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与相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浮生与相随-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脑袋,秦炀却越拒越勇,干脆就把他压到沙发上啃咬。他很喜欢粗暴的咬他,咬出淡淡的牙印,像动物标注自己的猎物似的。有时候下嘴重了,会咬出血印来,旻宇就会说他有家暴倾向。 
  秦炀越吻越下,旻宇的衬衣早被他全解开了。想继续解他的皮带,却被旻宇抓住了双手:“不行,先洗澡。”
  “一会再洗。”秦炀猴急的隔着裤子吻他,想让他也跟他一样来不及。
  又来这招! 旻宇扭开身子,推开他的脑袋,“秦炀。。。。。。脏。”
  秦炀爱死他这小模样了,哪肯放手。反手抓住他的手,十指交扣按在两边,把头埋在他的下面更用力的吻他。旻宇终于受不了的夹住两条修长的腿缠住他的脑袋,手早就麻得动都动不了。任他把自己剥得一块布都不剩。
  “宝贝,我爱你。”只叫你一个人宝贝,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宝贝。只对你一个人说我爱你,因为我只爱你。
  “哎呀。。。。。。脏死了。。。。。。”旻宇把头转开,躲闪秦炀凑到他唇边的嘴。
  “还不都是你自己的。”嘴里都是旻宇的味道。旻宇越是躲闪秦炀越来劲,吻不到不罢休。 
  “我的也脏,谁叫你。。。。。。”旻宇拼死了不让他吻他的嘴,躲闪不过干脆翻身头朝下趴着,把脸埋在柔软的沙发垫里。秦炀看他那倔强的小样快笑死了。 
  唉,宝贝。你看我比你自己还要爱你。
  正想把他捞起来去洗澡。茶几上的电话响了。是他的母亲秦芸从加拿大打来的。
  “妈。”秦炀接起电话。 
  旻宇也爬起来,凑到秦炀的耳边。隐约听到电话里传来小孩子的声音。
  原本只是一时兴起随便听一下,秦炀却直接点了免提。 
  秦芸说爱琳今年的生日愿望是希望能见到哥哥。“她还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哥哥,我和迪恩也希望你能来加拿大看我们。”秦芸在电话里说道。
  “我工作挺忙的,可能没法安排那么长的假期。”
  旻宇急忙套上衣服。虽然知道对方看不到,但是对方的声音太清晰,让他觉得自己这赤|裸的样子很难堪。秦炀这没节操的,同样也没穿衣服却十分坦然。旻宇随手拿起旁边的衣服扔他身上,勉强盖住关键处。秦炀差点笑出声来。旻宇那一本正经的矜持小样真是太逗乐了。他故意把旻宇扔过来的衣服又拿掉。
  太猥琐了。旻宇干脆把秦炀刚才脱下来的所有衣服和沙发垫全扔他身上,把他埋起来。什么叫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懂不懂?
  秦芸又和秦炀说起秦芸楼的生意还有投资上的事。她出国前把名下的一些资产转到了秦炀的名下。她这辈子唯一对秦炀没有亏欠的也就只有物质了。 
  旻宇进浴室洗澡去了。秦炀讲完电话也推门进来跟他一起洗。旻宇问他:“爱琳是谁?”
  “我妈与迪恩结婚后生的女儿。我妈结婚的时候已经四十多了,但是她仍然坚持要生一个小孩。生爱琳时,她产后出血差点没了命。”秦炀抱着旻宇,让他的后背贴着自己的胸膛,拿浴球搓他的肩臂。“迪恩老来得女,抱着初生的婴儿当场就哭了。”这个女人就是有这样的魄力和狠劲,不惜用自己的命做赌注,但是她赢了,赢得了自己在丈夫心里的绝对地位。“其实,在我妈人生的所有博弈中,也许只有我的那一场是失败的。”
  秦炀的语气很平淡,好像在陈述一件跟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旻宇却感觉一阵一阵的心疼。那一年秦炀会有多难过。失恋。母亲离开,组建了自己的新家庭。即使那个新家庭不排斥他,他也终究是不可能真正融入,宁愿选择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
  “去看看他们吧。”旻宇转过身,双手捧着他的脸,亲了亲他温暖的嘴唇。“我陪你去。”
  秦炀抱着他的腰,让他紧贴着自己的身体。有你真好!因为有你,此生不再寂寞。 
  旻宇名义上有年假,但是他从来没有休过。对他们来说,要休长假非常非常困难。虽然这个所谓的长假其实只有七天。为了能申请到七天的假期陪秦炀去加拿大,他真是竭尽了全力。病人的病情都是实时的,所有的病患都必须根据当天当时的情况诊治,所以旻宇没办法提前把工作完成。要休假只能找人代班。找人代七天班可不是简单的事。所以不可能只找一个人,旻宇几乎把全科室的人都拜托遍了。又是调班又是请客的。最后终于把假期申请下来了。
