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记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米琪:恩。。。。。。 这个手机可是我爸花了他几个月工资买了送给我的呀。555555。。。
玄彬暗想,机会来了,安慰到:别伤心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米琪:恩。
过了几分钟,米琪突然发了一个信息给玄彬:不说这个了。给你猜个脑筋急转弯吧。有什么事比亲眼看着好朋友上电椅更痛苦?
玄彬:好朋友背叛了自己。
米琪:不是啦,正确答案是:他上电椅时还拉着你的手。哈哈。你真笨。
玄彬:晕菜了,再来一道。
米琪:哪个寨子的人是最多的?
玄彬一直觉得自己的地理学的很好,所以胸有成竹的回答到:我国少数民族中数壮族人口最多,而以前他们也住寨子的,所以,应该是壮族的寨子人最多。
米琪:哈哈,没想到你地理学的还真不赖嘛。
玄彬暗喜:厉害吧。
米琪:错了,是“柬埔寨”这个寨子的人最多。哈哈。。。。。。
玄彬回到:无语。
米琪:看来你是书呆子气息浓了一点,所以不适合做脑筋急转弯题目的。不过还好,似乎你还是有一点点长处嘛。
玄彬回到:I服了U。
米琪:哈哈,你不服不行呀。我发个故事给你看吧,看完后要写篇“读后感”呀。
玄彬暗想什么破故事呀?看完还得我写“读后感”。不过,没办法,谁叫“ 襄王有意”呢?啥要求都得答应呀。
“咚”的一声,故事发过来了。故事如下:
说的是一个女人与她第一任男友之间的事情。
女人那时刚刚大学毕业,很矜持,只会腼腆的笑。两个人第一次到海鲜馆吃饭,男人为她点了一条鱼,一条她叫不出名字的鱼,这是那天饭桌上唯一的一道荤菜。鱼身还没动,男友就先搛起鱼眼放到她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也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便羞涩地应许。男友告诉她说,他很喜欢吃鱼眼,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搛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奶奶死了后就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他了。
其实鱼眼也并没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归我。以后,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于是男友深深地凝视着她。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呢。但是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是吃鱼,男友必定会把鱼眼搛给她,再慢慢地看着她把它吃完。
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等着男友把鱼眼搛给她。
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一所房子打算结婚。而她却哭着告诉他,她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年轻,她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城市呆一辈子,她要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少年时的梦。
男友尊重她的选择。男友送她时,她连头都没回一下,走的很绝决。在外拼博了许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拥有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会必有鱼,可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她。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籍,与鱼眼对视。
后来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曾经生活过的城市。昔日的男友已为人夫,她应邀去那所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搛起一大块鱼肉放在她的蝶子里,鱼眼却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掉过泪,但那一刻她却怎么也忍不住了。
玄彬快速读完这则故事以后,感慨万千。其实茫茫人海中,真的有几次机会可以碰到真爱呢?如果真的碰到了,那么应该义无反顾的珍惜它。否则,真的会追悔莫及。
玄彬回到:领导,我的读后感是:其实人生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真爱就是两个人默默相守的快乐。当我们拥有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不顾一切的去珍惜它。如果放弃了,就再也回不了头。
米琪故做领导的口气回到:恩,认识挺深刻的嘛。不错不错。
玄彬:对了,为了感谢你共享了这么发人深省的故事给我,我决定今天中午请你在东门口的餐馆吃饭。不知道领导赏不赏脸呢?
