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联邦调查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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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联邦调查局档案-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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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胡佛和托尔逊的家财,包括极为隐秘的股票交易和所得税事务等。可惜局长终身都没有结婚,这些钱在他死后什么也没有留下。  正是胡佛终身未婚这个事实让世人更为关注,从而忽略了他的苛刻与吝啬。  

初恋及昙花一现的女人们
胡佛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也少有同其他女人乱搞的记录。众多的资料显示,胡佛是个同性恋者,对他稍有研究的人也都这么认为。事实上,胡佛并非天生就是一个同性恋者,他也有过初恋,早期也同几个女人交往过,只是女人总是让他伤心。在他对女人的欲望淡薄之后,取代女人位置的自然就是男人。  据说,胡佛初恋的姑娘叫艾丽丝。那时他24岁。艾丽丝艳丽的容貌一下子就击倒了胡佛。艾丽丝大学毕业后在战时行动处找到了工作,因而胡佛有机会接近她。胡佛频频的找借口同艾丽丝说话,起初艾丽丝对他一直若即若离。但胡佛丝毫没有松懈,一心一意地追求她,送花、写情书,终于打动了姑娘的芳心。艾丽丝开始与他约会,并答应同他保持爱情关系。陶醉在爱情甜蜜中的胡佛决定把事情告诉母亲,他拿艾丽丝的照片给母亲看。然而万没料到母亲一下子就否决了。  〃这哪里像我们穷人家的媳妇,长得这么妖艳!〃玛格丽特断然拒绝。  这些事情都给胡佛的外甥女,也就是他姐姐丽莲的女儿看在眼里。多年后她向人透露:〃外婆独断专行,什么事情都由她说了算。舅舅刚带回来一个女朋友,她就马上出来棒打鸳鸯。难怪埃德加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一切都是外婆的错!〃  胡佛虽然没有明着与母亲作对,但依旧与艾丽丝秘密幽会,只是不敢让母亲知道。当两人的感情日渐深厚之时,胡佛决定向艾丽丝求婚。他给艾丽丝写了张便条,约她一起吃饭。然而,艾丽丝没有赴约。  三天后,胡佛收到了艾丽丝的来信。艾丽丝在信中说她已经疯狂的爱上了一位军官,一个远比胡佛英俊洒脱的男人,她将与那人结婚。  艾丽丝的背离使胡佛深受打击,他的心情苦闷至极。在绝望中胡佛暗发毒誓:今生今世再不与女人结婚!  事隔几十年之后,胡佛曾对采访他的记者吐露心迹:〃我年轻时曾经恋爱过一次,我想,可以称之为初恋。〃  胡佛被艾丽丝一脚踹开之后,转而对所有的女人都敬而远之,并决心一辈子不再结婚,将终生献给联邦调查局。事实上,后来还有几位女性出现在胡佛的生命中。1939年,也就是胡佛44岁的时候,有人看见他频频的与一个看上去比他大好几岁的女人一起吃饭或散步。这个女人叫瑞拉·罗杰丝,比胡佛大4岁,已结过两次婚,是《海军陆战队》月刊的编辑。在罗杰丝之前,胡佛有一阵子狂热的追逐过一个叫弗郎西丝·马里恩的女电影剧作家。在他与弗郎西丝打得火热的同时,又忙里偷闲地去和一个叫露丝·拉穆尔的女人约会。  

胡佛的断袖之癖
无论如何,这些女人在他生命中都只是昙花一现,匆匆而逝,因为艾丽丝的阴影一直在他的心头萦绕,使他无法对任何女人产生信任感。事实上,陪伴他一生的是他的男伴……局长助理克莱德·托尔逊。  胡佛的第一个男伴据说是珀韦斯。有一阵子胡佛非常信任他,时常与他成双入对于各种场合。胡佛死后,人们整理他的信件时,发现胡佛总是称珀韦斯为〃亲爱的〃,内容也极其暧昧。在胡佛面前,珀韦斯也从没有像其他特工那样战战兢兢,而是非常随意。然而珀韦斯的地位在克莱德·托尔逊得宠后就一落千丈。  托尔逊于1928年进入联邦调查局。他长得相貌不凡,颇符合胡佛的录用标准。而他的档案里校方对他的评语〃行为谨慎,对女人不感兴趣〃更合胡佛口味。不出3年,他就从一个普通的特工人员一跃而为局长助理。  托尔逊在联邦调查局内的位置像火箭一样飞升,这在联邦政府的所有部门都是绝无仅有的。有人说,托尔逊之所以青云直上,是其交上了官运。然而任何一个知情者都知道,他真正交上的应该说是〃桃花运〃。特工人员称他为〃影子〃,因为他整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  胡佛后面。在此后几十年,他俩一直形影不离。  他们俩在公开场合下频繁地出双入对,有一阵子整个华盛顿都闹得沸沸扬扬。《时代》周刊曾含蓄地说,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身边〃总是有一位男性朋友陪伴左右,通常是不苟言笑且表情严肃的克莱德·托尔逊〃。  