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拍档苏城过来拍我的肩:“楼下星巴克,咖啡?”
谁不害怕办公室里的恍惚人尽皆知?老友居然来救驾,我感激地匆匆点头:“好的好的。”
似是故人来(2)
倒是苏城受宠若惊起来:“与女强人杨艾同事三年,约出去喝东西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早知道,不如当初我追求你。”
在咖啡厅坐定,当一口滚热的苦涩饮料流进咽喉,当熟悉的香味醺醺然包裹在身边,我觉得惶惑不已的心也稍微镇定了一些。
一瞬间,当年万千情节突然清晰,教会我喝这种苦涩饮料的身影鬼魅般一掠而过。
心一酸,叹气。
苏城禁不住微笑:“你今天显得格外感性。”
“我困惑,决心改行做哲学家,探讨生命与婚姻的终极意义。”
看到我眼睛深处一丝竭力掩饰的迷惘,苏城认真起来:“你的情绪确实有一点问题——是因为这一次加薪的数字不够精彩,还是惆怅老公对你的宠爱不够周全?”
“如果我告诉你,发现自己其实不爱老公,你会不会好笑?”
苏城的回答温和而无情:“记得当初你嫁给陈克华的时候,告诉我们这班办公室里的死党,他的优点和性格与你极其相衬,而且家有宽敞老房子一套——并没有听说过你如何地爱他。”
我深深叹息。
男人结婚是盲目的,只希望能过上比以前更好一点的日子,希望可以从婚姻中找到乐趣。而女人……女人考虑结婚的时候要么义无反顾,如烈士般追随伟大爱情;要么超级冷静,仔细考虑每一个具体条件,然后做出浪漫柔弱状,等待看中这一款趣味的男人前来落网。
不好意思,我属于害怕爱情破坏力的女子。
但我深信,自己并没有做错误的抉择。
错误的是记忆,不能像电脑硬盘,可以随心所欲地删除或者格式化。
看见我不可救药的软弱样子,老友甚至不知道该怎样打趣我,摇摇头,专心看报纸。
手机响,两个人同时吓一跳。刚“喂”了一声,那一头传过来的声音把我惊呆了:“小艾吗?我是一苇。”
一苇。陆一苇。
还是那样带着温和的笑意,还是那样发怪怪的南方口音。
在记忆里,连他的名字都透着温暖的咖啡香味,飘动着齐豫歌声般不切实际但又迷人至死的优雅气息。
尽快调整好声音,我努力微笑着开口:“是我。好久没有你的消息。”
“我明天会到北京,和小萍一起。有机会见到你吗?给你带了几本书过来。”
小萍是他美丽娇小的太太。
杨过当然是应该和他的小龙女在一起的。
对于生不逢时的郭襄来说,落泪、多情都是徒然,大方反而是最能显出她优势的必杀技。混了这些年,这点精灵哪里会没有?我赶快笑着答应:“能见到你们,太好了!我知道全城所有最好的饭店、景点与书店。你们老夫妻倒是有兴致,居然一起出来玩。”
“结婚太仓促,现在补蜜月而已。”他温和地笑,关切地问问近况,又闲聊几句,挂了电话。
我怔怔的,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苏城用指关节敲敲桌子:“老友,每次悲哀应该限制在20分钟之内。”
“是是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一上午飘忽的思绪被一个电话击得粉碎,抽象的烦恼顿时变具体。我的头不禁有两个那么大:是不是应该介绍老公见他们夫妻?
真的见面,我是不是真的可以把情绪控制在只是老朋友那么简单?
