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你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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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让你孤单-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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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岁生日那天,她寄出了那些信。她对好朋友说,那么多年了,“伟大”也要有个限度。
  那段时间,他和恋人决裂,日日与酒相对。收到那几个笔记本的晚上,他开始一个人在灯下,仔细看那些从稚嫩到成熟的字体和心境。后来他对她说:我落泪了。
  再后来他开始和她交往。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电影。她一个晚上用余光看他,多少年过去她都记得那是刘德华的电影《赌侠1999》,记得那首反复在电影中出现的《浪子心声》,可是她当时没有听懂其中的歌词: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他在她的宿舍里烧菜给她吃。菜花炒肉。油溅到他手背上,她心疼得要命,一边帮他涂药一边哭:都说感情付出不一定有回报,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他对她是有感情的。那么青春无邪的面孔和心灵。在他面前小心翼翼收敛起所有的缺点和任性。然而能培养的始终是感情,他对她始终是无法有“恋爱”的感觉。他的前女友来找她,她明明知道那是谁,只是悄悄在房间里等。他回来的时候看见桌上有张纸条:你出去了那么久,外面那么冷,怎么不记得穿外套?
  他和女友恢复来往的时候,刻意隐瞒着她。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涵养的女子。只是太爱了太在乎了,她甚至害怕自己一个坏脸色会让自己几年来的努力全部泡汤。但是没有用,他还是开始不接她的电话,不再见她。
  于是她选择了去外地实习。临走的前一个晚上是中秋节。他陪她吃路边摊。她喝了很多酒。然后语无伦次地诉说这些年自己对他的爱。她说我给你半年的时间,半年之后我回来,是生是死都只要你一句话了。
  五个月之后她在异乡得到消息。他结婚了。新娘不是那个让他欲罢不能的初恋。他娶了一个认识三个月的同事。
  她没有再回故乡。几年过去,她在当地的电视台小有名气。身边来了又去很多人。她经常推掉所有的应酬回家自己煮饭。菜花炒肉。
  世事就是这样,他爱那个初恋的女子,为了她四年里两个城市来回颠簸。她爱他,为了他写了四年的信,最后弄得只剩下半条命狼狈逃离。而他,到底是娶了个不相干的人。到底,月老愿意成全的不是她或者她,而是一个什么也没有付出过只是出现在合适时间的人。
  就如那句唱烂在大街小巷的歌词: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四年和十年,十年和二十年,其实是一样的。
  

错过(1)
这一生,希望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错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在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零
  那是一年深秋。他所在的电视节目到高校做活动。他的节目,在城里颇有人气,嘻嘻哈哈热热闹闹,人人都说,他是近些年难得一见机灵且英俊的小生。
  同去的还有算是半个同行的电台主持人。刚开始,他只觉得那个黑发白衣的女子面目清秀,以为是哪个编导带的朋友。中途车上,他没话找话似地问起身边的她:读大几了?对方很大方,微微一笑:已经工作了。
  一路上再无话。
  活动开始,台上的主持人一一介绍嘉宾上台。最后,他听见那主持人有点激动地说:我们荣幸请到了最受大学生欢迎的电台主持人——
  这时看见那个白衣女子缓缓上台。也不说话,只鞠躬,然后微笑。台下掌声雷动。远远盖过了他的风头。后来的时间,他一直有点走神,眼光似有似无追着那个女子的举动。心里暗想:过去都说,电台的主持人是只能听不能看的,没想到现在话筒前竟然也有这么标致的人儿了。回去的路上,她没和他们同车。自己的同事更是口出损言:电台主持人能长成那样,真不容易……
  壹
  电视台里最不缺少的,素来是美女。见多了脂粉,往往麻木起来。他觉得奇怪,那女子也只算五官端正舒服妥帖,为什么白衣蓝裤穿在她身上,竟就是多出一种别致来。
  后来下班,开着自己的车,试图在电波里寻找印象中的名字。花了大半个月的功夫,硬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回忆起来好象那天晚上出现的并不是真人,就是个影子,一晃,连一点人味儿都没留下。
  贰
  做电台的人,一向不喜欢看电视。甚至对电视台的主持人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他们都是绣花枕头。过去也有人建议她去做电视台的主持人,她只是笑笑,说喜欢和习惯独立工作。那没有说出来的话是:电视太单一,主持人都是背好了词是导演的木偶,电台主持人都是全方位的,采访编辑主持一条龙,多锻炼人且充满乐趣啊。
  可偏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晚回去之后,她开始有意无意在电视里搜索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看遍了无聊的节目,竟然也是空欢喜一场。她暗自回忆那晚,他是电视台的主持人啊,台下的观众都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就是一无所获呢?
