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既不当记者,也不当编辑,而是去“从商”,也是因为高中时期都写够了。何况,完全以自己赢利维持运作的大报社,最要害的部门是商业管理。
她已经成熟,知道怎样有效地规划未来,前后参加不少活动,做了不少工作,使自己脱颖而出。在哈佛4年期间,最忠心耿耿的还是在平日天天出报的《哈佛深红色》报连续工作4年,最后当上商务主管。在哈佛这个最大的学生组织工作,4年的商务管理经验,是大学毕业后能够直接敲开法学院大门很重要的条件之一。
2003年6月,我们又来到哈佛,哈佛爸爸妈妈们清晨5点就开始排队,等待参加毕业典礼,等待着把他们的子女送到下一个驿站。
高倩从哈佛荣誉毕业,同年8月进入顶尖的哥伦比亚法学院。
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学期,她就当上《哥伦比亚亚洲法学刊》编辑、亚太裔学生会共同主席。
这一切,全靠她自己设计,自己规划,自己努力,自己争取。
这几年,我认真看书学习,包括看她写的文章,学会欣赏她的成果,了解这些成绩的内涵和来之不易。当一个好的拉拉队员,我在心底为她喝彩、鼓掌。
她的表现,我没话说。
↓ 哈佛爸爸妈妈们清晨5点就开始排队,等待参加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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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外也有惊喜
法学院一年级的最后一个重头戏是历时整整一周的写作比赛,这篇法学论文将作为是否入选哥伦比亚大学《法学评论》编辑的重要依据之一。两个月后,正在一所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高倩接到通知,被接受进入《法学评论》编辑部,她提前两周中断了报酬优厚的暑期工作,与其他编辑一起回校报到,开始工作。
7个月后,2005年2月最后一天的清晨,还在梦中的我被电话吵醒,高倩兴奋地来电话告诉我,她被“提拔”为( 长 )“文章编辑”,今后将与其他6位编辑组成长文章编委,将对都是教授学者提交的、每年超过1 500篇的论文进行审稿、筛选和编辑。这个编辑负有重大的责任,必须保证好的论文不从自己手下溜走,每篇文章必须是某个领域、某个议题中最好的,甚至是从未有过的好观点。很高的荣誉,很大的责任,巨大的工作量——因为除了要看作者的论文,有时还要读相同议题的其他论文,以进行比较——要知道,每一篇法学论文都有几十到百把页长。
几小时以后,我打开办公室的门,听到电话铃声刚停,进入办公室,打开电脑邮箱,看到1秒钟以前刚刚收到的一行字:
爸!!!!!啊,我的天!!!!我的文章要发表啦!!!啊,我的天!!!!!!!!!!!
她那篇40页的“短”论文已经酝酿很久,一个多月前完稿。一次给我发邮件时,把她的文章用附件发给我,顺便涮了我一把:
请告诉我您的意见,因为您那么——懂,法学,:)。
可惜,和她通过电话后,我才能看懂文章的题目。这篇文章现在终于被哥伦比亚《法学评论》,这个美国最著名的三个法学杂志之一接受发表。
我给她回邮:我知道很多法学院的学生终其一生,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对你来说,这实在来得太早。语言无法表达我的震撼。
↑ 在纽约曼哈顿的公寓里
我,只想哭。
这回不是装的,而是真正的惊喜,是真的感到意外。交初稿时,她曾在邮件里说过,“It’s bad。”我赶紧回邮问,会不会因此被踢出《法学评论》编辑部,她哭笑不得地说,怎能差到那个地步。看来,她心中的标尺是不一样的。法学院有1 000名学生,每年仅有十几篇学生论文入选,分8期刊登,可想这个荣誉是如何之高。我被她的成绩震撼,在本已十分紧张的学习期间,加上法学评论的编辑工作,再加上写论文,一直到文章被接受发表,个中艰辛,可想而知。
她轻松回邮:哈哈,你的邮件真好笑。快告诉妈妈,我挂给她,让她向我表示祝贺。
→
发表在哥伦比亚
《法学评论》上
的论文单行册
选择和未来
上哈佛时,她很“轻松”,几乎每天电话、电子邮件来往;上了法学院,我都不敢给她挂电话,只能等待她抽空来电话、邮件。凡事有得也有失,对一个家庭来说,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她常在上学和回家的路上,进地铁前,出地铁后给我挂电话,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暑期实习每周2 400美元的报酬,一毕业就有十几万美元的起薪,这都是很诱人的。不过,人生最重要的是应该过得快乐。律师职业是我在她很小时就为她设计规划的,虽然在我的引导启发下,学法律、当律师逐渐成了她自己的爱好,在从童年到少年又到成年的十几年里,有意识的磨炼、训练使她具备了成为优秀法学生、优秀律师所必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我们都很幸运,童年的人生设计,“碰巧”成为女儿的最爱。
高强度的学习、工作,有时为了参加上午6点召开的编委会,凌晨4点就得起床审读稿件,一天阅读几百页的稿子,一天十几小时的学习和工作,这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她的知识基础也许不足以使她成为优秀的工程师、成功的科学家、知名的音乐人、卓越的其他职业人。在年纪还小的时候,人生就被定位在律师职业上,失去了更多的选择,会不会有点遗憾?
