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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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道士- 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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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动物平时极少和人接触,一般都是生活在深山老林里,有经验的猎人遇到猞猁是绝对会绕着走的。此物报复性极强,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我们那就发生过一起由猞猁造成的血案。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们那儿发生了一次严重的蝗灾,深秋时节,眼瞅着稻子可以收割了,不想一阵蝗灾过后,田里连稻草都没剩下。刚好那一年又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全国普遍闹饥荒,有钱也买不到粮。粮食短缺后,靠山吃山的农民们挖光了野菜开始挖树皮,但是那一年的冬天也来的格外早,一场大雪过后,山里、地里连个带色的东西都瞧不见了。
    严重的缺粮让人们无路可走,当时的大队书记组织了村里的猎手开始进山围猎,这是一个不得已的下策。浙西北是山区,山高林密,下雪时节就等于封山,因为山路都被积雪覆盖,一脚踏空那就是死。所以,雪线高度超过半山的情况下是没人愿意进山的,饥饿迫使人们铤而走险,因为在浙西北最多的动物就是野猪,这东西又特别适合在下雪天打,脚印会出卖它们所处的方向。
    那年的雪下得特别深,听我爷爷说,我们家院子里的雪已经齐大腿深。参与的围猎的人有很多,有力气的都得去,因为各个村都在打那点东西的主意,野猪是不会有限界的概念的,窜到哪儿就算哪儿,猎人们需要从山脚的八个方向合力向上包围驱赶。没枪的人负责呐喊,就是不停的冲着山里吼,起到惊吓的作用,一直把猪群锁定在山顶再合力击杀。
    也不是每一次的出击都会有收获,即使有,打来的猪肉一家也只能分个丁点儿,聊甚于无。
    因为那场饥荒,那一年的死亡率特别的高,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人家需要出殡,不是病死的就是饿死的,活着的人们只能盼望着春天的到来。那年头死个人太正常了,找个地儿挖个坑,埋了也就埋了,谁家能有粮食多的能摆酒席,都是这样草草的就给解决了。
    当有人发现自家刚埋下去不久的坟包被掏开的时候,各种传言就出来了,掏开的坟包都是新下葬的,里面的尸体基本都被掏空了内脏。因为人实在是太瘦了,身上压根就没肉,只剩下一把皮包骨,人饿到一定的程度就会不顾一切了,当用来打猎的猎狗都被宰了吃了,那也就差吃人肉了。于是,就开始传言有人开始吃人肉了,每天都不断的有坟包被掏,本来就是闹饥荒,这般下去,那人心必定要大乱。
    那个大队书记参加过抗日战争,后来解放战争的时候负了伤,断了一截手指头,解放后就复原回来做了干部。他这个人性子烈的很,也急的很,为了稳住人心,他就带了一群民兵去守坟窝子,结果还真让他给守到了,原来是一只猞猁干的。
    浙西北的山区一直有一种大猫的传说,见过的人都是在老林子里头看到的,那东西长的一对长长的耳朵,耳朵上还有角,速度极快,有人见到它扑杀过野猪。
    那是晚上,雪地里照过去一片惨白,几个新的坟包都被雪覆盖着。月光下,一只花斑纹的大猫身后泥土飞溅,三竿火药枪同时响起,最终却还是被它给逃走了。第二天,一场规模空前的围猎行动开始了,目标直指猞猁。
    有猞猁活动的地方都是偏远的山林,远比猎猪要难的多,而且这东西都是夜间活动,白天隐蔽在林间的石缝山崖间,很难找寻。他们那一次也是顺着血迹的,那只猞猁被击伤了,它被打中了一条后腿。两天后,有人发现了它,那只受伤的猞猁躲在了一棵松树上,不是血迹,人们绝对发现不了它的踪迹。也不知道一共开了多少枪,当那只体型巨大的“猫”被抬下来的时候,泄恨的人们剥了它的皮钉在了人民公社的墙壁上,它的肉被放在了大锅里头烹煮。
    当晚,一夜之间,有三户人家的孩子受到了袭击,毫无例外的都是被不知名的东西咬断了脖子。第二天,又有三户人家被袭,因为有了防范,这一次只有一家糟了毒手,另外一家受伤,成功击退的那一家则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亲眼所见,那是一头黑色的大猫,那只大猫破窗而入,正欲对着睡在襁褓里头的父亲张开大嘴。我的爷爷当年是民兵,家里有把汉阳造,爷爷瞅见那猫进了屋,端起枪来就打,那子弹据说是贴着我父亲的头皮而过,把那个他睡的摇篮给打了个对穿。
