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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枷锁-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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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叫常翊。”男孩有些意外,挠了挠脸颊,踌躇着露出了笑容。

  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也许他就是被这个笑容所救赎了。解临安这么想。

  ☆、寂寞了要爱抚

  “临安,我去上班了。”常翊看着游神到外太空的解临安,不禁摇了摇头,这家伙,吃饭也能发呆。

  “啊,哦,早点回来。”解临安凑过去在常翊脸上啃了一口,晃了晃举着叉子的手。在常大爷开始唠叨之前抢着说。“盘子不用洗放厨房就好,出去的时候别忘了带手机钱包钥匙,别一整天都待在画室里,别忘了吃饭,药煲着一会儿就能关火,喝完以后三碗水泡一会儿放去煲,煮成一碗……行了吧,常妈妈?”

  捏了一把解临安的脸,常翊恶狠狠的说:“知道就好,别光听不记,要是你都能做到我还用得着天天重复吗,想我这么一个大好青年竟然被你叫成老妈子。”

  解临安揉着自己的脸,一本正经的摆出嫌弃的表情,娴熟的扔了个白眼,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快走吧,迟到了要扣工资的。”

  常翊无奈的笑了笑,两人再搂搂抱抱亲亲摸摸腻腻歪歪地墨迹了一阵,在擦枪走火之前,常翊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满面春风笑意满满的出门了。

  接下来,整个屋子就只剩解临安了。对解临安来说,家里没有常翊,时间会过的十分漫长且带着无限的乏味。

  解临安转动着酸痛的脖子,隐隐听到骨头咔咔的声音。墙壁上的挂钟正奔向四点,他又忘了吃午饭。 解临安呆坐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药也忘了喝,心虚的捧着早已经冷掉的汤药,三两下喝了底朝天,又把药壶里剩余的药渣倒掉,心里有些愧疚。这些药都是常翊特地找老中医给他包的,用来调养身体,可基本上只要常翊不在家,他就基本只喝一次,而且是冷掉的。

  我错了,下次一定不这样,解临安不知道是第几次的在心里忏悔和发誓,边自言自语着边把药壶洗干净放回柜子里。擦干手以后解临安又觉得别扭了,挪到客厅里开始擦地抹桌子。

  常翊在家的时候,解临安是什么都不用做的,不是他不会,但常翊就是嫌他手笨。所以每次常翊在做家务的时候,解临安就抱着熊宝宝在沙发上看着他。常翊的动作很娴熟很麻利,低头的时候刘海轻轻晃动,时不时遮住了眼睛,睫毛随着刘海的摆动会颤动。常翊不管做什么都是这么专注,把解临安迷得移不开眼。

  等解临安把整个家打扫一遍后,发现才五点过半,他扯过沙发上的熊宝宝搂在怀里头埋进熊宝宝软软的后脑勺。发呆的时候,钟表的声音,滴水的声音,暖气的声音,甚至时间流过的声音都被放的无限大,有些空虚。解临安盯着时间看了很久,突然跳起来,在客厅转了两圈什么都不拿,只套了一件外套匆匆出了门。

  常翊的公司离家不远,隔着两条街,大概二十分钟的路程。解临安只去过两次,一次是陪常翊面试的时候,常翊是满面春风一脸得意的进门,脸色苍白口吐白沫的出去,解临安好几次怀疑常翊当初到底被做了什么;第二次是两个人在约会的时候常翊突然被告知要加班,于是两人只能让约会戛然而止,常翊穿着休闲装脚踩夹趾鞋灰溜溜的跑回办公室做个勤劳的小员工。所以在解临安心目中,常翊的老板一定是那种大腹便便冷血无情毫无人性天打雷劈无恶不作不懂体恤员工极其可怕的老霸王。好吧,解临安弱弱的承认了自己的艺术加工有点过头。

  解临安赶到公司楼下的时候,刚好遇见了下班的常翊。常翊的公司对服装要求不是很高,所以他喜欢穿一件衬衫搭配着牛仔裤,天气冷的时候再加一件外套,看上去又年轻又潇洒。只是这个帅气的常翊旁边有个很煞风景的人正搂着他的肩膀,两人有说有笑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只可惜搂着常翊肩膀的不是什么风度翩翩的才子大帅哥,而是一身OL装脚踩高跟鞋的女人。解临安就差没磨利爪子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不等解临安气鼓鼓的奔上前抓着常翊的领子来个加速版的点头舞,那女人敏锐的转头看见了他,只瞧那妞儿阴损一笑,将自己的烈焰红唇印在常翊的脸上。

  解临安气的整个人都燃了,冲上前一把拉住常翊的领带,不给两个人任何说话的机会,单手拖着比他高壮的常翊一路过关斩将,连路人都不自觉的让开了道。他在家闷了一个上午,画棵树都会想到常翊,可他却和女人在公司亲亲我我有说有笑,解临安这样想着,有些委屈,心底的小矫情全都涌了上来。

