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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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挽歌-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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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文人经商,天大的产业都要被这种操性给操垮,况乎白手。最后,李斯终于扛不下去了――挥泪对宫娥,散伙。一屋被哥们折腾得半残的家具,丢了可惜,只好拖将回去,弄得狭窄的私宅像二战时的防空洞一样遮天蔽日。
 六
三十多岁的硕士李斯,失业在家,档案户籍都进了莲溪寺街道居委会。国家有什么最新就业精神或者治安戒律,要传达到基层群众,街道就来通知他去学习。夕阳红秧歌腰鼓队要在片区选秀,往往也能看中他的身板。房子是老婆单位的,他这个家属在其中混进混出的,像个下岗工人,只好破帽遮颜,甚至蓄起了长髯,把自己直接整成了一个新版恩格斯。
老婆已然是教授级大夫,女儿是小学的校花,他总不能就这样吃一辈子软饭。他起初相信共和国的股票坚挺,拿出私房的血汗去认购,很快就被套成了一些闻所未闻的国企的股东。割肉平仓没有余钱,只好喝酒骂娘。又见朋友买彩票中了小车,遂去博彩,人穷赌瘾大,经常看见他花一千元赌回来一板车洗衣粉和卫生巾。我们的嫂子见我们就说――这够我们全院的护士用一年。
官员和奸商都被总书记带进了新时代,只有老牌李斯还在90年代的春风之外飘零。偶尔被迫去开女儿的家长会,也只能坐在角落偷窥那些年轻女教师的容颜,回来和女儿讨论谁谁漂亮。兴致好时,会帮孩子作文,然后偷偷察看老师的评语。但凡评价不错时,都会打电话喜滋滋的告诉我――这回她老师给了95分。但多数时候是刚刚及格,那他也就瞒产不报了。那些小学老师哪里知道这是一个精通英汉双语的人,在为孩子捉刀等候一个表扬。
他是一个好读书且博学的人,对许多专业外的知识杂学,有着孩子般的好奇。肚子里的杂学多了,还喜欢追求一点格物致用。为了培养女儿的爱心,他把自家的楼顶平台封闭起来,让孩子养宠物。去宠物市场一问,才知道那爱心也不是他这种平民人家所能栽培的,于是改去了菜市场。女儿天性纯良,见爹地买回的是小鸡小兔,也无怨言,还是兢兢业业的喂养起来。鸡兔即使住进医院宿舍,该病照病,夫人是血液专家,对禽兽也束手无策。李斯便找来家里的各种医书研究,把内科外科甚至妇科儿科都操熟了,开始对鸡兔动手术治病。结果女儿的所有宠物,都在半成年阶段,被他好心的救治成了下酒菜――其中还包括一头羊和一匹猪。相处久了,虽是禽兽也有感情,女儿难免要哭,要罢餐。他往往会苦口婆心的劝说――你在精神上已经具备爱心了,现在爸爸得要教你在肚腹间具备爱心。

1996年我开始打工做出版,想起李斯有本书稿在箱底压了10年,遂动员他拿出来给我出版――这就是后来风靡了一阵的《垮掉的一代》。他那时大约正就着宠物鸡兔在喝夜酒――我们都有这个恶习――我说你作为编著者还是写篇评述吧,我们好到媒体去宣传。次日大早,他的传真过来,我一看就七窍生烟――他竟然用明清的骈文写了篇文章,搞笑之至,今日的媒体谁会赏识?我知道那阵子他闲的无聊,正在把明清笑话中的《屁赋》翻译成英语;文风所引,也就满纸乌烟瘴气了。
此书一出,便有多家出版社找他翻译,他总算找到饭碗。从此白日闭户,数月不到人间行走,没想到一不留神就成了中国最酷的翻译家。译着范围从《野兽之美》到《心理学史》到天文地理乃至妇科美容,似乎没有他不敢译的学科。这样一来,知识更显渊博,人生中的困惑也就更多,朋党中可以对话的也日渐稀少。
偶尔下楼来呼朋引类喝酒,大家声色犬马谈笑风生,他更是妙语连珠。但如果谁要谈及政治国家这些鸡毛无关的东西,并敢于为当局开脱几句,那他肯定顿时勃然,摔杯掀桌,拂袖而去。朋友们念他原本重情重义之人,往往又去拉他回座,大家酒已十分,他则会无端嚎啕起来。
译书对他而言,就是谋生,因此也就当是倚门接客,无心挑选了。他遇见好书如遇恩客,那是要赏玩文字,曲尽欢颜的。遇到无聊的书,只好胡乱几把,泻完收工。书籍出了百余部,评者自然也有讥刺乱译的,他唯一笑。只有我深知他的玩心,更深知他的语言造诣,无论英汉,皆在我辈之上多多。
所有的玩法皆让这厮觉得无聊之后,他说想去考武大赵林先生的神学博士。我们以为又是闹着玩,都认为他考不上,结果一年之后,赵林对我说――他确实比那些一直学哲学过来的考得好,只好取了他这个40开外的高龄博士生。
