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济持续增长、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的关键点所在,靠“硬苦力”的制造业是无法在国际竞争中获取更大份额的。而且,在当今世界上
决定一国竞争优势的已不再是自然资源的多少、土地是否肥沃宽广,而是取决于你的制度机制是否最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发生、使交易成本
最低。在现代运输技术、通讯技术出现之前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早期,跨地区经济市场还没完全形成,那时的市场交易可能依赖道德规
范、习惯法即可,有没有新闻媒体(更不用说开放的新闻媒体)、有没有可靠的正规司法可能并不决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竞争优
势,那时“地大物博”决定竞争优势。但今天不行了,在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交易中与你交易的不再只是熟人、本地人,而越来越多的是外
地陌生人和外国商人。道德规范、习惯法已不够用了,只有可靠的正规司法和开放畅通的新闻媒体才能促进交易更高效地进行。
通过以上的讨论以及所看到的多国综合经验,我们不仅认识到中国改革的下一步应该是什么,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中国过去二十
几年的改革成功不但没有挑战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命题,反倒更加显示出制度经济学对于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意义所在。
制度与财富
什么妨碍我们创业?
个人创业在哪里都艰难,在中国做“民营”创业则更难。一方面,各种融资途径对民营企业基本都是关着的,银行贷款优先给国
企,上市融资首先让国企,时下升温的企业债券融资也是只允许国企。在民营企业以高价受让国有股、法人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
它们又被指责占了“便宜”;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面对着众多难以逾越的行政审批壁垒。据最近的报道,国务院清理出现有各类行政审批
项目共4 159项,第一批将被取消的有800余项,但还会剩下3?300余项。按照茅于轼教授的话说,我们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不
怕苦、最不怕脏、最勤奋的民族之一,可我们还是这么穷。为什么?“因为人们的劳动没有用在生产上,甚至用在了抵消别人劳动成果的
努力上;更因为各式各样的浪费普遍存在,耗掉了社会巨大财富,可是每个人对此又无能为力(茅于轼语)。”
那么,在中国创业为什么这么难?中国的创业生态环境到底如何?这里我们不妨以公司注册、开业手续为例,来证实中国与其他
国家的差别,说明中国的创业环境。从这种比较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为了使中国企业具有国际竞争力,企业家们和公司首先不应该受到比
“国际标准”更多的束缚。如果中国企业被行政管制捆得紧紧的,而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又不受那么多的管制,它们怎么能有更好的竞争
力呢?
公司注册与审批程序
创业的第一步是注册一个公司以及走过所需要的行业准入和审批程序,得到各种执照和审批后才可正式开业。在不同国家,开业
后受到的行政管制差别也非常大。在法治好的国家,除非政府行政部门能证明你有违规行为,否则无权在到期前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在法
治差的国家,即使你拿到了营业执照,公司也会始终面临被不清不白地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在那里,行政审批和被随意的管制是一场“
持久战”。
由于不易收集各国对已经开业经营后的公司的行政管制数据,我们还是主要以公司注册、审批程序的过程为比较对象,因为如果
一个国家的注册审批程序很长、费用很高,那么它对一个公司开业后的行政管制通常也会很多。正是由于这种正相关性,我们基本上可以
从公司注册审批的难易看出在一个国家创业的难易。
在2001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哈佛大学的LaPorta与Shleifer、耶鲁大学的Lopez…de…
Silanes和世界银行的Djankov 4位教授对85个国家的情况作了系统统计,算出在每一国家从开始注册公司到可正式营
业之间平均必须走过的审批步骤数、完成全过程需要的天数以及注册申请费用。为方便比较,我们只挑选出其中步骤最少和最多两个极端
的国家(地区),再加上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
2–13给出11个国家和地区从注册一个公司到开业平均所必经的审批步骤数,以加拿大最少(2步)、意大利最多(11步
