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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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虫师- 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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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说:“徐福跑到日本去了,搞了个国家。这死老头,要是被我见到了,我弄不死他。”
    嬴政这话一落,忽地杀机:“你真的帮不了我吗?”
    我后退了三步,狗改不了吃屎,始皇喜欢暴力,这永远都不会变的。
    嬴政说:“我好心跟你说,你为何会这样对我,让我好痛苦好难过,你信不信我弄死你。”
    他手上握着一把长剑,和我用过的那把始皇剑还要长,我相信威力肯定不会太弱的。
    而我的手上面,除了一个电饭锅,就只有一把黑色雨伞了。
    我把黑色雨伞一挥,道:“你个老妖怪,我是鬼派风水师,我是五行虫师,你敢威胁我。”
    我说话的时候,余光扫过,已经看了五条逃跑的路线,可是每一条路都被十三铁卫给堵死了。
    来的十三铁卫,比之前的人还要狠。
    嬴政还要说话。
    我单手一挥,道:“你又要说‘好痛好难过’的,我求你别说这句话了,还有不管你说什么,都给我滚远一点,我不会和黑煞的人合作的。”
    顿了一顿,我说道:“不管你多么痛苦,我都不会和黑煞的人合作。所以,请你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这话,我手心捏了一口冷汗。
    嬴政也发作了,上前一拳打过来,拳头很快,我的手一拉,抓在嬴政的左手上,我用力太猛,嬴政手上李宁运动装被我撕开了。
    我愣了一愣,嬴政左手手臂处,露出了七个点,正是传言之中的七星。
    我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七颗黑痣,萧天兵有的,萧天将也有的……
    没等我话说完,嬴政一脚将我踢倒,电饭锅落在地上,黑伞也落在地上了。
    嬴政说:“好心跟你说没有用,非要我动狠招……”
    我倒在地上,摸到飞狗留下的黑色风衣,顺手拉了起来,黑风衣飞了起来,直接盖住了嬴政。
    我一跃而起,电饭锅一甩,直接砸在了嬴政的脑袋上。十三铁卫见主人被攻击了,都要跳过来。
    我转身一发狠,双手抱头,猛地撞过去,撞破了一面要倒的红砖墙。
    嬴政掀开了黑风衣,青铜面具上沾满了污水,道:“去,去把她给我抓来,让他知道什么是好痛苦好难过的。”
    砖头哗哗落在地上,我落到墙内,十三铁卫,马上挤过来。
    这片院墙撞开,屋里的灯就亮了,老夫妻看着跳动一群人,然后又把灯给关了。
    我跑得很快,到了对面院墙,用黑伞勾在墙上,翻过墙面,落地地面上,开始往大马路上面跑。
    奔跑吧,少年。

第389章 爱飞翔的鸟
    连日来的奔跑,让我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逃跑专家,哪里可以跑,哪里人多,哪里安全,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回追来的是十三只僵尸,我没有往人少的地方跑,而是往大路上走。
    雨已经完全停下来,我把雨伞丢了,提着电饭锅跑在风中。
    到了大路上,车子来来往往,后面的十三铁卫已经追上了,瞧这样子,不是简单的僵尸,因为他们完全听从嬴政的智慧。
    边跑边想,为什么嬴政手上面有个七星标志,让我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嬴政,这狗东西,妈个巴子带着青铜面具,还有点娘娘腔的味道,完全和影视剧里面的始皇帝不符合。
    到了大马路上,只有路灯,来往的车辆并不是很多。
    当然,几辆拉着垃圾车正在欢快地开着。
    我来不及顾忌那么多了,有车能跳上去就不错了,被这十三只僵尸抓住,那么我真的会好痛苦好难过的。
    我来不及思考,把电饭锅一口气甩进了垃圾车,然后以最快地速度扒住了垃圾车,从斗篷里面翻进去,垃圾车已经装满了东西,臭气熏天就不用说,豆浆油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是。
    我把电饭锅找出来,从斗篷里面看着外面,十三铁卫停在路口,没有追来,他们鱼贯而入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旅游中巴,青铜面具也从后面追上来,上了中巴,很熟练地开车追了上来。
    中巴大字写着“秦始皇旅游团”。
    我去他大爷,这么霸气的旅行团,名字取得真是好啊!