    那黑猞猁受了惊吓转身就逃,爷爷追出去二里地也没能够着它的皮毛。第二天,大家伙儿就都知道是那东西的同类来报仇了,村里头的老人说猞猁是成了精的东西,通人性,比黄皮子还聪明,当天我们那一代有孩子的几乎都抱着孩子逃到了外地亲戚家。
    村支书开始带着人围捕那只黑猞猁,几天过去了,猞猁的影子都没瞅见,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这事闹腾的人心惶惶,哪家孩子都不敢回来了。这个村支书那也是狠角色,他想了个法子,他把自己的亲闺女从他丈母娘那儿硬拿来回来,任凭他老婆哭破了天也不行。当天晚上,他叫了一大帮子人埋伏在自家院子里,寒冬腊月的,就把他那个嗷嗷待哺的小闺女丢在雪地里让她哭。
    那孩子都快哭断气的时候,那只黑猞猁终于再次出现了,就围着他那闺女转。猞猁是一种非常狡猾的东西,它知道只要它在孩子边上就没人敢开枪,谁都怕伤着人,我爷爷那是急糊涂了,后来想想他冲我父亲那一枪就差点亲手要了自己孩子的命。
    那猞猁就这么跟人耗着,它是来寻仇的。同样,面对已经有四条人命在身的猞猁,人也不会放过它。那个村支书到底是干过部队的,胆大又心细,他爬上自家的房顶,突然从上面把那张已经剥了的猞猁皮往下一扔,那黑猞猁果然上了当,去嗅自己的同伴,就在这时,一片枪声响起。
    要说这些个村民枪法肯定不是好手,但那可是足足二十来条枪,什么土铳猎枪汉阳造三八大盖一起搂火,打得那雪地里头是子弹飞溅。就这样的阵势,那只照样黑猞猁叼住了同伴的皮毛窜了出去,最后人们发现现场留下了一截黑色的尾巴,那是被打断的。
    尾巴是猫科动物的平衡器,失去了尾巴的猫就等于废了,失去尾巴的猞猁也同样再也没出来害过人。后来这截尾巴到了马肃风马真人的手里,当时他是用了几瓶好酒才从村支书那换回来的,这东西对于做道士的人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猞猁,但凡是懂阴阳的人见着它都会绕着走,此物性邪,通灵,尤其是黑色猞猁,那简直是成了精的。猞猁的牙齿又是辟邪的好东西,它甚至可以跟雷击枣木相媲美,用它做装饰挂在小孩的脖子上可以防惊吓。但是黑色猞猁的尾巴却有另外一种用途:马真人用它来见鬼……



第四百四十二章:幽灵杀手(三)
    猞猁在道士的眼里也被成为幽灵之祖,它比最邪门的黑猫还要邪,这东西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癖好那就是掏坟窝子。
    很多人以为那一年猞猁下山来吃死人肉是饿了,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山里头的东西只要是活的,都是猞猁的食物,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兔子,只要它想抓,猞猁都可以抓住,所以它不缺食物。猞猁是有吃死人肉的习惯的,跟猞猁最好的搭档是谁呢?就是盗墓贼!
    盗墓贼可以说跟猞猁是属于典型的狼狈为奸,最早发现猞猁会掏坟窝子的据说是一个叫做张大麻子的河南人。此人是北宋年间的,少年时进山砍柴捡了一只小猫的幼崽,那只猫被他捡回来后就当做宠物养,那猫的体型越来越大,后来才知道那是一只猞猁,因为养出了感情就一直没扔,留在身边作伴。
    他养的那只猞猁有一个习惯,老喜欢在他家院子后面刨土,张大麻子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它刨的那个坑重新填上,但第二天又会被重刨开。如此反复之后,张大麻子觉得奇怪,索性就拿了个锄头也去刨,刨到深处才发现那是一座汉代古墓,里头的宝贝多的数都数不清。他以为这是猞猁在对他报恩,却不想在他打开那口主棺材后,那只猞猁立刻跳了进去对里头的尸骸大肆啃咬,吃得津津有味。
    张大麻子有了钱,发现盗墓是个发财的好行当,他养的那只猞猁会找墓,于是乎这一人一猫是一拍即合。一个负责探坑,一个负责开棺,王大麻子只管拿里头的陪葬品,只要把尸骨留给那只猞猁便好。
    几年之后,张大麻子就发了财,带着一票兄弟专门干盗墓的行当,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盗墓头头。北宋末年,天下大乱,张大麻子带着那只猞猁开始东奔西走,躲避兵荒,最后逃到了江苏句容。他在此处隐姓埋名的安顿下来后又准备继续干那个勾当,苏南自古乃是富庶之地,地下埋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凭借那只猞猁的本领,张大麻子准备大干一番。
    张大麻子的到来搅得当地是人心惶惶,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看到某处地方有棺椁暴露,不光墓室里被洗劫一空,就连尸骨都被啃噬干净。哪有人盗墓还吃尸体的,于是就有传言说是妖物作祟,句容有一座上名唤做茅山。茅山早在5000多年前据说就有高人在此修道,山中遍布道观,茅山一带出现妖物那是不会被容忍的,很快就有人去茅山求助。