),中国内地则需要走过7道关。当然,对于一个申办中的公司,这些步骤具体多少跟所开业的行业和地区有关,有的会多于平均数,有
的会少些。此外,这些步骤数是根据官方正式文件确定的,不包括那些随意增加的行政审批要求。从这些官方公布的注册审批程序看,在
中国的开业步骤似乎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2–13?从公司注册到开业所需经过的审批步骤数
可是,审批步骤数仅反映了书面文件的要求,实际运作的过程可能会长短不一,尤其是不同国家的政府机构效率千差万别,同样
内容的审批在不同国家所需的时间会大相径庭。2–14给出在这些国家(地区)从申请注册公司到开业平均需经历的工作日天数,加拿
大最快(只需2天)、意大利最长(121天),在中国内地需111天。按每年250个工作日计算,在中国内地和意大利的创业者平
均要等待半年左右才可注册好一个公司并开业。当然,这些时间也是根据一般情况估算的,在具体个案中会因各种原因拖延、重复提供资
料等使审批程序可能更长。
2–14?从开始申请注册到开业,新公司所需等待的天数
判断在一国创业难易的另一指标是得到各种审批、执照所需支付的费用。这个数字很难精确计算,因为执照审批正是许多腐败、
“寻租”活跃的地方,创业者为此支付的成本通常以多种形式出现,难以找到公开数据。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腐败越严重,隐性创业成
本就越高。由于这些隐性成本无法估算,这4位教授只好根据官方公布的各种注册、执照申请与审批费用等作粗略判断。2–15给出1
1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这些显性的注册审批费用在美国、中国台湾、英国、加拿大均不到其人均年薪的1%,而在中国内地这些显性费
用占人均年薪的11%,在意大利占25%。
2–15?为完成公司注册和各审批步骤,所需支付的官方费用相对人均年薪之比
从这些官方公布的注册审批费用和需要等待的天数看,我们可能觉得这些都是小数目,更何况公司注册开业只是一次性的行为,
并非重复性的活动。但这种跨国比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简单的视角,从中看到不同国家的人所面临的创业环境差别之大。
上面的数据表明,意大利在3项指标中都最差,说明它所提供的创业环境是这些国家中最差的。或许,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为什
么20世纪上半叶意大利人往美国移民最多,使纽约等美国大城市出现一个个的“小意大利”城。为什么意大利人宁可放弃自己的家乡到
美国去谋职业?到了美国后因不能适应美国文化而相聚在“小意大利”城中,甚至组成举世闻名的黑手帮派“Mafia”以维系本族的
利益呢?没有利民的创业环境,意大利人只好选择移民他国。
制度与财富
新公司的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的要求是最重要的,也可能是影响最深远的创业壁垒之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国家要求的公司注册资金越高,那
些有好的创业理念但无资金的人就越不能进入创业者行列,穷人的子弟越是世世代代都成不了富人,这是维系贫民与贵族之间鸿沟的主要
壁垒之一。
在中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底线为1 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日本大约为82万元,
在美国的注册资金底线为零,英国约为64万元,其他欧盟国家约为20万元,见2–16。
2–16?成立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底线
这种创业壁垒看起来简单,但它意味着在中国可能永远也出不了像迈克尔·戴尔、比尔·盖茨这样年轻的世界首富,也出不了像
惠普、英特尔这样的传奇公司。众所周知,戴尔电脑公司是戴尔上中学时在自己家车库做起来的公司,微软是盖茨上大学时创办起来的公
司,两人均是普通家庭出身,并非富家子弟。到今天虽然两位创业者都不过40岁左右,但已多年保持世界前五名首富地位。试想一下,
如果这两位创业者当年是在中国,要成立自己的股份制公司,那么这1 000万注册资金底线的要求就立即迫使他们止步。在美国他们
成功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之一是无公司注册资金底线要求,欢迎任何家庭背景的人进入创业者行列,无准入门槛。
相比之下,在日本、英国和德国这些传统社会中注册资金门槛要远低于中国,但远高于美国。虽然在德国和英国这一门槛并非高
不可越,但这至少可从一个方面看到这些传统社会与美国的差别,前者可能更趋向于保留各种可维系传统的社会阶层的制度机制,平民永
远是平民、贵族尽可能永远是贵族;而美国更愿意在制度机制设计上排除障碍,使每个人均有机会创业致富。
中国的公司注册资金底线为什么这么出奇的高呢?从公司运作层面讲,尽管初始注册资金可以很高,甚至可以把底线上升到10
亿,但在公司开始运作后这10亿资金也可在一夜间蒸发掉。换句话说,一方面《公司法》要求新成立的公司至少有1 000万注册资
金,但另一方面又允许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继续运作、继续从银行得到贷款。这种矛盾和壁垒使个人创业异常艰难。
为什么要设立这么多壁垒?
