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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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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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感情从开始到结束,绝不是一个人可以掌控的结果。
  “林远。”我突兀地插进那群人中,成功地破坏他们正闹得起劲的气氛,“我想跟你谈谈。”
  他似乎也有点愕然,看了看周围疑惑的同伴,又看看我,还是站起身来。
  我俩一齐走向门口,经过迟暮身边的时候,他顿了顿,向面无表情的迟暮点了下头,显然是早已认识。
  当然这会儿,我已经没心思追究那麽多。
  他走在我的身畔,与我并肩而行,距离很近,还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一如既往的干净清新的气息。
  有那麽一瞬间,我是真的希望这个会所的路,可以永远走不到头。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门外已是深夜,空气没了白天的燥热,反而有一丝夜的冷冽。
  他把手插在兜里,平静地看著我,神色坦然,没有一丝要主动开口的意向。
  我也没说话,只是看著他今天穿的风衣和修身长裤。
  很英挺,也很衬他。
  只不过──
  他以前每件衣服都是由我决定挑选,所以件件了若指掌。
  他酷爱运动风格,身上穿的不是工作需要订制的成品西装,就是名牌的运动外套。
  像这种休闲款的装扮,一看就不符合他一贯的喜好,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有其他的人,已经极快地接手了我的工作。
  “要结婚了?”我盯著他的眼睛,问。
  然後我感觉到了我心脏剧烈跳动的幅度,和一下屏住的呼吸。
  我承认,是我没出息,是我窝囊。
  尽管我那麽气势汹汹地走过去,尽管没面对他之前我是那麽地底气十足,可到现在,我竟然还对他抱有期待。
  我希望得到他的否认,告诉我小球的话只是谣言,告诉我我们的分手他另有苦衷,告诉我我们中间从来都没有别人。
  我突然害怕起他的肯定,那证明我有多麽地失败,对於感情里所有的变化,所有可能造成分离的细枝末节,竟然一无所知。
  比情人背叛变心更可怕的,是你的自尊,必须被你自己亲手否定。
  他原来平静的眼神一下就闪烁不定起来,却没有回答一个字。
  我的心脏在等待中一点点下沈,他摸了摸口袋,突然说:“岸哥,有烟吗?”
  我木然地掏了支给他,看他接过放进嘴里,又从衣兜里取出打火机。
  “哗啦──”
  打火机,带著一串钥匙,连同手机,一起被他拽了出来,然後钥匙和手机掉在地上。
  他一直是这样,出门的时候哪怕打理得再有条不紊,最终东西总是会被胡乱地塞在一个口袋。
  我蹲下身,帮他捡起手机,他也慌慌张张弯下腰,伸手欲接。
  我顺手递过去,他接过的手一抖,却不慎按下了解锁键。
  屏幕亮起,我无意扫过去。主屏桌面虽然只看到一瞬,却已经足够让我瞬间冻结。
  所以说真相,永远是以最残忍的方式,呈现在人的眼前。
  屏幕上,是一男一女两张亲密贴在一起的脸,以林远曾经最不屑的45度的拍摄角度,映出笑得开怀的表情。
  林远并不喜照相,和他一起十年,可笑的是,我们竟没有一张合照。回头看看,我俩之间,连个能证明我们曾经在一起过的证据,似乎都没有。
  但现在,他在我面前坚持的所有不喜,都为了屏幕上这个女人,通通打破。
  “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似乎是觉得既然我已知道实情也就没什麽继续隐瞒的必要,亦或是不值得对我这个过气的前任再说什麽谎言,林远利落地扭开打火机,点上烟,重重吸了一口。
  “她前些日子刚留学回来,就接替了她父亲公司财务总监的位置。我以为这样的女孩一定会是个女强人,可是酒会上见到的时候,我发现我想错了。”
  说著林远似乎陷入沈思,表情温柔得就像以往和我谈情说爱时一样:“虽然身处高位,却明明只是个需要呵护疼爱的简简单单的小女人,很容易让人找到怦然心动的感觉。”
  “自从你有了事业之後,就越来越独立,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只是要个伴,而并不是需要我。你没感觉到吗?”
  ……我看人的眼光到底多烂,才会遇上这麽个人,分手後对著我一脸甜蜜地拿他的现任与我对比,以此证明我的不堪?
  他到底以为我有多大度?
  “挺好。”我冷笑,“那可真是要恭喜你,在我身上找不到的存在感,终於在一个女人身上找到了。”
  “许岸,我真的很不喜欢你现在这种生意人的尖刻。”林远皱起眉,加重了语气,“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我只是咬紧牙关握住了拳,一声不吭,听著他的下文。
  这是我现在唯一有的一点,克制住我自己的力量。
  我怕我一旦应答,一旦有丝毫松懈,我就会全盘崩溃,成为连我自己都不愿看到的丑陋失控的模样。
  “我之前就说过,”他还在不知死活地补充,声音里依旧带著我之前迷恋的温度,“毕竟好几年的感情,我希望能好聚好散。我不想看到我们现在这样。”
  “说完了没?”我平静地打断,补充,“你和她很配。要不要我再说两句祝词?祝你和她白头偕老,以後大家再见面都是朋友?”