  同样被吓到的常翊看着怒气冲冲的解临安,在心里把钟玲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常翊伸手搭上扯着自己领带的那只手,扯过他攥在自己的手心里向一旁的小巷子走去。

  “常翊!”解临安气的脸颊通红,语气里是满满的怒气,想把自己的手从常翊的手中抽出来。突然解临安不设防备的被压在了墙上,面对近在咫尺的爱人,解临安从脸红到了脖子根,又羞又怒,结巴道。 “你……你干嘛……这里……可是外面啊。”

  “谁让你一副‘不抚摸我就生气给你看’的样子。”常翊叹了口气,凑上去在人的唇上点了一下,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围在解临安的脖子上。“钟玲只是开玩笑,明天我会教训她的。所以不生气了,嗯?”

  面对常翊的态度,解临安揉了揉围巾,有点别扭又有点开心,虽然心里不满总是被当做小孩子一样哄着, 但是明显的比起钟玲,常翊更加偏瘫自己。这样想着,解临安满意的跳起来挂在常翊身上来了个热吻。

  常翊就喜欢解临安这点小心思,特好哄。

  一吻结束,常大狼在解小白兔的翘臀上又拍又捏过足了手瘾,才依依不舍的放开衣衫凌乱满面通红秀色可餐的解小白兔。

  “走吧,晚饭想吃什么?”

  “唔……菠萝。”

  “嗯,菠萝烩饭?”

  “好!”

  “那你想怎么报答我?”

  “诶……喂!这里是外面啊……啊!你的手放在哪里啊!!”

  门一开,解小白兔立刻埋头捂着肥屁股飞奔进房间,砰地一声把房门关上。常大狼将回家时绕路买的长毛地毯摊在书房门口,才心满意足的哼着小曲进了厨房。

  ☆、命里无时莫强求

  要问解临安最讨厌的季节,不需要考虑,无疑是冬天。

  月底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雪,一夜的时间,窗外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色,像是往完美的画作上突地泼上了白色颜料。真是败笔,解临安腹谤。但偶尔的时候,解临安也会在窗前架起画板,缩头缩手的描绘窗外的景色。

  每当春假来临,常翊和解临安就该商量假期的行程了。解临安坚定不移的表示要去温暖的南方过冬,他说想去澳洲,看袋鼠和考拉。常翊却对埃及罗马等历史圣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当夫夫俩争执不下时打算进行肉搏战时,解临安接到了一通电话,显示的是未知号码。

  “喂,你好……嗯,是我。”

  “……诶?”

  打来的人是解瀚之解二爷的管家梁尤,年过花甲的老人声音不可抑制的颤抖着,带着沧桑以及死亡的气息,一头盖过了解临安的全部思想。

  『临安小少爷,二爷……走了。葬礼在明天,另外,有些东西,我认为还是交给您比较好。』

  二叔,对解临安来说,这两个字承载着童年全部的亲情。他从小就被赶到离解家主宅很远的地方,在冷漠与蔑视中渐渐的沉淀,然而有一天,一个青年突然来访,将他捧起来,护在怀里。解临安还记得,那个男人温和的笑着,手拖着他的身体,声音温润有力,说:“临安,我是二叔。”

  年幼的解临安还不太懂二叔是什么,但是心底坦率的承认喜欢上了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因为二叔的到来,他第一次在餐桌上有了挑食的权利,第一次被人抱着听故事,第一次可以不用整天都待在书房里,第一次在花园里享受下午茶,第一次被人哄着睡着了……

  那个时候解临安就想,二叔,一定是和天使一样的人。

  管家说明来电的目的时,解临安下意识的看向了日历。十二月,离愚人节还远……

  解临安没有在电话里问关于解瀚之的任何事情,连管家什么时候挂了电话都不知道,他愣愣的放下电话。在常翊担忧的目光中,木木的竖起画板。解临安笔下的青年面容平静,轮廓柔和,眼睛不大却很亮,睫毛长长的,柔顺的发丝乖巧的散在头后,论五官长相,都远不如解临安精致,但是他嘴角边淡淡的笑容,却令人如沐春风,暖到心底去。用温润如水这个词来形容他,再适合不过。

  第二天一早,常翊将解临安的围巾手套给人戴好,解临安嘴巴压在围巾里,找寻着更多的温暖,闷闷地说:“陪我一起去。”

  “解家人都会去。”常翊边给解临安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边平静的说。

  解临安紧了紧握住常翊衣角的手,头靠在常翊的胸膛上,听着那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常翊的心跳声就像鼓,震得解临安的心也开始嘭嘭嘭的跳动,耳边响着两个人的心跳声,似乎是安心了些,许久才开口道:“陪我。”

  常翊勾起嘴角,眼里浮着浅浅的宠溺,把解临安的碎发拨到脑后,在他冰凉的额头上印下一吻,轻声道:“乖,今天是解二爷的葬礼。扰了他的清净,不值。”听到这,解临安才松开了手,头低低的,过了一会儿才嗯了一声。

  常翊的手在他的脸颊上蹭了蹭,解临安的脸冷冰冰的,加上嫩滑的皮肤,真有些像瓷娃娃。“我等你回来。今晚想吃什么?”

