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只得单枪匹马面对命运的必然安排,可悲在于他们不能与时俱进,而是沉湎于旧时的幻想和观念,大有美国南方文学中那些悲剧人物醉心于陈腐、忠实于破败的悲壮气魄,如福克纳“纪念艾米莉的一朵玫瑰花”中的艾米莉小姐。无独有偶,在一次访谈中,范德海格毫不回避地宣称自己的创作正是受到美国南方文学即哥特式小说的影响,尤其是作家欧多拉·韦尔蒂(1909…2001)和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的熏陶。假如读者有心把他的作品与美国南方文*系起来阅读,或许会发现他的作品同样也表现出强烈的历史感、失败感和痛苦感,他的人物其实很多也折射出韦尔蒂、奥康纳、福克纳等笔下的形象,如《喧嚣与骚动》中的昆丁·康普生。
范德海格笔下的男女都是些平凡的角色,所谓反英雄角色,但他对他们的塑造却远非平凡。从他们的对话,从对他们言行的比喻,从他们周遭环境的描绘等等,无时无处不饱含着作家对于他们的关注和同情,不包含着传神的意象、丰满的描绘和生动的幽默,寥寥几笔之后栩栩如生的形象就会跃然纸上。正因为如此,译者在传达人物形象时,非常注意保留原著的那份情趣,那份真诚,努力把作者对他角色所倾注的热情、关爱、幽默尽可能忠实地传达出来,不仅形似,更要神似。但愿这努力能够实现译者的初衷,能博得读者赞许的一笑。
赵 伐
2008年春节写于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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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阅读男人的失败
阅读男人的失败
在善于跟风的中国出版界中,外国的文学的主流一直都是由英美法国的文学所把持占据。一个普通读者是很容易受这种主流文学审美偏见所影响的,进而可能忽略了从一个全球性和更全面地角度观察外国文学的总体发展态势。很大程度上,我们的阅读品味的形成是受制于这种主流文学偏见的。当我们在选择书的时候,当我们用一种先入为主的审美观苛刻的打量那些书的时候,甚至当我们阅读过程中,审美偏见已经下意识产生了。当然,我们的选择和阅读本身是不可能客观的,但是为什么不呢?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我们喜爱英美法的文学热情投入到一个看似陌生的作家和作品,说不定会收获意外的惊喜。比如加拿大作家盖伊·范德海格的《走下坡路的男人》。
惭愧的很,其实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范德海格一无所知,甚至对这本书封面上所谓荣获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文学奖”也知之寥寥。加拿大文学中,我稍微熟悉的也就有“加拿大文学女王”之称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她也曾荣获“总督文学奖”。但如果不是因为她曾荣获英国文学著名的布克奖和多次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话,估计现今对其仍一无所知。这就是我们的阅读偏见,更要命的是对此偏见我们一直懵然不觉或者认为理所当然。“加拿大总督文学奖1937年由加拿大作家协会发起创立,是加拿大国家级最高文学奖,奖励创作出优秀英语文学作品的加拿大作家,1951年起增设法语奖项,到目前为止每个语种共有7个类别的奖项:小说、非小说、诗歌、戏剧、儿童文学、翻译。”这是我在庞大的网络中搜索出的一丁点的关于“总督文学奖”的信息。而与此对应的,我们已经无比的熟悉了英国的布克奖,美国的国家图书奖,法国的龚古尔奖,更别说每年一度的大热门诺贝尔文学奖了。这种鲜明对比中,我们的文学品味暴露出了它最为丑陋的一面。
