下的中国汉奸,嬉皮赖脸的说:“没什么,那是你兄弟吧?开个玩笑而已。”然后笑着走开了。
金斌和顾浩嘲笑了一番。陆标走到我面前,低声和我说了句:“阿泰,记住,不要被人看不起。”说完,搭着金斌顾浩的肩也离开了。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也不想被人看不起,而是和这类人计较的话是看不起自己。好比一条狗要咬你,你不惹他就没事,可你偏要和他互咬,那是作践自己。但陆标不明白这一点。
我不知道那个“非洲的”是不是因为知道陆标这人才开始低声下气的。因为在那个时候,陆标在学习里已经小有名气了。开学第一天,金斌来找陆标说有事,那是流氓的专业术语,意思就是有了新矛盾要解决。之后,陆标大大小小的打了十几次架,他以“狠”出了名。其实我们经常听到那些流氓痞子动不动的就要捅了谁、剁了谁,多半是吓唬人的。以现实生活中报道的数量来看,在这个社会上,真正造成重大犯罪,除了变态的外,更多的是平时性格内敛、心地善良的人,比如那个时候出现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马加爵。因为他们承不了太大的压力,受不得太大的刺激。心里的不满日积月累,量变引起了质变。而那些痞子、混混一遇到不快的事情就及时发泄,无法达到一个量的积累。他们会犯很多小错,但大错更多的还是我所说的那一类人。(可以在加工一下)
陆标就是所谓的“另一类人”。因为从小干农活,陆标的力道很大很强,打架的时候还要大吼几声为自己助威。很多人一看那架势就已经吓的想要“求和”。金斌为此常常犒劳陆标,时不时的就请他吃去吃顿饭,喝点酒。温饱思*,然后带着他去泡泡妞。陆标学会了吸烟、喝酒,还学会了泡妞。
陆标已经换过好几个女朋友,没有一个“满月”的。那些女孩子都是属于“来者不拒”的类型的。他们没有感情,顺其自然的开始,顺其自然的结束。开始时没有恋爱时的甜蜜感,结束后理所当然的也不会因此而伤心。陆标的女朋友中不乏有姿色都胜过乐乐的,那些女孩的身后也不乏追慕者。我记得其中的一个女孩,她的身后有一个单纯的无以复加的男孩想用自己的真诚改造那女孩的人生观和思想观。陆标知道后,直截的就打了他一顿。那女孩没有心痛,站在一边看热闹。结束后,跟着陆标他们就离开了。我想,这男孩没把女孩的人生观改掉,倒很有可能把自己的人生观给扭曲了。
对陆标所做的这一切,很多次让从不使用武力的我也想和他拼一回。我知道在他眼里,我还是他的朋友,只要我出了什么“事”,他肯定会帮我。但他已经不在是我的朋友,不是我所认识的、所能接受的朋友了。
朱云好几次也感慨过这一点。他认为陆标很可惜、也很可怜。但他有一个观点和我不同,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乐乐身上。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如果乐乐没有拒绝他,他现在会是一个很阳光、很开朗的人,还说爱情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我说这对乐乐很不公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陆标碰到乐乐是偶然,他的改变是必然。
朱云反复强调是乐乐的拒绝导致陆标的改变,我也仍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围绕这个中心,我们绕了一大圈,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不欢而散。
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他从来没有把他的观点在乐乐面前暗示过。乐乐是站在悬崖边的人,只要有人拉她一把,她就没有危险,反之亦然。我对乐乐做过很多次的思想工作,才让她不再自责。乐乐在反复的问我“真的吗?”之后,才开始变的自信起来。
我没有把这件餐厅里发生的事告诉过乐乐和朱云。那个下午我一直呆坐着,乐乐问我是不是失忆了?朱云突然回过头,说我不是失忆了,而是失身了,说这是纯洁男子失身时的表现。我踢了朱云一脚,朱云失声了。
其实那时我正回忆我和朱云还有乐乐、陆标的开心往事。忽然想到高二分班的事,我和朱云毫无疑问的会选择文科,陆标的选择对我已经毫无意义。但乐乐理强于文,和她相处的日子并不是特别愉快,但好像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我问乐乐说:“乐乐,高二分班的事你有想过吗?”
乐乐想了想,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说:“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啊?”
我想这误会大了,但这种事情越辩解越模糊。我想了想后说:“要离开徐大奶奶如此标致、如此可爱的女孩,还真有点舍不得。”我想这就是以退为进的做法。
乐乐骂了声“滚”,接着认真的思考起这个问题,说:“我想我会选择理科吧,毕竟我理科强于文科。”她叫了一声朱云,问朱云会选哪科?
朱云转过头,呆头呆脑的刚想说话,我代他道:“朱云选什么都无所谓。他是把希望寄托在了高考作文拿满分上,像钱钟书、朱自清一样,数学考零分也能上清华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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