米琪:我受之无愧吧。
其实玄彬知道,在IG公司追米琪的男孩可以组成一个足球队,约她吃饭的人更多了。但是,她一般都会拒绝,除非跟工作有关系。所以玄彬万万没想到自己凭借这么烂的一个理由也能约到她。
中午吃饭的时候,玄彬故意点了一条大泸鱼。鱼一上来,玄彬第一时间把鱼眼搛到了米琪碗里。
米琪起初有点惊讶,但她犹豫了几秒钟后,默默的把鱼眼吃掉了。玄彬的意外举动让这顿饭变得异常沉闷,平时无话不聊的他们突然变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那个周末,玄彬跑到东莞文化广场那边挑了一个最潮的手机送给了米琪。
米琪高兴的接受了,玄彬更加高兴。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24。祸兮福所倚1
玄彬平时喜欢运动,足球、篮球啥都搞搞。
某一个星期五下班后,玄彬跟宿舍舍友孙兴、何文还有金耀约好6点在宿舍篮球场打球。
别看玄彬平时斯斯文文的,但是一到球场上他绝对是猛将一名。在大学时,一般的人还真有点忌惮他。
但是,到了IG公司,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根据动量守恒原理,两个人相撞时,一般情况下质量更重的人会占尽便宜,而质量轻的人则很容易失去重心。在IG公司,活跃在篮球场上的中年健将们,就没几个比玄彬轻的。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就在那个周五的下午,玄彬在跳起来争抢篮板时,被一个胖子撞了一下。身子倾斜着下降,结果左脚崴了一下。
玄彬立马坐在地上,双手抱腿;脸上扭曲的表情告诉大家他是多么的痛苦。
孙兴他们马上过来帮忙检查,发现没有脱臼,也没有骨折。但是玄彬已经不能走路了。于是孙兴背他回到住处(由于受不了公司宿舍没有网线,玄彬跟室友一同在宿舍门对面的出租屋里面合租了一套2房一厅)。
要是在学校,受这点伤,玄彬根本不在乎,大不了不上课。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由于打球受伤而请病假的话,扣工资是其一。玄彬忌惮的是老朴会不会又很不爽。另外,玄彬也担心起以后的饮食起居问题来了。
不知道是哪个好事鬼,打电话给了米琪,告诉了玄彬受伤的情形。
米琪居然二话不说,直接跑到玄彬住处来照顾起玄彬这位病号起来。
米琪走进玄彬房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屋是人住的吗?怎么这么乱?
玄彬自嘲到,单身汉的房间是这样的啦。我的已经不错了,你去参观下旁边的那个房间,保准你更能开眼界。
令玄彬意想不到的是,米琪说完居然开始帮玄彬收拾起房间来。
那个星期六、星期天,米琪一大清早就买好早餐来到玄彬的房间;中餐和晚餐也都是米琪从外面买过来的。另外米琪一天帮玄彬擦四次红花油,当然顺便还帮玄彬把地给拖了。
玄彬看在眼里,乐在心里。有时候甚至有点扭曲的想“让伤病来的更猛烈些吧”。
有一次,在米琪帮玄彬擦红花油的时候,玄彬突然扯着米琪的手,金鸡独立的站起来抱着米琪,“请做我女朋友吧,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
看着玄彬期盼的眼神,米琪思考了几分钟后,点头了。玄彬就像中了六合彩似的跳了起来,落下来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玄彬和米琪相拥而笑。
爱情的力量永远是无穷的。玄彬的脚2天后就能勉强走路了。玄彬不想耽误上班,所以他周一就一瘸一拐的去上班了。
25。祸兮福所倚2
不上班时,玄彬是标准的篮球服+拖鞋。如果有稍微正式点的活动,则是白衬衣,西裤加皮鞋。
玄彬的这套装束是从大学延伸下来的。说起来也有4年多的历史了。
俗语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必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自从米琪答应做玄彬的女朋友后,米琪决定帮玄彬进行美丽大变身,立志驱除玄彬身上的泥土气息。
米琪首先是带玄彬去到班尼路挑了几件比较fashion的T恤衫;然后去YISHION(以纯)买了几条流行的牛仔裤;接着去李宁专卖店买了双休闲鞋;玄彬是大概500度的近视眼,针对玄彬眼睛比较小以及度数比较深的特点,米琪带玄彬去“阳光眼镜专卖店”配了一副蝙蝠侠样式的、半边黑框(只有上边有金属框)的超薄树脂近视眼镜。
玄彬对米琪的审美观佩服地五体投地。回到家里,米琪让玄彬马上把新买的“装备”换上。玄彬只得遵命,马上跑到房间里面“推陈出新”。 玄彬在大学时酷爱运动,再加上一米八的个子,身材那是没得说。玄彬穿着这一套行头一出来,米琪呆住了。米琪酝酿了半天终于爆出了一句“简直是青蛙变王子嘛!”。
玄彬瞪大了眼睛,将信将疑的问到:“真的吗??米琪你太厉害了。我爱你,爱死你了!”
正当玄彬得意忘形的时候,米琪突然又呆住了,还自言自语“好像还差点什么”。
几分钟后,米琪突然大声说,“是发型,对,是发型。你这十年不变的发型也应该更新换代了。”
玄彬就像没有思想的人一样,被米琪硬扯着跑到了附近最好的美发店,帮玄彬搞了一个发型。玄彬现有的这个发型可是从初中留到现在,说实话还真有点舍不得。不过,既然未来老婆发话,那谁敢不从呀。
玄彬美滋滋的被剪着头发。
等到大功告成时,玄彬戴上自己蝙蝠侠眼镜,对着镜子一照。天啦,自己都不敢相信了,眼前这个阳光帅气的小伙真的是自己吗?