  叁
  第二次见面,是在另一个同行的婚礼上。他被邀请去做司仪。在那乱哄哄的人群中,一眼发现那个白衣长发的女子。有时候是这样的,明明是眼头高得看不上什么人的,偏偏就是一眼盯住角落里那个人,躲都躲不过去。
  宴席开始之后,他根本没来得及借故去那一桌敬酒便被拖了过去。原来那桌上也全是同行和熟人。惟有她一个人,静静笑,不出声。但那个人在他眼里,早不是陌生。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随大家喝了手里的酒。再也没有一句话。回到自己的座位,他才发觉,手心里满满的全是汗。
  

错过(2)

  后来,又没有了消息。这不能怪他。那样乱糟糟的场面,根本容不得他去介绍自己。着急回台里去准备节目,临走前想去打声招呼的,才发现那个位置早已空了。回去的路上,他竟然魂不守舍连闯几个红灯。
  他也想过,去那熟悉的圈子里打听一下,只要装做不在意地问一句就什么都知道了。但是竟然是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找到。
  伍
  第三次见面,是在考场。所有电台电视台的主持人都要参加的等级证书考试。按考号抽一个题,带着书进去朗读给考官,以此判定普通话是否达标。
  她那天起晚了,肿着眼睛赶去考场,已经离她的号没有几个人了,才发现自己慌乱间出门忘记带书。急得团团转之间,有个好听的声音传过来:我借你。
  没错,正是他。他一早发现了她。散着头发,还有一只脚的鞋带松了,不知怎得就让他联想起从舞会上逃跑的灰姑娘。
  她来不及害羞,飞快地说声谢谢抓起书进了考场。等她松口气从考场里出来,却又不见他的人影。原来他和她号挨的不远,书借了给她才发现轮到自己进另一个考场,这才急忙借了别人的书本进去应付考试。
  她真是应该等他的。但是就是那么巧,突然有个采访任务的电话响起。她也想写张纸条夹在书里,至少礼貌地说明情况,恐怕就是“做贼心虚”的,女孩子的矜持在这个时候让她踌躇起来,一咬牙,连个泡也没冒就离开了。
  等他从考场里出来,在另一个考生手里接过自己书的时候,已经有些恼怒这样的“擦肩而过”,这种恼怒本就是没有原由的,于是延伸到她头上:对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还是别自做多情的好,天生又不是少见!
  陆
  又过了些日子,广电系统的新年晚会上。他正在全面走红,依然是站在台上主持。下面虽然坐满了前辈老师同行,但是到底克制不住寻找她。甚至名片就放在外衣口袋里,心想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能遇上。而偏就是这一定该遇上的机会,他眼光翻遍了台下的座位,也没见到半根头发。
  而她早在几周前开始为这从不参加的晚会购置新衣,临到前一天,回家时淋了雨当夜就发起高烧来。那天晚上,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看着新买的靴子生气。
  柒
  算算从第一眼见面,他和她,错过了一年四季,竟然又是一个初春了。
  捌
  她在这一行,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竟然也做了四五个年头。身边从来没有亲密异性出现。私下里朋友都为她着急,眼瞅着青春只剩下尾巴。她还夜夜把自己关起来读书。其他行业的人她说没有共同语言,自己行业里她说都知根知底没有情趣,况且上班下班都在一起,牙齿和舌头都要打架。
  他在这一行,只是两年光景却已身价倍增。身边蝴蝶一样的女子从早到晚。他只想寻个知书答理能让自己静下来的女子。收工之后两人一起买菜煮饭。朋友听了都笑他老土,有的直接说,现在国色天香的女孩子好找,温柔贤惠的已经被抢空了。
  后来不知是谁,聊天的时候对他说,我到是认识个这样的女孩,知书答理是绰绰有余,贤不贤惠就不知深浅了,可惜的是人家放话出来不找圈内人。
  

错过(3)
他想也没想就反驳,她自己还是圈内人呢,先看不起这个圈子的人,大抵不懂多少道理。那朋友还没开口就碰壁,也就没了下音。
  他和她,连被人介绍的机会都给在摇篮里掐死了。
  镹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机场。他去接人。远远看见一个女生托着大箱子慢慢近了。就好象电影里一般,他被人师了魔法定在原里不得动弹,看着一个身影越走越近,那脸庞,正是自己错过了无数次的。
  她也认出他。很清晰喊出他的名字。终于面对面,没有任何阻碍了。
  不对。眼前的障碍是时间,眼后的障碍是万水千山。
  她已经辞了工作,要去英伦读书。
  匆匆交换地址电话,连心都还来不及酸,那边广播已经不断催人登机。他犹豫一下,还是上前拥了她一下。她没做反抗,甚至还迎着他的胳膊。
