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房地产投资业务数据的统计和披露工作。目前许多信托公司已开展了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项目数、资金规模在迅速增加、扩大。由于信托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各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信息公布不完全,同时监管部门也没有公布全面系统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数据。这使大部分媒体无法获得准确、权威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数据,经常引用各个信托公司公布的不完全数据进行评论,这对REITs的发展不利,难以为REITs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4年,银监会出台《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30家信托公司首批公布年报,并要求3年内所有信托公司实施年报披露制度。信托协会应以此为契机,配合银监会督促信托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要求信托公司加强房地产投资业务数据的统计和披露工作。
(4)普及REITs相关知识,翻译出版国外权威的REITs书籍。信托业协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易懂地向公众普及REITs相关知识。如利用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便利,建立协会专门网站,面向社会公众介绍REITs知识和最新动态。
REITs源于国外,国内的从业人员需要学习和吸收国外REITs的知识和经验,这样才能结合本国国情和本公司情况,进行产品和制度创新,满足市场的需求。为此,信托协会可以组织信托专家学者翻译出版国外权威的信托书籍,让从业人员能够获取REITs的最新资讯,及时“充电”后进行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
4。 努力营造有利于REITs业务发展的社会环境
REITs业务的顺利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环境,如果不具备适宜的环境条件,REITs业务的开展就非常困难,REITs的风险就会增加。因此,为了促进REITs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REITs风险,必须着力为REITs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充分重视REITs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REITs在美国已有40多年的历史,在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已有成熟的运作模式。而在中国,REITs是新生事物,要使中国的REITs规范、健康地发展,充分的理念研究、国际经验的借鉴和国内经验的总结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有效地避免发展REITs带来的风险。一方面,我们应加强对REITs的理论研究,对其运作模式、激励与约束机制、治理结构、外部环境等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国情,提出可行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借鉴美国和亚洲一些国家发展REITs的经验,总结出我们可学习、借鉴的做法;同时,对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准REITs业务进行总结,找出问题与不足,为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其次,要加强房地产投资信托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凡是REITs发展外部环境良好的国家,无不十分重视房地产投资信托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日本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日本1919年就创立了信托业协会(1926年成为法人组织),该协会致力于信托观念的普及和业务的推广、研究以及改进信托事业的理论和实际、促进信托业者相互间的交往和合作等。信托业协会创办了《信托杂志》,并定期举行信托讲习会。日本还创立了信托研究奖学金制度,鼓励各大学、各研究机构以及有作为的人才从事信托研究,以使信托制度普及。此外,信托银行开办的年金信托、财产形成信托、职工持股信托等集团信托(委托人为多人)与国民大众联系密切,也起到了对信托事业间接宣传的作用。我们应当借鉴信托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托思想、信托知识、信托观念、信托业务以及信托方式的宣传,逐步实现信托意识和信托观念在大众中的普及化和深入化。
二、REITs风险控制的微观措施
以上措施是从宏观上为防范REITs风险创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和社会等方面的环境。由于REITs管理人是REITs业务的微观经营主体,因此要想有效地控制风险,从根本上说还必须依靠REITs自身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图7。1的风险控制模型中设计了REITs风险控制的微观措施。从REITs管理人的角度出发,防范和控制REITs风险的措施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REITs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美国的REITs已有40多年的历史,具有成熟的运作模式,下面借鉴美国信托机构的风险管理体制[93],设计我国REITs的内部风险管理模式。
REITs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四个重要方面,即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监督,制定完备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标准,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这四个方面基本关系如图7。2所示。
图7。2 风险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
首先由董事会制定公司战略和风险可承受水平,然后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战略和风险可承受水平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标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获得董事会批准。由高级管理层监督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内部控制制度为风险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各级管理层和业务员负责信托业务的日常管理,并接受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1)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监督。
董事会最终对信托业务负责,因此必须审批和确定信托机构的信托业务发展战略和政策,包括信托业务风险的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政策,并确定可承受风险的水平,能够通过有效的监督制度,确保管理层在可承受风险水平以下经营信托业务。
管理层必须具有胜任能力,熟悉信托业务和全面介入信托业务的经营,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维护。管理层的责任包括:①合法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②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承受风险水平,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这些政策与公司战略相一致;③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知悉并严格遵循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可承受风险水平;④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精确性和相关性。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监督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 董事会和高管层理解经营的信托业务及其风险。他们批准了适当的政策、程序、簿记系统和报告系统,以支持信托业务经营活动,并有助于衡量和监测风险。他们建立了相应的程序,以及时获知信托业务及其风险的变化。
② 各级管理层充分监督信托业务的日常经营活动,以确保信托业务获得有效管理,信托业务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其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与所经营的信托业务的性质和规模相匹配。
③ 在提供新的信托服务或引入新产品时,管理层能够识别相关风险并确保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到位,以管理新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
(2)制定完备的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标准。