玄彬简直是兴奋的傻了,他大声的问米琪,“米琪,这真的是我吗?”
米琪配合着玄彬的傻,也大声的喊到,“当然是你了,镜子里面的就是我的男朋友玄彬呀。哈哈。”
周一上班,玄彬的清新阳光的形象,让EHS部门的同事们刮目相看。邓钱和郭忠诚等不停地“啧啧”赞叹:“你看看,有了女朋友果然不一样。人都年青了好几岁。不认真看,还以为是哪个中学生跑到我们办公室来了呢?”
邓钱和郭忠诚把玄彬逗的乐死了。而金宇也绝计不会浪费这个发挥自己幽默细胞的机会,他大声的嚷到,“大家快来看,新鲜出炉的‘香港先生’跑到我们IG的EHS部门来了。”
玄彬狠狠的瞪了金宇这小子一眼,言过其实是一,第二声音也太大了,就连隔壁正在开会的老朴都听到了。
老朴双手放在背后,神情严肃的走到办公室喊到:“金宇,你瞎叫唤啥呀?不用上班了?”老朴说完金宇,瞟到玄彬好像变样了,然后走近一点,围着玄彬转了一小圈,惊讶的说到:“你是玄彬吗?咋突然变了个人了呢?不错不错,年青人就应该是这样嘛。”老朴,边说不错边回到会议室开会去了。
EHS部门的XDJM又开始不依不饶的拿玄彬开玩笑。大家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
26。为老不尊1
2005年中,老朴终于批准宋静上调HR部门,升为HR招聘PART的Part长(级别尚未升为课长),直接跟HR部门长汇报。在IG公司HR部门分招聘、培训,总务管理、人事管理4个Part。
宋静总算盼出头了。人一高兴就会跟钱过不去,宋静决定请EHS PART的所有人大餐一顿,地点定在东莞市区的“湘楚大地”。当然,这种“地下”的活动老朴是不会被邀请的,不然的话,好好的气氛肯定得给他搅黄了。
宋静自己3点多就填了个申请给邓钱,提前出厂去市区了。跟大家约好6点30分在餐馆见面。
邓钱,郭忠诚,魏文兵,金宇和我一起挤了一个的士去市区。路程大概50分钟。在车上大家无聊,所以金宇忽然讲起她知道的关于宋静和老朴的一件趣事。
“各位各位,你们知道宋大姐(大家叫宋静的呢称)为啥没请老朴吗?”金宇贼贼的问我们。
“不知道,难道你知道?”我们起哄到。
“我当然知道,你们也不想想我跟老朴的关系?不过你们得先保证,以后别跟其他人“传颂”这件事。”金宇毕竟“江湖”阅历浅,他连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如果想让人帮你保守秘密,那就是不要把秘密告诉他”。但是,显然今天他是心眼里憋不住了。
“切,算了,你小样会知道啥秘闻呀?我看你顶多是水仙不开花装蒜吧?”魏文兵故意激金宇到。
其实这金宇也不简单,由于是朝鲜族,一口流利的韩语让他成为老朴的御用翻译加小秘。平时去酒吧啥的,老朴总会扯上他“保驾护航”。
金宇经不起激,马上讲起来。
“有一天,宋静晚上9点左右打电话给我,说老朴请我去公司北门前面的“老东北”饭店吃饭。你们知道的啦,老朴这人向来比较小气,我哪敢不去呀?所以,我屁颠屁颠的就跑过去了。一路上都在想今天有啥好事,他无缘无故请吃饭。快到饭店门口时,我看见宋静心急火燎的在门口走来走去,头不断的朝我来的方向张望。走到门口一看,老朴已经是满脸通红了。”金宇故意顿了顿,以调起大家的胃口。
兄弟们急于知道下面的情节,异口同声的问到:“发酒疯了?”
看到大家的一脸的“求知欲”,金宇接着说:“我看到老朴脸红,跟你们想的一样,肯定是喝多,发酒疯了。宋静就跟我说等下要帮她解围,然后就一起走进餐馆了。我捡了老朴左侧面隔1张椅子的位子坐下来。老朴硬要宋静坐她旁边。宋静执拗不过,只得照办。我一坐下来,赶快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举起来敬老朴。没想到老朴瞪了