  他脸上划过讶异,显然没料到我的反应:“岸哥……”
  岸哥。
  一句熟悉的岸哥,包含那麽多回忆:两情缱绻的,意味调侃的,温声细语的……可是现在听来,只有满满的荒唐。
  於是我体内一直蠢蠢欲动的暴力因子,被这一声称唤,彻底激活。
  我一步跨上前,利落地揪住他的衣领,对著他那张我曾经迷恋不已的俊脸,狠狠一拳砸过去:“那我算什麽?!”
  他本能地捂住脸,惊愕地张大了嘴,看著我的反应。
  惊愕当然是应该的,这麽些年,我们虽然也不时会有争吵冷战打闹,但从不曾有真正意义上的动手。
  “我们这几年,你都当成了什麽?!好玩吗?”我听到我自己在这麽冲他吼著,声音变得都不像是自己的,然後一拳揍上他另半边脸。
  就在我还想再冲上去补上一顿拳打脚踢的时候,我被人从身後拦腰抱住,强大的力度,制止了我的歇斯底里。
  比我力气大的人不多,不用回头我都知道,一定是迟暮那小子。
  想必我和林远这场狗血的好戏,他早已经在一旁看了个过瘾。


☆、第二章(2)

  第二章(2)
  “我们这样,能算两清了吗?”被我刚刚补上的一拳打得一个趔趄的林远,也没有还手,只是站直身体,平静地看著我。
  那样的淡漠眼神,那样的无谓表情,让我连想去再补几拳的力气,都好像瞬间消逝。
  还有什麽意思呢?
  即使把他打得半死不活,也找不到让我愉悦的成就感,也再不可能找回来我们曾经的感情,找不到那个,曾经深情地说要跟我一直走下去的林远。
  “我来。”淡淡的、熟悉的声音在身後响起,迟暮已经松开我上前,朝林远结结实实补了一拳,伴随一声他很少出口的愠怒咒骂:“你个混账!”
  林远先是一愣,这回丝毫不再客气,也向著迟暮狠狠打回去。
  我站在原地,茫然地看著扭打在一起的两人,突然不知道怎麽地,就好像回到了高中那个时候。
  那会儿,还正是热血冲动的年纪。我和迟暮,不管是谁和别人产生了分歧纠葛,另一个总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出头,力挺自己的兄弟,无论对错在谁。
  我以为我们早已过了这样的年龄这样的交情这样的傻气,却不料时隔十几年,竟还能如同当年一样。
  “啧,这是什麽状况?美人为了你跟那小子动手了?好义气!”身旁传来小球咂舌的声音,“你俩感情还真他妈铁哎!”
  “你还在这看好戏?”心里有一点隐隐触动,我回头,见林远那些朋友已经有人陆续从夜店出来,也顾不得问本来和美女勾搭上的小球为何会出现在此,“你还不快去拉架?”
  “你自己咋不去?真没良心,也不怕我被波及啊?”小球咕哝著,动了动肩膀松松筋骨,摩拳擦掌地走过去。
  我当然不敢去。我怕我只要一上前,就会是一副我和迟暮联手痛打林远的场景。
  老实说,我依然不忍心。
  有完全事不关己的小球过去解围,迟暮很快被顺利拉开,一向斯文的脸涨得也有些红,微微喘著气站到一旁。
  林远抹了抹脸,因为疼痛一个咧嘴,然後突地冲迟暮冷笑出声,带著我从未见过的嘲讽与残忍:“解气了吗?满意了吗?以为打赢我小静就回到你身边了?迟暮,你这麽做,无非只会让小静更心疼我而已。”
  说罢林远拍拍外套,径自走向他的那群朋友,头也不回,也没往我这边看上一眼,只留下迟暮定在原地握著拳脸色阴沈得难看,小球在一旁东张西望,一脸茫然。
  我却赫然听出了端倪。
  难怪一向风度翩翩的林远会还手,难怪现在已经成熟稳重的迟暮还会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这麽苦大仇深地冲上前去,一副不要命的打法,就跟见到几辈子的宿敌似的。
  原来同样都与我无关,原来只不过,也是为了那个女人。
  刚刚小球的话,和脑海里因此产生的那点念头和感动,一下子就变得讽刺起来,让我突然很想对我的自作多情嘲笑出声。
  好像我能拥有的,能握在手里的,也就只配是回忆而已。
  “喂!喂喂!这到底是什麽个情况?!”
