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帝国阴谋与金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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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帝国阴谋与金融潜规则-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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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说挠⑷尉鞣讶跤胍桓鼋型炼涫凸荆↖PC,1929年更名为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西方财团签订了一份妥协合约(后来经过一些人员变化,这个财团包含的公司最后变成了BP、壳牌、道达尔和埃克森美孚)。   

  这份让步合约成了一个样式被广泛的推广到英国的其他殖民地。这是一段长达75年的时期,在此期间,所有条款都是冰冷的。结合两个20世纪30年代获得的受让权利,IPC获得了伊拉克所有石油的处置权。伊拉克曾经想保留20%的石油支配权,但是被否决了,尽管在早期的协议上还曾被提起过。   

  尽管伊拉克在反抗这些不平等的合约方面屡屡受挫,但这些合约还是在50年代和60年代感受到了压力。主要的问题是在公司和国家的利润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外国公司获得了太多的关于石油发展的控制权。它们限定一种产品从而推进其他产品的生产,并且利用它们在信息上面的垄断来控制价格以剥夺伊拉克人民的收入。这种手段几乎在所有的石油生产国家同时都能见到。这些争论的结果是许多石油工业的国际化。就拿伊拉克来说,它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在1961年和1972年进行。但这种局面是丹·威特和他的石油公司发起人们现在想要颠覆的。   

  20世纪70年代是伊拉克历史上石油工业最成功的时期。挣脱了跨国石油公司的控制,在1970~1979年期间,伊拉克国际石油公司的产量从每天的150万桶增加到370万桶,并且通过勘探,发现了现有石油两倍多的储备。这种成功的势头在1980年渐渐接近尾声,当时萨达姆入侵了伊朗,发动了一场八年的战争,并造成了100万的人员伤亡。   

  伊拉克的石油工业在20世纪80年代末萨达姆1990年入侵科威特前得到了短暂的复苏。而在随后12年的制裁期间,石油工业遭到严重损害,基础设施支离破碎。到了2003年英美联军占领伊拉克的时候,石油工业又被它们打着需要重建的幌子所占领。   

  伊拉克石油工业的状况每况愈下。在占领初期,那些石油设备,像这个国家其他的财产一样被掠夺。伊拉克钻探公司(IDC)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第一次看到钻探是在广阔的南鲁迈拉地区,那是在距离巴士拉两个小时车程的西南部的炙热沙漠。纳西尔· 莫哈辛· 莫汉是工地的主管,他在活动屋向我描述这一切:“机器设备全都被洗劫一空,只留下了钻塔的架子。”这不是一两天的快速入侵而造成的混乱,这样的掠夺持续了4个月,一直到2003年7月才结束。“所有的掠夺都是在联军的注视之下进行的,”纳西尔说道,“他们根本就不管这种情况。”最后IDC损失了大约2?4亿美元。   

  与此相对照的是,位于巴格达的石油部大楼被美军严密保护,而城市里其他建筑都遭到了被掠夺的命运。其他物资设备,比如说桌子、摩托车、各种仪器,只要有资金就可以找到替代品。但石油部里有不可替代的石油区域的地理数据。   

  在这场掠夺之后,伊拉克的石油工人们决定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重建他们的石油工业。2003年8月,IDC的工人们开始重建他们的设备。他们找出每一处需要修理的地方并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它们修理好。工人们最先修好了钻探塔并在45天之后开始运转。几个星期之后,已经有12个钻探塔可以开工。   

  在一间临时房里,哈桑·朱马坐在纳西尔旁边,高度赞扬了这次成功:“伊拉克钻探公司的工人们是真正的勇士,面对废除IDC的阴谋他们不为所动,最终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了公司。”另一个石油工人评论说这是伊拉克工人第三次面对极度的不幸,重建遭战争重创的工业了。正是凭借着这种强烈的对石油的主人翁感,他们才会永不放弃。   

  丹·威特的挑战是在面对伊拉克人民对石油强烈的主人翁感和发展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的愿望时,还要给它的发起人们想要的石油控制权。他也不得不承认:“把外国人放进来还要允许他们提取碳氢化合物,这真是个敏感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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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7章 抢劫伊拉克的石油:经济杀手在行动(9)         