胡佛喜欢摄影,在他死后,有人发现他收藏的照片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托尔逊:睡觉中的托尔逊、沐浴中的托尔逊、游泳池中的托尔逊、正在吃饭的托尔逊、歪着脑袋吐烟圈的托尔逊、抱着宠物狗的托尔逊等等。  黑社会头目兰斯基说,他一点都不害怕联邦调查局,因为他手里抓着胡佛的〃小辫子〃,其中主要是他与托尔逊的恋情。他派专人盯梢胡佛,把他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手。  1936年元旦前夕,他们看见胡佛和托尔逊在〃白鹤〃俱乐部吃饭后,竟然亲密地手拉着手进入一间套房,一个晚上都没有出来。  兰斯基的助理普洛克1990年向人透露,胡佛是个〃极其狂热的同性恋分子〃。当年他主要负责安排监视胡佛,对许多事情了如指掌。  〃我本人亲眼见过,〃普洛克说道,〃在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的几年间,我常看见他与托尔逊一起观看赛马。我就坐在他们旁边的包厢里,密切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一边观看,一边动手动脚,甚至搂头抱脖子,又亲又捏地表示亲昵,就差脱裤子干那事了。〃  事实上,并不仅仅是许多黑社会分子抓到了胡佛搞同性恋的证据。战略情报局(中央情报局前身)的一名军官约翰·韦彻回忆说:〃我们曾经远距离拍摄到一张照片,但可以清楚地看出是两个男人在搞同性恋,他们是胡佛和托尔逊。〃  胡佛经常参与一些同性恋活动,他是一个最大的伪君子,一方面严厉追查同性恋者,对同性恋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在他的下属中,不管是谁,只要给他查出有同性恋嫌疑,便立刻解雇。但在暗中,他却正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者。  著名电影制片人乔·帕斯特尔纳克与胡佛一度交厚,非常了解他的私生活细节。  〃胡佛是个同性恋者,〃帕斯特尔纳克回忆道,〃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每年他都要带着男伴到德尔马尔赛马场,一边观看赛马,一边进行同性恋活动。一次,他躲到浴室里做爱,不料被一个记者逮个正着。不过,该记者事后受到威胁说,最好不要把事实真相讲出去,否则,他就肯定遭到报复。胡佛的报复手段大家都是知道的。因此该记者就没有张扬出去,一直到胡佛死后。〃  胡佛还积极投身于一个叫马塔辛的同性恋协会。该协会是国内第一个维护同性恋权益的组织。协会的创建人之一哈里·海伊说道:〃我知道他们(胡佛和托尔逊)每年都去那个地方(德尔马尔赛马场),不过他们没有申请加入协会,因而不是正是会员。但他们肯定是同性恋者。因为凡是到该赛马场的,基本上无一例外都是同性恋者。因为大家都是同性恋者,所以在进行活动时就无所顾忌,不用担心谁会将之讲出去。〃  

广场饭店的性狂欢
胡佛死后,他在同性恋问题上暴露出来的故事越来越多,而最让人吃惊的是罗森斯蒂尔的第四位妻子苏珊所提供的证词。  苏珊对其丈夫与黑社会的勾结以及胡佛参与行贿受贿等进行了有力地揭露,但最具轰动效应的则是,胡佛在罗森斯蒂尔及其朋友科恩的诱惑下不止一次地卷入集体性淫乱之中,并因此给犯罪团伙留下了更大的把柄。  1958年春天,罗森斯蒂尔问他的妻子是否亲眼目睹过性狂欢,苏珊回忆说:〃他问我是否愿意去广场饭店,如果去,将会看到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我说,你们去,我也去。〃广场饭店是臭名昭著的也是最高层次的同性恋场所,有人称之为〃同性恋之家〃,因而在美国上流社会几乎无人不知。  几天以后,罗森斯蒂尔带他的妻子去了广场饭店。他们从侧门进去,乘电梯上到第二层。她的印象是,她丈夫似乎以前去过那里。她回忆说:〃他敲敲门,科恩应声开了门,那是个宽敞豪华的套间,整个房间呈蓝色。胡佛已经在那里。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情景。〃  胡佛〃穿着非常蓬松的黑礼服,衣裙呈荷叶形,还穿着花边长袜和高跟鞋,带着卷曲的黑卷发。他的脸部经过美容,植了假眉毛。他坐在起居室,翘着二郎腿。科恩把他介绍给我时,称他为'玛丽'。他对我说了声'晚安',好像我第一次见到他似的。他显然不是女人,因为脸上有刮胡子的痕迹。他是胡佛,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联邦调查局局长竟打扮成女人模样!〃  〃不一会,有两个男青年走了进来,大约都是十几岁的孩子,皮肤又白又嫩,非常漂亮。科恩带我们去了卧室。那里有一张古香古色的大床,胡佛脱去花边衣服和裤子,躺在双人床上,两个男青年开始给他按摩,其中一个带着橡皮手套。〃  〃接下来,罗森斯蒂尔同这两个孩子发生性关系,并且进行###,整个场面污秽淫荡。