  解临安突然想哭,咬着下唇,吸了吸鼻子,压着哽咽,哑声道:“炒饭。”

  “嗯,好。早点回来,路上小心点。”

  坐上解家的车,家渐渐被抛在视线之外,解临安还有点没晃过神来。这是他认识常翊以来,第一次出远门,常翊没有在身边。

  解瀚之的葬礼是由解家一手操办,来的不见得都是和解瀚之有多大关系的人,但是他们无一不在一脸悲痛的诉说怀念解二爷的话,争先恐后的在表现自己,只为博得解家恩宠。

  解临安突然觉得烦躁,解瀚之活着的时候,跟他说句贴心话的人还不如现在来看他死的人多。

  解临安咬着牙,面无表情的跟解家人打了招呼,逃似的走出了灵堂。很少有车经过的街道显得异常干净和开阔,明明是十二月底的寒气,解临安却觉得燥热,头晕脑胀,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解临安蹲在马路边,狠狠地干呕了几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解临安蹲了一会儿,才慢慢地站起来,因为他发现有人在盯着他。那人叼着一根烟,严肃的西装偏偏解开了两颗扣子,外套搭在手上,背靠在灯柱上,有些痞气。他的五官很立体,脸上同时有着东方和西方的特点,即使他不像书里描述的混血儿那么美貌惊人,但也能让人过目不忘,说不出的顺眼和帅气。

  解临安见过他,在解瀚之生前最爱的照片项链里的一张合照中,那个时候这个人还很年轻,眉清目秀,穿着轻便的休闲服,在阳光底下笑的很张扬,似乎不在乎任何的风吹雨打。解瀚之说,那是他们二十多年来唯一的一张合照。那语气,平静中也能让人感到心酸。

  解临安看着陆晟灭了烟,踩着发亮的皮鞋走了过来。

  两人就近选了一家咖啡厅坐下,解临安要了一杯红茶,常翊不让他喝咖啡,陆晟则要了黑咖啡。陆晟抽出一支烟却不点燃,用两只修长的手指夹着,漫不经心的说道:“他也喜欢红茶,什么都不加,涩涩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就好这口,只要有卖这玩意儿他就会点。”

  解临安愣了半响,才发觉他说的是解瀚之。解临安有些不解,问道:“你爱二叔吗?”

  “不爱。”那人的回答不带一丝的停顿,眉间不留痕迹的皱了一下,语气平淡的可怕。

  “二叔很爱你。”解临安皱起眉头,语气有些冲,他不由得为解瀚之不值。

  “那又怎么样。”这次陆晟的语气带了些不耐烦,他皱着眉碾着烟头。

  解临安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心里有一团莫名的气堵着,很不好受,最后,他只能用委屈的声音控诉道:“他都死了,你为什么不能说句爱他。”解临安知道自己很幼稚。人都死了,爱不爱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死人不会感觉到痛了。

  但是他就是不愿意,解瀚之为了这个男人花费了近二十年的青春,散尽了所有的才华和心血,死前最后一秒都念着这个人的名字,最后却换来心爱的人一句坚定不移的‘不爱’。何其讽刺。

  解临安突然想起来,最后一次和解瀚之一起喝下午茶时,解临安说想听他和陆晟的故事。被解临安缠的没办法了,解瀚之温和的揉了侄子的头,平静的轻轻一笑,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相爱本来就是星球相撞的几率,我和他,只是恰好没赶上这个几率。

  解临安鼻子一酸,捧起送上来的红茶喝了一口,外面卖的的红茶大多数加了很多添加剂,远不是纯正的味道,解临安只觉得这玩意儿入口就甜到发涩。

  ☆、命里有时终须有

  陆晟把碾的不成样的香烟扔在烟灰缸里,靠在椅背上,这懒散随意的动作由他做起来相当顺眼。陆晟慢悠悠的说道:“他跟我认识快二十年,我们从高中就是一个班的,又上了同一所大学,他读历史,我读经济。他那人你也知道,性子说得好听是温柔善良,说得不好听就是懦弱,就是个烂好人。我记得大学毕业那会儿,我跟老头子崩了,那时候年轻脑子热,一心就想着自己闯出个天地,叫那老头子后悔。哼,好兄弟都奔着大公司奔着父母去了。那会儿经济危机,谁还敢顶着风头自己干?没有资金没有人,干什么都是白搭。兜里来来回回就只剩十多块,我每天都只能吃馒头开水。

  “有一天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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