  出发前整理行囊,她曾自问这个城没有留恋。其实不是,留恋只有在分别之后,才一点点显了端倪。
  拾
  他和她后来终于开始联系。通过网络和书信。他和她都只弄清楚一件事,原来两人的节目时间是重叠的,他在电视上指手画脚的时刻,她正安静地坐在话筒前自言自语。难怪那么多次,他没有找到她,她也没有找到他。
  她没有说起那次婚礼之中也是要回去准备节目,也没有说起那次采访,更没有说起那次生病。他也没有问,也没有说他疯了一样找她。
  他和她也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差一点就在那个共同朋友的嘴里出现,差一点那个不相干的人就成全了他们的美事。
  反正错过了,就是那样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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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温柔
恍若繁花似锦
  重遇你
  在同样的季节里
  嫣然的笑
  缓缓向我靠近
  如果水倒流
  便不再让你 不经不觉 离去
  那一年,她16岁,读高一。他比她大两岁。
  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她都能看到他和几个高年级的男生蹲在马路牙子聊天。她总是强做镇定地从旁边走过,她知道他在看她。一言不发地微笑。
  她的座位在教学楼一楼窗口的位置,下午自习的时候,她从一大摞冗长而枯燥的数学试题里抬起头,忽然发现那个男孩子站在窗外一米多高的乒乓球台上注视自己。那么大胆直接,也不知道站了多久。阳光很好,照在那个男生干净的白衬衣上。她也不避他的视线,就那样斜着头咬着笔瞧着他,一副若有所思的小大人模样。
  有风吹过,少年和少年就这样演绎着眉目传情。
  下了晚自习,他总是在她家楼下等她。两棵高大而沉默的中国槐见证着少年的情窦初开。生日的时候他用积攒了许久的零用钱为她买了一盒在当时价格昂贵的鲜奶蛋糕。他说你笑起来的样子那么甜,一定比蛋糕还要甜。她却不解风情地哭了:你买这么大的蛋糕,我怎么带回家和妈妈解释。他慌了,笨拙地替她擦泪:那我们干脆吃光好了。
  那是一所非常小且风气闭塞的子弟学校。他和她的故事被编造成无数的版本流传在各个班级。她不能承受这样的“冤假错案”,把他送给自己的礼物如数交给了校长,“大义灭亲”般挺着胸膛要和他划清界限……
  后来他被迫在高中毕业前转了校。那几个晚上,他一直守在她回家的路上,想亲口说点什么。但她一直躲着,好象注定要欠下他一笔债。
  后来她收到过一封信。字里行间不见任何一点埋怨。他在信里写了一首歌词《你是我的温柔》。他说我学了很长时间,想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唱给你听。但现在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向你表达了。他说我们也许都太年轻了,如果五年以后或者更长时间,你再听到这首歌,就回来找我吧。
  又过了许多年,她在离故乡千里之外的大都市功成名就,却始终没有爱情的光临。身边有三五知己陪伴,也不觉寂寞。经常在朋友生日的聚会上,被鲜奶蛋糕涂满一身。她总是笑着和朋友说:蛋糕根本不是用来吃的……可是就在这样热闹的人群中,她突然想起了他。没有任何预兆的,他如幽灵一般重新回到她的脑海中。
  她跑了无数家唱片行,去找那首并没有大面积流行过的歌。然后在自己的车上一遍遍重播。她当然没有去找他。她甚至不知道他生活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是否成家立业?她也不想去找他,那没有任何的意义。
  在她的记忆里,他依然是少年的模样。清瘦的脸上挂着微笑,看她的时候镜片后的双眼就泛出一种光彩。她甚至想不起他的全名,只记得他的名字中有个“亮”字。然而她还是意识到,年少轻狂的岁月里,刁蛮的自己曾经带给一个少年巨大的伤害。
  她迟了那么多年才明白,却理所当然不再拥有道歉的机会。她开着车,在那一把温柔的男声里,与光的方向背道而驰,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紫(1)
水晶容易碎么?
  玻璃呢?
  石头这东西,到底有没有温度?
  离开故乡的第三个冬天,郁郁突然打电话,说她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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