等待。酒吧里。
灯光直直射出来,过分明亮。薄荷酒的味道不俗,太淡。没有起码礼貌的人打着牌,太喧哗。齐秦的歌声忧郁地舞动,太煽情。满墙是三里屯小摊贩手中大量售卖的竹帘子,挂着各色干花、小器皿装饰,太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似是故人来(3)
我坐立不安,但是竭力控制自己,显出一副安然的神态。
陈克华不太喜欢这种场合,觉得闹。可是想到陪太太见老朋友当属老公的义务之一,于是喝酒。
终于,陆一苇带着他的小萍出现了。
他还是那样孩子气的笑脸,挂着成熟的笑容。还是那样,关切地问工作如何,心情如何,最近看什么电影、读什么书、听什么唱片,絮絮地闲谈里,有一份香醇如酒的情怀。
陈克华身为主人,不好意思失职,也竭力找话题,同他絮絮闲谈一些市道等话题。
不用苦苦维持局面,我悄悄松一口气。
心稍微松懈一点。在陆一苇说什么都似乎带一些笑意的声音里,思绪突然飞得很远:很多年以前,我念书的时候,他已经自己开书店。我们是信件往来最密切、也最傻气的一对笔友,纵谈沉浸音乐中的微妙感受,讨论生命中细碎的美好与忧愁。每次收到他字迹漂亮的信笺,总会在同学们羡慕或者嫉妒的眼光中飘飘然——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在关怀着我,引领着我。
在巨大而陌生的世间,我有一个知己。
当年的我也深深地相信,他一样会为世界上有一个可以纸上倾谈、可以交流情绪变化的朋友欣慰不已。
尽管,在那一次冒冒失失到他家拜访之前,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互相提过一个“爱”字。下定决心坐七个小时火车、九个小时汽车到他家里,我得到的是最好朋友的待遇——他上自己的班,我坐在他储藏丰富的书房里一张接一张听唱片。然后,看电影,闲谈,吃一些当地风味的小吃。当年我在他家里的书桌前,流着泪给不在家的他写留言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他不爱我。他不可能爱这样一个来自遥远地方、一脑袋奇怪念头的小丫头。他对我的疼惜,属于深深知道友情难以寻觅的呵护,以及一个嗜好听音乐的人居然得一人可以倾谈的庆幸。
转眼间,十年飞一样过去。从他断续的信件里我知道,他热恋,失恋,一点点扩大生意,结婚。我升学,毕业,踏入社会,开始苦苦找寻自己的位置,最后进入写字楼,纷纷乱乱做到今天。当然也找到了自己名下的男人——在为他结婚的消息心酸了一个下午的一年之后。
兜兜转转一圈,大家都已经风霜满脸。多年以前的窃喜、盼待、苦涩、泪水清晰异常,但是都已经成为书本里泛黄的书签。
可是为什么,在听到他的声音时,一样感到恍惚与心跳?
那些我们过去细细讨论过的句子浮上心头:“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我们这一点点欢喜伤悲实在是最最平常的故事,并没有资格变成传奇,供后人凭吊。不过被人指着说一声:看,看,不过是没有得到,不过是已经过去,所以她依然恋恋。我当然知道死生契阔的悲哀,但更悲哀的是,从来没有机会执子之手,说一句“与子偕老”。
不是没有想过,是没有机会。是他从来没有给过我合适的机会。
所以,我选择忘记。
可是他又出现了,真实地坐在我的对面,和我的丈夫闲聊北京的气候风物和如今的世道艰难。他们一起举杯浅浅喝一口酒,然后称赞彼此。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与我分开,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似是故人来。
说不出来的悲哀充塞胸臆。我努力深呼吸,吐气,然后挂起所有面具中最温煦的一个,微笑。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似是故人来(4)
猛一下回过神来,耳边是他的妻甜甜的声音:“杨小姐,你真好,有自己的事业,丈夫对你又这么好。”
我赶快回报温馨笑容:“是的是的,呵呵呵……”
于是,努力抛开闲杂心绪,像当年一样,和陆一苇热烈谈我们心爱的老唱片,间或从对方的现状里关照一下自己的变幻,唏嘘不已。表现最难得的是陈克华,一直专注地听着我们说话,在每一个恰当的时候微笑。
不知不觉,夜已经深了。连背景中沉浮的音乐声音也变得疲倦,摇摇晃晃的。
当他又一次小声问:“小萍,你是不是困了?”我明白,该是散的时候了。接下来的几天,他会和美丽的妻走遍景点,我会上自己的班,过一样的日子。这酒吧里的一夜,不过是旧梦里浮出来一游弋的萦丝飞絮。
于是微笑着说再见。
他主动伸出手:“有空我会给你打电话。”
握住他温暖的手。只是片刻。
我们告别。
一走出酒吧,北京冬春之交凛冽的夜风像一记榔头,狠狠敲在我朦胧的浪漫情绪里,把我砸得懵懵的。
身后,一双沉稳的手环过来:“直接打车,还是先走一段?”
我想走走。
于是我们并肩走着。很久,只有呼啸而过的街车打碎沉默。
陈克华突然开口:“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暗恋陆一苇……见到老情人,是不是很开心?”
所有自卫的刺全部竖起来,我甚至没有听出他声音里的笑意:“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非常愤怒与心酸。
“傻孩子,不就是爱过一个人,说说有什么关系?”他拍拍我的肩,像哄孩子,“我的宝宝过去当然会喜欢一些人,但是现在我们在一起,挺好的——你的老情人挺可爱的,就是有一点疯魔。太固执于一些爱好的人,都会显得疯魔。”
我像看陌生人一样,死死盯着面前的陈克华。难道这就是我每天醒来时必须面对的那一团昏昏沉沉的肉体?我以前为什么没有发现他如此细腻而善体人意的一面?