    我心中大骂,你大爷的,还让不让活着啊,你们一个个牛气就算了,还弄得中巴车开,我算是玩不赢你们了。
    幸亏这垃圾车已经装满,路上不会再停留,要一口气运到垃圾填埋场或者是垃圾焚烧厂里面去的,我也管不着,只希望垃圾车把这可恶的中巴给抛弃了。
    垃圾场司机轻车熟路,对于夜晚的江城显然熟悉,渐渐地把中巴给抛开了。
    我心中大喜,随着垃圾车到了城市的西南边缘,我从车上面溜下来,渐渐地发现了东方发白了,雨天终于要结束了,灼热的太阳终于要出来。
    现在就算嬴政追来,我也不用着急了。
    毕竟太阳出来了,来一个就烤一个。从垃圾车下来,全身臭味,好像咸鱼一样,气温回升得快,臭味很浓,我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了。
    在我快要嫌弃自己的时候,我看到路边一个消防安全栓正在滴水,一个干净的水桶正接着水,水装满了水桶,旁边溢出来了,慢慢地流散到四周。
    我把电饭锅放倒一边,用这一桶水将身上洗得干干净净,把衣服的杂味洗掉,又把头发洗干净,一摸腰间,那把九二式还在,只是子弹打光了,洗干净后把桶放在消防栓下,火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照在全身暖融融的。
    我一看了太阳,道:“今天的日子不错啊,看来就是今天了。”
    我在附近找了一个涵洞,把电饭煲放在身边,闭目养神,打坐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到精神恢复了,用包租婆找给我的五十块钱,买了早餐,又买了一顶黑色帽子和一个简单的电子表,买了三瓶水带在路上,终于找到了公交站点,我坐在公交最后面的位置。
    一个小时后,公交车到了江城市武昌城区,我喝了一瓶水,走了二十分钟到了黄鹤楼附近,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是早上十点钟。
    我和飞狗说好是十二点在大桥上面见面的。
    我从黄鹤楼附近走下来,有一条小路,从小路走到了江边,把破布解开,将盖子拿下来,顺着江边,将骨灰全部倒进了长江里面去了。
    我心中默想:人生短暂或漫长,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军哥你走好的,等我有钱了,我一定给关关送点钱的。
    事情到了这里,算是完结了,骨灰随风飘扬,落在江面上,一个水花激起来,骨灰就化在水里面。
    我把电饭锅拿在手上,用尽了力气丢到江中,电饭锅在江中漂浮了好一会,然后沉入水中了。
    我想冥河之中,很快就会漂来一个电饭锅的,电饭锅在冥河之上摇摆,上面就坐着传说中的军哥。
    口袋里面还剩下十五块钱,我买了一份报纸,花了一块钱,找老板换成了十四个硬币,全部装在口袋上面,汗水流下来,我又喝了一瓶水。
    我花了二十分钟浏览了报纸,看了看时间,上午十点半了。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这些沿江边修建的电话亭好像孤寂的老人,好久都没有人跟它们说话了,或许已经寂寞很久了。
    我把硬币丢了进去,拨通了第一个电话,这个号码是林大雁的,我很早就记下来了的。
    林大雁喂了两声:“喂,喂,你是什么人呢?”
    我道:“是我,我是萧棋,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林大雁声音压低,道:“萧棋,你是找死吗,我的电话也被监控了的。”
    “不要着急地挂点电话,我有事情跟你说,我希望你可以帮我一个忙……”
    林大雁沉默了一会,电话挂断了。
    我把话筒放在电话上,五秒钟,电话响了,是林大雁换了一个手机打过来。
    “萧棋,我劝你自首吧,国家不会亏待有功人员的,毕竟你还是立下过大功的。”林大雁道。
    我笑了笑:“不要把我说得那么崇高,我和你们那个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我所做的事情,最开始是为了玉尸小玉的,而现在,我是为了王稳。”
    林大雁沉默了一会,问道:“你要我帮你什么事情?”
    我道:“你向大象告密,说我约你在长江大桥上见面,见面时间是十二点整,不过,你要在十一点十五分才能把这个消息告诉飞狗。”
    林大雁有些不懂地问道:“为什么……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笑道:“大雁,这算我求你的一件事情,希望你能帮我。事情办完了,我请你吃饭。”
    林大雁显然在沉默,这十几秒钟的空隙,江风吹来,下了两天大雨的江城,天空蓝得跟少女的心一样。
    林大雁道:“好,江城最好吃的武昌鱼我要点上十条,还要把我弟弟林大南找来。”
    我一时哑言,来不及回答,林大雁已经挂上了电话。
    我用了两年的小号,还是被林大雁给点破了,看来林大雁和林大南是姐弟关系,这么一算,我算是亏大了。
    原来林大雁看起来稚气未脱于世无害的样子,其实已经有一把年纪了,只是长了一张娃娃脸。
    电话打完后,我又丢了另外的硬币进电话,这电话是打回萧家村的。
    午后寂静的风吹在这里,也会吹在家乡的。
    电话一直处于“嘟嘟”的声音,寂静无声的凉风,吹在我的耳朵。
    我一共打了七遍,才把电话打通了。
    接电话是母亲,她最近犯了耳疾,听力不是很好,喂:“谁啊?”