    当时,茅山上清派掌门叫做云崖子,人称滴水道人。他听闻句容有妖孽作祟,随即带着两名弟子下山查看。
    水滴道人当时就找到了张大麻子,起先,张大麻子矢口否认,后众人进屋强行搜索找到了一堆赃物却唯独不见那只黑猞猁。后来张大麻子被官府给判了极刑,砍了脑袋后尸首还是上清派的道士去处理的,过了不多久,有人就发现张大麻子的坟也被掏了,他的尸骨被啃噬一空,而凶手就是那只他亲手养的黑猞猁。
    每逢农历十五,必定会有坟被掏,众人又去找水滴道人,滴水道人算出那只黑猞猁已经成精,便决心要除掉此害。茅山有一种法术可以让人假死七天,滴水道人便在算好了日子后给自己立了一座新坟,用草席捆扎之后埋进了黄土。
    那一日,果然黑猞猁来掏他的坟窝子,滴水道人先在那坟窝子里头埋了一层带头倒刺的铁钩。那黑猞猁用爪子掏土的时候果然被扎,一吃痛一收爪反被那倒刺钩给勾住。钩子的另一头是困在一个木塞上的,木塞塞住的是一个小瓶,绳子一收紧就拉开了木塞,瓶子里头的解药瞬间释放让滴水道人醒了过来。
    滴水道人醒来后,破土而出,一剑斩下,不想只斩断了它的一根尾巴。失去了尾巴的猞猁也就失去了灵性,逃之夭夭后再也没出来祸害,而那条尾巴被滴水道人拿回去后配出了一种香:现魂香。
    猞猁是幽灵中的幽灵,来去无影,吃人尸骨,体内多戾气,这些戾气又都存在它那根长长的尾巴上。用它的尾巴晒干后磨成粉制成香,点燃后会有一股难闻之极的恶臭,这种恶臭常人是受不了的,但散发出来的烟雾便是戾气。因为猞猁常食人,戾气之大甚至超过了妖魔鬼怪,在这种戾气的压迫下,一般的恶鬼都会现出原形。
    正所谓,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鬼也有凶恶之分,猞猁的凶早就超过了一般的恶鬼,用这招就是以毒攻毒,以邪克邪。
    现魂香是专克恶鬼的一种法器,恶鬼在香雾中显形后会被这种戾气所压倒并不能动弹,只是用料极为苛刻,需要食人肉的黑色猞猁尾巴才能制。道教贵为正派,自然不会养这种邪物食人肉取材,所以,现魂香虽有记载,但成品寥寥无几。茅山道观中原本有滴水道人所创的三根现魂香,被其后人用掉其一,其二供奉在金坛之上。上世纪三十年代,日寇进犯茅山,烧杀抢夺一番后,三香还剩一枚;但就这仅存的一枚却又在三十年后毁在了自己人手里,文革期间,茅山道观受到冲击,神像被砸,金坛被毁,道士被下放,典籍被焚烧,无数道家瑰宝毁于一旦。
    马肃风也正是那时候得到了一本从民间流传出来的残本,据说是一个信奉道教的红卫兵从道观里偷偷留下来的,这本残本里恰好记载了现魂香的制作方法,其中对黑色猞猁有记载。
    马真人依照文中所载方法尝试制香,一根猞猁尾巴总共出了两枚香,其中一枚被他用作验证,还有一枚则得以保存,传到查文斌的手里也一直没舍得用,细细得收着当做宝贝。
    这样一来,超子总算是明白查文斌为何让他站住,看来那东西果真是成了精的。不过听闻那东西的尾巴如此珍贵,他便说道:“既然它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那我们索性栽了割掉尾巴,你拿回去多做两根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你以为那东西有那么好得?两代宗师赔上几条人命才弄到,难道你愿意拿我们这里谁的命去换一根尾巴!邪的东西总是会在邪的地方出没,这地方看来八成也是个邪门的地儿,我们过夜得小心点了。”
    超子拍了拍手中的土铳道:“你说的那个滴水大师是因为他手里没枪,那个村支书也是个棒槌,二十多条枪都放空。我们已经打中它了,而且是胸部,被锡条烧穿了的,别说是个大猫,就算是头牛也必死无疑。”
    查文斌冷笑道:“说了你也别不信,人说猫有九条命,但是猞猁有八十一条,真被打穿了肺,它还能健步如飞?”
    超子转头看着卓雄问道:“瞎子,你瞅准了没?到底是不是肺?”
    卓雄回忆了片刻,那一枪是打在电光火石之间,距离近到正常速度根本无法躲闪,几乎是顶在它的胸口的:“应该不会错,除非它的速度真的比我的眼睛还要快!”
    “比你眼睛快的东西不是没有,你们是在哪儿看到的?”
    超子指了指远处道:“前面那坟地里。”“带我过去看看。”
    那块坟地就是昨天打野猪的地方,顺着血迹,超子很快就锁定了位置,地面上一个坟包已经被掏了大半。
    “妈的,那东西还真是来挖死尸的啊,这都死了不知道几百上千年了,还能有东西给它吃嘛?”
    查文斌用脚踩了踩那个已经刨开了的土堆,又蹲下去用手指粘了一点土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土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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