话题绕的有点远了,回到范德海格的这本《走下坡路的男人》,这是一本由12个短篇故事组成的小说集,作者把悲天悯人的目光投向了一群走在人生道路的下坡路上的男人,12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描写加拿大现代社会中的男人面临羞辱、嘲讽、伤害、挫折、失败和死亡时的心态和情感。短篇小说的特质在这12不同的人生故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忽然想到,我们下意识地忽略这部优秀的作品,是不是也和它的短篇小说的体裁有关?我们的阅读偏见中很容易就找到相符合的部分:偏爱宏大叙事,史诗性的宏篇巨制,而对一些短篇故事缺乏热情。而我明明记得博尔赫斯在访谈中说过对长篇小说不感兴趣,因为他觉得只有在短篇小说中,叙事的张力、节奏的紧凑、精致的叙事结构乃至精心推敲的句子细节才能一目了然。“只有在短篇小说中,我们才能享受到讲故事的乐趣”,这位短篇小说大师如是说。在范德海格的《走下坡路的男人》中,我们同样享受了一种乐趣,一种兼具短小精悍的特质和隐约中统一主题交融的乐趣。我不敢说这部小说中篇篇精彩,字字珠玑,但至少每篇小说中都有吸引我们注目的细节营造。比如在同名小说《走下坡路的男人》中,主人公埃德失业在家,靠妻子维多利亚做社会工作维持家庭和婚姻。长此以往,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不平衡不可避免,而埃德为了应付这种尴尬,每次妻子回到家中都会用微笑面对,窃以为这部分的描写是最为精彩的部分:“我打开门,向她展现我最拿手的笑容,就是‘我乃没用的傻瓜,犯不着跟我一般见识’的笑容。失了业,手上有大把的时间,我总对着镜子练习笑容。每种情况我都准备了一种笑容,手头这个是以往练习成果的忠实再现,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有一天出去散步,刚看见一条黑颜色、大块头的拉布拉多猎狗在人家门口拉屎,我俩马上便马上心心相印了。它呲牙咧嘴地冲我笑,身子还卖力地抖着。它的笑容中,既包含身体排泄之后的*,又包含调皮捣蛋之后的满足,还包含行为不端之后的羞臊,绝对符合我目前的处境。”这种略具嘲讽的心理刻画如果说是一种自我作践,倒不如说是一种精神胜利法更为合适。人至贱则无敌,当舍弃掉最后的一点自尊,用一种自我羞辱的方式摇尾乞怜的生活,这种心酸的滋味可想而知。而难得可贵的是,小说中并没有直接描述这个男人屈辱的心理过程,但是通过那条呲牙咧嘴的狗,这种由文字巧妙组合成的直观画面似乎更具有冲击力。介绍中说这本书是范德海格的处女作,能在自己的处女作中显示如此娴熟和老练的叙事能力,作者的写作功底可见一斑。
更何况这只是其中的一篇。开篇《看客》中,那个天真地有些邪恶的小男孩尤其让我印象深刻;《团聚》中那个被妻子的家人斥为无能之辈的男人唱起的歌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心酸的温馨;《体验完美》中,那个身患恶疾但仍锲而不舍地感受生活的美好,寻求人生完美的味道的男人让人感动;《跳舞的熊》中,那个临死前还要奋力抗争希望找回自己尊严的老人让人敬重;《离乡人的聚会》中,那个退休后想要追寻年轻时向往的异国美景的老教师,结果发现他在英国与现实格格不入,更令人唏嘘感喟……几乎每一篇小说都有一些韵味悠长的细节令我们回味,一种久违的情感在我们心灵荒漠中滋生。我们不是同情弱者,那些失败的男人,社会的零余者,边缘人,而是从他们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也许陷入过同样的困境,遭遇过相同的尴尬。我们是否想过如何地面对人生中一次次困境和尴尬?所以克尔凯郭尔的那段话在这里才如此的醒目:“个人的能力,可以用他的‘理解’与‘意志’之间的距离来衡量。一个人能够‘理解’的东西,他必须同样能逼迫自己以‘意志’去完成。在理解与将意志付诸实践之间,就是借口与逃避存在的空间。”
思郁
2008…10…13书
看客(1)
看 客
我觉得是因为肺有问题,让我打小就爱观察、就爱旁观。
“查理的肺跟我的一样,”妈妈总爱这么跟朋友说,“真是有问题。”她总要用力敲敲许愿骨 ,神情严肃地添上一句。
我觉得没错。四岁的时候,肺炎差点要了我的命,是家里的经验救了我。那次,整整一个星期天,我都神志不清,出的汗浸透了床单。卡拉雷大夫去水库划船,不在家,怎么也联系不上。妈妈为这个,始终耿耿于怀,没法原谅他。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心里有了仇怨,便不依不饶,念念不忘。打那以后,每次提起卡拉雷大夫,他就被冷冷地贬低成“一个辜负大伙信任的家伙。”
那次肺炎像魔咒一样笼罩着我。后来,我常常要犯支气管炎,常常要到40哩外的福特恩镇去住院。看看身边的氧气瓶,还有插到我瘦骨嶙峋的身上的巨大针头,在家里走不成路就实在算不得什么了。我一边咳嗽抽搐,一边翻翻购物广告、看看漫画,看到脑子累得实在不愿再看才作罢。吃什么东西由我随意定,热巧克力、全麦薄饼,配上粘粘的甜面包圈,一个一个不停地吃,直吃到再也塞不进去、肚子难受地上下翻动才停嘴。
