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力时,就会转而选择购买面包,并专门建设鱼塘养鱼,提供畜牧产品,也就是说,他们利用草场资源生产和饲养牲口。
因为专门进行牲畜的饲养,就不像农业种植那样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或者准确地说,一些饲养人员的大部分时间是空闲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村庄一般都是农村家庭手工业得到很好发展的地区。这就形成了经济地理,这一点与中世纪的原农业模式是非常不同的,原农业模式品种单一,在谷物生产上大体是趋向于自给自足。但是新经济地理的出现,也还没有发展到工业化时代的农业模式,工业生产全部从农村撤出,并在产煤地区的城市集中生产。
伴随着农业中所出现的这些更为市场化的变化,农业耕种制度也从公有土地和开放式的土地耕种模式,转而分化出几个小的或独立的农田耕种区。这种变化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开始时是通过协议以篱笆的形式圈出了一小块土地由家庭耕种,但是在18世纪时,由于通过了《国会法案》,使反对者没有什么太多的选择,对英国其余1/3的土地的耕种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虽然对开放土地的分配以及对公有土地的圈占是相当成规模的,但是与新出现的农业耕作区还是不一样。换句话来说,生产技术与经济组织的变化是不同步的。移民在英国时对于小块土地的耕作制度是非常熟悉的,不是圈地就是公有土地,而最晚在17世纪中期,大多数人就已经知道进行农作物的改良了。而这些并没有对他们产生非常直接的重要影响,因为在北美殖民地土地资源是那么的丰富,他们不用太关注每一英亩土地的产出量了,从历史标准来看这时对移民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对环境的适应性和灵活多变的生产和生活背景。
根据开放土地或圈占土地的转型,试图对早期美国的农业耕作制度进行解释,不需要达成一个普遍的共识,也不用对所讨论的土地制度有所选择。事实上,令人奇怪的是,长期以来由于有大量可供利用的土地,公有土地制度在马萨诸塞州得到了重新实行。
英国后来的农业发展涉及越来越复杂的轮作制度,基本上将农作物生产与牲畜饲养结合起来了。一位美国的到访者来到了位于英国诺福克郡(Norfolk)霍尔克汉(Holkham)的托马斯·库克(ThomasCoke)的庄园,就看到了这一耕作制度的最新模式。通过其他的多种渠道,英国精耕细作式的农业模式被移植到北美来,或者被这里的人们所采纳。大西洋两岸的土地所有者与自然科学家的通信档案出版了,从中可以找到许多旁证的材料。华盛顿与农学家詹姆斯·辛克莱(JamesSinclair)的通信是比较著名的。1785年,当华盛顿想扩大他在芒特弗农(MountVernon)的农庄时,居住在萨默塞特镇(Somerset)拉德斯托克(Radstock)附近的莱斯灵顿(Writhlington)一位名叫费尔法克斯(Fairfaxes)的人,就给他送来了作物、种子甚至耕种的农民。
部门经济(2)
虽然在缺乏对应的反方面力量的情况下,在众多的殖民开拓和农业耕种管理模式中,那些殖民者熟悉的模式或许肯定会被保留下来,但是这些论点是值得商榷的。有证据显示,在早期殖民时期,移民们放弃了产量低的欧洲作物,转而选择了种植玉米,当时其实还可以有别的可供选择的作物品种。美国人发现如果在那些不值得采用新作物品种的地方,他们会很克制地去选用它们。例如,他们会发现还有比芜菁甘蓝更好的作物品种资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移民们不知道18世纪时英国有代表性的农业耕种制度,也不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得到其他的作物种子。北美中部殖民地就有过这样的经验,大多数的欧洲作物品种都保留下来了,但是这样的事实并没有进一步告诉我们,真正决定美国式农业生产模式的一系列选择是什么。
西北部欧洲与北美东北部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是气候上没有那么恶劣,冬天没有卡罗来纳那么寒冷,夏天没有新英格兰地区那么炎热。欧洲与北美地区有类似的森林、植被、飞禽和动物。殖民者把他们熟悉的作物耕种形式运用到具有相同地理条件的地方并不是不可能的,发现一些与他们家乡本土一样的熟悉资源,如木材,也不是那么难。两地的差异对移民的作物选择是有影响的,但并不是最主要的,也许影响没有那么大。移民们只种植了小麦和其他的谷物,选种了新品种玉米,这是英国人了解不多的谷物,因为在17世纪50年代约翰·洛克(JohnLocke)才在法国南部详细地了解到它,并把它称为“西班牙小麦”。