  这还是旻宇当医生后第一次享受到传说中的黄金周假期。平时那些年假黄金周对他来说就像外星物一样虚无缥缈。别人计划长途旅行的时候他永远在值班,大好的青春全耗在医院了。他们医院好几个医生都离婚了。有一个甚至结婚不到一年就离了。新娘子是相亲认识的。一开始看对方是外科医生,收入不错,拿手术刀治病救人神马的感觉帅呆了。可是结婚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收入不错有什么用呢,连度蜜月的时间都没有。逛街自己逛,电影自己看,那还有什么意思。而且还要三天两天的值夜班,回来一脸憔悴,哪还有力气跟你卿卿我我。这以后要是有了孩子,再以后两边父母都老了。那还不得一个人照顾四老一小。想想都觉得恐怖,赶紧走为上策。当初的什么理解,什么誓言到了现实面前都只能是一纸空话。
  有时候想想,旻宇都忍不住觉得自己跟秦炀果然是绝配了。两人工作性质差不多。一个比一个忙。几天见不着面是常事。秦炀调到刑侦队后还要经常出差。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的。这要是个女人肯定受不了。但是旻宇是大男人,有自己的事业。你忙,正好我也忙。刚刚好。每次见面都像新婚。什么如何保持新鲜感那都是那些闲人吃饱了撑着。他和秦炀真正腻在一起的时间全年加起来估计都不到三个月。 所以这次加拿大之行对旻宇和秦炀来说都十分难得。两人都是很久没有休长假了,更不用说出门旅行了。原本对去加拿大兴致不高的秦炀都不免期待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冷文太寂寞,是不是应该找个论坛露露大腿?

  ☆、第 17 章:承认彼此,为彼此负责

  秦炀的母亲住在华人聚集的温哥华市,是一个靠山面海的美丽都市。
  十月的温哥华异常美丽,秋风落叶,空气温润舒适。从穗城出发时他们还穿着短袖,十几小时的飞行后,换上了秋装。
  前来接机的秦芸看到几年未见的儿子,眼睛都湿润了。多年的精细保养使她的皮肤没有留下多大的岁月痕迹,但是饱含世间纠葛情感的眼神泄露了她的丰富阅历与锐利心机。
  秦炀牵着旻宇的手走出机场抵达厅。这是他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人潮涌动的公共场合,这样牵着他的手,以情人的方式。
  “只要你快乐,我的儿子。” 秦芸垫起脚,抱着儿子的脖子。亲了亲他的额头。
  爱琳站在旁边,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着秦炀和旻宇看,不确定哪个是自己的哥哥。她从来没有见过秦炀。秦炀弯下腰抱起她,亲了亲她肉嘟嘟的脸颊,“你好,爱琳。”
  “Hello。”爱琳也回亲了一下秦炀的脸。然后转过头看旻宇。
  “Hello;Eileen。”旻宇也凑过去亲了一下爱琳。爱琳开心的回亲了好几口。
  “她好像更喜欢你当她的哥哥。”秦炀故作伤心的说道。
  “小孩子总是喜欢漂亮的东西。”秦芸说得理所当然。 
  “。。。。。。”旻宇。 
  “。。。。。。”秦炀。 
  迪恩和秦芸的房子是一个三层独栋小洋楼,前院种了一排冬青树。这套房子的价钱在北京二环只能买到一套一百来平的公寓。许是年龄的原因,迪恩和秦炀之间没有继父和继子之间的尴尬,两个人就像两个普通的成熟男人一样平静的聊天。谈论秦炀的工作,国内的经济形势,社会环境,城市的空气质量。迪恩是商人,他有锐利的眼光和理性的判断。对于秦炀这个继子,他是赞赏的,并隐约透露了邀请他来加拿大之意。但是秦炀一直未给予积极回应。 
  迪恩和秦芸的房子房间充足,但是秦芸只准备了一间客房。
  “芸姨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旻宇看着房间里那张温暖柔软的大床说道。秦炀站在他身后,双臂环抱着旻宇,亲了亲他漂亮的脖子,笑着说道:“那是因为你值得。” 
  旻宇回身抱着他,两个人相拥着亲吻。世界安静得仿佛能听到窗外落叶的声音。生活如此安稳静谧,真好。爱情,有人祝福,真好。 
  次日清晨,秦炀和旻宇出去散步。两人走到社区附近的一个湖边,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秦炀右臂揽着旻宇的肩膀,旻宇微靠着他。秋风拂面,却不觉得冷。 
  “我上次来的时候是夏天,湖上还有天鹅。”秦炀指着平静的湖面说道。“我还在树林里看到了松鼠。我那时就想你肯定没见过野生的松鼠。”
  那年,他一个人坐在这里,因为失恋惆怅。从来没想过,五年后,他还可以和他一起相偎坐在这里。仿佛一块破镜,重圆。 
  “嗯,确实没见过。穗城只有动物园才有松鼠,关在铁笼子里。”旻宇转过头看着秦炀,双眼如那平静的秋水清透而充满柔情。秦炀左手捧着旻宇的侧脸,粗糙的拇指摩挲着他细致的脸部皮肤。闭上眼,与他温柔的亲吻。
  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带着笑意般的口哨声,他们转过头看到一个同样是亚洲人面孔的年轻男子。面容清秀,右耳上戴着两颗晶亮的耳钉。 
