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繁荣景象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就不复存在了。二是20世纪前期,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上海租界,文艺创作有一段繁荣的时光
。在1911年到1928年的17年间,中国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那段时期可谓是中国文艺创作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和创新最有活力
的时候,这一历史对于理解中国的自主创新出路很有启示。
事实上,我认为,中国目前已有的一些创新动力,还得感谢美国和香港等自由世界资本市场所提供的拉动力。如果没有这些世界
市场提供的拉动力,仅靠中国自己来激发这些创新激情,中国的经济可能难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产权与财富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
本来以为“国营”还是“民营”的问题早已达成共识,没想到这个问题又成热点。因此,对这场辩论中的一些问题,我想谈谈自
己的看法。
首先,关于“国退民进”中是否存在国资流失的问题。我想,在目前缺乏监督、缺乏实质性制约的体系下不发生问题反而怪了,
要不然我们所熟悉的腐败现象怎么会这么多,连大学和中小学、医院、福利机构、银行、法院等都时常发生腐败,你说“国退民进”中有
这样那样的事奇怪吗?“国退民进”是腐败的“因”,还是更系统性腐败的“果”?按照常理,腐败越严重的社会里,最可靠的解决腐败
的办法就越应该是“物归原主”,也就是“还产于民”,让每个人管自己的财产最安全,使腐败没有物质基础。但“国退民进”过程不是
会出现腐败吗?当然,如果因为这一点而保留国有企业,那只会继续为腐败提供最大且长久的财产基础,所以国家不退的道德风险会更大
。我一直认为,像捷克那样人均一份国资是最公平的民营化程序(其实俄罗斯不是这样做的,许多人对此有误解),而且这也跟国有企业
产权的最初定义最为一致,但许多人误认为这种方式是导致俄罗斯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其实俄罗斯并没完全按“人均一份”去做。
实际上,从民营化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角度讲,“人均一份”既简单又远比“暗箱操作”的腐败空间小得多。
我们这里主要想谈的不是民营化方式的选择问题,而是要不要“国退民进”的问题,还有就是产权和经济发展到底有无关系。
案例研究与学术研究
在这场争论中,一些人士依赖的结论多是基于案例分析。那么,由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普遍意义?在多大程度
上只是研究者的猜想?
实际上,这里有一个更一般性的问题。随着过去十几年MBA、EMBA教育越来越普及,商学院与经济学教授们可能有点纳闷
:案例与传统的研究方法相比,更易懂、更具体、更清晰;那么,案例研究是不是学术研究的主要方式?当对单个公司进行研究时,这到
底是不是学术研究?学术研究如何界定?
仅仅通过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有时可能很荒唐。举个例子,中国著名的二胡独奏《二泉映月》的作曲者阿炳是一位盲人。如果以
阿炳创作《二泉映月》为案例去研究,那么,什么人才能够成为杰出的作曲家?因为阿炳是一个瞎子,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阿炳之所以
可以创作出《二泉映月》,就是因为他是一个瞎子?如果这样的话,要想成为杰出的作曲家,你就要先把眼睛弄瞎?
还有,在美国经常有人去赌场赌钱,当某一天碰巧赢了一笔巨款之后,就开始写书,讲授他那天是如何去赌的经验。比如说,他
可能平时早晨7点起床,但去赌场那天他是早晨6点起床;平时穿一件白衬衣,但那天他穿一件黑衬衣。他会下结论说,正是由于他那天
早晨6点起床,穿了一件黑衬衣,去赌场就赌中了,因此赌钱赢了的秘诀就是早晨6点起床,穿黑衬衣。这也是根据个案介绍经验并得出
“大结论”的。这类书很多,的确也有不少人买,世界真是什么人都有。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单纯的案例分析很难是学术研究,顶多是为学术研究做素材准备,帮助你得到猜想,但不能给你结论。
通常说,对经济的学术研究可以是纯理论的,可以是纯实证的,也可以是两者兼顾。即使是纯实证的,你有了猜想或者理念后,首先你应
该收集一个尽可能大的样本,然后再看这中间的普遍规律是否能证明你的猜想。
产权与财富
职业经理人制度能救国企?
