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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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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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刚才说平时就在家干农活,那闲下来都干些什么呢?村里有什么娱乐活动吗?
  没有。村里农闲时想组织秧歌队、架鼓队什么的,可又没钱,让村民摊钱,大家伙又不愿拿,也就不组织了。人们有的凑一块打打麻将,没事的就看电视。我爱看电视剧。言情的、武打的我都爱看,县级的电视台每天都播很多片子,我们那里又是好几个县交界的地方,可着劲看吧,为了争观众,都使出自己的高招,放好看的、精彩的。这个台播广告,我就换其他的台。看来看去就没劲了,都一个味,就跟吃饭似的,今天菜里放点肉,挺香的,等天天让你吃肉也就吃腻歪了。刚开始还挺过瘾,时间长了就不行了。有的电视片里挺刺激,尽演些男的女的搂搂抱抱亲嘴什么的,再就是两个人在一块睡觉的,那些镜头看过去好几天还在脑子里翻腾,翻腾得人跟掉了魂似的,干着活忽然停在那里打愣,一站就是半天。有好几次我爹娘见我站在那里发愣,就问我,想什么呢,孩子,你真傻了?有一次娘让我去邻居家借东西,过了半天我空着手回来了,光想电视里的情节了,竟忘了要我借什么了,走火入魔了。
  有时候就想电视里那些女的,长得真好看,要是能跟我做媳妇该多好!
  这不是做梦娶媳妇吗?
  嘿嘿,可不就是做梦娶媳妇,不光晚上想,白天也想,要不爹娘能跟我着急,问我站那里发什么呆啊。
  你知道娶媳妇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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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剪断了雏燕的翅羽(3)
就那么点事呗。在一块睡觉,还能有什么?
  你知道男女发生性关系是怎么一回事吧?
  不清楚,光知道搂着睡觉、亲嘴、用手摸,再怎么着就不知道了。
  你上过生理卫生课吗,人体的知识学过吗?
  没有,发了课本也没看过,老师说了,叫自己看。我认为那没什么看头,就没有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憋出尿来,是白色的。后来才知道了,那叫梦遗,憋出来的也不是尿,是精子。
  哦,对了,我当时好奇,男的撒尿是站着,女的要蹲下,男人和女人撒尿的地方长得肯定不一样。其实,我那天把晓晓喊过来,就是想看看她尿尿的地方长什么样。
  罪恶就在不经意间发生
  狗娃把晓晓领到空院里,试图强奸她,晓晓拼命反抗,狗娃情急之下,一不作二不休,残忍地把晓晓杀害了。一个鲜花般的生命就这样死于无知和愚昧。
  你为什么要用瓷片划她的肚子?
  我想弄死她,你想啊,不弄死她,她肯定会说出去的。她认识我的。我想用刀子杀死她,没找到。这时候我认为她活不了了,窗前有人经过时,会看到她,我就又把她拖到了中间屋地上,屋门是锁着的,没人能看见。然后我就从窗子里跳出来了,还把窗台上的砖蹬掉了几块。
  你回家时,父母发现你可疑了吗?
  我回家时,我娘见我的棉鞋都弄湿了,问我怎么弄的,我撒谎说是放水的时候接水弄湿的。
  你当时知道晓晓没死吗?
  知道。我回家后就像什么事没发生,见我爹在做豆腐,就过去帮忙。帮爹做豆腐时,听见晓晓的父母惊叫了,我想坏了,她没死。我爹出去看了看,回来后问我,刚才到哪玩去了,我说到村南头去玩了。爹可能认为我还是个孩子,就没再问。
  后来我被抓到看守所时,晓晓还被大人带着去辨认过,我和其他4个人站成一排,晓晓挨个辨认害她的是哪个人。
  自私和残忍是天生的吗?
  你当时年龄那么小,为什么手段这么血腥?
  电视里不经常这么演吗?把女人玩完了,为了灭口或者什么的,不是一刀捅死,就是一枪打死。
  那些大人们觉得电视片都不过瘾,就看黄片子,有一回我趁他们不注意,躲在后边偷看了一眼,那镜头可真刺激!就看了一眼,被大人们发现了,把我给赶出来了。看电视上有人玩女人那么容易,我才产生了要玩个小妮的想法,经常看那些东西,胆子就大了。
  那些血腥的画面你害怕吗?