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风险管理的准则,并推荐行动方案。风险管理政策应该表达信托公司的理念、价值观和原则。信托公司必须随业务或可承受风险水平的变化而重新审核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风险管理制度有关操作准则和风险限额政策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风险管理程序包括风险管理的步骤、计划和做法,规定如何开展日常风险管理事务,旨在保证信托公司实现既定目标的有序性。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与风险管理政策具有一致性,具有内在的制衡机制。
完备的政策、程序和限制措施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信托机构的政策和程序涵盖经营的所有信托业务,并与管理层的经验和信托机构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②在信托业务相关风险的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方面,信托机构具有完备的政策和程序。
③政策明确了各级问责制度。
④在引入新信托业务时,信托机构制定的相关政策与信托客户的目标一致,并确保建立了有效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与新信托业务相关的风险的各种系统,而且在开展新业务之前均已到位。
(3)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监测要求信托机构对所有实质性信托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和衡量。风险监测活动必须由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支持。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营销状况、新产品研发、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案件和信托业务的风险敞口的各种报告。另外,管理信息系统也必须向基层经理提供经常性的更为详细的相关报告。风险监测和控制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应与信托机构所经营信托业务的复杂性相匹配。
完备的风险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信托机构的信托风险监测活动和报告涵盖了所有的信托业务活动。风险监测活动和报告的设计考虑了信托机构的战略目标和风险限额目标,以便有效控制风险敞口。
②风险的识别、衡量和监测过程所应用的关键性假设、数据来源和程序与所经营信托业务相匹配,并作充分记录,其可靠性得到持续审核和检验。
③管理层获得的报告内容准确、具有相关性,报送及时,涵盖决策者在识别不利发展趋势、现有或潜在问题时所需的充分信息。报告必须足以使管理层评估信托机构面临的信托风险的总体水平。
④建立完备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综合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信托机构的稳健运行极其关键。高管层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建立和维护一个授权适当、职责分离的内部控制系统。内控系统必须定期由独立的第三方(最好是审计师,或至少由一位不参与被审程序的人员参加)进行审核和检验,并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必须存档,管理层必须对审核结果做出反应。
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内部控制制度与所经营信托业务的类型和规模相匹配。
②信托机构的组织结构各级授权和责任明晰。
③各种报告制度的统属关系与被控制的对象和业务活动相独立。整个信托机构内部做到适当的职责分离。
④财务、经营和监督报告可靠、准确和及时。
⑤建立了完备的程序以确保合规性。
⑥内部审计或其他类型的控制审核活动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
⑦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经过充分检验和审核,审核结果均已存档,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适当的部门。
⑧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定期审核内部审计或其他类型的控制审核活动的有效性。
除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之外,还必须配备具有胜任能力的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包括执行或监督风险管理程序的员工和经理。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胜任能力,理解并遵循信托公司的理念、价值观、政策和程序。信托公司必须制定有效薪酬政策,以吸引、培养和挽留住合格的风险管理人员,而且对于有效管理风险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必须给予奖励。
2。 做好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投资的风险控制
REITs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好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就房地产项目的风险分析而言,由于各个项目的特点和经营方式不同,这些不同又影响着投资项目的风险大小,因此投资项目风险分析的关键是要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结论的可靠性取决于各因素的预测值与未来的实际值相比的可能误差范围。如果误差小,则其分析结论有助于投资者作出较为正确的决策;否则将会使投资遭受巨大损失。当投资项目的盈利从较高水平降到临界状态,甚至从合格项目变为不合格项目时,则需要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敏感性分析是实际工作中较为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敏感性分析一般分为五个步骤:一是根据经验判断找出可能对投资项目影响程度较大的风险因素;二是判断各风险因素的可能变动域;三是根据各风险因素的变动值调整原方案的净资金流量,并重新计算项目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四是根据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的变化幅度,分析确定项目敏感性因素,计算各敏感性因素的敏感度;五是根据敏感性因素及其敏感度,提出应变措施。
在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中,虽然风险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险控制正是以此为出发点。信托投资公司在对房地产投资信托项目进行风险控制时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手段。
(1)比例控制。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使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自有资金保持一定比例,限制超负荷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2)单项投资最高限额控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信托机构如果把资金集中投放到某一个房地产项目中,其面临的潜在风险就比较大。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应按照投资分散原则,尽量分散投资资金,并结合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制定单项投资最高限额,从而将各类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控制在一定幅度以内。这样,各类资产盈亏的波动就可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
(3)投资回报率控制。即信托投资公司应将资金投向具有较高经济效益、保持较高投资回报率,即使出现某些风险仍能盈利的项目。
(4)准备金控制。虽然信托投资公司对投资风险可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控制,但风险损失仍有可能发生。因此,信托机构要提留坏账准备金,以增强风险损失的承受能力。
3。 适当实行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通过对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发现某项房地产投资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时,事先就避开风险源或改变行为方式,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这些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投资活动,以消除风险隐患。风险规避是指对那些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采取放弃原则;或是对某一项目风险较大而获利很高的投资方案,采取放弃的原则。风险规避在有效地防止了投资风险损失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利的可能。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