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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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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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成绩还是中等还有些偏下的她这次竟然跻身三甲,如此大的跳跃如果换在篮球上,恐怕能成为灌篮高手了。这不是梦,当她清醒地意识到的时候,她开心地乐了。

  这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多开心一会儿的时候,就受到了一个个的打击。化学高中第一名,让她对理科重燃了希望。“你居然比我高一分,不可置信,发下卷子一定要查你卷子。”一个理科尖子生在冲她大叫。不知怎么回事,她开始心里不太舒服。

  朋友田草也是一脸怒气的样子:“我真想杀了你,你居然考得这么好。”依虽然知道这是气话,却仍然不敢相信这是一直深深喜欢的朋友所说的话。她搂着田草的手滑落下来打在腿上,“啪”地一声,似乎有东西碎裂了。

  中午帮老师登分,她拜托同学帮她接过登上分的卷子,整理好,放在一起。她正登着,忙得满头大汗,却看见同学和别人聊了起来。“快帮忙啊!”她一时着急,催了起来。“你别以为化学考第一,就了不起了。”这一句响起来的时候,她呆住了,心针刺地疼。

  整整一天,不绝耳的“我要杀了你”“你居然考得这么好”的声音,传进依的耳朵里。一个个人走了又来,一次次地刺伤她的心。为什么没有鼓励呢?她不明白。她取得了这么大的进步,为什么没有人肯说一句:“这次真不错,下次继续努力。”为什么全是冷言冷语呢?她甚至不想要这份好成绩了。因为,没考好的时候,会有人安慰她:“没关系,下次再努力。”可是,当她真的努力了,考好了,所有的人都离她而去了,她成了千古罪人了。

  她记起初中的时候,曾看过一个外班同学的作文,他也有与她一样的遭遇,一样的困惑。当时,她还庆幸这样的事很少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依还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考好了,准会有人来祝贺她,鼓励她。而时间仅仅滑过几年,就全变了。是因为长大了,还是因为现在比以前更重视学习了呢?

  不单是这件事,大家好象全戴上了面具。依常常听见有人和她说,某某多么多么不好,自己多么多么不喜欢。可是转天,她总是发现那个向她埋怨的人正和那个某某嬉笑打闹或是亲密地坐在一起聊天,刚开始她很惊奇,后来却渐渐习惯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关系那么好,却还是要在背后议论人家。依是不能认同这些的。妈妈总是说她不懂人情世故。如果人情世故就是这样的话,那么她宁愿不懂。

  人们渐渐没有了真诚和信任。现在流行“只相信自己”了。大人如果这样,她还能理解。在社会立足,混口饭,养家糊口毕竟不容易。但十几岁的同龄人,有着鲜花一样娇艳的笑脸的同学们,让依不忍心认为他们的笑容里有任何的虚假和世故。可是,她还是发现自己就是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到处呼吸到虚伪的气息。这是一个让她感到残酷的发现。

  真的有东西碎裂了,是一颗心,一颗真诚的心。强力胶能把它粘起来吗?依不知道。她想知道。 。。

也无风雨也无晴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仗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定风波》苏轼

  苏大人果真是高人,难怪一众美女对他趋之若骛还不离不弃。他没有帅气的脸庞,挺拔的身躯,就算刨去才华横溢,单单是高尚品格就可以把女人迷得团团转。他也是个很会生活的人,懂得享受当下。虽然贵为一代大家,却少了一般词人的多愁善感,多了些洒脱昂扬。这样的男人,有内涵,是我的菜。 

  这个境界很难达到,但我喜欢也为此努力着。真的做到了,人生怎能不其乐无穷?在此特别感谢洪应明老先生,他把《菜根潭》写得确实赞,让本姑娘打小就一肠子通到底,对中庸至死不渝。不较真不计较,活得要多舒服有多舒服啊。 

  范范高歌着:“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伤太重心太酸无力承担,就算现在女人流行释然,好像什么困境都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可不以不勇敢,当爱太累梦太慢没有答案,难道不能坦白地放手哭喊……”

  我们可以不勇敢,可以号啕大哭,可以让自己尽情悲伤,可以允许自己暂时休息一下。不要戴上坚强的面具,我们毕竟不是神,而是人。哭过痛过懊恼过,爬起来,就会发现世界其实一片清朗。苏大人未必没颓废过,但等到一切都过去了,他再平静地回过头来,微笑。当时的人,当时的物,是最美好的记忆,而生活的车轮却没有因为之前的美丽而有一丝一毫地停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味杀——《香水》
从同学那里借来了《香水》的电影版,便迫不及待地欣赏起来,虽然有点恶心也有点少儿不宜吧,看过的人,我想都应该无法忘记那些蠕动的蛆,况且我还是在刚吃完饭时看的,胃里不断翻腾着…… 