  一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恐怖,时间长了就麻木了,有时甚至还愿意看这些东西,刺激!我们农村里经常会碰到杀鸡宰羊的,见得多了,我们都不拿这当回事儿了,再看电视上,那些打打杀杀的镜头,杀个人太容易了,比杀鸡宰羊还容易。我们农村孩子都野,野得厉害。我们男孩子见到小动物,都要把它弄死,有时甚至是变着花样把它玩死。我就弄死过很多,像蛇、青蛙、刺猬,还有各种小鸟什么的,我还弄死过狗和猫。
  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不为什么。好多大人就是这样子做的。我小时候跟着大人们玩,他们见到小动物,都是捉住玩,然后弄死的,好像是因为无聊吧,从中取乐。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差点踩上一条蛇,吓了我一跳,尖叫了一声,我爹当时正扛着一张铁锨,很锋利的,他挥起铁锨,喳地一下就把那蛇断为两截了,还把断开的两截分别扔得远远的,说是别让它自己再接上。
  没有人告诉过你,这些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用爱心来对待它们?
  好像上学的时候老师讲过,但我们都不以为然,我们小伙伴在一块玩的时候,互相之间在暗暗比试,好像谁敢打死小动物谁就英雄,大伙会很羡慕的,谁要是不敢杀谁就狗熊,没人瞧得起。有一次我们在一起玩杀青蛙比赛,用自制的攮子,把那个池塘杀得遍地是青蛙的尸体。
    ◎采访手记:
  结束了与狗娃的谈话,我的心情沉重起来,当很多法律工作者在探究那些犯罪动机时,我越来越感觉到这个世界上一些可怕的东西,人之初,性本善……人们在片面地无休止地追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的过程中,忽略了人类道德,忽略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失调与失衡。
  歌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种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性恶性善的争论由来已久,孰是孰非并无定论。善恶共存于人性而又对立统一、相互转化。为善为恶则在于本人修养、家庭教育、社会引导。对于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反思的东西太多了,现在的孩子不缺吃也不缺穿,而他们的心灵却有那么多的空白需要弥补,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性教育更是任重道远。其实,更令人忧心忡忡的是,真的能一“教”平天下吗?像游艺厅、歌舞厅、网络色情内容、色情书刊、音像制品、黄色短信息等,真的与我们无关吗?仅仅靠一个“教”字,够吗?
  

谁剪断了雏燕的翅羽(4)
生命是宝贵的,人类不能仅仅因为自己是万物之灵而成为万物之王,肆意地对待其他的动物生命。视生命如草芥的后果,是让一代一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对生命漠视与残忍,无论是对待其他动物还是对待其他人。我们的教育中,必须有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
    ‘☆专家视角:
  狗娃直到他犯罪之日止,从未有人对他讲解过到底怎样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人类男女间的行为。他所看到的除了牲畜的交媾,就是闹洞房的荒唐。性在他的脑子里不是一片空白,而是一片杂乱无章、没有头绪只有冲动的欲望。
  从青春期情窦初开,到社会道德允许人们进行性活动,这之间到底有多长呢?青春期的初始年龄应当是11岁到12岁之间,也就是发生少年初次遗精和少女初潮的时间,这一时刻的到来,表示着人已经具备了性活动的能力。孩子们感觉到了身体内部产生了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这股冲动把他或她的欲望朝向了异性,使他们有了亲近异性的需求,他们想了解两性身体的差别到底在哪里,想了解自己身体里的这股冲动到底要把自己带向何方。到了这一时刻,性欲的马达已经开启,它将带领它的主人冲向一个在冥冥中召唤他或她的地方。然而,阻止他们的力量早在性欲的马达还没有开启的时候,就已经预先等在那里,不许随意逾越。这就是社会伦理和道德的力量,这股力量向青春期的孩子宣告,即使你已经产生了冲动,即使你具备进行性活动的能力,但你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必须耐心地等待,等待到你们被允许的时候。从11岁到12岁的性觉醒,到性活动被允许,孩子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狗娃的性已经觉醒,并且开始在那里挣扎着,试图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冲撞而出,表现自己的存在,不论是津津有味地看牲畜交配,还是钻到洞房里“听房”,或是偷看淫秽录像。狗娃的挣扎的尝试并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人的关注,去给他一种正确的引导。
  身体成熟了,有了性的要求,社会却不允许你做。人类社会把存在于婚姻之中的性行为,看作是唯一的既合法又合乎道德的性行为。把所有不是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性行为,看作是不合法或是不合乎道德的。如果婚龄是20岁的话,那么,这种社会规范就要求每个人必须要渡过从12岁到20岁的“性休眠期”,也就是说,在性活动方面无事可干。实际上很少有人会在20岁左右就结婚,婚姻年龄推后也就意味着被允许的性活动也将向后推迟,性的休眠期就可能达到十多年。十多年时间里,你有了性的冲动,却不能有性活动,这无疑是对人在生理、心理和价值观上的一个重大考验。人们是否能经得起这种考验呢?孩子们会不会听从社会的要求,把这些大人才能做的事,放到自己长大成人的时候再去做?