胡佛和科恩在旁边观看。然后,科恩去满足自己的性欲,这些可怜的孩子!但是胡佛只让他们玩弄他,却不参加鸡奸,似乎对此没兴趣。罗森斯蒂尔让我也参加进来,我不干。〃  一年以后,罗森斯蒂尔要妻子再陪他去广场饭店一趟。她同意了。科恩把他们领进一个套间,发现胡佛又穿着女装,而且更加稀奇古怪,穿一件粉红色上衣,脖子上围着一条黑色羽巾,完全像一个不受约束的放荡女人。没过多久,又走进来两个男孩子,不是上次的那两个。这次,他们穿着皮衣。胡佛拿着一本《圣经》。他要一个男孩子读《圣经》,另一个戴着手套玩弄他。接着,胡佛夺过《圣经》,扔在地上,让第二个男孩子也参与性动作……  苏珊虽然亲眼目睹,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说的话。但全联邦调查局的人都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胡佛很迷恋色情材料。如果局里在某次调查过程中得到的任何色情材料没有给他看,他就会闹得天翻地覆。  联邦调查局里有一条铁的规定,任何人存入联邦调查局案卷的材料都必须用胶布封上。但是,不到几个小时,一份装有毁损他人名声的照片的案卷就会被打开,然后又重新封上很多次,使得胶布完全失去粘性。  联邦调查局在搜查一个女嫌疑犯的公寓时,找到了她和男友性交时照的许多照片。后来搜到这些照片的消息传开了。除胡佛外,别人都听说了。不久,胡佛打电话给沙利文。他大声嚷嚷说:〃我马上就要看到那些照片,而且我要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没有看到过。〃那位找到这些照片的探员赶紧把照片带到胡佛的办公室,后来又收到一封措词严厉的申诉信。他拖了6个月的时间没有能得到他本应有的晋升。  

谁也说不准会当场掏出手枪
作为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自卫本领,而且在自己走上街头后,还要能够从一个不肯泄露半点消息的人口中,打探到有价值的情况,并有本事混进犯罪帮派的内部,进行秘密侦察活动。几年前,迈阿密的特工人员通过虚设一家银行代理公司,逮捕了敲诈、贿赂、抢劫的犯罪分子共40名,其中还包括几个黑社会头目及警察。另外在引起社会巨大轰动的〃阿伯斯坎案件〃中,特工人员化妆成阿拉伯酋长,引诱了6名众议员和参议员接受他们的贿赂。  FBI探员的工作内容非常多元化,几乎每一次任务都非常刺激,当然也会有相当的危险性。在逮捕行动中,谁也说不准会当场掏出手枪,所以处理一个银行抢劫犯与处理一个白领阶层罪犯,所要面临的危险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  FBI探员的工作精神一向认真,但是在办事的时候,也常常会有笑话发生。有一次调查局特工乔装后曾把两个偷盗犯骗到他们住的地方。这两个偷盗犯预备把偷来的100万美金政府债券卖掉,但是对方必须得先付75000美元作头期款。于是乔装的FBI探员请这两个偷盗犯到他们下榻的旅馆,同时他们在旅馆的房间里埋伏了4个探员,准备当场逮捕人犯。  这4个联邦调查局探员都躲在旅馆房间的衣橱里。这些衣橱都是木制的,关得又牢又密,里面可以说是密不透风。当这两个偷盗犯进入房间之后,他们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确任这两个联邦调查局乔装人员是否可疑,并且要先看到现款,他们才会把偷来的政府债券拿出来。他们一边吃东西,一边谈判,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整整拖了4个小时。这对于躲在衣橱里的4个联邦调查局探员实在是一种苦刑,因为衣橱里太热了。当初他们讲好只要政府的债券一露面,乔装的探员把现款摊在桌子上的时候,躲在衣橱里的特工就可以冲出来,当场把人犯逮捕。可是当这4人从衣橱里冲出来的时候,第一个人已经热得昏倒了,连手里的枪都掉在了地上,其余3个人则只穿了内衣内裤,手里拿着枪,对准了这两个盗犯。  虽然场面如此可笑,但他们还是圆满完成了任务,把这两个盗犯当场逮捕,并且还搜到了他们以前偷到的债券,数目总共达600万美元之多。  当然像这样的事是很少发生的。但联邦调查局探员对执行任务的危险性却不能掉以轻心,所以FBI有一个铁定的规矩,探员在办公室外执行任务时必须要佩带手枪。由于长期如此,探员们都养成了枪不离身的习惯,如果身上没有佩带武器就会感到极不自在。他们对每一个场所都存有戒备之心,即使到商场去买东西,或是到餐馆去吃饭,也担心会有事情发生。所以联邦调查局允许他们在上班以外的时间佩带手枪,以缓解他们在公共场合产生的严重心理负担。  每一个联邦调查局探员都很清楚他们身上担负着相当大的重任,他们的举动代表了联邦调查局的形象,在职责上具有相当权威的同时,探员们十分注意个人的行为,尽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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