30年前法学院毕业的辛迪蒂·格林伯克,写了一本畅销书叫《律师职业转换手册》,这位美国最著名的、专为律师做职业咨询的专家,在书中细述了具有法律学位的人可以从事的300多种职业。法学院学生广阔的知识背景和法学院的严格训练,使律师可以从事的职业有如此之多,这让我很宽慰。我看,再多也不需要了。我想,如果有一天,不喜欢律师的工作了,她一定可以在那300多种职业中,找到一个合适她,并且能让她喜欢的工作。
这很好,我不会内疚。
→ 我不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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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高中作文(1)
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主题……死亡
伊丽莎白时代,也就是人们通常称之为文艺复兴的时期,艺术家们的激情大大增强,这个时期的艺术家,开始了他们艺术才能、风格的新生和重新探索。虽然这一时期的诗歌走进了新的境界,然而,主题还是保持不变的。其中最常见的主题是:时间在飞快地流逝,死亡不可避免。虽然这个平庸的观念很压抑,然而,种种不同风格的诗歌和表现的角度却为这个主题赋予不同的时代风采。
文艺复兴早期的诗人比特拉克常常用《吸引我的眼睛》这首诗的模式开始他的诗篇,他痛苦和惋惜的语调总是引起读者不自觉的同情。看来曾经是“发光的金色的卷发”,一时间变成了“尘埃的颗粒,没有知觉”,生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比特拉克作为意大利的伟大诗人,在《爱了又失去》里,表达了一个绅士在这种痛苦下的情感。虽然他从未获得过美丽少女的爱情,她的出现业已足够。然而,她的逝去,使他再也写不出爱的赞歌,因为他“已经写完”,很显然,这样的情绪带给读者的是:意想不到的死亡可能随时发生,而其留给生存者的则是永不消逝的痛楚。毫无疑问,比特拉克用他的诗篇传递了他对这种经历的感受。这种手法为后来者开辟了使用这一主题的道路。
在比特拉克之后,有两位作家运用不同的写法表达相似的死亡主题:死亡无损于爱。
在莎士比亚的第五十五号十四行诗里,因他谱写的和谐的韵律,使诗歌的主题被蚀刻为经典而深深地植入世人的记忆。他在这首十四行诗里唱道,死亡和“邋遢的时代”都不能夺去她华美的品质,它比“大理石”和“镀金的纪念碑”更坚强。莎士比亚的诗歌及其主题“在子孙万代的眼里都享有空间” 。无疑的,他相信他的诗歌和主题本身比死亡和时代这两者都更有力。
那个时代后期的另一位作家约翰·米尔顿用同样的观念写了一首诗,却赋予完全不同的主题。他之令人着魔和引人注目,是由于他作品的角色原型是莎士比亚的缘故。《话说莎士比亚》( On Shakespeare )声言,一个“指向明星的金字塔”只是他名字的“虚弱的见证”,因为他的诗句已经“为他自己建立了永恒的纪念碑”。他不断说明这一观点,他的充满敬畏的语调展示了他对莎士比亚深深的敬重。应该再次强调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确立了文字比任何事物都更为有力的观念,包括死亡。
最后,那个时期还有两位诗人通过不同的诠译表达了同一个主题:情感不随死亡而消失,即爱情不随着失去心上人或得不到爱情而逝去。比特拉克的十四行诗里,就有一位少女没有接受诗人的爱。怀亚特和霍华德,用他们自己的手法,写出了他们的诗篇,呼应这位意大利爱情诗人,在怀亚特的十四行诗里,他认为他的爱必须“跟着她……无论生和死”,但是,诗中人在死之前,不可能不知道“终生不渝的才是好的”。在他的思想里,什么都可以失去,短暂的生命无法和他的至渝之爱相比,因为生命只是一掠而过,但爱却永存。
虽然霍华德的十四行诗基本上也一样,但是,他用了略为不同的手法。例如,他的用词比较生硬刺耳,迫使读者面对现实中爱的“目的的失去”,引入悲喜交集的“爱情以死亡为终结”的现实。
无论他们用了怎样不同的手法,两位诗人都表达了相同的主题和意义。他们不同的风格只是给同类的诗体添加了不同的风味而已。
很幸运,文艺复兴时期是思想和行动的时代。这些萌芽艺术家为我们留下了他们的新发现和新思想。
