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新手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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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新手必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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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电话”栏,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输入,不可以输入分机。 
3、如何选择毕业院校? 
点击“选择”弹出“查询学校”窗口,在指定位置输入学校名称的关键字,点击“查询”,查找要选择的学校,选中左边小圆圈,点击“确定”即可。如果学校列表中不包含所填学校,选择该页最下端“其它”选项。 
4、如果系统显示“证件号码已被注册”,如何处理? 
相同证件号码仅可网上填报一次,若证件号码被误填或恶意占用,导致不能报名,请及时与省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5、如果网上报名中途死机或点击“下一步”显示“该页无法显示”如何处理?
查看电脑及本地网络情况,如无问题,请再次登陆网站报名,如果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已被注册”,请直接与省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另外,网上报名时建议避开高峰期。
6、如果网上报名后忘记网报号和密码如何处理?
网报号和密码是现场确认的一项重要信息,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
如果保管不善丢失的,可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找回密码”,输入本人的姓名、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可以将密码找回,或与报名地司法局司法考试机构联系、查询。
7、如何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还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凭网报号或身份证件号和设定的密码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修改个人报名信息。也可在现场确认期间,提示工作人员帮助修改。
▲今年的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取得网报号)——市司法局现场确认(领证准考证主证)——省司法厅复审(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取得准考证主、副证即获得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主要流程为:取号等待——提交二代证身份证或网报号——提交报名材料供审核——缴费——领取准考证主证。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不需要下载空白报名表填写,并带到确认现场?
现场确认不需报名人员提交纸质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机关打印。
▲现场确认时间能否调整?
报名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预约日期,到报名地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预约日期进行现场确认的,可提前与报名地司法局司法考试机构联系,征得同意后,可在本市现场确认期限内另行约定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可否委托进行?
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现场进行。因特殊原因,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期限内不能到报名现场参加现场确认的,可提前与报名地司法局司法考试机构联系、申请,征得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委托本人直系亲属代为进行现场确认,生成的准考证主证由报名机构代为保管,现场不得领取。待阻碍报名的原因消除后,报名人员应最迟于准考证副证打印前到报名地司法局领取主证。
▲什么是现场确认“快捷通道”?
为方便报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2010年我省各报名点均开通现场审核“快捷通道”,2009年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未能合格的人员,2010年进行现场确认时,在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交纳报名考试费后,可直接领取准考证主证,但报名机关认为应当审核的除外。
▲什么是现场确认“绿色通道”?
为方便残疾人、孕妇等身体不便的报名人员,免除他们现场确认等待时间,2010年我省各报名点继续开通特殊人群报名“绿色通道”,身体不便的报名人员到报名现场后可直接参加现场确认,不用拿号等待。
▲准考证副证打印时间?如果自身不具备打印条件是否有其他方法?
准考证副证打印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10日。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或根据准考证主证“重要提示”中市司法局的联系电话,申请由报名地市司法局帮助打印。取的帮助打印的准考证副证的具体时间、方式,由各市司法局公告确定。
▲全省共有多少个现场确认点?
全省共设13个现场确认点,每个省辖市司法局设一个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为:
南京: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5号门二楼,联系电话: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无锡:崇宁路19号市司法局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10—82731801、82724061。
徐州:复兴南路128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6-83908850。
常州:化龙巷2号B座3楼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636821。
苏州:干将西路298号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512…65241983。
南通:外环西路22号市司法局一楼,联系电话:0513-83548210。 
连云港: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18…85318033。
淮安:北京北路89号淮阴工学院内行政楼(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17…83680216。
盐城:毓龙东路17号市司法局五楼,联系电话:0515-88335600。
扬州:扬子江中路613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 0514…87339672、0514—87313873。
镇江: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八楼市公证处,联系电话:0511…85370588。       
泰州:梅兰东路(莲花七号区南大门东侧)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835192。
宿迁:洪泽湖路139号市司法局二楼,联系电话:0527-84362654。

江苏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指南(二)
为方便社会各界报考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省司法考试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关心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汇总,供广大报名人员参考。
 ▲外省人员能否在江苏报名考试?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今年报名人员选择报名地点不受户籍限制,户籍不在我省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考试,且无需提交工作、学习地证明。
▲军队现役人员能否在地方报名、考试?
根据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的规定,驻偏远地区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考试更为便利的,可以选择在地方报考,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到报名地司法局设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能否在我省报名、考试?
居住在我省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我省居所地司法局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并应当在居所地市司法局设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人员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司法部《公告》(第96号)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或江苏国家司法考试网(//sfks。jssf。gov )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我省报名的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通信地址。
5、报名地市司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学历有什么要求?
除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外,报名学历要求为: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为提高现场确认工作效率,避免因学历问题影响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对本人的学历是否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学历条件不能确定的,可预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查询信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经查询无结果的,应及时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我省授权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025…83335114)。
▲报名时是否必须要有毕业证书?
除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外,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但是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1、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持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报名;
2、因助学贷款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扣发的,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持银行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书面承诺在申请资格审核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可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或者是提交省辖市级以上自考办盖章证明的《毕业生登记表》报名,并作出书面承诺;
4、其他成高、函授、远程等,已完成全部学业,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参照上述第三点自学考试,提交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某年某月入学,全部课程学完,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证明报名,并注明签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同时,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在申请资格审核期限内不能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必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报名的,必须同时提交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军校文凭是否可以报考司法考试?
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军校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2、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公告中“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中“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1年应届毕业。
▲报名考试费如何收取?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另外,对于农村困难户和城市低保户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或城市低保证明减半收取考试费。
▲有没有指定教材?是否组织辅导?
报名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复习备考,司法考试没有指定的复习教材,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到书店自行选购辅导教材。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垂询电话:010—82098598、82098599;400—882—2299;13366283986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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