  “不好意思,打扰了。”年轻男人笑着向他们眨眨眼。那顽皮的笑容显示他对自己的打扰并无歉意,倒像个恶作剧得逞的淘气小孩。 
  “你们可以帮帮我吗?”男子指了指不远处一辆陷在水洼里的车,耸耸肩。
  “当然。”秦炀和旻宇跟他过去,车里的驾驶室里还坐着一个男子,天气已经挺冷了,但是他只穿着一件军绿色紧身T恤,也是亚洲人面孔,但是身材很像西方人。
  男子发动引擎,旻宇他们三人在后面推,很快车就被推出了洼地。
  “Wow!”戴着耳钉的男人开心的欢呼,他笑起来很阳光,像春天一样干净明媚。“谢谢你们!可以的话,一起去喝杯咖啡吧。”他热情的对秦炀和旻宇提出邀请。 
  说完,又对驾驶座上的男人喊:“Honey,你去泊车,我们先进去啰。”典型的台腔,听起来温柔而清脆。 
  遇上同类了。旻宇和秦炀相视一笑。或许在这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遇到同类并不稀奇。
  咖啡馆里人很少,四人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我叫Elvis。”戴耳钉的男人自我介绍道,又介绍身边的人,“My husband,顾城。就是那个朦胧派诗人顾城的那个顾城。”
  顾城满头黑线。Elvis开心的大笑,“城很不喜欢那个诗人。因为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Oh,Sorry。你们不会正好是顾城的fans吧,这样说会不会冒犯到你们” 
  “不会。”秦炀和旻宇还处在Elvis那句语气超自然的“my husband”的震动中。
  “你们是刚搬来的吗?”Elvis又问道。他是个热情开朗的人,喜欢结识每一个新来的邻居。 
  “不是,我们只是来探亲的。”
  “哦,这样子啊。你们在中国的哪个地方?”
  “穗城。”
  “Honey,穗城离你的家乡近吗?”
  “如果你觉得Ottawa离Whitehorse很近的话。”顾城额头再次黑线。 
  “好啦,我承认我的地理比较烂啦。对了,我是台北的,城是大连的。”
  Elvis非常健谈,他是个漫画师,相信缘分,喜欢跟不同的人聊天。不知不觉就聊了很久。
  “你们在一起很久了吧。”Elvis搅拌着杯里的咖啡,问道。看着秦炀和旻宇诧异的眼神,笑了,“纯属漫画师的直觉。” 
  “认识十几年了。”
  “哇,好棒!不会还是彼此的初恋吧?” Elvis清秀的脸扑闪着兴奋。
  秦炀和旻宇点头默认。这应该是他们第一次主动向别人谈起他们的爱情,而且得到“好棒”的认同。这种感觉让他们觉得特别高兴和满足。
  “所以,你们这次来加拿大是来结婚的吗?”Elvis满脸的祝福。
  “啊?”秦炀和旻宇再一次为Elvis的话震惊。
  “我们两个都不是加拿大籍。”旻宇解释道。
  “你们不知道吗?”轮到Elvis震惊了,“加拿大允许非本国居民在加拿大登记结婚的。”
  这一点,秦炀和旻宇还真不知道。结婚。真的可以吗?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一点。或者说,从来不敢想。
  秦炀和旻宇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对方以外的其他同|性|恋者。他们知道他们的存在,但是他们没有接触过。第一次,他们觉得原来他们没有那么孤立无援。Elvis快乐,阳光。他总是大方的分享自己的想法和经历,温柔的鼓励别人说,“加油哦!”仿佛任何的苦恼都只是生活的微量调剂。永远相信真善,相信爱。始终感恩上帝,虽然基督教对同|性|恋百般诟病。 
  很多年前,旻宇就曾为了试图说服自己的父母承认自己的性向收集了国内外各种资料。从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生理学,医学以及情感道德等等各种方面对这个群体进行探究了解。但是最终除了更加坚定自己外,他在争取父母认同这一方面仍然一无所获。最后,他的父母说:好吧,我们承认这不是病。但是即使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是同|性|恋,你也必须是百分之十的那一类。 
  所以性向一直以来对他的人生来说是缺陷般的存在。他勇敢的正视并接受自己的这个缺陷,但是不代表他能轻松承受外界的压力。这些压力来自四面八方,来自家庭,来自社会。如洪水猛兽般汹涌,轻易就能把人卷入绝望的深渊。他从来不知道,他们这类人,其实也可以如此坦荡,如此轻松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美好爱情。就像Elvis这样。 
  告别Elvis和顾城那对夫夫后,秦炀和旻宇牵着手,沉默的沿着洒满落叶的社区街道往回走。今天不是休息日,大人都去上班了,小孩也都在上学。社区很安静,所有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