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前沿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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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走私前沿地带-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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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关员用英语向其解释海关规定后,当事人表示只要让他走,检查台上的两万美金可以留下来。关员断然拒绝,对其作进一步搜身检查,又在他的裤子特制口袋中查获美金4 万元。
  2 月13 日上午,香港旅客陈某(男,45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查,在其裤袋内查获港币16 万元,鞋内查获港币30 万元,底裤内小腹部位查获港币万元,小腿处查获绑藏港币万元,共计港币万元。
  2 月13 日晚,香港旅客曾某(男,51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关员刚问了两句话,他就从右边裤袋内拿出港币5 000 元,声称再无其他需申报物品。但在人身检查时,关员在其腰部查获用特制腰封绑藏的港币102 万元,在其左右脚袜筒内查获港币40 万元。曾某为当天多次往返旅客,按规定放行港币4 000 元后,实际超带港币万元,折合人民币万元。曾某称,这些钱是在内地投资所得,拟携带出境使用。
  2 月23 日,旅客陆某(男,47 岁,浙江籍) 经罗湖口岸出境,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关员在其携带的挎包内查获美金万元,衣裤袋内查获美金4 万元,腰腹部查获用丝袜绑藏的美金8 万元,共超带美金万元出境,折合人民币130 余万元。检查中,陆某极不合作,拿出2 万美金送给关员,请求查验关员放行。遭关员拒绝后,又称不舒服,耳朵听不到,坐在地上不肯配合。在关员耐心解释下,才勉强配合海关办完有关手续。陆某称,这些美金拟带到境外供小孩读书用。
  3 月2 日,在文锦渡口岸出境大厅的人流中,3 名腰部臃肿的男子进入关员视线。关员上前询问他们是否有物品需要申报,3 名男子称没有,并选择了无申报通道。关员对他们检查时,发现3 名旅客的腰部均有特制布袋,捆有大量港币,共计350 万元。
  3 月4 日,皇岗海关关员在旅检出境大厅发现,出境人流中一女子腰腹臃肿,十分可疑,遂将其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查验中,这名女子抢回回乡证并企图逃跑,被关员当场制伏,在其手提袋内及腰腹处,查获大量外币,折合人民币约万元。
  3 月23 日上午,大鹏缉私局分局根据线索,在“中英街”特殊边境管理区出入通道截查了一辆别克小轿车,在车内坐位下、门边及司机脚踏布下、冷气槽暗格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涉嫌走私出境的人民币258 万元。
  3 月25 日,日本一旅客(男,48 岁) 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检查,在其行李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港币57万元。
  3 月27 日,法国籍旅客(男,32 岁) 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检查,关员在其行李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欧元万元和港币万元,按规定放行欧元3 500 元和港币8 700 元后,当事人共超带欧元万元,折合人民币95 万余元。
  在深圳海关,旅客超额携带现金出境案件,每年都有上千宗,案值人民币2 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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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钞也走私
以下是2005 年12 月,深圳海关旅检渠道查获的假钞走私情况:3 日,台湾旅客林某(男,44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关员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发现100 元面值美元假钞7张,另有秘鲁、阿根廷、伊拉克、巴西等国假币33 张。
  5 日,台湾旅客胡某(女,60 岁) 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关员在其行李内查获美元假钞51 张,每张面额100 元,共计5 100 美元。经银行鉴定,确认为美元假钞。当事人称不知上述现钞为假币,是帮朋友携带出境的。
  7 日,日本籍旅客从罗湖口岸出境时,海关在其行李内查获面值100 元的假美钞20 张,当事人承认知道是假币,准备带回日本收藏。