要上课还要养家,他便去应聘工大的老师,校方看他成果一大堆,却无任何职称,就说先只好按讲师待遇用。他也无心计较,好在可以把档案又从街道办转到学校,省得人家一天找他去跳扇子舞。一边要给硕士上课,一边要听导师讲课,跑得太累,我们就劝他买车。他到车市去看了一款最便宜的坤车,付完钱,自己还不会开,打电话找了个哥们去帮他开回家。就这样,他每天把庞大的身躯塞进那小蜜车,开始奔跑在两个大学之间。一边研究神学,一边把哥们继续团结在歌厅包房和啤酒间。赵林兄原本也是大家当年的朋党,他现在则恭称先生;而他带的学生,则一律叫他老大。他仿佛真是重出江湖的老大,经常把稿费拿出来带着一群大孩子喝酒,心下甚是惬意。

一个人爱上李斯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爱。这种人是一般女性杂志称为“杀手”级的家伙,但又绝对不是那种要少女提防的色狼。也就是说,他是那种爱动真格的人,一弄就容易弄出个柔肠寸断。我常常对他说,你要不是读书多一点,很容易走火入魔进入花痴的境界。他自己多少也知道钟情者正在我辈,故而即使遇见九分可人的追求者,他也往往不太敢玩火自焚了。
应该说要评选年度“最差老公”和“最佳爱人”,李斯都可能榜上有名。作为丈夫,你不能说他格外有多坏――他顶多也就算个顽童,尘缘未了,玩心未尽而已。一旦后院失火,他会去混迹一段背包客的生活,找个网友谈谈人生苦闷。我们戏改《金刚经》说――射即是空,空即是射。他是很容易又感到人生空虚的,空了又回来继续操持家务――家里的厨务,一般来说,他是包圆了的。
他会时常玩些正常人认为“发神经”的事儿。比如突发奇想,中年要改行学吹鼓手,就去买个唢呐回来单练。深更半夜的医院宿舍,如果出现鬼哭狼嚎的怪异啸鸣,大家都知道,肯定是胡医生的家属又在吹号了。其夫人永远要被他的各种胡思乱想弄得哭笑不得,有一阵子,他忽然开始研究中医养生乃至内外双修之类,自己按图索骥去抓来各种草木在家里熬制药膳,可怜一支老肥母鸡,被他煨成了一副十足的汤药,苦涩难咽。太太绝食,他只好动员女儿和他同甘共苦。他还要装出啧啧有味的样子,最后自己也无法吞下后,只好拿去喂楼上的宠物猪。家人未能进补,猪却开始发情打圈。
好玩的人做事也有认真之处。某日朋友送来两只脚鱼,我们分工,他杀我烹。我把各种配料搞齐了等肉下锅,跑去一看,他还蹲在地上吭哧吭哧的肢解,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工工具和医疗器械,刀叉剑戟一应俱全,手上还拿着螺丝刀在拆卸那王八盖子,一边骂骂咧咧――这玩意日马太结实了,根本就不是人吃的。
 九
嫂子是弟兄伙公认的好女人,知识女性,年轻时也饶有姿色,热情宽厚。可想而知,他这种人要不碰到个宽容的女人,那日子还不过得飞叉扬戟的。但即便如此,小两口早些年,也难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扯皮。古人诗云――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是从他们那些年的生活里看出了这种苦涩的。
婚姻本来就是现实的制度而非理想的,放在他这种性情中人身上,自然需要太多的磨合。他在某种程度上,一个极端西化的人,却还抱有许多封建夫权思想;面对夫人的批判,他总是自我解嘲的说――男人嘛,你不能要求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从我这儿改变嘛。
江湖谣传,他曾坚持数年给初恋情人暗寄情书而从不留地址,他又是个蓬转无定的人,等到这位被感动得心花怒放的初恋终于找到他的萍踪侠影时,两人皆各有所托了。女人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愿意为之留下而放弃温哥华;他面对本无过错的妻子和天资过人的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对方放弃多年努力终于可以成行的好事,只好拒绝了。事关隐私,或者不实;但有个真实的细节则无可隐去――多年后的某日,李斯大醉,深夜打的,司机问去哪里,李斯泪流满面的说:去温哥华。司机愕然。
我知道暗恋甚至明抢李斯的人不在少数,他在多数时候显得像一个“不勾引,不拒绝,不负责”的人,但仍有少数人会弄得他撕心裂肺。一番风雨一番秋,玩着闹着就到了中年,荡气回肠的往事都会渐渐被自己刨土掩埋。
一般而言,他是一个可以给朋友带来欢乐的人。那些来来去去的雨啊,渗进土地,最终还会蒸腾为云为烟,为各自心头横抹的晚霞,于枯淡的人生里暗藏一道隐秘的奇观。
在最近的一次讨论里,他略显悲哀的问我――当我们不再有激情,不再有能力去爱时,我们的生活还剩下什么?我说不会,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期将会无限延长,会永远充满老年维特的烦恼。他听后大笑,他说你的乐观确能感染我。
 十
回想起来,诗酒订交已然22年,那时的我们还相信国家热爱生活,相信有一个远方值得我们去追寻。那时的他总是收拾完行装,来邀请我和熊红陪他去扒煤车,说拉到哪里算哪里。他永远有无数个新鲜有趣的主意,邀约我们去实行。
