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行车到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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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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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6)
虽然我读书很用功,各科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但我每天仍旧会花很多时间练习小提琴。这时候,上大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的事,甚至连最早鼓励我学琴的二哥也开始劝我不要再练琴了,说我应该去上大学。尽管上大学这个想法对我来说有点儿突然,但我也意识到,当时的社会潮流已经发生了变化。虽说在我成长至今的大部分时间,教育在中国都没有受到重视,但对于一个渴望成功的年轻人来说,掌握更多的知识本领确实是通往未来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于是接受了二哥的建议。想让父母为我自豪的愿望无疑也给了我做出新的人生选择的动力。这一选择最终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
  可是考什么专业呢?虽说我的数理化成绩一直很好,甚至在学校物理竞赛和县里数学竞赛上我都拿过名次,可我实在不太喜欢数理化。可要上大学总得选个专业呀,于是我想到了学英语。一方面我酷爱音乐,英语听上去很有音乐感。我说过相声,从小就喜欢模仿方言,从一开始学英语,老师就一直夸我发音好。另外,有一次我去北海公园春游,看见一位陪着老外参观的中国小伙子正在用英语给老外做讲解。我被这一情景吸引住了,心里想:翻译这个工作不错啊,只要带着嘴,所有本事就都带上了,不管走到哪儿都能有饭吃。于是,我便选择了报考英语专业。
  确定了考大学这个目标以后,我还需要给自己创造最好的机会。恢复高考后,中国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考生参加高考,还包括“*”十年间没有机会上大学的许多大龄考生。1977年第一次恢复高考时,考生录取率只有大约4%。此后几年的高考录取率也仅比这个数字略高一点儿。可见,当时高等教育资源之缺乏。当时,重点中学考生的高考录取率远远高于普通中学。1979年我十七岁。有一天,我和一个朋友骑车十几公里来到昌平二中,希望能和校长见上一面。我们初中毕业时错过了考这所学校的机会,现在离高考只剩下一年,想要转到这里上学必须得到校方的特别批准。在这以前,我曾听别人说过,昌平二中有一位教英语的徐老师,是北京外国语学院最早一届的毕业生。我们后来又跑了几次。鉴于我在此前的全市模拟考试中数理化三科成绩都在90分以上,而且有这样高的求学热情,这所学校最终同意接受我进入文科高考复习班主攻英语。
  我过去成绩一直优秀,但是到了重点高中以后,第一次考试成绩只排在班里中等。我的好强让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名次。在以后的三个月里,我每天都会凌晨五点起床去教室读书,晚上11点回到宿舍。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成为全班第一。三个月后第二次考试的时候,我果然超过了原先成绩最好的几个同学,成为班上第一名。这件事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周围环境的产物,同什么人相处,我们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所谓“近朱者赤”,就是这个意思。我还懂得了,一个人首先要有一个清晰的目标。有了这种目标,再加上坚持不懈的努力,就有可能达到期望的结果。在这以后,我也更加自信,知道自己完全有能力同任何人竞争。这种自信心,加上对于目标以及努力的重要性的感悟,在以后的生活中帮助我实现了更多的愿望。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7)
那一年我住校,只有周末能骑车回家一次。我们住在很大的集体宿舍里,学费是由国家负担的。我们睡的是上下铺。冬天夜里要去厕所,可就惨了。因为厕所是露天的,我们都是跳下床,撒腿就往厕所跑,解完手再撒腿跑回来。所以,夜里经常听见各宿舍的同学快速的跑步声。