  9 日,国内旅客李某(男,51 岁) 经罗湖口岸出境时,海关关员在其手提包内,查获面额100 元的假美钞100 张。罗湖海关缉私分局立即对李某实行刑事拘留,并深挖扩线,又在凤凰路京达会所抓获供货人靳某(男,52 岁,吉林人),并从其住处查获疑似假美钞1 905元,靳某自称是黑龙江省某厅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10 日,香港旅客黄某跛着脚、拄着拐杖,从罗湖口岸出境。通过海关检查台时,关员发现他脸上表情异常,遂将他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检查,在其手提包内发现用报纸包装成条的港币1 条,裤袋内及腰部裤带处,发现同样包装的硬币11 条,每条均有硬币50 枚,面值5 元,黄某共携带硬币600 枚,共计港币3 000 元。黄某十分紧张,答话语无伦次,在关员的追问下,他承认这些硬币是他在珠海买来的假币,准备带到香港用。
  12 日,皇岗海关在旅检出境渠道查获两名旅客携带大量小面值美元纸币及港元硬币假币,其中,面值2 元的港元硬币500 枚,面值1元的美元纸币3 000 张。经查,这两名旅客均为江苏人,是做零币收购的,想拿到香港以等价将零币兑成大面额纸钞,从中赚取利润。两人供认,以前在香港兑币时,都会出现假币,这次携带的零币中有没有假币并不清楚。
  类似上述的钞票走私案件,深圳海关每年都查获上百起。
  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广东本来是内地制贩假币违法案件的高发地。2006 年,广东警方缴获假人民币亿余元。通过海上、陆路和境内外相互勾结,走私入港,已成了假币制贩集团牟利的又一“新出路”。假币“制造商”以假币票面额约5%的价格卖出。活跃于深圳、东莞、广州等市的“批发商”,以面值10%的价格卖给下家,这些下家又以20%的价差,向赴港旅客或入境港客出售,或与港人勾结走私入港,分销获利。
  假币走私与香港更大范围地接受使用人民币有直接关系。伪钞集团走私假人民币入港,令香港店铺及商场防不胜防。假币集团以多种渠道渗透假币入港:一是组织“水客”以身体夹藏的方式,从陆路口岸入港;二是利用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或渔船偷运;三是雇用粤港货柜车司机搭载进港;四是乘坐直通列车或巴士携带入港。他们一般采取人货分离方式,一旦被截获便否认“货”是自己的。有时,嫌疑人也不知道自己携带的是假钞,只是被告知交货地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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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走私
2006 年12 月22 日,香港旅客蔡某(男,55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人身检查,关员在他佩戴的领带内,发现藏匿钻石14 粒;在其西装上衣袋内,发现钻石1 粒。次日,张某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从罗湖口岸入境,其携带的水晶石117粒、K 金镶钻石半成品项链1 条、K 金镶钻石耳环1 对、K 金镶钻石吊坠1 个、碎钻269 粒,被海关查获。
  深圳海关每年都要查获数百起钻石走私案,从香港走私钻石是目前最主要通道。
  钻石走私也像钞票走私一样频繁,真正来自上海钻石交易所的进口钻石微乎其微(国家规定:除工业用钻以外,一般贸易下的钻石进口,必须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集中报关)。
  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钻石消费需求不断上升,国内钻石的产量与居民的消费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国内钻石加工业和钻饰销售商依赖走私的毛钻和裸钻。2006 年7 月1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17%降低为4%,钻石毛坯免征关税和消费税。税率调整后,一部分钻石商家开始走向正规经营,成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向国家缴纳4豫的增值税。虽然钻石进口零关税,但增值税的存在使钻石走私者依然有利可图。按目前钻石走私情况看,每年钻石走私可逃税10 亿元,与正规进口的钻石比,走私钻石的利润可多10豫以上。据上海钻石交易所统计,2006 年我国实际进口钻石近20 亿美元,而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口的钻石仅有亿美元。
  目前,走私钻石主要从非洲钻石生产国、俄罗斯、香港3 个区域入境。走私者以旅游方式出境,回程时,利用钻石体积小,在行李中夹带不易被发现的特点走私。比如,部分“印巴”籍旅客,从境外购买钻石,通过人身藏匿,从罗湖口岸入境,然后到深圳田贝、水贝一带的钻石加工厂兜售(这部分走私钻石多为“滴血之钻”)。在非洲做生意的中国商人,销售纺织品与机电产品后,获得大量当地现金,为规避汇率风险,在当地用现金购买钻石,然后夹带回国,卖给做珠宝生意的亲戚朋友。
  走私钻石主要销售到华东与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通过百货商场的珠宝柜台,可轻易卖出。