关于对行业准入、市场准入的行政管制,经济学中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理论。第一种是庇古(Pigou)于1938年提出的“
帮手”(helping hand)理论。也就是,无管制的市场时常会出现失败,比如会形成垄断、产生过多污染、在股市中上市公
司会欺诈中小股东,等等。因此,行政部门通过行业准入许可审查,可代表公众把“不合格”、“不可靠”的人排除在外,以免他们给大
众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一旦某创业者、某企业得到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它们就得到政府的承认,就可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社
会也应当给它们以信任。因此,政府行政是给社会提供帮助,是一只“帮手”。按照“帮手”理论,行政管制越多,给社会带来的效益就
越大。
以公司注册资金为例,之所以新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至少要有1 000万元注册资金,可能是考虑到,如果一人没钱也可
以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不是会有人专门通过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来借债,等把钱用完后再利用“有限责任”申请破产保护来逃
债吗?因此,通过设立高额的初始注册资金,行政部门帮助银行和其他未来的债权人把那些“不合格”的借债(法)人早早排除在外,使
他们无法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身份借债。这等于是提前帮银行,代替银行做了“一刀切”。当然,前面讲到过,这种安排的实际效果可
能是零,其负面作用反而是阻止了许多人创业。
第二种是“抓手”(grabbing hand)理论,也就是这些年常讲的“寻租”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
方面,按照斯蒂格勒(Stigler)1971年的论述,行政管制是为行业的垄断企业而存在的,已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愿意新手
挤入,降低它们的既得利益。有了行政管制带来的壁垒,这些行业垄断可继续保留其管制“租金”。另一方面,按照施莱佛(Shlei
fer)和维希尼(Vishny)两位教授1993年的论述,行政部门之所以很热心设立各种准入许可和其他管制,是因为这些许可
申请和审批过程以及对可能的违规行为的调查过程给掌权人提供了“寻租”的机会。这两位学者把行政部门的存在比做高速公路上的收费
站,每次车辆来往都要收费。也就是,从社会角度看,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或许一两个收费站就足够了;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公路
经过的每个村和每个镇可能都要设自己的收费站,都要“伸手抓一把”,从而产生对社会最糟糕的结局。
这两种理论中到底哪一种更符合现实呢?从2–13至2–16表明的情况以及前面谈到的4位教授的大样本研究结果看,恰恰
是那些行政审批手续越长、行政掌握的“质量”关越多的国家里,产品和服务“质量”越差,假冒伪劣产品越多,市场上的诚信越缺乏,
银行呆账越多。既然行政管制后也还是如此,那么何必要这些壁垒呢?多国的经历表明,这些壁垒不仅没有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反而创
造了更多“寻租”机会,妨碍了人们创业。
在中国,民营创业的行政壁垒与政策歧视众多,这是一个历史事实。我们可能认为今天之所以要保留它们,是因为在中国“诚信
缺乏”,等等,所以不能随便让“不合格”的人进入这样那样的行业,行政部门必须通过行政审批把好“质量”关。虽然这种看法和做法
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但实际效果可能是反而助长了诚信的进一步缺乏,因为当这种行政“质量”关变成了更多的“寻租”场时,谁还能把
其他人和机构的承诺当真呢?
制度与财富
印度比中国强在哪里?
1978年中国的人均GDP是印度的2/3,现在中国的人均GDP比印度高70%~80%。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很多学者
和政府官员都说,印度尽管有新闻自由、民主制度、私有产权,等等,但是它并没有创造出中国这样的经济奇迹。
中印比较的结论下得太早
可是,比较两国的发展势头,不能简单着眼于当前的经济增长率。举例来说,美国20世纪30年代左右开始经济大萧条,西方
社会在20世纪30年代普遍出现经济危机,而苏联的经济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50年代一直保持高速增长,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