作为他们影响的延续,一个文学的专门领域——“死亡”被开发出来,并成为许许多多诗人和剧作家作品的主题。通过林林总总的“死亡”作品,他们使这个主题发挥出隽永的魅力,赋予新颖的感觉。
莎士比亚剧本分析……复仇
古时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概念在人们眼里似乎完全正确。宽恕并不被作为一种选择,人们认为,以复仇平息人们的仇恨似乎更好。然而,少数人也意识到,复仇将带来新的痛苦和更大的悲剧。这在莎士比亚的许多伟大戏剧作品中都表现出来。
喜剧里的笑声常常会驱散痛苦。但是在《威尼斯商人》里,莎士比亚编织了一个仇恨与复仇的环境,使喜剧的情绪淡化,并且表现出相反的效果。为了帮助朋友,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向一位富有的犹太人借钱,他称这位犹太人为“信邪教的人,凶残的狗”。充满恶意地,夏洛克同意,如果安东尼奥答应3个月之内归还,就借他3000块钱,要不然,“就要1磅安东尼奥的肉”。突然,灯光黯淡下来,观众接到了剧作家外在的暗示。他们明白夏洛克背后隐藏的真正目的和他要安东尼奥的肉的原因,那是他对基督徒,特别是安东尼奥的深深的仇恨。因此,当安东尼奥的收益不能从国外收回时,观众们已经预感到什么事将要发生了。就如人们预见的,夏洛克苛求安东尼奥用身上的1磅肉来赔偿。莎士比亚认为,坚持仇恨的背后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揭去面纱,等待人们的理解。很明显,夏洛克对安东尼奥的仇恨滋生于他们之间的宗教冲突。作为犹太教徒,夏洛克是不被尊重的。因此,当他的敌人向他借钱时,他表明了他的怀疑。很清楚,莎士比亚的意思,夏洛克并不是个极其邪恶的人,而是由于别人对他的不良行为致使他这样做。因此,仇恨的起因更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毫无疑问,如果不管这个戏剧的喜剧成分,威尼斯商人具有很多复仇的悲剧特质。
附录一:高中作文(2)
从另一方面来说,复仇主题的重现很普遍,比如在莎士比亚的伟大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为了增加观众的悬念,它预示了两个年轻爱侣必然死亡的绝望。整部剧承载于仇恨的基础上。两个家庭不断的争吵和决斗为年轻的罗密欧与美丽的朱丽叶的爱情打上了不祥的标记。随着两个家庭的紧张升级和两人爱情的增长,观众的紧张情绪相应增加。最终,在第三场时,紧张的气氛已经不能自我支撑,就如绷紧的橡皮带终要断裂一样。罗密欧自己和泰伯特决斗,希望能为他的朋友马修蒂的被杀报仇,因为“马修蒂的灵魂,还在我们头顶不远的地方”。罗密欧必须杀死泰伯特,“无论是你,还是他,还是一起,必须和他一起死”。
惨烈的仇恨的链锁由于罗密欧的行动一直扩展开来。他开始的目的本来是要解脱这个链锁,然而,最终两个家庭的仇恨和罗密欧的复仇牺牲了两位无辜的年轻人的生命,造成了令人同情的结局。
相似的,《裘力斯·凯撒》也揭示了复仇的议题。勃鲁托斯和其他人谋杀了凯撒以后,他的幽灵回来,告诉勃鲁托斯,“他要在腓利比见到他”,最后的时刻到了,凯撒必须用别人的手,为他自己复仇。奥克泰维斯·凯撒、玛克·安东尼和莱必多斯来到战场决斗,庆祝他们的胜利,也为裘力斯·凯撒的死复仇。正如奥克泰维斯·凯撒所传的命令:
我拔出这一柄剑来跟叛徒们决战;除非等到凯撒身上三十三处伤痕的仇恨完全报复或者另外一个凯撒也死在叛徒们的刀剑之下,这一柄剑是永远不收回去的。
这部剧指出了复仇也可以解释历史的改变,例如权力的交替,也给迷信的英国观众一个证明:鬼魂会回来,用别人对他的方式复仇。莎士比亚再一次用一种未必靠得住的意境来揭示复仇的力量。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写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不像他的早期戏剧作品,它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情绪和行为上的强烈和凶猛。在这些情节里,一个未被提及的复仇的目的是它的教义的地位。在莎士比亚的很多戏剧里,复仇展示给观众的是那些作恶的人最终要垮掉。在这个追求权位的故事里,麦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