  我国钻石矿仅有两处,年产毛钻17 万克拉,仅占全球总量的,需进口大量钻石。
  上海钻石交易所2000 年下半年成立,是国内唯一办理钻石进出口手续和钻石交易的机构。2000 年前,我国市场上99豫的钻石是走私进来的。随着上海钻石交易所成立和钻石交易环节增值税的多次下调,“灰色钻石”的比例有所下降。市场上来路不明的钻石,在业界被称为“灰色钻石” (其实就是走私入境的钻石)。走私钻石在市场销售时,要将表面的“灰色”漂去,走私者惯用的伎俩是买增值税发票,对走私钻石进行“漂洗”。
  国际钻石贸易由戴比尔斯钻石帝国垄断,其控制的“DTC (国际钻石商贸公司) ———看货商———加工零售商”全球产业链条上,没有一家是中国看货商,只能从看货商手上拿钻石,处于链条末端,没有定价的权利。近年来,全球毛钻价格上涨约30豫,中国钻石商的零售利润越来越小。一些钻石销售商在深圳沿海城市购买钻石时,为降低购入成本,不要增值税发票只要收据;再加上钻石行业的恶性竞争,使得钻石商家不得不购买部分走私钻石来降低成本。
  戴比尔斯钻石集团的垄断和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使非洲一些国家非法开采的钻石(未取得金伯利证书而非法开采的钻石,俗称“滴血之钻”),只能通过走私流入境内。
  钻石等首饰原料,体积小、价值大,受专业知识和鉴定设备的限制,关员仅凭肉眼难以对各种钻石、宝石、黄金等的成色、品质、种类进行准确鉴别,对实际进出口状况难以掌握。
  深圳关区进口首饰料件大部分是来料加工企业的,这些企业在申报、加工、废料退运等环节,存在走私风险。经营钻(宝) 石首饰加工的企业,进口的首饰原料一般为黄金、钻石等,这类货物的价格主要由品质决定,根据重量、净度、切工、色度等不同,单价存在巨大差异。据海关掌握的价格资料显示,在其他参数相同的情况下,一样重量的钻石,总价可能相差20 倍。同样大小的钻石,若净度不同,单价也相差很大,如大小约克拉/粒的钻石,净度为IF 级的单价为1 300 美元/克拉,而I3 级的却只有370 美元/克拉。
  

野生濒危动物走私
中国海关统计显示:1999 年至2003 年,中国海关共破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242 起,起诉走私犯罪嫌疑人323 人。其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的穿山甲、猎隼、蟒蛇、巨蜥等濒危野生动物活体万只(条);查获羚羊角、象牙、鹿茸、麝香、熊掌等动物制品价值高达10 亿元。
  环保专家介绍,300年前,地球上大约有25 亿个物种,现在只剩下1 亿个!60豫的物种“灭绝”发生在20 世纪。而仅存的1 亿个物种还正以每天“灭绝”1 种的速度灭亡。野生动物因其珍贵、稀少,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毒品和武器的第三大走私对象。让我们把海关查获野生动物走私的镜头,暂时聚焦到深圳口岸。
  2006 年9 月26 日,香港旅客余某(男) 携带观赏鱼5 箱、15 000尾出境,被罗湖海关查获。同日,香港旅客张某(男,54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海关检查时,发现其手提包内有活鸟5 只,经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草鸮1 只、黄嘴角鸮4 只。二人因涉嫌走私珍稀动物出境,被罗湖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
  查获观赏鱼、活虾、鸟之类的动物走私,在深圳海关早已司空见惯。这些走私动物的价值当然无法与走私的濒危动物相比。对走私分子来说,濒危动物走私更有利可图,当然,其手法也更隐蔽、手段更残酷,活动更猖獗。因此,海关在查获这类走私时,往往陆、海、空全方位出击,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也更惊心动魄。
  2005 年4 月25 日22 时,深圳海关海上缉*快艇中队在蛇口东头角海域巡航时,发现两条小舢板在鱼排中间徘徊。一般来说,正常航行的船,不会在鱼排中间往来穿梭。而且,东角头海域位置偏僻,距香港只有几分钟的行程,加上正在建设的连接深圳—香港西部的通道大桥,以及周围的众多施工船只、渔排,非常便于隐蔽,因此常有走私船只出没。缉私民警顿时觉得这两条小舢板可疑,为了防止渔船望风而逃,驶往香港,缉私人员从其背后悄悄靠近。5 分钟后,缉私艇堵住了两条小船的退路并上船搜查,结果截获33 个塞满巨蜥的木箱(巨蜥俗称五爪金龙,和恐龙一样古老),并抓获一名走私人员。
  为了弄清这批巨蜥的确切来源,海关将巨蜥送到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鉴定。很快,鉴定结果就出来了:这些巨蜥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其产地是马来西亚。我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规定,巨蜥的资源保护费为每只900 元。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倍执行,照此推算,此次走私的255 只巨蜥价值高达286 万元。
  巨蜥主要产于东南亚地区和我国的海南、广西、广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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