对生产力水平进行比较,就难以将所有欧洲“可耕土地”,即土地资本的影响消除掉。这是千百年来欧洲人花费大量精力进行森林开荒和从乱石堆中清整土地的结果,也是他们花费不少心血,将一般生长于亚洲西南地区的物种,引进到阿尔卑斯山(Alps)北部潮湿环境中以及英吉利海峡西部地区的结果。相比之下,有证据表明北美地区的牧场对于牲畜的营养价值要少得多,几乎没有多少牧场能够经得起长期放牧的压力。冬天的严寒已经给牲畜草料的储存造成极大的压力,但是欧洲人已经习惯草料的短缺了:他们农业生产中的紧张压力与北美地区是很相似的,要说紧张程度不同的话,就是欧洲人拥有和引进了不同的牲畜食料。他们在北美的土地上从英国引进了苜蓿的种植,到1800年时,湿地草场的价值也就随之下降了,而在100年前,他们还依赖于湿地草场放牧。
英国人对于攻击性动物的一些侵害问题,还不是很有经验。最后的一批狼群在100年前就被杀绝了,只在撒克逊的沃尔夫匹兹(WolfPits)和沃尔夫霍尔(Wolfhall)等地留下了一些痕迹,后来农民有了枪支和弹药,而其他防御技术如7英尺高的鹿篱笆墙也是很有名的。除此之外,根据环境进行的农业调整,即使在英国本土也不是很完善的。
到北美殖民地的移民,同时也带来了在英国和欧洲都难免的老鼠、谷物的锈病、黑穗病以及杂草虫害。一些小谷物中的病虫害,为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者转而接受玉米种植提供了绝好的机会。1672年,约翰·乔斯林(JohnJosslyn)就列举了22种在北美生长的杂草,“这些杂草是英国人在新英格兰种植农作物和饲养牲口之后,在北美的土地上长出来的”。其中一种就是车前草,当地印第安人把它称为“白人的脚印”。它们在宗主国的生态系统中是得到控制和处于自然界的平衡状态的,但是在一个新的环境中,它们就是新的闯入者,没有天敌,从而会成为失控的病虫害。
在北美的荒野中,男人就得种地。但是大多数早期的英国殖民者(还有德国人)都是城市居民。除了伦敦、布里斯托尔(Bristol)、诺里奇(Norwich)和阿姆斯特丹之外,所谓的城市规模都很小。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规模小,就会有足够的草场使居住在城市周围的人还可以享受在理论上不太陌生的农村生活,同样地,农村的居民离贸易和工业中心很近,他们对城市的生活方式也比较熟悉。工场作坊的规模也很小,大多数都设在小城镇甚至农村里,这些地方就逐步发展了农产品和原材料的生产。无论如何,那些跨越大西洋到北美殖民的人,一般是从比较大的港口城市而来的,在过去历史中,单从布里斯托尔港到北美移民的契约奴就有10000人。除了工厂、码头和大的货栈仓库之外,至少他们会把目光放到其在殖民地所能找到的比较大一些的殖民居住点上。由于远航本身的成本,移民们不太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农村人口。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部门经济(3)
来到北美大陆而后成为美国人的那些移民,基本上都来自于欧洲西北部比较发达的地区,包括从布里斯托尔或者埃克塞特(Exeter)延伸到阿姆斯特丹,或者后来称为莱茵兰一带的广大地区。因此,当我们转入讨论工业经济时,我们发现移民们继承了以往的经济发展经验,生产的产品大多用于出售,一般是在小作坊或家里就把商品卖掉,但也经常有人到远处的城市进行贸易活动。有人认为,工厂的规模就不能相当于家庭作坊的平均规模那么小,因为一部分的运作要与大的“包买商”的控制有关,包买商主要从事原材料的分销,以及最终产品的销售。偶尔也有人试图达到规模经济的效果,例如马姆斯伯里(Malmesbury)的托马斯·斯顿普(ThomasStumpe),在国会解散之后,在他的寺院工场中就是这样做的;约翰·温奇库姆(JohnWinchbe)即后来的杰克·奥纽波里(JackO'Newbury),他的纺织工场在北布鲁克市(Northbrook)的街道向前铺开和延伸了一个街区,以试图达到规模经济效应。但是在机械化时代之前,所得到的利润还不足以普遍形成这样的发展趋势。
然而,殖民地生产的大多数产品都是小件消费品,在殖民地需要的基础上,大多数的利器工具和其他为生产者生产的产品都要进行制造,有关这些商品的贸易活动得到繁荣发展。新英格兰地区与英国本土的最初部分贸易联系都是高度私人化的行为。我们可以引证这其中的个别例子,1630年来自萨默塞特郡(Somerset)惠灵顿的沃尔科特(Wolcott)家族成员,在后来的1675年时还回到家乡去购买货物,运到北美殖民地销售。虽然受到《航海法案》所附的禁止出口贸易清单的限制,但是掌握在商人手里的出口贸易仍然得到不断发展。禁止出口贸易清单限制了殖民地生产和出售的商品范围。《1731年法案》也表示了这样的意思,该法案条文说“要对任何大英帝国的北美殖民地或种植园生产的帽子产品出口进行限制,这些地方的帽子生产商所雇用的学徒人数也要有所限制,这样才能更好地鼓励大英帝国制帽业的发展”。
