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人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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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人要典-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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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抱怨分为个别抱怨和一般抱怨。个别抱怨是指员工对日常劳动条件的不满而产生的抱怨,包括对劳动合同执行中的不满和其他形式的不满等;一般抱怨是指劳动合同的签约双方关于合同的解释和执行的纠纷。

  员工抱怨处理是指,将企业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第一线日常产生的不满和劳资间在围绕劳动合同的执行而发生的纠纷,交由劳资间的自主协调组织来处理,以求得争议的迅速、合理解决。

  一般来说,在实行员工抱怨处理制度的企业中,从最基层单位的车间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最高层管理机构,各级都设有员工抱怨处理机构。基层处理机构负责处理基层的员工抱怨问题,若基层处理不好,在一定期限内要提到上级,由上级来加以处理,也就是说,由各级处理机构分层负责处理。若仍得不到解决,就要借助于第三方参与来加以解决。 。。

【调解】
作为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调解不是指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做的调解工作,而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一般来说,调解要经历这样几个重要的步骤:

  1、调解申请: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需要明确的是,调解申请是建立在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双方合意。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调解申请人的资格;

  (2)审查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3)审查该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在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好调查工作,了解争议的原因,掌握有关证据和详细材料,为以后的案件分析和调解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就调解申请的理由及争议的事实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依据;

  (2)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

  (3)察看和查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纪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有调解协议书具体体现,只要达成协议,争议双方当事人要自觉执行调解协议。

【仲裁】
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其中包括对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对争议的调解、裁决等一系列活动或行为。

  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办案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

  这一阶段实际上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仲裁申请,这是当事人要做的工作,任何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这是仲裁庭要做的工作,仲裁庭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

  在受理申诉人的仲裁申请后,仲裁庭就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拟定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

  (3)进行调解阶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先进行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实施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这时仲裁庭应及时实施裁决。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执行阶段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 。 想看书来

【诉讼】
诉讼又称法院审理,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以争议案件的事实为准绳,对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企业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起诉、受理阶段

  起诉是指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要尽可能详细,要明确被告,要说明要求被告承担的各种义务等。受理是指法院接受争议案件并同意审理。法院的受理与否是在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以后做出决定的。

  (2)调查取证阶段

  法院的调查取证除了对原告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或仲裁机构掌握的情况、证据进行核实外,自己还要对争议的有关情况、事实进行重点的调查。

  (3)进行调解阶段

  法院的调解也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法院不得强迫调解。调解成功的,要制作法院调解书。法院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应当进行及时判决。

  (4)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是在法院调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一阶段主要进行这样一些活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判决。

  (5)判决执行阶段

  法庭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以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的,判决书即行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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