90年代我和他相隔幽明,他怕我在里面绝望,来信鼓励。他说――外面虽然经济繁荣,许多人富了,但你不要急。等你出来,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精子销售公司;熊红的形象好,先拿他挤起卖,估计他还没挤完,我们都发了。把我顿时说得眉开眼笑。
他每回来探监,总是要抱着两岁左右的女儿,趁管教不注意,急忙从孩子的襁褓里摸出一瓶二锅头,暖烘烘的塞进我怀里――这在监狱是大忌,一旦发现,连他也要受罚。他知道兄弟好这口,只好把孩子弄来做地下交通员。
古人说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种高谊在我们之间始终保持。而今的他,正在英国乡村的一个贵格派教堂里研修神学,彼此电邮往返,既谈天问般的玄言,也谈同修们的颜色。
我想说他是一个十分纯粹的男人,是少数能坚持不落俗套的活着的人。与他讨论任何正邪话题,他都可以妙语连珠。其幽默充满智慧,但内心又是非常的伤感和绝望。某日在一歌舞厅,我们目睹一群流氓冲上舞台追打演员,可是我们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打抱不平了。于是他掩面痛哭,他摇着我的肩膀哭喊着质问――这就是我们留给孩子们的一个国家吗?
我为此感到锥心的疼痛,我深知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我们却都早早的放弃了任何努力,且任凭酒色财气也无法疗治我们积年成疾的内伤。即使是一个老酷客,最终也会像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一样,消失在时光的深处。
革命时期”的浪漫 
 一
大理的冬天完全是个无雨之城。初来乍到,我几乎被每天的蓝天丽日烤枯了;许多年来积存在身体内部和心中的潮湿,仿佛正在一点点烘干。人如果不被往事浸润的话,在这个疏世独立的古城,原是有可能坐化成一具精神木乃伊的。
然而,很久不响的电话终于还是惊动了午后的枯坐――我想,在中古时代,这种铃声的旋律,大抵类同于雪夜柴扉的剥啄――多有可能是某位乘兴而过的高朋,来云中访友了。但我看见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却是“无法识别”几个令人扫兴的汉字;就像都市中人透过猫眼,窥见门外的一张陌生面孔,多半连迎迓的兴趣也会丧失。
一瞬间我想起趣友李斯,某次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那种千娇百媚的女声,一听见他那粗哑的牛吼,急忙道歉说――对不起,我打错了。他急中生智赶忙说――也许你并没有错啊,我们何不聊聊?人生有一点美丽错误难道不是同样也愉快吗?女声咯咯的笑了起来,于是电话也就将错就错了。
李斯是我非常心服的知交,一个研究神学的人,常常能从俗世中发现真谛。他喜欢给我灌输一句名言――好运气只会敲一次门――意思就是说你要开门开晚了,人家就去敲隔壁阿二的门去了。于是,我还是接听了这个来历不明的电话,潜意识似乎也在渴望李斯式的错误;用《简爱》中罗彻斯特先生的话说――是过错而不是罪过。

80年代末期那个著名的“春夏之交”时,我正好也在南方的一个岛上享受太阳;海边的阳光向来潮润,而那一年,于记忆中则似乎更湿且蒸发着腥味。
我每天下班后,先回陋室脱下警服换上花里胡哨的便衣,然后骑上摩托就往海滩跑――对了,那时我竟然是该市的警察――连我妈都不怎么信。
那时这个国家已经沸腾了。好像除开总理府,从上到下都在同情那些街上的孩子。我过去也曾经是爱上街玩的孩子之一,现在脱下袍子换袈裟,自然就不便去赶场子了。尽管许多过去的兄弟频频来信相邀,我依旧孤悬海外似的在做逍遥派。当时的形势正好还在喜剧和闹剧之间,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回恐怕大人要向孩子赔礼了。于是,我对一些故人戏说:我就不来摘桃子了;万一你们挨打了,我再拿屁股来帮你们接板子。
岛上的孩子们要比大陆的上街晚一月多,于是警察们也就少受些累,我以为。某天我经过一中,看见一群孩子在募捐,那时我工资不够吃喝,心中有感,还是忍不住塞了些散碎银子到那纸箱中去,以示雷子也是人嘛,天良未泯而已。次日上班,政治处的朋友笑着暗示我――你那点钱请我们喝酒不好?我才知道原来“国家”并未逍遥如我,他们还是暗中忙着。
五月的黄昏我从海滨归来,只见满街突然人流如潮,往省府门口滚动。我几乎忘了我的职责时,一个头儿看见了旁观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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