  解决的办法就是要让伊拉克人觉得石油控制权好像还握在自己的手里。   

  产品共享协议   

  威特和他的团队在2004年的秋天完成了报告。他们建议伊拉克的石油工业还是要靠外国的公司来发展,可以运用一种叫产品共享协议(PSA)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协议最初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在印度尼西亚实行过,当时民族主义运动在那些石油生产国家气势很盛。尽管印度尼西亚的石油公司最终被收归国有,但他们还是想尽办法避免了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的发生。独创性的PSA明确了石油资源是国家合法财产的一部分,但同时也说明了外国公司的角色是“承包者”。实际上,外国的公司维持了控制权并拥有所得的大部分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讲,PSA同老的妥协合约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托马斯·瓦尔德解释了这种观点,他是威特最欣赏的理论家之一。瓦尔德是石油天然气法律方面的专家,在苏格兰东北部的邓迪大学任教,他把这种方法看作是“一种简易的结合,这种结合是在具有政治象征性的产品共享协议(这个服务合约表面上显示国有公司扮演着主人的角色)和该协议模式在所有重要事务方面以许可证制度的方式所规定的物资平等性之间……表面上政府在主导这场游戏,其实是公司在国家所赋予其合法权利这种伪装下,控制着这场游戏。”   

  对丹·威特来说,PSA必须让听众觉得完美无缺。   

  我第一次对丹·威特有印象是在广播里。当时BBC的世界服务广播搞了一个每周一次的节目,叫“大家说世界”,参与者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听众也可以通过E…mail发表自己的观点。2005年11月的一个周四晚上,我被邀请去了位于布什大厦的演播室。威特是另一位被邀请的嘉宾,虽然当时他也在伦敦,但他拒绝去演播室,所以只好以电话的方式参与。   

  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却知道ITIC,我在2004年的夏天看过他们写的伊拉克报告,对于里面的观点,我大部分持反对意见。   

  打从一开始ITIC的报告就宣称产品共享协议现在是“OECD以外许多国家的标准”。PSA在很多国家都在用,这是事实,但那些都是一些石油储备很少或很难开采或开采危险系数很高的国家。这些条款从不用于像伊拉克这样拥有大量开采起来既简单、成本又低的石油储备的国家。实际上,他们只关注如何共享世界的石油储备而没有注意使用国家的数量。国际能源机构的数据显示,只有12%的国家使用了PSA,而67%的国家选择单独发展或依靠国际石油公司来发展。   

  但也许ITIC的报告中最具误导性的是它提出的经济模式只到2010年。在这个时期,这个模式会显示外国石油公司的投资成效,因此会对伊拉克的经济产生推动作用。然而,在石油还没有开始流淌之前,也就是收益未被分配之前,这个模式已经停止了。   

  虽然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可以让伊拉克的政治家们在短时间内可以看到的目标,但我仍然认为这是个基本错误。这种时间结构掩盖了石油公司的投资将在石油开始流淌时从石油收益中取回的事实。这就像我从银行贷了一笔5年还清的贷款,然后看看我未来4年的财政状况,当我的贷款还清之前,我的状况当然会很不错。   

  我在广播节目中提出了这种观点,并希望得到威特的解释。但他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是就投资的重要性做了回答。我肯定了伊拉克需要投资,但真正的问题是以什么形式和由谁来投资。“丹·威特,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解释呢?”主持人问道。丹·威特沉默了一会,然后终于开了口:“嗯……大卫· 霍根,你还在线上,对吗?”第三位嘉宾是一个爱尔兰公司的老板,他刚刚在伊拉克获得了一份小型的石油合同。我在演播室里继续这场讨论,但威特却不再参与了。   

  我很吃惊!这儿有一个人在主席的位置上做了很多年,在世界上许多大公司面前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现在竟然因为我问他一个简单的问题逃避开了!   

  正当我反思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该这样吃惊。实际上,我开始明白,这正好是因为他做过主席的缘故。在辩论之中,他始终保持着说话简洁的特点:“这就是伊拉克如何引进投资的过程。”但在正常情况下他也应该说一说引进投资的成本,可是他没有。这也就是他无法向普通大众解释那个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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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第7章 抢劫伊拉克的石油:经济杀手在行动(10)         

  把皇帝的新衣这个故事拿来做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ITIC并没有提到最为重要的收入问题。伊拉克政府超过90%的收入来自石油,如果牺牲这么一大块收入,势必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发展。   