病情有点好转的时候,妈妈把我抱到起居室的长沙发里,她和收音机一起给我做伴。电热水壶跟在身后,在屋子一角很快烧开了水,把蒸汽放在空中,让我的肺保持潮湿柔润。那时,病情既不好也不坏,算是病得最舒服的日子。即便一直呆在家里,也没觉得特别无聊,没觉得无法忍受。呼吸的时候,胸膛不觉得特别难受。松松的吸痰袋吊在胸前,说明还不用担心要回学校。我挺享受雾气弥漫的赤道型天气,享受妈妈的溺爱,好像自己是一只罕见的热带鸵鸟。
那时,家里还没电视。一生病,我的兴趣和注意力便都集中在周围的事物上。我想把周围所有东西都研究个透。我比一般孩子早知道,要是你安安静静、不吵不闹,别像其他孩子一样总想让人注意自己,大人便会觉得你跟家具一样,比如就像个靠垫,既不重要、也没头脑。跟妈妈一起,我得以见识成人世界中常见的困苦与流言。
六岁的时候,我还不懂“流产”是什么意思,但却知道伊塔·汤普森已经有过一次。现在,她家的下水道堵住了。透过蒸气弥散的起居室窗户,我能看到老处女库茨纳斯卡在挂洗好的衣服。看到她,我便能证实说她不愿穿*的传言。她弯下腰,在洗衣篮里摸索,我能瞅见她硕大的白屁股,在春天孱弱的阳光下发着光。
我还知道(怎么知道的记不太清了),诺玛·拉格斯和卖酒小店有染。每天早上10点50分,她总会经过我家窗外。早上11点,卖酒小店开门营业,她会站在门口。11点15分,她会摇摇晃晃地回家,一手拿着一品脱冰淇淋,一手拎着一个棕色纸袋,里面藏着掺了烈酒的红酒。她脸上原本有红色的色斑,此时,却带着一层羞愧的红晕。
“可怜的姑娘!”只要看到诺玛从窗前经过,看到她破旧的外套和脚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子,妈妈便总要这么感慨。她们是高中同学,诺玛曾是班里的尖子生,毕业典礼上代表学生发过言。她那时很用功,也很乖巧,现在也一样。酒不是她的,她只是爱吃冰淇淋,酒是她丈夫的。她丈夫是兽医,从战场上回来,跛得很厉害。
总是仔细观察大人让我挺早熟的,或者说,有时我会很明显的“与众不同”,要么就是“这孩子有点怪怪的”。1959年7月的时候,我搬去和奶奶住,她一眼便看出来了。当然,她开始只说了些表面的事,比如说我皮包骨头、弱不禁风。但她还有点尖酸地说,我有个坏习惯,总是用眼睛盯着她,还说我是个长了一双大耳朵的“小茶壶”,她从没见过这么爱偷听大人话的孩子。 txt小说上传分享
看客(2)
我之所以要住到奶奶家,是因为那年三月,妈妈的肺病加剧了。大伙都觉得挺意外。熟人都觉得她的病不会严重到哪儿去,其实并非如此。政府出资的X光体检发现,妈妈有肺结核。妈妈脸色灰白、神情忧郁地收拾好东西,准备住到外地的疗养院。
到学年快结束的将近一个月时间,爸爸一个人照看家,还有我。他身材瘦高,性格忧郁,像根耸拉着叶子的野草。爸爸结婚很晚,却很适应家庭生活。我不太喜欢他。
妈妈生病不在家,爸爸心怀抑郁。他拿根破铅笔给她写很长的信,字迹潦草,难于辨认。后来,我不在家了,他每周都去看妈妈。他心肠太软,多愁善感,谁摘下帽子,谁家的猫死了,他都会眼泪汪汪的。他跟他妈、就是我奶奶布拉德利不太一样,他没她那么果断,也没那么硬的心肠。
他那么多的兄弟姐妹也没有。这个老太太挺坚决,没把携带责任意识与实干精神的细胞遗传给笨拙的子女。她的孩子一个个生意失败、婚姻破裂,一次次经受失败与灾难,即便往好的说,也总是一次次的战略退却。我父亲算是例外,其他孩子的事业与生活都不稳定。
妈妈从他们身上,也没看到什么可资补救的希望。他们太爱喝酒,说话吵闹,养的孩子也没什么教养,像些堕落的魔鬼,毫无礼数。妈妈总有无数的例子教育我,怕我以后也成那样的人。“你吃东西像猪一样,”她会这么说,“跟那个表弟埃尔文一模一样”,或者跟爸爸说,“你没好好管教他,他会变得跟莫里的小儿子一样说话没礼貌。”
布拉德利奶奶身处在不幸与悲惨的家族中心,如磐石一般。各种问题摊在她门口。我堂妹克丽丝达16岁,肚子被人搞大,不知道孩子的爸爸到底是谁,也没法指个罪犯逃逸的方向出来,让大伙声讨。她被送到奶奶家,生下了孩子。厄尔尼叔叔在奶奶家的农场戒了酒。埃德叔叔也跑到奶奶家躲了好几个月,为的是躲避几个买了他预制的、可以自行组装的农用飞机的人。
家庭传统让我一定也得被寄养在奶奶家。当爸爸再也承受不了家庭的责任,而我又大声抱怨晚饭总吃煎蛋三明治时,他甩下脏盘子里变硬卷得奇形怪状的煎肉,跨过灰尘团随风滚动的地板,当即开车把我送到150哩外的农场。
一旦爸爸坐在方向盘后面,他便成了冒险人物。他对任何长途行程总要严阵以待,觉得公路如同丝带般狭窄,风险密布。在他眼中,旅途中的危险无处不在。他双手片刻不离方向盘,眼睛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