不知不觉,深深的感激流窜全身,泪水溢满了眼眶——前面还有很多年的明月,还有无数年月的深渊。将陪我走过那些的男人懂得岁月的力量,懂得记忆的珍贵,懂得故人到来会激起怎样的波澜,但他笑得那样自信,把对他来说极其沉闷的一晚化作一句玩笑。
情感的天地里,人是那样的卑微。然而,我居然一直没有想明白,身边的人就是我最后的伴侣。不仅结实的身体可供依靠,他的心灵也深得足够我栖居。
“傻孩子,怎么哭了?怎么生气了?好好好,我不说了。”他急急用手背帮我拭泪。
“我高兴。”我像赌气似的说。
他听懂了我的话。稍稍用力握一下我的手,然后,挥臂截街车。
曾经那样傻,在情感中蹉跎,然后自食苦果。而老公居然懂得,难得这么傻,难得肯蹉跎,因为青春本来就需要轰轰烈烈的伤心来点缀。
靠在他的肩上,我偷偷微笑。
等待的脆弱(1)
小四/文
人和人,就是这样彼此撞到,又彼此丢失。
在生命长戏的某一折子里,时间是暂且隐去身形的,岁月的流转与光阴的变迁也几乎无迹可循,这一折的回目就叫做年轻。
年轻是写戏人灵感喷涌之际的信笔涂鸦,虽不工整却是峰回路转的故事段子。
小时候我们听故事,识字后看故事,长大后就不知不觉地活到故事里去了。总有那么一些好日子啊,盛宴似乎永远开不完、戏场似乎永远赶不完、玲珑小曲似乎永远唱不完。这一张脸谱刚刚勾好,那套行头又待除下。这边厢苏堤春晓,那边厢断桥残雪。台上是吆五喝六的一派,不疯魔不成活,台下是哭哭笑笑的一片感天动地。年轻的人们在故事和故事之间兜兜转转,没有前奏的出现,无须尾声的消失。
和尘君最初邂逅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故事的楔子,尘君是这个世上别个女人的丈夫,兼且是小四的顶头上司。
小四知道像他们这样的爱情,是被称为“婚外恋”的那一种;她这样的女子,是被世人斥之为“情人”的那一类。小时候看《水浒》看《红楼梦》看《聊斋》,“情人”在小四印象中该是像潘金莲加秦可卿再加聂小倩那样的夺人魂魄,长大后,当有一天她也成为别人的“情人”,她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女子,并不出众的美丽,也没有入骨的*,更不会夺人魂魄,她甚至不像电视剧、小说里描绘的那些鲜艳女人,日复一日地在她们情人的金山上磨下绚烂的粉末,等待着聚沙成塔或者点石成金的一天。
小四走在路上,和这城市的大部分年轻女子没什么两样,因为年轻,有柔软的身段和灵动的眼神,因为年轻,可以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笑。
小四固执地和尘君走在一起,是因为她固执地相信这世界上终有一种感情可以超脱开形式的羁绊而真实地存在:两个人,没有形式上的归属与占有,也没有物质上的索取与探求,有的,只是一种极朴素的情分。
至于情人,情人有时甚至可以简化到仅是忙忙碌碌外一个舒畅的深呼吸,安然入睡前一个反复叨念的名字。就将自己化成菜盘中应景的雕花吧,虽然知道永远不会被品尝,被回味,却依然执著地盛放。小四很自觉地在大街上和尘君相隔三米以上,永远选择酒吧里最昏暗的角落入座,约好识别对方电话的暗号,设定了在对方呼机上的化名,并且在节假日里绝不联系。
看起来像是会相安无事下去。
有时候小四甚至觉得自己会永远安然处顺地活在这个故事里,固定在这个状态中,不会前进,也不会后退,不会结束,当然,也不会升华。
但是结果终究是躲不过的,像一句说着说着就陡然成真的谶语。
那是尘君的生日聚会,尘君请了包括小四在内的所有下属吃饭,旁边坐着他端庄的妻子。他们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美好而相配。那天大家着意要将尘君灌醉,合着谋地轮番向尘君敬酒,尘君的酒量本来是不错的,却也禁不住这样的车轮大战,即将招架不住的时候,他端庄的妻子代他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她的话不多,只是温柔地笑,招呼大家吃菜,一杯杯地替尘君挡酒。这时尘君有些微醉,没有了往日在下属前的威仪,靠在妻子的肩头,神色迷离而满足。他的妻子轻轻拍了下尘君的额头,关切地问了声“没事吧”,这个看似平常的情景让在场正在恋爱着和未恋爱着的人都微微有些动容。 。 想看书来
等待的脆弱(2)
一瞬间,小四所有的坚持都在这家常动作和家常语言里土崩瓦解了。
混沌了良久后,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