最近有人在文章中谈到信托责任和职业经理人制度问题,以青岛啤酒为例说明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优越性,并也行得通。
分析青岛啤酒这一个案能告诉你什么呢?2001年以后其业绩改进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我们千万不要从中得出另一个“要想成
为好作曲家需先把眼睛弄瞎”的结论。
在有关论述中,有的人士以2001年青岛啤酒掌门人从彭作义换成金志国为例,说从那以后青岛啤酒业绩和H股股价都有了大
幅提升,说那证明青啤采用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多么优越,认为这是青啤比海尔越做越好的根源所在—这个结论非常牵强。其实,这位人
士并没界定清楚金志国与张瑞敏作为职业经理人有什么差别,那些我们暂且不管。但是,在有关这个问题的文章中并没有证明:2001
~2003年青啤的业绩改善是由“金志国作为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这个“因”造成的,特别是由“信托责任”造成的。当然,他
们更没有证明是“信托责任”在金志国这里管用,而在海尔的张瑞敏那里不管用。
严格来讲,青岛啤酒的业绩和股价改变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彭作义在全国进行大规模的举债收购
,收购了各地很多的啤酒厂。到了2001年,青啤在全国各地都有生产基地,啤酒差不多可以就地生产,不再需要远途运输,成本就节
省了很多。可以说,这为2001年以后青啤业绩提升做了很好的准备。如果没有彭作义的大规模举债收购,或许青啤2001年后的业
绩提升也不会这么快。
过去几年青啤在香港H股的股价确实上涨不少,但我们不能忽视同期间所有H股股价都在上涨。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有那么多新
的中国概念基金公司于过去两年建立,大家都想买中国股票,而且2003年是全球新兴股票市场过去几十年里上涨最多的一年。当海外
基金加大对新兴市场的投资时,分到投资中国的比例也会很多,它们投资中国股票的主要途径又是香港H股、红筹股和B股。这样一来,
水涨船高,青啤的H股不上涨才怪呢!
因此,青岛啤酒的业绩和股价上涨不一定是由“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造成的。更何况,正如前面讲的“阿炳的故事”一样
,单个或几个案例不能说明一般性的问题。
再者,一些人讲到的“信托责任”,就像我们讲了几十年的“要讲道德”、“要有责任感”,等等,讲了50多年,结果呢?并
不是我们不向往“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问题是,“信托责任”不是靠道德式训话建立的,而是要靠相配套的市场竞争与制度逼出
来的。中国50多年的实践证明,如果只靠道德要求而没有制度支持,甚至刚进去时的“职业经理人”到后来也会被国企改变成“非职业
”的经理人。苏联从20世纪60年代也开始培养职业经理人、意大利的国有企业从二战以后也采用职业经理人制度,但最后这些国有企
业都被迫民营化,为什么呢?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苏联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越来越差,当时也试通过奖金激励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
培养其管理者的成本意识,但是国有企业效益仍然每况愈下。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国有企业也试过奖金制度,实行过“承包制”,但
结果却是经理人只顾实现短期利益而采取了很多短期行为,导致这种激励方式最终失败。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制度可能与“信托责任”的说
法最接近,它们的国有公司并非行政部门,行政干预较少,但是国有企业在意大利最终还是失败了,从1985年开启了私有化道路。
产权与财富
国家持股是世界现象?(1)
在这场辩论中,有人指出,国家持股现象在欧洲也非常普遍,并举例说,奥地利国家持股高达14。81%,在芬兰、德国、法
国、意大利都有类似数量的国家持股。因此得出结论:企业国家持股并不只有中国才有;既然其他国家也有,为什么中国要“国退民进”
?