  这一年,我很快为自己定下了新的目标。我要考上北大的英语专业。这个目标在当时这所学校,还没有人达到过。我仍然坚持凌晨五点起床,一直学到晚上十一点钟,只有在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才休息一下。我放弃了所有课余爱好,把心爱的小提琴收了起来,把乒乓球拍挂在墙上,整整六个月没有任何娱乐。我的精力完全集中在学习上,生活变得非常单调乏味。母亲看到后暗自为我担心,怕我承受的压力太大,甚至怕我万一没考上,会不会做什么傻事。
  有一天去食堂的路上,我忽然听到广播里正在播放李谷一唱的《我们的生活比蜜甜》这首歌。我觉得,这首歌简直太美了!当我被这首从校园广播喇叭里传出的歌曲感动得几乎落泪时,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变得多么枯燥。我想象着有一天,自己会在北京大学校园,在美丽的未名湖边散步。我知道,我的目标实现以后,我就可以用轻松的心情去体验成功所带来的惬意;也会更愉快地享受我所钟情的各种美妙的音乐了;我现在的努力最终将会得到回报。
  就这样,凭借着后来成为我成功基础的决心和韧劲,凭借着这种刻苦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经过一年的时间,我终于以390分的成绩超过了当年320分的外语类考生录取分数线。
  从高考录取比例来看,我考取北大英语专业的几率本来不大。因为北大英语专业在北京地区只招收二十人。而北京地区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成千上万。由于我最拿手的地理单科考试发挥失常,我的高考总分并不太高。英语单科成绩虽是全县最高,也只有88分。笔试这一关通过之后,我还要和一百四十多名考生一起冲刺口试这关。这一百四十多名考生中,有不少是北京各大院校的子弟。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紧张,也没有怀疑过自己是否能考上。在这样的时候,我不想被“是否”、“假如”之类的想法干扰。也许是因为求胜心切,当时我有一种近乎盲目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被北大录取。
  口试那天,是大哥陪我去的。他北京师范学院的一些同事在这以前,曾经对他表示过疑虑,认为考取北大对我来说会非常困难。他们这种怀疑丝毫没有影响我的表现,因为我觉得,他们并不了解我和我报考北大这件事情上的决心和信心。
  这也成为伴随我至今的一个性格特点:我总相信自己能够得到期望得到的东西,相信自己能赢。后来,当父亲接到电话说我已经考取北大时,我甚至没有感到特别兴奋。对我来说,这个结果早已是预期之中的事。在我以后的人生当中,我逐渐明白了这样一点:我们在生活中得到的,只是我们期望得到的结果。换句话说,为了得到一种结果,你必须有相应的期望。在我后来读过的许多书里,也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中国有句老话,管这叫“心想事成”。
  而即将展开在我面前的大学生活,则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1980年,“*”结束后的第四年,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这时的中国正逐渐对外间的世界敞开大门。那是一个多少有些让人眩目,又异常激动人心的年代。我以前听过的大部分歌曲都是革命歌曲,现在能够越来越多地听到吉他演奏的以爱情和人们日常生活为主题的乐曲。它们对我来说,有一种特殊的感染力。父亲特意给我买了一把吉他,作为考上大学的奖励。我对美国和英国的流行音乐和民歌非常喜爱。当时,西方国家正在流行新浪潮、合成流行乐、早期嘻哈和金属乐,而在中国,西方二十年前的流行音乐我们此时才刚接触到。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8)
教我们口语的美国老师中文名字叫赫本安,为了帮我提高语言技巧,送给了我一本美国民歌集。我自学了吉他伴奏,开始跟着“西蒙和葛芬柯”、“彼得”、“保罗”、“玛丽”等欧美乐队的演唱录音学习英文歌。当我接触到甲壳虫乐队演唱的歌曲时,觉得他们的用声方法十分特别。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爱情歌曲是在1978年我二哥周勇刚进新华社工作不久。有一天,二哥邀我到他宿舍去听一个叫“邓丽君”的人唱的歌。以前我听到的几乎全是革命歌曲或样板戏,心想,中文歌能有什么好听的呢。二哥把一台笨重的开盘式录音机搬到他的宿舍。刚一开始放,邓丽君唱的《香港之夜》就完全令我陶醉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这以前,我还从没有听到过用中文演唱得如此动人的爱情歌曲!