英国内战之前,纺织品在所有的工业制品特别是在出口商品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纺织品所占份额在商业革命以后有所减少。1660年的商业革命扩大了英国出口商品的范围,实际上,英国的贸易目的地已经变化了,不再限于欧洲大陆,出口贸易的收入大大提高了。王室复辟以后,第二产业的扩张和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一些地区成为手工业和家庭工业的密集地。金属制品的生产城市,如伯明翰(Birmingham)和谢菲尔德(Sheffield)得到快速发展,而纺织中心曼彻斯特(Manchester)却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大多数的工业扩张方式都是“传统的”,暂时是通过现有生产部门和生产方式的复制而完成的。
第三产业的发展最为突出的就是商业部门。1553年,随着俄国公司的建立,从事国外贸易的多个大公司相继成立,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1620年成立的前往新英格兰地区从事贸易的普利茅斯合资公司,以及1628年成立的马萨诸塞湾公司。随后在欧洲西北沿岸,出现了商业活动的全面高涨时期,其中的部分原因是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失去了贸易中心的地位。意大利商人掌握的商业活动,已经转移到向西扩张的奥斯曼(Ottoman)帝国地区。北海南部海岸成为商业和贸易中心,因此,低地国家、英国以及某种程度上法国之间,出现了长期的不容易平息的竞争和冲突。
在这些竞争和冲突中,英国独占鳌头。英国进行竞争的办法通常是国际贸易,在北海地区扫除荷兰的势力,但是它却比竞争对手要成功得多,开拓了跨欧洲地区的贸易,开始了欧洲、西非和西印度群岛之间的三角贸易。在这样的贸易中,新英格兰地区成为西印度群岛甘蔗种植园之外的另一个原材料供应地,但是英国肯定要保持与北美北部殖民地以及弗吉尼亚烟草种植殖民地的直接贸易联系。
作为这一政策的结果,1660年之后,英国开始了进口和转口新农产品的活动,在这过程中甘蔗和烟草种植殖民地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了。英国的港口城市和内部贸易的发展极为迅速。随之而来的就是资本流动的程度大大提高了,出现了金融组织,交通往来也更加便利了,商业的零售批发也发展了(商店从大的商业市场批发商品,而专业性商店又从综合商店批发商品)。商业和工业的成功结合,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包括一些技术的变化。在17世纪90年代,申请专利的活动是以前30年的2至3倍,然而从那以后,一直到18世纪后半期,技术专利大大减少。英国的快速工业化进程被推迟,以农业—商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维持了几代人的时间。
经济绩效
经济绩效的评价标准,主要是由与资源分配以及资源利用有关的效率所决定的,其他方面的标准则与公平和应付外来突变因素的能力有关。正如人们所了解到的,要兼顾到这两方面的评价标准是很困难的,即使只考虑一方面的评价标准,也会有不同的结论,没有一个一致的和明确的评价方法。当经济发展时,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评价,可能在这方面做得更好一些,但是在另一方面却做得不够好,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就很难把两方面的标准综合起来进行评价。因此,我们现在的目的非常简单明确,就是把英国看作是早期北美殖民地可以得到的一个资源库,我们没有必要在一个更大范围里,对涉及所有经济绩效的评价标准进行兼顾和综合考虑。在这样的范围里,才有必要和可能对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经济绩效进行评价,也才可以把英国与在北美地区有移民的其他国家进行适当的比较。
第一个试金石就是有关的社会资源是怎样被全面动员起来的。确实很难得到比较接近的看法。财富不均和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就意味着富裕者可以有足够的资产把持着市场。对土地的私有权使大量的土地仍然作为狩猎地区而保留下来,并使这些土地退出农业耕种范围。与中世纪相比,这时候用于宗教经济结构扩张方面的资本要少得多了,但由于过分的消费和军事开支,使资本的投资受到很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