  走在路上,一根筋的小球还在那里缠著迟暮不死心地发问,大有不弄清这八卦就决不罢休的架势:“美人你怎麽会把自己给搀合进去的?本来不是许岸和那小子的事儿吗?我还以为你是义气出头为兄弟挡刀来著!怎麽现在反而搞得就像是你和那小子有一腿似的?!”
  迟暮选择了沈默,但是他的脸已经明显随著小球的问话越来越黑,和夜色渐渐有的一拼。
  凭我的了解,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前兆。
  “小球,”出於安全角度考虑,以免发生某男子因其女友另选他人精神失常残杀自家兄弟的惨案,我拉过他,示意他站到我的身边,“你怎麽会出现在这?凭你的作风,你不是正应该和那个美女翻云覆雨吗?”
  小球立时苦了脸,进入一脸为难的纠结状态,似乎天人交战了好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瞪著迟暮:“还不是拜美人所赐!那没眼光的死丫头……”
  我怔了下,立刻意会过来因为迟暮的存在导致了小球的吃瘪,很不合时宜地大笑出声:“小球……哥可真要替你默哀!煮熟的鸭子就这麽飞了!干脆让美人以身相许偿还给你吧,哈哈哈哈……”
  於是他们两人四道恨不得把我就地正法的目光齐齐向我射来。
  “是不是兄弟啊?啊?!有你这麽幸灾乐祸的吗?”小球火冒三丈地瞪我。
  我反而笑得更开心了,笑得眼泪都要出来,笑得肚子都隐隐作痛,连带著胃部痉挛身体颤抖,不由自主地蹲下来好笑个过瘾。
  其实我也知道,我连笑的资格都没有。
  明明我才是那个最应该被别人齐齐指著看笑话的对象,就像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表演吃香蕉的猩猩一样。
  只需要拿根不值钱的香蕉给它吃,它就傻得以为得到了全世界最珍贵的东西,感激到不遗余力地表演各种可笑丑陋的动作,赢得别人带著看戏意味的嘲讽欢喜。
  可是不笑又能怎麽办呢?总不能我一个大男人,就跟电视剧里的姑娘家似的,受了委屈梨花带泪地扑到哪个怜香惜玉的备胎怀里哭、顺便浪费上一包餐巾纸吧?
  这也不像样啊。
  “哎……”似乎有人在推我,伴随响在耳边的、穿透力极强的大嗓门,“兄弟!你……你清醒点!哥心脏脆弱,可受不起惊吓!”
  “怎麽了?”我止住笑,抬起头看著小球,“还不准人笑了?”
  “呃……你笑吧笑吧!”小球盯著我似乎愣了半天,最後豪气万丈地挥手,“哥就忍痛抛弃形象让你笑个够!你……没事就行了!”
  “多谢裘少赏脸。”我冲他眨眨不知为何有些干涩疼痛的眼。
  然後我看到了他瞬间换上的想吐又不敢表现出来的滑稽表情。
  “好了。”一股大力拉扯住我的手臂,把我从地上拽起。我抬头,对上迟暮平淡如水的眼神,“刚刚没喝过瘾,前头有个不错的酒吧,陪我和球再去喝两杯?”
  “啊?”小球在旁边发愣地插嘴,“美人你怎麽还没喝够?可是我明明……”
  随後他在迟暮的眼色下识趣地噤了声,带头向前方走过去。
  “把脸擦擦再跟上,痕迹很明显。”迟暮松开我,不知从哪变了张湿巾塞到我手里,低声说了这麽一句,然後没给我任何解释的机会,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头的小球。
  “……”我那不是哭,我那明明是笑过头了好不好?!
  我第一次有了想把迟暮给灭口的冲动。
  一开始还是三人对饮打著哈哈说著无关痛痒的废话,再然後当我发现酒精对我的吸引力,远胜於一边神情复杂喝酒比喝咖啡还要斯文的两个家夥时,我索性把全部的感情和注意力投入到一瓶瓶的酒里。
  结果到後来,我已经看不清桌上到底东倒西歪的放了几个空瓶。
  大概是我也进入了天旋地转状态的缘故。
  所以我骂骂咧咧地砸了两个酒瓶,好像还脸红脖子粗地问候了林远,顺带一众记忆里得罪我的宿敌,就连只是无辜喝酒的迟暮也未能幸免。
  言语之粗鄙若能成真,大概我就可以与这些人的一众亲戚祖宗发生相当不正当的关系。
  直到最後,在我就要踉跄著摔倒,眼看就要与地上的玻璃碎片产生血浓於水的感情,并且隐隐感到一种无上期待和快意的时候,有人用力拉住了我,并且直接把我拖出酒吧,塞进了计程车里。
  其实我一直很清醒地知道我在做什麽,也很清楚地从迟暮与小球震惊同情的眼神里看到了我的疯狂扭曲与狼狈。
  我知道,现在的我,在他们眼里,无异於是一个表演滑稽戏的小丑。
  只是,大概是酒精麻痹了我唯一能用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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