  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欲望呢?从呱呱坠地之后,一直到老之将至,人所要学习的就是如何延缓满足自己。也就是说,不能心里一有愿望就要满足,不能身体里一有冲动就要释放。人要满足自己,是需要条件的。比如说,你不能半夜里旧乡就想吃上麦当劳,你只能等到开门后再去吃;你不能非要得到所有你看在眼里的东西,你的家庭要有足够的金钱,要得到你父母的同意,还要看社会允不允许你得到这些东西。因此,我们看到了人满足自己的欲望,是需要很多条件的。这些条件有些是客观条件,比如说要等到麦当劳开门,要有足够多的钱,或是等到自己挣钱的时候。有些条件是社会的规范,比如你要得到父母的允许,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允许。
  狗娃的性启蒙来自于动物的野性,动物的全部生活都由它们的遗传图谱决定了,它们靠着与生俱来的本能来生活,狗娃是从动物的交配活动中模模糊糊地了解到了性行为的模式。但这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联想,并没有人告诉他,关于人的性行为到底是什么。狗娃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正规的性教育,人只能像动物一样听凭自己的感官去行动。狗娃看到牲畜的交媾之后所得到的,与其说是性知识,不如说是对他身上野性的激发。
  人的身上也有动物性,也有兽性的那一面,因为人永远不可能取消动物的属性。但人是一种特别的社会动物。这种社会动物与其他动物最大的差别就是,人是一种能够制造规范限制自己行为的动物,并且能够在规范的限制中获得自由。别的任何生物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皮艺军)
  

网吧里的致命诱惑(1)
熊奎     扶德利
  仝潇飒,男,16岁,豫南某县人,初中肄业。初中一年级交女友,初中三年级发生性行为。他天资聪慧,小学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初中后期学习成绩却一滑再滑,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抢劫罪被轻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学校开除。现在某监狱服刑。
  在法庭上见到他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走上庄严的法庭,以公诉人的身份指控犯罪,感受和维护法律的神圣。然而,我没想到,那天,我所面对的被告人竟是一个16岁,脸上依然带着稚气的孩子。他高高的个子,俊朗的面孔,飘浮的眼神。他就是仝潇飒。我已记不清那天我笔下记录的字字哭诉,声声哀泣,只记得他用颤抖的手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时,我看到他那双曾经用刀砍伤一名无辜民工的手,已被那冰冷的手铐磨出了血泡,“痛吗?”我轻轻地问,他只望了我一眼,便又低下头,沉默不语。一滴滴滚烫的泪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晚了——一切都晚了!法律不相信眼泪,在庄严的国徽面前,眼泪显得苍白无力。
  我只想变成有钱人
  一年以后,我在监狱里见到了被我亲手送到这里的仝潇飒,与他交谈他的经历和故事。这是他在狱中写下的心灵独白,现录于此:
  我记得是2004年3月4日,那天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雨,夜晚,风歇雨停。不知怎么的,我就想那天夜晚去弄点钱,天还没有黑,我心里七上八下地等待着。时至午夜,我悄悄溜到县高中分校建筑工地,搜寻一圈,没发现值钱的东西。我失望地准备撤离时,留守工地值班的民工起床小解。看到工棚微弱的灯光,我想机会来了。我在墙角边蹲着,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确认留守民工再次入睡后,就用身份证捅开了工棚的门。我蹑手蹑脚地在他衣服口袋里搜出两张纸质的东西,我估计是钱,拿着就走,后来才知道是20元钱。慌乱中,我踢倒了水桶,惊醒了民工,还没出门,只听见他大吼一声:“谁!”,并拉亮了电灯。民工翻身起床想抓住我,让我把东西交出来,我吓坏了,操起桌上的菜刀向他砍去……
  没有钱,我就觉得矮别人一头,尤其是在女友面前。记得有一次,我与小龙女(网名)吃烧烤,买单是30元钱,我只有20元,小龙女替我给了10元钱。之后,我们回到向阳旅社发生了性关系。这次小龙女有点勉强,我问她怎么不高兴,她白了我一眼,说我没用,连几十块钱都没有,让她丢了面子。我当时特别生气,有一个星期没有理她。其实,小龙女很爱我,我也很爱她,我们每次做爱之后,她就像母亲一样把我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我,我感到很幸福。我禁不住打电话给小龙女,是她爸爸接的电话,她爸爸先问我是谁,我撒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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