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尼雷回答说。那男孩子转身冲弗兰西喊叫起来:
“滚蛋吧!”
“这是自由的国家。”弗兰西宣称。
“这是自由的国家。”尼雷也冲那男孩重复了这句话。然后,他们就不再去管弗兰西了。她继续跟着他们。她反正没有什么事情做,要挨到下午两点钟,等社区图书馆重新开门了,她才会有个着落。
几个人走得很慢,边走边闹着玩。男孩子们会停下来找水沟里的锡纸,捡烟屁股。这些烟屁股他们会留起来,到了下雨的午后,他们会在地下室里头抽。他们还拦住一个去会堂的犹太小男孩,千方百计捉弄他。他们先是把他扣住,然后大家讨论如何对待他。那男孩子就在那里等着,脸上露出谦卑的笑。最后,小基督徒们把他给放了,但是将他下一周的行为准则,仔细叮嘱给他听。
“别他妈上迪沃街上来。”他们命令道。
“好,我不来。”他答应。几个男孩子有些失望。他们本以为对方会和自己较较劲的。其中一个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了小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条波浪线,命令道:
“永远不可踩这条线。”
那个小男孩察觉到自己太好说话不是好事,反倒把他们给得罪了,便决定按他们的方式来玩。
“我难道不能一只脚踩水槽里吗,伙计们?”
“你连吐口水到水槽里都不行。”对方命令。
“那好吧。”他故作无奈地叹气。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一章 布鲁克林(9)
一个大点的男孩突然有了个点子。“不要碰任何基督徒女孩。明白吗?”他们接着走了,听由那男孩在后头盯着他们。
“乖乖!”他低声说,那大大的褐色的犹太眼球转了几转。不想这几个外邦人居然觉得他够成熟,能想女人了(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这他受宠若惊。他继续往前走,嘴里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乖乖!”
那几个男孩继续慢慢往前走,坏坏地看着刚提到女孩的大男孩,很想听他说出些荤话来。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弗兰西就听弟弟说:
“我认识那小子。他是个犹太白人。”尼雷听爸爸这样说过一个自己喜欢的犹太酒吧招待。
“哪里有什么犹太白人!”那个大男孩说。
“这个,假如要有犹太白人的话,”尼雷说,口气是既要随大流,又要坚持己见的样子,这使得他看来十分随和,“那么他就是了。”
“不可能有什么犹太白人的,”那个大男孩说,“假设都没有用。”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尼雷套用妈妈的话说。
“别的犹太人都背叛他,把他杀了。”大男孩一下子铁板钉钉把话说死了。
继续深入探讨神学问题之前,他们又看到一个小男孩,从洪堡街出来,拐到了安斯利街上。他提了个篮子,篮子上用一块虽然破烂但是很干净的布盖着。篮子的一头伸出一根棍子来,棍子上挂着六个椒盐卷饼,如同旗帜一样静静挂在那里。尼雷这伙人中的大孩子下了一声指令,然后就一起挤着向卖卷饼的跑过去。那孩子不为所动,而是张口大叫了一声:“妈妈!”
二楼的一扇窗子猛地打开了,一个女人探出来,胸口波涛汹涌的样子。她用手抓住皱纹纸样的胸衣将其盖着,大声喊道:
“你们这些臭杂种,别去碰他,给我离开这条街!”