  德国作家帕特里克&;#8226;聚斯金德写的小说《香水》,那样诡秘神奇的文字曾让我如痴如醉。电影相比小说,是有一定差距的,但也不失为一部优秀作品。主人公格雷诺耶给人的思考是无法想像的,一个拥有绝佳嗅觉的人,一个没有气味的人,一个杀人如麻的罪犯。从出生到死亡都缺乏一种作为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特质:没有人的思想、没有人正常的金钱与事业欲望、没有一个人最基本的爱与情感。主人公以外的人虽然都很正常,但全部是以贪婪、欲念与罪恶深重的姿态出现的,所以他们的结局都很凄惨。相比之下,格雷诺耶却显得如此纯净。

  他迷恋味道,尤其迷恋处女的味道,他杀掉那些美丽女孩,不是为了占有她们,而是为了收集香味;为了证实他自己的存在,因为他信奉“气味是灵魂的存在”。他认为,自己没有气味,也便没有灵魂,就不是真实存在的人。

  电影的开场,伴着画外音,镜头摇晃着,宛如走路的人的视线--1744年,法国。肮脏杂乱的菜市场:一个男人将一筐鱼倒下,一个同样浑身腥臭,湿头发的女人。片刻之后,这个女人突然表情痛苦,镜头转向她圆滚滚的肚子。她倒在地上,使劲,然后伴着哗啦一阵水声,她用杀鱼刀剪断自己的脐带,踢开婴孩。有人来买鱼,她吃力站起来,神情虚弱恍然,然而却真的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那个婴孩躺在鱼堆上,肚子上的脐带,浑身的残血,让人看了可怕。他闭着眼,但是小鼻子抽动。四周的一切气味,鱼腥味,狗味,垃圾味……刺激着他天生无比灵敏的嗅觉。约一分钟之后,他终于睁开眼睛发出哭声。人们开始寻找声源,通过鱼摊掩布的缝隙看到了这个才出生的婴孩,于是寻找孩子的母亲。然后镜头便是正要逃跑的母亲被逮住,下一幕便是上了绞刑台。这是第一个因为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一个遗弃他的人。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刻遗弃他。此后他不断被遗弃,而遗弃他的人都出了种种意外,死亡是唯一结果。

  他是一个变态杀手,几乎所有人都如此界定他。但谁又能注意到他心底对爱的深深渴望,他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母亲,他从没有爱过谁也没有被谁爱过。连他自己也从没有思考过有关爱的主题,但最初那个女孩递给他橙子的瞬间,也许他感受到了片刻的爱,也许他真的爱上了她。或许是为了追寻这美好的感觉,而不仅仅是那些令人神魂颠倒的体味。他调制出一种奇特香水,这瓶香水让人都有爱的错觉,就是让人得到最想要的,哪怕是幻境,也至少存在。所有人都被香水迷惑了,互相结合,他却清醒。他清醒记得她僵硬地躺在地上,她死了,那个体香不在了。泪水从他的脸庞滚落下来。而他希望少女向他伸出手来,他们拥在一起……相爱相吻,身体接触,气味并和。可惜,这终究是幻境,他得不到他最想要的,爱。

  最后的最后,他放弃用香水征服全世界,而是回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肮脏与恶臭并存的鱼市,将整瓶香水从自己头上倒下。于是,那些身上破烂肮脏并且饥饿的人们冲来围着他,啃食他。他就这么消失了,只剩下衣物和那个倒尽的空瓶。如同他出生的时候,一无所有。 

  没有血腥味,也没有罪恶感;也不着迷于制作(杀人)的过程,只为了那终极的香水。罪与美的结合,正是这个故事最迷人的地方。畸形变态的爱,却有种别样的美,因为,那是如此纯粹,没有世俗的肮脏。

  这将是最完美的香水。以少女的绝妙体香为基底,含苞待放的芬芳为主干,他将用这瓶香水,把她们的美永永远远地收藏……

  “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

本能
看完《本能》,如释重负。这是奥斯卡上获了好几项大奖的经典影片,而且当年票房很高。在我眼里,这是一部情欲暴力血腥,以及伦理道德的大拼盘电影。莎朗&;#8226;斯通是一个性感迷人,风情万种的女魔鬼。我要是尼克,我一样会无可救药地从灵魂上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的魔鬼,不可抗拒。很多人对于最后的镜头——女魔鬼放下冰锥而投入到爱情当中感到惋惜。可是我发现我希望如此,我希望爱情伟大到改变一个魔鬼的心。

  喜欢这么一句话,是古罗马人塞内加说的:不因愤怒,也并非出于恐惧,人杀人只是为了欣赏死亡。

  对于变态杀手,我和旁人一样,为他们的作案方式而感到恶心,为他们轻易地夺取一条生命而感到不耻。但最令我好奇地是,他们是以怎样的心态杀人的?