  第一次见到砖形的盒式录音机时,我不懂得这种录音机如何使用。因为原先只见过那种笨重的开盘式录音机。记得有一回,一位大学同学说起“立体声”,我对这种东西是什么毫无概念,直到他让我试了一下他的随身听。那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
  当时,我只有一辆自行车。那时候,拥有私家车是件无法想象的事。我上大学期间,雪铁龙被引进到中国。我于是开始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拥有一辆汽车。当国内重新开始引进西装时,我曾兴奋地对一个朋友说:“哇,能想象得出,将来有一天我们大家都穿上西装吗?”在我看来,这样奇妙的景观简直不太可能在真实生活中出现,就好像说将来有一天,我们大家都会乘坐飞碟上下班一样。我曾在纸上信手涂鸦,画了些小人儿,个个都身着西装。我觉得,能在当时的中国长大,真是遇上了好时候。因为男士穿上西装在我看来,真的很帅。那些年里,让人感觉最赏心悦目的变化也许就是女士们已经不再穿那种色调单一、样式古板的衣服了。她们已经开始烫发、穿高跟鞋。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经过东长安街上的北京饭店。这座饭店始建于20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里曾是举行国宴的地方,许多来访的外国领导人,包括胡志明、赫鲁晓夫和尼克松等人都曾在这里下榻。1974年饭店扩建以后,将近八十米高的饭店主楼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仍旧是北京城里最高的建筑。它是我们那时候看到过的最宏大、最豪华的饭店。饭店大门是自动的。当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时的北京饭店一般只允许官员、外国人和与外国人有关的中方人员进入。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人,我心里想,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自由出入这座饭店,我将拥有这样做的权利。我不明白,为什么外国人能够出入豪华饭店,而像我这样的中国人就要被挡在门外。我知道,当时能出入这里的中国人只是少数成功人士。无论是政府官员、商人还是顶级翻译,能进入这里是他们作为成功者的一个标志。我明白,这也是我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我一方面用心感受着新奇、愉快的大学生活,另一方面,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为了扩大词汇量,我经常会把国外杂志上的文章翻译成中文。记得有一次,在《时代》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布鲁斯兄弟”乐队成员约翰·贝鲁西之死的文章,我当时不但不熟悉“布鲁斯兄弟”是些什么人,更不能理解“药物服用过量”这个概念。这些文章涉及到的许多内容和背景同我的成长环境与人生经历迥然不同,因此,阅读时常常会有一种震撼与错愕的感觉。。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9)
父母每月给我30元生活费。大学第一年,有一次我买了一条当时很流行的牛仔喇叭裤。大哥知道后,不让我穿着它去他们学校看他。父母甚至要我把裤子扔掉,我当然不同意。最后,大家只好达成了一个折衷的方案:我只在北大校园内穿这种时尚前卫的裤子。这个插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那个年代新旧价值观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母亲经常教育我,在学业上和人生追求上可以出类拔萃,而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和大家伙儿一样,不要让自己太不合群儿。我那会儿比较喜欢前卫一些的衣服。我还买过一件有垫肩的条绒夹克衫,让母亲大跌眼镜。倒不是因为价格贵。其实,她总是宁愿买贵一点儿、质量好一点儿的衣服,只要服装样式不是古怪的那种。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父母总是鼓励我为人处世要低调。上大学以后,我觉得,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来自偏远郊区的乡下男孩。北大校园里都是来自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学生,包括不少各省的状元。我们班几乎每一位同学的英语都说得比我好。入学第一天,简直让我有“惊恐万状”之感。
  我们男生住在北大32楼。和我分在同一宿舍的有来自北外附中的帅哥王劲(现任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大中国区总法律顾问)、北京人刘潇、杭州人包凡一、温州人李毅和来自江苏江阴的俞敏洪。王劲从小学起,就在北外附小学英语。包凡一来自浙大教师家庭。他的美国英语发音在我听来,非常标准。同宿舍几个人当中,英语基础比较弱的大概只有我和俞敏洪两个人。我的英语单词发音还可以,对话能力就差了许多。俞敏洪英语发音不太好,讲英语和普通话都比较费力。我们一个来自北京远郊,一个来自江阴农村,初到北大的时候,面对这么多优秀学子,都有一种茫然无措的感觉。
  入学那天中午,大家在食堂排队买饭的时候,我听到前边两位同班女同学竟然可以英语交谈,而我当时只能讲简单的英语。为了提高英语水平,我只有沿用以前练习小提琴和备战高考的方法,每天早晨五点起来读书。我会坐在楼梯上,借着楼道里的灯光,阅读从图书馆借来的英文书。开始的时候,每页都会遇到四五十个生词。我总是强迫自己逐字查阅字典,记下每一个单词的中文意思。我当时的阅读包括从狄更斯、简·奥斯汀到海明威、福克纳等不同英美作家的作品。在这个过程中,我忘记了查阅字典的枯燥,逐渐被这些作品的内容深深吸引和打动了。我从最初强迫自己查阅单词,到后来渴望掌握更多词汇,以便更自由地欣赏文学巨匠们的创作。
  为了练好口语,我有时会骑车去颐和园,希望能找机会和英语地区来的外国游客交谈几句。我的一位专业老师告诉我,我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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