  伊安·劳特里奇是来自北英格兰谢菲尔德的一位受人尊敬的、精力充沛的经济学家。我和他将一起去纠正ITIC的疏漏。我欣赏他的工作作风已经好几年了。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石油公司极力反对对北部海域的石油产品增加任何税。它们声称,这种行为会使北部沿海在经济上不能独立的生存,而它们也会集体地从那里撤离。但劳特里奇的研究却表明,尽管一些公司做出了这样的声明,但实际上北部海域对于它们来说仍然是世界上最有利可图的地区,哪怕是在交了税之后。最近,劳特里奇写了《沉溺于石油》一书,这是在国际能源动力学界和有关伊拉克战争政策方面最好的书之一。   

  通过对伊拉克石油领域的现金流动构建经济模型,我们可以看到石油收入是怎样被分割的。最终结果的得出依赖于PSA条款的准确,有一些PSA条款对于石油公司非常有利,而有一些就不那么有利。   

  我们挑选了一系列的PSA条款,这些条款在世界上其他地区都已经被使用过了。从最严格的利比亚合约到比较慷慨(当然,是对石油公司来说)的俄罗斯合约,我们都收录在内。我们假设石油的价格是每桶40美元,然后对12个使用PSA条款的国家按照发展程度排序(除去60多个贫困国家)计算,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相比把石油资源作为公共物品,这种由外国石油公司承包的模式从伊拉克掠走了至少74亿美元(最高194亿美元)。当然,如果石油价格更高(就像我写的那样,在70美元左右),那伊拉克的损失就相应的更大。   

  PSA条款通常会持续25~40年不等,在此期间条款会进一步的进行修改。   

  当我在2006年夏天就PSA条款问题采访丹·威特时,他也承认以往发生的一些事看起来是不太公平。“有些东西看起来是有点矛盾,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坐下来商谈是很容易的事,我曾经和哈萨克,和伊朗的阿泽里斯人(Azeris)就此讨论过,‘是不是我们让步太多了?或许我们没有给政府足够多的好处,也许外国投资者不会做到公平分享利润……’”但是,他又争辩道,“你也看到了这是存在政治风险的,其他工业在一种不稳定的政治风险中会做怎样的投资?”   

  我向他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如果风险环境得到改善,那伊拉克政府能否就原来的条款展开重新谈判?原则上,他别无选择只能同意:“政府就是政府……如果政府方面在政治上站不住脚时,他们就会被迫与另一个政党展开谈判。”   

  然而,在哈萨克斯坦,威特又曾发表了一套与之完全相反的言论。在2001年和2002年期间,正当该国政府根据国内出现的新的情况想要对PSA条款做出调整的时候,威特的ITIC通过向它施加巨大的压力维护了原条款。ITIC的手段包括通过外国公司威胁撤离资金使哈萨克斯坦政府处于高危状态;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游说各位部长和国会议员;动员其他外部力量对政府施加压力,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条款的稳定问题就像漂浮在哈萨克斯坦上空的一块乌云,这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对于他们未来投资前景的展望,当然,还包括新投资者。”这是威特在2002年发表的威胁哈政府的一套言论。   

  最终威特赢了,PSA条款维持原样。   

  因此,由于伊拉克的政府刚刚成立,还没有实力与外国抗衡,况且国内的安全形式也令人担忧,再加上现在还处于军事占领期,所以伊拉克签订一份长期的PSA条款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况下,外国石油公司会要求得到巨大的利润来补偿它们所冒的风险,而伊拉克政府在讨价还价方面将很难有发言权。   

  这种不公平的条款恐怕要持续几十年的时间,这种前景也将使许多伊拉克人受到打击。这就像一个四处炫耀的小偷,在重复其他小偷曾经在伊拉克旧殖民时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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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7章 抢劫伊拉克的石油:经济杀手在行动(11)         

  然而,PSA条款经常会使外国石油公司对可能会影响它们的利润的新颁布法律具有豁免权。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稳定性条款”。条款里经常会有这样的规定:出现争议时不能通过本国的法庭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国际投资法庭来解决。而国际投资法庭会依据商业背景来做出判决,而不是依据国家的利益或国家的法律。伊拉克会因此失去更多的决定自己国家资产损耗率的权力,这对于一个经济上依靠石油的国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权。同样的,伊拉克也会失去控制石油甚至是制定一部新法律的权力。实际上,伊拉克被剥夺了对它大部分重要工业的民族自治权。   

  目标:民主政治?抢劫?   

  尽管美国政府一再鼓吹要把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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