弗兰西用手捂住耳朵,这样做忏悔的时候,她就不用告诉神父自己听到了脏话。
“太太,我们啥也没做。”尼雷说,脸上露出了那种讨好的笑容来。这种笑容每每让他妈妈上当。
“最好别给我惹事。除非我不在!”然后,她用同样口气跟儿子喊了起来,“上楼来,你!我看你以后我睡午觉的时候还给不给老娘惹事!”卖卷饼的小孩上楼了。其他几个小孩接着慢慢向前晃荡。
“这女人真凶啊。”大男孩头向后头的窗户那儿一仰。
“是啊。”别的人应声说。
“我家老头子也凶。”一个小孩子说。
“谁管呢?”大男孩漫不经心地说。
“我只是说说罢了。”小男孩用道歉口气说。
“我家老头子不凶。”尼雷说。其他孩子都笑了。
他们接着慢慢往前走,偶尔停下来,深深呼吸纽顿溪传来的气味。沿着格兰德街,纽顿溪在狭小、扭曲的河床里流动着,经过了几个街区。
“天哪,真臭啊。”大孩子评论道。
“是啊!”尼雷听起来是很满足的样子。
“我敢说这是世界上最臭的气味。”又有一个孩子吹嘘说。
“是啊。”
弗兰西也轻轻地说了声“是啊”。她对这气味感到自豪。这让她知道附近有河流。别看它脏,可也一样流向大海的。对她来说,这种刺鼻的臭味说明有远航的船只,有远方的探险,故而她对这气味很喜欢。
孩子们到了空场那里,能看到脚踩出来的并不齐整的菱形球场。一只黄色蝴蝶从野草上飞过。男性大概是对一切运动的东西都有一种追逐的本能,不管这东西是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还是四处爬的,所以他们开始追逐起来,人还没有跑到,破帽子倒是先扔了过去。尼雷抓住蝴蝶了。男孩子们稍微看了一眼,很快就失去兴趣了,开始玩起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赛来。
他们玩得很是起劲,不停地骂骂咧咧,出一身臭汗,还互相打来打去。要是有个混混在此经过并逗留的时候,他们动作就特别夸张、卖弄。传闻布鲁克林道奇队有一百个球探星期六下午在布鲁克林街上游逛,看这些空场子上的比赛,寻找有潜力的球手。布鲁克林的孩子们要是能进道奇球队,就是拿美国总统的位子来换他们也不干。
过了一会儿,弗兰西看厌倦了。她知道他们会一直玩玩打打并卖弄下去,到吃晚饭的时候才结束。现在已经两点。图书管理员应该吃中饭回来了。她带着愉快和期盼,往回向着图书馆走去。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1)
图书馆又小又破,只不过弗兰西觉得它漂亮。她对图书馆的感觉和她对教会的感觉一样。她把门推开,走了进去。她喜欢旧的皮封套、图书馆浆糊、新鲜借书戳油墨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烧的香还好闻。
弗兰西觉得这个图书馆应该收藏着全世界的书。她计划把全世界这所有的书全读个遍。她按照字母顺序,一天读一本,连枯燥乏味的书也不放过。她记得她读的第一本书作者就叫Abbott。。她这么一本本地读了有一段时间,现在已经读到了B了。 到目前为止,她读完了关于蜜蜂(bee)、水牛(buffalos)、百慕大(Bermuda)假日和拜占庭(Byzantine)建筑的书了。她很热心地在读,可是她也承认B打头的有些书真是难啃。不过弗兰西天生喜欢读书,逮到什么读什么:垃圾作品她读,经典作品她也读,连时刻表和食品店的价目表她都读。有些东西读来很好,例如路易莎·奥尔科特的书就不错。她打算,等把Z字头的书也读完了,她会回头重读奥尔科特的书。
星期六是个不一样的日子,她犒赏自己,不按字母顺序来读。那一天,她会让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书给她看。
进了门,弗兰西轻轻把门关上——这是图书馆的规矩,快快看了一眼图书管理员桌子一端那金褐色陶罐。看罐可知时节。秋天的时候,罐里头会放几束南蛇藤;到了圣诞节附近,这里会插上冬青。要是里头放的是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近了,哪怕地上还有雪。今天是1912年的一个星期六,季节是夏季,这罐里放的是什么呢?她的眼光慢慢看上去,看到绿色的细茎,和小小的、圆圆的叶子,然后她看到的是……金莲花!红色,黄色,金色,象牙白。这美丽的景象让她的印堂部位都发痛了。她一辈子也不会忘掉。
“等我长大了,”她想,“我会买个褐色的碗。在炎热的8月,我会在里头放满金莲花。”
她把手放到光滑的桌面上——她很喜欢这光滑的感觉。她看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削好的铅笔、干净的绿色记事本、白色大肚子罐子装着的浆糊、有条不紊放着的成堆卡片,还有等待放回书架的书籍。那支笔尖上方有日期戳的神奇铅笔,正孤零零放在记事本边上。
“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
她给自己挑星期天的书,书的作者必须姓布朗(Brown)。弗兰西猜自己看布朗的书大概看了几个月了吧。看完布朗就看布朗宁(Browning)了。她难受地哼了声,恨不得早点看到C,这样就可以看到玛丽·科雷利的书了。这书她以前翻过,很喜欢。她能否看到这一本呢?或许她应该每天看两本,或许……
她在桌子前站了好久,图书管理员要屈尊来照应她了。
“要什么?”那位女士没好气地问。
“这本书。我要这本。”弗兰西将书推上前来。她把书封底翻开,从里头的小封袋里抽出卡片来。是图书管理员训练孩子们这么递书给她的。这样,每天她就可以少翻开几百本书,也可省掉从每本书的封袋里抽卡片的功夫。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2)
她将卡片拿过来,盖好戳,放入书桌的一个槽子里。她给弗兰西的卡片盖了戳,推回给她。弗兰西拿起来,但是还没有走。
“还有什么?”图书管理员看也不看她就接着问。
“可不可以给一个女孩推荐一本好书呢?”