    我听到声音,喊道:“我是阿棋。”
    “谁啊,你这人好奇怪,怎么不说话啊?”
    我大声喊道:“妈,我是阿棋子啊。”
    “算了,我这两天耳朵不好,老做噩梦,我让我儿媳妇来听。”老妈说了一句。
    我道:“好吧,你慢着点。”
    过了十多秒钟,七七接了电话。
    我说:“七七,如果,今日我没活下来,请别怪我,我不是要走的。”
    七七道:“你说什么话呢,你是跟我诀别吗,大半个月没你消息,以来就说这样的吗?你女儿还等着你回来的。”
    我看着江边一双洁白的白鸟,不由地泪如雨下。
    我道:“但愿我们化作浪尖上的白鸟:我和你!我心头萦绕着无数岛屿和丹南湖滨,在那里岁月会以遗忘我们,悲哀不再来临。”
    这是爱尔兰诗人叶芝《白鸟》里面的诗句。
    七七听不懂:“萧棋,你非要弄哭我吗,你要干什么?”
    我道:“没事,我晚点给你打电话。”

第390章 烈日下的对决
    电话挂上后,我花了三分钟平息了心情,口袋里面还剩下五块钱。
    从江边上到大桥后,我将这五块钱丢给了一个需要五块钱回家的女大学生,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助,或者说她是个骗子。
    如果她是个骗子,不知道她会不会知道,这有可能是我人生最后的五块钱。
    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半,我喝光了最后一瓶水,走到了长江大桥上。
    大桥很宽,正当中午,太阳暴晒下阵阵热浪滚来,不过幸运是江风不断,让人稍显凉快一点。
    我没有走到大桥中间,走在中间,很显然会被车子撞死的,我不会那么傻的。
    我只在大桥的边上,躲在阴凉处,将报纸打开,就坐在地上面,闭目养神,静待时间的来临。
    半个小时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我睁开眼睛,看了看电子表,已经是十一点四十五了。
    我料定飞狗已经来了,他肯定躲在某个地方看着我。
    我并不着急,又把眼睛给闭上了,又过去了三分钟,我终于看到了飞狗,飞狗戴了一个墨镜,穿着翻领的短袖,一条黑色的裤子。
    手上面拿着一个黑包,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这个黑包很鼓,里面肯定不是空的。除了这个黑包,还提着一个电脑包,他应该要用这台电脑找到“保鲜膜”。
    飞狗的年纪并不是很大,可能是三十岁出头。
    一脸正气地走了过来,远远地就站住了,道:“萧棋,你还活着啊,昨晚那些人都不像是人的。”
    我道:“你过来吧,我又不会吃了你,飞狗。”
    飞狗显然是因为昨天的事情留下阴影,抬头看了一下天,想必是看着大白天,我不至于那么嚣张。
    飞狗道:“那我过来了。”
    我把帽子压了压,问道:“没有人跟着你吧。”
    飞狗很是骄傲地笑了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跟着人,没有人能跟着我。”
    飞狗对他的反跟踪能力很是自信。
    我认同他的观点,说道:“的确如此。”
    飞狗把电脑包拿来,拿出了一台白色的苹果电脑,很快就输入了一长串数字,跳出了数个网页,手指在键盘上面快速地动弹。
    我这个时候,才猛然发现,飞狗的手指够很修长,敲打键盘的声音颇具美感,也很有节奏感。
    我好奇地问道:“你这个样子,就能找到保鲜膜吗?”
    飞狗说:“他如果在江城,就一定会留下线索,我相信我可以找得到的。”
    飞狗没有跟我说清楚原因,但我明白,飞狗不是一般的狗,他要找一个人,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只要人留下气味了,一般的狗都能找到的。
    飞狗当然不例外。
    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象应该会过来的。
    林大雁在十一点一十五把消息告诉了大象,大象花几分钟准备,开车到长江大桥,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按理说,这时候,大象应该会来的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
    大象还没有出现。
    飞狗道:“找到保鲜膜的踪影了,他入住过五月花大酒店,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
    “五月花大酒店?”我惊讶地数道。
    这个地方,老蔡第一次接到那两个人,原本似乎要去五月花的,后来去了九月大厦的。
    莫非真的是保鲜膜,他在五月花,目的就是为了和金美秀见面,然后两人接头。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两人有过接头。
    飞狗点头说:“是的,是五月花,里面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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