  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好像叫《灵幻小子》的日本电视剧。人物故事情节我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有个女人每次杀完人以后,都把那些死去的年轻女孩装扮成洋娃娃,给她们化很浓的妆,穿上可爱的洋装。年幼的我,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都会吓得把头蒙进被子里,夜里都不敢闭上眼睛睡觉。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终于知道她是一个有童年阴影的人。我理解她的痛苦,却仍然无法理解她去杀害别人的心情。弗罗伊德的理论里,我最信服的就是:一个人的童年会影响到他的性格以及他的一生。

  如果杀人成为像吃饭、睡觉一样的本能,那么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因为本能是无法挣脱的,它是人为了维持生命和延续生命所具有的不学就会的能力。你不停止呼吸,那么它就永远如影随形。也许拥有这种本能的魔鬼才是世界上最脆弱最痛苦的人,比起那些被杀害的人,那些因为死亡而解脱的人们,她却无处可逃。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那年那月那一天——《恋恋风尘》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在《锦瑟》里低吟出这一千古绝句。而我们又是以怎样的情事来诠释这句话呢?

  年少岁月,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段美好恋情。那些青涩又甜蜜的往事总是会偷偷溜进我们的梦乡里,但清晨醒来脑海中只会影显出朦朦胧胧的画面。而我们除了轻叹,别无选择。

  台湾导演侯孝贤的《恋恋风尘》就是给了我们一次清楚回味自己那些早已被有意或无意压到心底的记忆的机会。

  影片一开头就是火车头过山洞的镜头,银幕豁然一亮,一片绿色迎向我们。一对年轻人阿远与阿云就是生活在这样明亮的绿色群山里。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是标准的青梅竹马,所有人甚至是他们自己都曾经坚定不移地相信他们会相守一生。

  初中毕业以后,生活之路忽然在他们眼前出现了一个岔口。是留是走?是留在山里还是走向城市?他们彷徨不安,无法预知未来。但最终还是选择相继离开,去台北打工。阿远把阿云介绍到一家裁缝店里工作,而他也离开了家乡的印刷厂到台北做运货工。没有人知道,他们因为选择了城市,而将会永远失去相爱的机会。在大城市里工作,无疑是辛苦的,而这份辛苦不单单是体现在身体上,还有心灵。想念家乡的念头是一张无形的大网,网住所有离乡背井之人的孤苦无依的心。他们是彼此唯一的依靠,只能靠近以此相互取暖。阿远常常去裁缝店里找阿云,生病时阿云也来照顾他,两个人一起买东西,一起走在小路上,爱情在平淡生活中慢慢酿成一瓶香醇的葡萄酒。

  然而世事难料,阿远突然接到去参军的消息。两个人的爱情忽然遭遇了一个很大的考验。最初阿云常给阿远写信,影片里阿云将写给阿远的信缓缓念出,闲闲的话语,像生活,思念则像伏流在下。悠扬的吉他声拌着淡淡的话语轻轻弹奏。单纯美好的感情如秀丽清澈的百合。可是后来阿云再也没有写信来,阿远的弟弟告诉他,她已经嫁给了常常给他们送信的邮差。

  电影的结束,是阿远退伍返乡之日,他洗完脸出来,到田里探望正在照料蕃薯的阿公,一边听着阿公碎碎念,一边看着云影在山头移过……祖孙无话时,望着山上的风云变化,一阵子淡,一阵子浓,风吹来,又稀散无纵影。

  这样的电影,既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令人炫目的特效,甚至没有衣着光鲜亮丽的帅哥美女。它很老套很平淡甚至看着看着让人很容易进入梦乡,但是那种质朴纯真的感觉却是许多打着“精美画面、时尚包装、全明星阵容”旗号的现代青春电影所没有的。

  那个年代的台湾,那年那月的人、事、物,朴实无华,却又那么真诚,青翠的群山,笑容朴实的村民。而那个时代的爱情也是如此简单,约会方式不过是散散步聊聊天,没有电影没有鲜花更没有惊喜。感情表达的方式更是内敛含蓄,不过是生病时探望照顾,受伤时给钱买药这样细小的事情,没有惊奇大胆的表白,更不可能送99朵玫瑰,摆爱心蜡烛什么的。因此很多人质疑阿远对阿云的爱不够深厚,对她忽近忽远,不够关怀不够体贴,以致失去了阿云的心。但谁又能忽视当阿远得知她另嫁他人,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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