“多大?”
“十一岁。”
每周弗兰西都提同样的要求,可图书管理员还是回以同样的问题。卡片上的名字对她毫无意义,再说她也不看孩子的脸。弗兰西每周来借一本书,星期六借两本,跑得这么勤也无用。如果她能微笑一下,或是说句友善的话,弗兰西就很开心了。她爱图书馆,也希望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能让她钦佩。可惜图书管理员总想着别的事。她反正也讨厌小孩儿。
当这个女人伸手去桌子下头拿书的时候,弗兰西急得都有些发抖了。书拿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了标题是《如果我是国王》,作者麦卡锡。棒极了!上周是《格劳斯塔克的比华利》,两周前也是这本。麦卡锡这本她只看过两回。图书管理员将这两本书翻来覆去推荐过很多次。或许她自己只看过这么两本;或许有什么榜单上推荐了它们;或许她发现这书最好打发十一岁小女孩。
弗兰西把书紧紧抱着,一路小跑着回家,路上总想着找个台阶,坐下来就读,可是她还是将这个欲望克制住了。
终于到家了,坐在太平梯上看书是她盼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事。她在太平梯上垫了个垫子,从床上拿来枕头,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还有冰。她凿了一小块下来,放进一杯水里。早晨买的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她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有些开裂,但是那蓝蓝的颜色赏心悦目。她把杯子、碗和书放到窗台上,然后爬上太平梯。到了太平梯,她就等于住在树上了。楼上的、楼下的、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可以透过树叶,将一切都收入眼帘。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阵懒洋洋的暖风吹过,带来了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枕头上映出变幻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真是不错。通常情况下,院子都给一楼一个店铺主人的儿子占着,那孩子没完没了地玩一种墓地游戏。他会挖一个小坟,将活捉来的毛毛虫放进火柴盒里,埋起来,并举办一个非正式的葬礼,然后在那小土包前竖块小石头当墓碑。游戏过程中他还一直在假哭,哭得胸脯一起一伏。可是今天,这个悲伤的男孩子出门去本森赫斯特,看姨妈去了。他不在家,弗兰西开心得如同收到了生日礼物。
弗兰西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树影舞动,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
如果我是国王,我的爱人
啊,如果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庸的故事她越读越觉得有意思。有时候她担心书会在图书馆里弄丢,再也看不成,所以她曾花两分钱买了本抄写本,抄写这本书。她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实在不行就这么抄一本也行。不过,这些铅笔写出来的页码,看起来终究不像图书馆里的书,闻起来也不像,她只好作罢。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个想法是个巨大安慰。
就这样,她拿着一本书,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化境。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大约四点钟,弗兰西家对面的出租公寓开始活跃起来了。透过树叶,她看着那些没有拉窗帘的大窗户。她看到人们拿着啤酒壶出去,装着满满的带泡沫的冰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来于肉铺、食品店、面包房。女人拿着鼓鼓囊囊的当铺包裹跑回来。男人星期天的西服又赎回来了。到了星期一,又要送回当铺放上一周。光是每周的利息,就够这些当铺发财的了。这对西服也不坏,它们会被擦干净,挂起来,放入樟脑丸防虫蛀。西服星期一进去,星期六出来。蒂米大叔收取一毛钱利息。这抵押和赎买周而复始。 。。
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3)
弗兰西还看到年轻的姑娘正准备着和恋人们出门。这些公寓都没有浴室,姑娘们穿着胸衣和裙子,站在厨房洗碗池前擦洗。她们抬手洗胳膊窝的时候,手举到头顶,那胳膊形成的曲线非常优美。这些窗户里头有很多女孩用这样的方式在洗,看上去就如同一种无声的、充满期待的仪式。
弗莱波家的马车进入隔壁院子的时候,弗兰西停止了阅读。看那漂亮的马儿,和读书一样有趣。隔壁的院子铺了鹅卵石,院子的另一头还有座漂亮的马房。两扇大铁门将院子和街道隔开。在鹅卵石边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