因为国家持股在欧洲和其他国家也很普遍(虽然比例不高),从而下结论说产权安排不重要。这个基于某一时间点的状况而下的
结论,只讲到了横切面的现象,显然忽视了非常重要的历史背景,结论似是而非。
第一,持这种观点的人士忽视了在过去20多年里,世界上遍布于亚、非、欧、美各洲的120多个不同国家,从20世纪80
年代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比如说他谈到的奥地利,现在国家持股14。81%,但这并没讲出过去二十几年奥地利对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奥地利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吞并,1945年二战结束后,德国在奥地利建设的军工厂、银行、基础设施都被奥地利没
收,德国留下来的这些资产就成了奥地利的国有企业基础,使奥地利从此有较高的国有经济成分,1951年时其国企产出占比约22%
。到了1985年,奥地利的国有企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那一年的亏损超过了1946~1984年间国有企业所有的红利总和。
从而引出争论,是否还要国有?1987年奥地利尝试民营化,1993年议会通过法案正式把私有化作为主要方针,通过上市、MBO
等方式套现。过去二十几年,从撒切尔夫人和里根开始,世界范围出现全面的私有化运动。首先是英国于1982年的私有化,随后19
85年有意大利和马来西亚,1986年有包括日本在内的4个国家,1987年有两个国家,1988年和1989年分别有9个和1
0个国家开始私有化,到1994年最多时有13个国家开始私有化,等等。如果产权不相关,为什么过去这些年里有120多个国家要
进行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难道它们都是拍脑袋拍出来的?这说明产权无关的结论并没有历史根据,更没考虑到过去20多年全球私
有化的大趋势。
第二,尽管今天还有不少国家对企业持股,但是历史上有哪个大国的长久兴盛是靠国有经济起来的?今天最强大的国家都是靠私
营经济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唐宋明时期也不是靠国有经济。苏联当年靠国有经济发展军工,辉煌了短短二十几年之后走向衰
落。中国过去二十几年的经济增长不是靠“越来越国有”,恰恰相反,正是通过一系列的产权改革使中国经济“越来越民营”,让越来越
多的潜能释放出来,才使中国经济越来越兴旺。这些经历不正是证明了“产权不但有关,而且非常有关”吗?
讨论“国营”“民营”问题当然不是什么新问题。那么,“国营”是怎么来的?“国营”是天经地义的自然状态,还是一种非自
然的状态?看清楚这些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场关于产权的讨论,也可以帮助我们吸取历史的教训。我们不能忘记,当年的国有化是一
场财产强行再分配的过程,而今天的“国退民进”也必然是一件艰难的财产再分配过程,这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看看历史,我们会发现,不管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民营”不仅天经地义,而且是自古人类最自然
的谋生方式,“花自己的钱才心疼”是再自然不过的黄金定律。而“国营”才是后来物,说得不好听一点,那才是过去100多年里“拍
脑袋拍出来”的,等于是拿中国还有世界许多国家做了一场大试验,让那么多家庭和个人以自己的遭遇去为试验埋单,先是从民营到国营
,然后又要遭遇从国营到民营的折腾。
“国营”在中国至少可追溯到11世纪宋朝的“王安石变法”,在王的倡导下由国家直接经营粮、茶、盐、牛马交易等商业活动
,使政府成为直接的创业者和经营者。但是,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次试验只有十几年。到了近代鸦片战争之后,“国营”理念在“富国强
兵”的洋务运动中重新出台。比如,1865年由政府出资创建的“江南制造局”。但即使在晚清洋务运动期间,人们对纯粹的“国营”
或“官办”也是多有警惕、提防。盛宣怀在19世纪70年代论及煤铁矿务、航运企业的创建时称,此等企业“责之官办,而官不能积久
无弊”,“若非商为经营,无以持久”。可是,洋务派一方面面对西方炮舰、洋行经营势力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国当时又缺乏规模融资途
径,同时又无任何经营新兴工业事业的经验,觉得完全由民间经营洋务又会显得力量太薄。按李鸿章的说法,“此等创举,责之民办,而
民无此力;责之商办,而商无此权”,“此等有益富强之举,创始不易……倘非官为扶持,无以创始”①。因此,虽然由于工业化任务的
挑战使洋务派感觉到国家应承担一定的主角,但至少晚清并没把国家推到“创业者”和直接“经营者”的位置上,而仅是“官督商办”。
到民国时期,两大因素把中国推上“国营”之路。其一是1917年俄国革命成功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计划经济,使其
经济在30年代按照12%~13%的年速度增长,那期间又恰逢美国和西欧国家的经济大萧条,西方市场经济发生大危机。看到苏联“
国营”世界与西方“民营”世界这种巨大的反差,南京政府的“国营”决心可想而知。包括马寅初在内的学者大声呼吁中国也追“国营”
。其二是德国于1914年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也对德宣战并停止支付一切德国债务,并没收了德国在山东等地的资产,这变
成晚清之后的第一批新国有资产。当然,抗日战争期间以及二战之后日本侵略者留下的矿产和其他财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